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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文的事儿,我能做点什么? 第1页

  

user avatar   wang-kui-yuan-33 网友的相关建议: 
      

因为站蛤蟆老哥,我也被攻击了,有意思。

收到了两个艾特、四人私信、十几条回复。



刚刚忙完,有空说两句。

主要针对两个问题,第一就是很多人觉得蛤蟆在公然反对人大代表、支持阅文;

第二就是很多人觉得我吃副业吃爽了忘了自己做什么的。

很多人提出让国家来监管…我真的也希望,但是监管全国的网文,增加多少人力物力?最好的办法,当然是立法保障。



让我想起了应该是去年的一个事。

当时原LGD职业选手2009(伍声)被扒坟,2012年的一次直播中,他提到“要是我生命还有十天,我也想试试毒品”然后过了一会儿,他也强调说“我就那么一说,毒品是一定不要尝试的”

当时,我就旗帜鲜明地反对伍声的这句话,本来我也是伍声粉丝,结果粉转黑。

刚开始还好,后来就不对劲了,一大堆高赞在那里反对只扒坟这个行为,毒品的事情不说了。然后接着说这个事是杨超越粉丝搞的,还有一些人觉得我收了杨超越粉丝的钱。我那时候才知道有个女明星叫杨超越…

我再次声明,一切对毒品不持鲜明反对态度、或者中立态度乃至轻微支持态度的,我都反对。支持的人更不必多说。

我不管你是谁,我坚决反对毒品,被人当枪,我也坚决反对,毒品不对就是不对。

那是上一次我被骂。

这次是第二次。




我知乎不直播、不带货、付费咨询都关了,这些年,我免费帮助了至少上千人。

知乎有太多的公务员、法官,像我这么做的有几个?

我要是也这样,干脆把认证变成别的或者取消掉,我也赚不就完了?多少人藏着掖着的偷偷赚钱?

可能我的价值观比较朴素,我之所以写东西,两个理由:第一,公务员除了稿费其他的一切收入都不允许;第二,我想把自己的一些经历写出来。


而就我现在写东西的收入来说,主要还是爱好罢了。


时至今日,我依然是一级作者,俗称扑街,签了一份很多人眼里的“霸王合同”,说真的,这合同我真的不想签,好歹我也是挂着律师头衔的,但是当时我没得选。


有一次,知乎上有个朋友跟我说,想在她的直播间读我的小说,但是,我后来扒了扒我自己的合同,我完全不享有我的书的音频改编权…只能遗憾的告诉她…对不起,我无权授权我的书免费给你用……

阅文给低级作者的合同、真有毒!

我特别希望改变我的合同,但是无能为力,我也很支持一些人希望通过立法来改变这一现状。


所以,这里先解释上面的第二个问题,有人说我副业搞钱搞嗨了,我想问问,起点写书第三年,一级作者,我搞了多少钱?

(解释一下吧,一级作者指的是订阅收入总额不到一万元的作者,而我一级作者的一半都不到~)


还有人喷我之前,直接就以为我也是所谓屁股坐歪了的大神作者,我谢谢您…




然后再说蛤蟆,我从来也没见蛤蟆在哪里说他反对这次的人大代表的想法,但是蛤蟆提到的那个很多作者代表不了网文圈确实是惹了众怒…

举个例子说,我就属于这一批扑街作者…只不过我没愤怒罢了。


蛤蟆希望能改合同,看到很多人说要打击垄断和干倒阅文,感觉这些人走了歪路,就上来喷了几句,然后惹火上身,我站了蛤蟆,也沾染了火苗。


垄断自然是错的,阅文做的恶确实是多,但是,这段时间在尝试干倒阅文的人,到底做了什么?

我一直在观察这些新兴网站。


有的人趁着热度,组织一大堆人在知乎上踩别的评论,赞自己的,现在拥众不少,到现在我也不知道他们拿什么给作者盈利。

有的人直接为梦想发声,成立港资公司,规避非法集资风险,然后各种集资,连学生的几百块钱的支持也不审核就直接纳入小股东,总之就是你敢投资我敢收。


对蛤蟆,滋生了两个观点,一种认为:

蛤蟆你别光说不练,你去跟阅文刚啊!拿出来成果再说话,在这里说没用的干嘛?

