反兴奋剂不需要数据上的证据,只要看你违规就可以判定,抗检,漏检,等行为就是可以判定有罪。如果觉得有出入,可以去了解国际反兴奋剂条例的内容,孙杨暴力抗检的性质很严重,感觉只是报道没那么严重。下面是国际反兴奋剂中判定的规则,大家自行判断。
第2条 违犯反兴奋剂规则
下列情况和行为构成违犯反兴奋剂规则:
2.1 在从运动员体内采集的样本中,发现禁用物质或它的代谢物或标记物。
2.1.1 确保没有禁用物质进入他或她的体内,是每个运动员的个人责任。运动员要对发现于他们身体样本内的任何禁用物质或它的代谢物或标记物负责。因此,没有必要在条款2.1之下,制定一项证实运动员企图使用、未使用成、误用或故意使用兴奋剂的违例条款。
2.1.2 除了未超出禁用清单中明确规定量值的那些物质外,在运动员的样本中发现任何数量的某种禁用物质或它的代谢物或标记物都将构成违犯反兴奋剂规则。
2.1.3 作为第2.1条款之通则的一个例外,禁用清单可以对那些也能由人体内产生的禁用物质制定一个特殊的评定标准。
2.2使用或企图使用某种禁用物质或禁用方法。
2.2.1 某种禁用物质或禁用方法使用的得逞与否不是重要的。使用了或企图使用某种禁用物质或禁用方法就足以构成违犯反兴奋剂规则。
2.3 接到经反兴奋剂规则授权的检查通知后,在没有令人信服的正当理由的情况下,未能按照规定完成样本采集或拒绝接受样本采集,或者其它的逃避接受样本采集的行为。
2.4 违犯关于运动员有义务接受赛外检查的适用规定,包括未能提供必要的行踪信息,以及错过根据合理规则宣布的检测。
2.5 篡改或企图篡改兴奋剂检查过程中的任何环节。
2.6 拥有禁用物质和禁用方法:
2.6.1 运动员在任何时间或任何地点拥有某种赛外检查所禁用的物质或禁用方法,除非运动员可证明该拥有是为了用于按照第4.4条款特许的治疗,或有其它可接受的正当理由。
2.6.2 与运动员、比赛或训练相关的运动员辅助人员拥有某种赛外检查所禁用的物质或禁用方法,除非运动员辅助人员能证明该拥有是为了用于对运动员进行按照第4.4条款特许的治疗,或有其它可接受的正当理由。
2.7 任何禁用物质或禁用方法的交易。
2.8 对任何运动员使用或企图对其使用某种禁用物质或禁用方法,或者是协助、鼓励、资助、教唆、掩盖使用禁用物质与方法的行为,或其它类型的违犯反兴奋剂规则的行为或任何违规的企图。
转发一个科普文章,还是说的对的。
https://www. zhihu.com/question/3366 84809/answer/765558774?hb_wx_block=0
一、客观陈述双方恩怨
1.1. 霍顿等人为何要搞事情?
因为孙杨有使用禁药或违反兴奋剂检测程序的嫌疑。具体过程这里不赘述,因为很多媒体已经描述得很充分了。简而言之,双方在检测人员是否有资质这件事情上各执一词,随后孙杨命令安保人员砸了对方的容器,取出血样。
国际泳联完全支持孙杨,但世界反兴奋剂机构认为孙杨逃避检测,上诉到国际体育仲裁法庭,9月份审理。
所以,霍顿等人认为孙杨有使用兴奋剂的嫌疑,拒绝合影。
1.2. 霍顿等人只是因为这一件事么?
不是。这不是孙杨第一次陷入禁药风波。
2013年,孙杨无故缺席一次飞行药检。最终官方出面才摆平此事。
2014年时孙杨曾被查出使用禁药曲美他嗪。由于是中国反兴奋剂中心查出的,中国游泳协会始终没有对外公布这一情况,秘密禁赛孙杨3个月。这个禁赛时间段保证了孙杨没有错过当年下半年的仁川亚运会。
直到中国反兴奋剂中心公示,才让外界直到原来孙杨曾被禁赛三个月,整个事情才由此浮出水面(电视剧)。
不过中国反兴奋剂中心原本是按照季度公布结果,孙杨是4月份国内比赛被查出的,他的结果应该在第二季度被公布。但当时,中国反兴奋剂中心没有选择在第二季度公布,选择了第三季度(亚运会后)公布此事。当时反兴奋剂中心表示,由于当年太忙,所以延迟了第二季度监测结果,与第三季度合并公布。
1.3. 为何国外选手没人替孙杨说话?
孙杨在国际泳坛中多次与国外选手发生矛盾。除了曾经药检阳性、本次涉嫌使用兴奋剂或逃避药检外,孙杨还多次因为其他事情与国外选手发生冲突。
2015年世锦赛,孙杨在热身池与一位国外女选手发生冲突,具体原因不详。事后孙杨踹坏了更衣室柜子。巴西游泳队也向国际泳联投诉,孙杨和中国游泳队教练先后向对方致歉。
2016年奥运会,孙杨在热身池中向霍顿泼水,引发冲突。赛后孙杨解释,他只是想用这种方式跟对方打招呼。
1.4. 霍顿不尊重中国了么?
