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普通男人和拳王泰森谈恋爱,
有一天他们吵架了,
吵着吵着普通男想走,泰森拽住他不放,
普通男人急眼,打了泰森一巴掌,泰森毫不客气地还手了!
普通男被打得倒床不起。
这普通男人真是活该啊!
谁让他先动手的呢?
男人是要尊严的!尤其是当过拳王的男人!
他拽住你,你不会使用其他方法挣脱吗?
而且你们为什么会吵架呢?
一定是你仗着自己身体弱小就无理取闹!
泰森想和你讲道理,你居然还想走?!
原回答:
个人建议:
男女生吵架,女生最好不要先动手。女生动手的结果就是两种,要么男生被打成了窝囊废,要么男生不是窝囊废打回来……你想想你期许哪种结果?
真的要推搡,也不要扇巴掌。“打人不打脸,骂人不揭短”不是随口说说的,这里面包含着一些道理。扇巴掌不是单纯地打,是一种侮辱人的行为。你都侮辱人家了,你期望人家怎么对你?
他只是回扇了你一巴掌就停手的话,这个男生应该没有暴击倾向。但是如果你就此停下来,他会有一种打你就能让你屈服的心理,未来打你的可能性很大。而且,在明显力量悬殊的情况下,还要扇你一巴掌来证明的话,稍微有点欠缺风度吧。
分不分手你自己决定,这个事情我个人还是觉得是由你引起的,你也别光生人家的气,也想想自己的问题。
有些人……居然有人来比较咬人还是扇耳光哪个更高明?哪个高明?我说哪个高明了?
翻看了几个回答,居然有人提到女性打架就是扇耳光……你们不想想女性打架的场景,为什么女生要扇耳光?扇耳光的目的就是羞辱对方!女生之间的校园暴力,通常伴随着扇耳光,拍果照,恶作剧等等。其目的往往就是羞辱别人。原配打小三也基本以扇耳光为主,目的也是羞辱别人。有些女人打男人的视频,里面也是女人扇男人耳光。觉得打耳光不是羞辱人的,真得回炉一波家庭教育了!
“羞辱”和“打”是完全两回事,真的到了那种程度,有了危险,就要奋力反击!哪怕拼个你死我活,最起码也要让男生知道你不是好欺负的!可是问题是什么情况?男生拉住女生的手了(到底算不算控制住女生根本没提好吗!要真是女生大半夜要离家出走,男生看一下她呢?要真的只是拉住她让他把话说完呢?什么情况都没提,怎么就有人脑补出控制住的状态了?),女生反手就是一耳光(耳光就是羞辱)。整个过程,男生本来不一定会打她,但是受到羞辱之后如果不还手会觉得自己很窝囊。在这里,我是真心奉劝女生们,最好不要挑战男人的自尊心,最后往往是两败俱伤。
最后结果出来了,男生回了她一个超级大巴掌。女生来问怎么办。
第一,她没继续打下去,因为男生的巴掌让她了解到两个人之间力量上的悬殊了。
第二,她既然问怎么办,她就是没想好怎么办才来问的。如果她坚决认为男生这一巴掌全家暴的话,她可能不会犹豫就分手了。目前她想的其实也是自己有错在先,男生才回了巴掌,男生到底算不算家暴。打了这一次之后,到底会不会再打她。
第三,男生在力量如此悬殊的情况下还回给女生这么重的一巴掌,真的欠缺风度。而且女生也没说男生事后有道歉,说明男生并无悔意,有可能男生已经想分手了。
本来,我不想就这件事到底谁对谁错有观点,只是想告诉女生们,必要的时候先考虑自保,再考虑其他的。男生不好,分手就好了,不要置自己于危险的境地。
她的这个结果,其实大致就是要分手的。已经有了这个局面,回不了头。如果女生就此服软,男生会有一种“这个女生就是欠打”的心态,以后还会出现暴力行为。如果男生道歉,女生的这个心理创伤其实是弥补不了的,她会怕男生,或者心里怨男生——你爱我还忍心下这么重的手打我!
