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登的“碰瓷”分三种模式。
第一种,外线大回环。
这种属于合理利用现在的规则。而且,如今联盟很多人都会,保罗、杜兰特等等一大批外线投篮能力比较好的球员,都会利用对手防守时的一些习惯去造成犯规。今年开始这样的外线大回环已经不会在直接计算成投篮犯规了,也就是说,虽然这种造犯规的方式仍然可用,但是却不能再利用这种方式拿到3次罚球。
第二种,突破造犯规。
这种方式也比较普遍,也就是利用对手在防守突破中的失位问题去直接杀伤。哈登特别的地方就在于他有一手“绝活”——欧洲步。虽然哈登的身高和弹跳都不能算是联盟中的佼佼者,但是他的节奏却是数一数二的,他就是利用这种节奏的变化,能够形成突破,而突破后利用对手的防守问题造成杀伤。这种方式也是很多NBA球员,尤其是后卫球员乐于使用的,利用速度或技巧来突破对位防守者,利用身体对抗来限制大个子球员对其形成封盖,并且利用其犯规对其进行“惩罚”。
第三种,小动作。
例如突破时的夹住对方手臂、故意接触对方、与对方形成冲撞等方式去造成对手犯规。这样的方式基本属于“碰瓷”,即故意去触碰防守者造成对方犯规。但是,这也是哈登聪明的地方,因为在突破时对手是向后退的,主动权当然在进攻者身上,而且为了能够构成防守威胁,一般防守者都会伸手去做一些干扰。正是这样的防守习惯,被哈登抓到了,其实就相当于碰瓷的为什么总愿意去碰那些开车习惯不好的人一样,这样并不太好的防守习惯被哈登利用了,直接将其变成了犯规。
现在来说联盟为什么不治理。
第一,鼓励进攻。现在联盟的规则是鼓励进攻,因为进攻具有观赏性,所以当然会鼓励更多人去想出更多的进攻方式,这就是为什么像后撤步三分这样的技巧在从前可能被定性为走步,而如今却出现了一个“收球步”。
第二,适当修改。哈登的造犯规确实在某些程度上影响了比赛的流畅度,让比赛在某些时候变成了“罚球比赛”,所以,联盟也进行了相应的规则修改,比如大回环不算投篮犯规、投篮伸脚属于进攻犯规等等,但总不能说造犯规不可以吧。
第三,“碰瓷”合理。为什么说合理。那是因为哈登的很多造犯规其实是合理利用规则的结果。比如突破时,本来很多防守者就习惯于利用自己的手臂去干扰突破,而哈登则直接用这种“坏习惯”去“攻击”对手,造成其犯规,虽然对于防守者来说他是“被动犯规”,但从习惯上来说,确实是这种不好的方式造成了他的“被动”。
所以,在我们认为哈登“碰瓷”影响了比赛的观赏度的同时,也不得不承认,哈登的确在快速的判断和对规则的研究上高人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