(等于是蛤蟆你不当圣人,就别出来当好人)

另一种更激进:阅文必须倒下,蛤蟆你不希望阅文倒下,就是和人大代表对着干…

(等于是蛤蟆你去当烈士吧!)


我看着蛤蟆的观点,自始自终,蛤蟆一直是希望修改合同。

我之所以支持他,我也非常非常希望修改合同。


我也同样非常支持立法层面改变这些,我觉得这不矛盾,因为立法层次能改变,依然会使得很多合同出现改变。

而且,我觉得真的能影响立法推进,很多人都是功臣。

但是,即便一切顺利,立法的草案、讨论、施行,时间可是不短,举个最简单的例子:

导盲犬在公交车等公共交通上面的正式合法化,这个进程从2000年提出,到2015年正式立法规定,历经了15年。

当然我知道也有两三年就立法实行的,但在此期间,很多作者下一个合同也签了,如果蛤蟆的所作所为真的能改变一点合同,我觉得也是好事。


反正我下一个合同签约之前,我感觉我得把蛤蟆拿出来说事,希望能把合同改一改,嗯,到时再说。


很多人对立法的朴素想法是:只要今年这个东西进入提案了,下个月就能对作者有利。

恕我直言,如果要通过立法来约束阅文,类似这种大公司,依然会尽可能的赚钱,不到正式法律执行那一天,哪怕是法律已经出来,都不会听的。

资本,从来就这么无情。



不过说到这里,这个事,蛤蟆其实是错了,我也错了。

我也真没想到这么多人骂蛤蟆,还有很多人骂我…

以后大家都缩着,都啥也不说,任由很多人去狂欢就好了。


当初那几个新网站组建,趁着合同事件爆出了一大堆的人,试图搞掉阅文,我想问一下:

目前去那些网站的,除了关系户,有多少人对自己写的书的未来有信心?

这是某新网文公司小股东和我说的,真伪大家自己判断。


关于阅文我想说点什么,

我希望修改合同。

当然,阅文不会听我的也不会听蛤蟆的,但是我依然认为,这样发声是没错的。


不可能每个人都觉得我正确,也支持每个真正为作者发声的人,如果也有别人做了一些真正的有意义的能改变可能的举动,我也支持。


但是某些网站…

蛤蟆骂得那句“我可去你们吧”骂的到底是谁,某些人应该自己知道。


又耽误吃饭了…有不同观点欢迎指责,

讽刺的直接拉黑。


user avatar   yan-45-36-78 网友的相关建议: 
      

大气,算我一个,本人本职就是律师,闲里写了个扑街的文,跟阅文签过约,那小说完结了,应该算签约作者吧。

估计就帮看看合同条文啥的,能帮上忙。


user avatar   liulangdehama 网友的相关建议: 
      

流浪的蛤蟆:不就是做个南海圣蛤吗?

有人问,你为大家做了什么?我仔细想了,有人拜托过我做什么?虽然私人联络方式没有,但不管是微博,还是知乎,公开的社交媒体也没有人问过我一句好咩?

从我第一次发言,到最近发言,我的观点始终如一,修改合同才是对作者权益最好的保障。(不管是,霸王合同,还是免费阅读,其实都可以归入合同,免费也就是加一条,不愿意上免费渠道呗。)

我也相信很多认真写书的作者,跟我的利益一致,都只是想要一份安心写书的合同,平台不要拿自己的书去做免费,保障养家糊口的订阅钱!

有些人利益不一样,我支持你们去追求,但我就不站一起了,就如你们说的,大家利益不一样。

两会咱去不了,修改著作权法案我从没任何形式反对,我能的做的也不多,制式合同(这玩意好多法律人科普过了,又叫做示范样本,从来都是非强制性的玩意,就算通过了,网站用不用也是自选),我从不觉得可以根本改变什么,但也不会阻止任何人去争取,毕竟这是对作者有益的事儿……

我就说我能做的,我能带大家来谈合同。

我不敢说老合同能修改,只能保证谈新的。

我也不保证最后一定成功,但我可以保证一点,如果新合同谈下来,我的合同一定跟愿意跟我一起谈合同的兄弟一模一样。

当然,我相信那些叫嚣要跟网站一九分成,版权全归作者,还要白金待遇的人,肯定会觉得跟我同样合同太low,那真没办法,我就这点能耐。

仅限跟阅文有过签约的作者,外站和没有过签约作者,抱歉,臣蛤做不到。

来,想要逆天改命的,私信我。

不就是做个南海圣蛤吗?