婚前发生了这种矛盾,说明两个人就是不合适,分手肯定会明确的。
但是,分手之前这顿打能不能避免?
我想是有可能的。
甭纠结谁对谁错,就是安全第一!要真想用暴力解决麻烦上拳脚或者武器,巴掌那玩意儿真的只能羞辱人。居然有人认为扇巴掌不是羞辱人?是不是缺少点儿家庭教育啊?
男生回的一巴掌已经把女生打到床上了,排除开车的可能之后应该了解到,这一巴掌是很重的,是有危险的。假如女生撞到了什么地方,伤害可大可小。假如,女生真的就摔死了,你们这些“诸葛亮”除了能语言讨伐男生不应该之外,还能做什么?
我要说的,是如何避免自己受到伤害,如何尽量不挨打。要么想尽一切办法跑,要么用“重暴力”对待对方用来束缚自己的手,然后跑。或者求饶,撒娇卖萌打滚,抓对方痒痒,都行。
扇巴掌的行为,只是会让发出这个动作的人心理上感受比较“解气”,但没什么实际作用,还使挨打的人感觉受到羞辱。
真到必要时刻,保护好自己。
昨天看到一句话——宁见法官,不见法医!
深以为然~
我再次声明,此回答是客观描述,没有主观倾向。
第一,问题中只说拽着不放了,为啥有人就带入情景限制人身自由了?反正问题只说了拽了,其他的并不知情,不能推测是怎么个拽法。
第二,即使限制人身自由了,打人家耳光真能解决吗?如果想用暴力解决,打耳光的行为太轻了。打耳光的行为,如果男生打女生可以伤害很大,女生打男生基本只有羞辱作用。所以,我说,这个行为不明智。
第三,问题中只说到了男生回打女生一巴掌,那么就暂时认为男生没有继续打女生,于是推测男生没有暴击倾向。所以,男生打女生不是因为他暴力,而是因为扇耳光的行为使他觉得自己受到羞辱,要加倍(力度更大)奉还。
第四,我想说的仅仅是,挨打这件事到底是否可以避免。如果说,男生限制女生自由了,并且无论如何都要打女生,那这个只能说在当时的情景下,女生没办法,只能挨打。但是如果男生是因为女生扇耳光的行为而打她的话,挨打属于可以避免的,能避免最好避免。
家暴是不能够被原谅的,无论男女,这个不需要多说。但是,有必要争论对错吗?
假如,一个人走在街上,遇到一个杀人犯,会考虑杀人犯杀人到底是对是错吗?不会的。只考虑避开他,如何活命。
我要说的是,如何让女生尽量不要吃亏,而不是到底是男生过分还是女生过分。
那些骂男生过分泄愤的人,如果我们鼓励女生在这种情况下扇男生耳光,女生挨打的医药费找你们报销吗?精神损失你们赔偿吗?
女生们,别拿情绪激动给自己找理由,任何时候都应该先考虑自己的人身安全,再考虑其他的。这,是为自己负责。
评论区有些人在吵架,麻烦和谐一点奥~
emm……我是万万没想到,我老公在这件事上面居然跟我意见不统一?!我老公居然跟我说,无论如何,男人打女人都是不对的……好吧,他可能是求生欲太强了~
我想再次声明一下,我没有说女生打男生到底对不对,也没说男生还手到底对不对。我只是觉得,在当时那个情景下,女生先动手是非常不明智的选择。男生拉住她的这个行为问题,不可能因为她一巴掌而解决,她反而因为这一巴掌吃了很大的亏。男生一巴掌把她扇到床上——也许是为了开车(这是我老公说的,他居然还给我讲了个有类似情节的电影)——主要是说明这个力度很大,对女生伤害蛮大的。那么,女生尽量还是要避免吃这种亏比较好。你可以分手或者不分手,没必要挨打。
讲真,作为一个女生,我第一反应也是男生不应该打女生。但是我仔细想了一下,回忆起某些桥段,觉得我之前的想法太主观了,所以还是尽量客观地说明一下观点。
也分享一个小故事吧。
我跟我老公谈恋爱之前,有一次我们俩嬉戏打闹,他刚好就抓住我的手腕了。我呢,属于女生里面力气比较大的,跟别人打闹几乎没吃过亏。被抓住手腕,通常可以用巧劲儿挣脱,旋转手臂即可。但是那天,我居然完全挣脱不开!!!那时候我是真的明白了,一个一百九十斤并且很结实的男生,比我之前接触过的一百四十斤以下的男生力量大了不止一点……当然,我肯定也不甘示弱,我好胜心很强的。一边盯着他,一边反手抠住他的小臂,用很大力气。于是,他就见血了。当然,他也没生什么气,我也不是很生气。他松手的时候,我手臂有红印了,他手臂有三条血痕。之后,一直都有疤痕,三年左右才消除的。
我想说什么呢?