有记者在外交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问了这个问题,发言人的说法是,去问运动员,去问协会,这不是外交问题。很明显,官方不认为霍顿不尊重中国。
实际上霍顿也确实没有不尊重中国,他没有不尊重中国国旗和国歌,他只是单纯不希望和孙杨合影、
二、我的看法
2.1. 外国运动员和外媒故意搞孙杨?
没有。当然有外媒对中国运动员充满偏见,比如2012年奥运会,因为叶诗文游得特别快,有外媒毫无根据地暗示她使用兴奋剂。但并不成规模,而且国外运动员没人针对叶诗文。中国运动员里,成绩和名气比孙杨大的有好几位,为什么外媒和外国运动员不针对他们?张琳是第一个中国男子游泳世界冠军,打破了澳大利亚人保持的800米自由泳世界纪录,我没见有人针对过张琳。宁泽涛作为100米自由泳世锦赛冠军,在未出名时曾因禁药问题被禁赛,但我从未看到有外媒以此大做文章,没看到有外国运动员针对他。
2.2. 孙杨用药了么?
2014年用了,被查出来了。说法是不熟悉新版禁药名录,为了治疗心脏病误用。2018年不知道用没用,只是暴力拒绝了飞行药检。
2.3. 孙杨说检测人员没资质,是要故意害孙杨么?
检测官和护士都有资质,孙杨质疑助手没资质。具体情况外人肯定无从得知。但如果用这种阴谋论的话,中国运动员全都可以拒绝药检。帝国主义有亡我之心,不管检测官有没有资质,我们都无法保证公平公正啊。就算他有资质,他就不会害你了么?顺着这条逻辑下去,中国运动员就都别接受外国人的药检了。
2.4. 孙杨当时做法合理么?
不符合程序,不合理。即使孙杨质疑对方资质问题,他也有更好的解决方式。比如,通过正常渠道沟通、反馈、抗议,同时让自己的医生抽取一瓶血液封存。CAS(国际体育仲裁法庭)是一个特别讲究程序正义的地方。当年中国柔道运动员佟文药检呈阳性,后来她发现了检测方流程有问题,以程序正义为由上诉到CAS,最终CAS为佟文翻案,她没有被禁赛。
所以,如果检测官与其随行人员资质不全,不符合正规流程,最终检测结果显示孙杨呈阳性。孙杨完全可以上诉到CAS,参考佟文案,他完全可以翻案。
2.5. 美国那些运动员不是都吃药么,别说孙杨没吃,就算吃了又怎样?
这是很多朋友跟我表达的一个观点。我只能说,美国人是在规则之下行事,一切按规矩办。比如,有用药豁免权,他就去申请豁免权,被允许了就用药。不能保证这里面没暗箱操作,但起码明面上他们是在按照规矩办事。不符合规矩的,一律严惩。
比如罗切特。罗切特2018年被美国禁赛14个月,原因是他在网上晒出一张自己在诊所输液的照片。按照美国反兴奋剂规定,除非你有住院证明,否则不能输液,就算输的是普通要务也不行。事后调查证明,罗切特确实输了100ml药物,但不是兴奋剂,可依然被美国人自己禁赛14个月。
这就是规矩。没人能保证美国人在规矩之下没有暗箱操作,但明面上,没人比规矩大。
但是到了孙杨这里,规矩都没用,一切都以保护孙杨为主。不披露信息、不允许调查和报道、暴力抗拒检测。所以,孙杨和那些获得豁免权的国外运动员完全不是一回事。最起码国外没人比规则、规矩大,也较少有官方刻意袒护运动员。
霍顿的队友因为错过飞行检测就被禁赛了,孙杨暴力拒绝检测后还能参加世锦赛。再加上孙杨的前科以及他不太好的人缘,霍顿们的愤怒很难被人理解么?
2.6. 不喜欢孙杨就是不爱国么?
孙杨和他的粉丝总喜欢将他和祖国捆绑,似乎不喜欢孙杨就是不支持中国。这真是混账逻辑。
孙杨当然代表中国,实际上,我们每个中国人都代表中国。孙杨在赛场上拿到金牌,是为中国争光。我认为普通人外出旅游,随手捡起一个垃圾,同样是为中国争光啊。
普通人如果在国外做了没素质的事,那是丢中国人的脸。我因此不喜欢他,能说我就是不支持中国么?同理,孙杨做的一些事情引起争议,我由此不喜欢他,就是我不支持中国?
“洋大人什么都对,你们就是跪久了。”还有人喜欢用这样的逻辑怼不喜欢孙杨的人。这是典型的逻辑转型。即我说不过你,所以给你扣个帽子,然后喷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