我做。


user avatar   chen-mo-gui-su-56 网友的相关建议: 
      

我作为一个读者,来说说心路历程吧。

曾经的文艺青年,现在在公文堆里打滚,总是有心写点什么,真提笔真打开电脑又懒得坚持。所以,我特别羡慕能坚持下去的人。哪怕他初出茅庐,哪怕他文笔稚嫩,我总是觉得应该爱护他。

不客气的说,我也是老看免费小说的。

我的大学生活是2000年开始,2005年结束,那时候是网文的生长期,我还接触过一下榕树下,盛大文学,晋江文学城,我想过做一个作者。但是因为电子游戏和懒,还有挂科,我放弃了,没有可辩解的,我的文学路还没起步就无疾而终了。但我当时也有着“文无第一”的作者心气,眼里别人的网文大多不过尔尔,总体上看得也不多。这个时候别谈付费了,多看一章节算我抬举你们。

但是工作后有了自己的收入,开始体会谋生的不易。网文在大浪淘沙之下,也开始涌现出一批好作品。看着不少网文作者坚持不懈,发现你们能每天几万字的编,作为一个搞文字的,毕竟知道这里面要全部原创是多么难。就像我在另一个地方给宝树的粉丝回答的那样,作者要把大量材料吸收,要掰开了揉碎了再整合起来,才会有自己的东西,就像炼钢。网文由于更新的进度和量的要求,注定对作者脑力是一种极大的压榨,要同时保持原创保持质量保持总量,太难了。受不了的作者抄袭、机器生产、注水,都是常有的事,这就是忘记初心。

一次偶然机会,我看到一本漫画,或者说插图小说(雾),是吴淼的《塔希里亚故事集》,看到这么好一部作品的作者,在为区区几万本书的销量发愁,我第一次觉得刺痛。我觉得有必要为国创国漫做点什么。我跟了很长一段时间的销售,买相关的文创众筹。我的id来自于此。但是在那个过程也进一步了解到,国内作者的生存是多么难,若没有一番炒作,大多藏在深闺无人识。当时听营销商的朋友吐槽,某大平台开给作者的推广广告价是一天80万,作者印书的钱还不到这个价。

为了得到“炒作推送”这个资源,无数作者沦为抱平台大腿的打工仔,忍受平台的压榨。不意外地,在文艺创作领域,生产者又输给了流通销售者(为什么要说又…嗯)。

然后我开始越来越积极地为看的书和漫画付费了。有国漫国创精品,我就买买买,并且鼓动书友同好适度多消费。

我知道这些消费经过平台到达作者手里的很有限,但是我还是希望奶一口作者。同时我还是在看免费小说,无它,各平台推送的很多都不靠谱,它不是靠质量说话,充斥首页的爽文,我没有丝毫兴趣。先在免费站看看片段来筛选,真心动了就到正版站买甚至买本书在家收着。

今天,国家富强了一些,新一代大众尤其是青少年,在经济消费力上有了很大提升,蛋糕开始大了,它养的活作者和平台双方。同时,大家的品味也在提升,对精品的追求将是持久的刚需。平台过去竭泽而渔的模式,是时候改了。不改合同,好的作者早晚会弃它而去。

蛤蟆,不要做烈士。真要跟阅文斗不过倒下了,找多一些有影响力的作者,自己组织一个集体主义的企业吧,自己养活自己可还行?我们跟着过来。

不就是雇几个人,法务财务,上版权审批部门多跑腿么。起初办理流程可能要摸索摸索,但其实也不是那么难的。

对吧?


user avatar   li-jie-1-2 网友的相关建议: 
      

说真的,筛查频率要是上来了,隔离的功效也就那么回事。

我们武汉从上周五到本周五,七天筛了六遍核酸(刚接到社区通知,今晚又要筛),等同于七天筛七次,而且是全市一起筛,对于应检尽检而不去检的人群,会赋予“灰码”,除了医院,哪儿都去不了,无处可逃。

筛到这种程度,隔离期的长短甚至于隔不隔离也就这么回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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