我个人处理问题的方式,就是简单直接的。
比如对方抓了我的手,我想挣脱的话,我就在他的手上面想办法。你说,打人家脸做什么呢?又不是脸抓的手,脸也没做错什么。而且,打脸是真的非常侮辱人的行为!电视剧都没少看吧?为啥电视剧里面失手打了别人耳光之后都要定格一段时间,两个人都要错愕一下呢?因为扇巴掌,不是单纯的打,而是一种对别人尊严的践踏。
最后再说一句哈,文明聊天,不要吵架奥!
这个我来。
刚跟老公认识那会儿,有一次在他姥姥家,好像是因为他把老人家的零食都吃光了,我说他他觉得自己没错,因为从小到大都是这么被惯着的,我就觉得他自私不孝顺。两个人一句句的开始吵。。
后来就揪扯起来,他好像也是拉着我不放手,我就乱支蹦,结果不小心把他脸抓破了,都出血了。。
说实话,我当时是很心虚的。。
结果我家那个第一时间把我搂住,就是卡主胳膊不让动那种,然后把我扔到一边沙发上去了。。
这时候他们家人听见动静都过来了,护我的护我,骂他的骂他,他妈过来赶紧看我有没有事,最后又把他劈头揍了几下。。。
都没怎么问具体情况,反正就是先哄我,再骂他。。
这个事情结束以后,老公也没说过啥,脸上三道疤十几年了还有点儿印子。。
当然,后来也因为别的事吵过架,摔过东西,闹过离婚。。
但他从来都没有动过手。
一次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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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我意思就是,一个男人,绝对不应该打老婆。有事说事,不过了就离。再生气也不应该动手。。
最后再说一点。男方家里人的态度也很重要。我就是因为那次事情才“就决定是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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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最后还得看题主看重什么。。你要是觉得不在乎也没办法。。。
两个原因造成的,一个叫信息不对称,一个叫考核时间短。
首先信息不对称是最严重的原因,你说的对,学历高的人不一定能力强,学历低的人也不一定能力差,但问题是强不强弱不弱,不是你自己说了算,别人怎么知道的?脑门上又没刻着字,刻的字也可能是你自己刻的……所以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就需要一些公认的显性信息来辅助判断学历就是最明显的东西。你会发现同样学历的人,大家也更加注重你的学校好不好?你的英语你的证书……越是显性,越是有公认标准,越是客观可以衡量的东西,大家越在意。
其次,考核的时间很短。一个人去找一个工作,也就出事,面试几次见下来面谈的时间。一个人真正的能力,必须在长时间的实践中慢慢的看出来。但找工作的过程容不得给你很多时间,慢慢的观察,你总不能先让你干个一年半载,然后再决定要不要你吧。所以在面试这种很短时间接触就需要做决定的情况下,就需要一些有客观标准可循的东西作为决策辅助。
而事实上就算是要了,你也会设置三个月到6个月的试用期,本身就是弥补上述问题的。但这是建立在我先要你,我才有权利让你在这儿试用给我看,而不能用三个月到6个月的时间作为面试期来考核你。那这对应聘者也是不公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