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想提醒一下回答这个问题的律师朋友 @任丽丽律师
题主说了,他们是奔着结婚去的,也就是说,这套房产是他们结婚之前购买的,属于婚前财产,貌似还谈不到“夫妻共同财产”的问题,你觉得呢?
个人觉得,既然是“婚前财产”,需要马上做的一件事情,就是要对于出资比例进行公证。如果女方只想负担那70W的债务,那就必须证明除了女方的20W+70W,之外的钱都是你们家出的。这是一定要做的!
关于之后还债的问题,估计有一部分债务得等到你们结婚之后才能去协调了。这就要牵扯到,上面律师朋友所提的“夫妻共同财产”的问题了。
其实,房子买了,虽然在房产证上写着2个人的名字,但是真正要到需要“分割财产”的时候,看的并不是房产证上的名字,而是,这个房子实际出资的比例,如果没办法证明,才会按照一半一半的原则进行分割。
所以,个人觉得,做好相关证明,保留好,如果感情稳定的话,不管谁还了多少,那都是你们家的房子,不是吗?如果感情出现了问题,那到时候就“明算账”就可以了。
只要保留好相关证据,她出了多少,就拿回多少,不会多拿的,除非一方出现过错,具体的你还是问专业人士比较好!
以上是个人意见,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