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事让我第一个想起的是韩寒和左小诅咒
没什么好评价的,买卖不成仁义在。 个人选择而已。 但见识到一群平时噤若寒蝉的人戓媒体,现在正在狂欢,极尽揶揄 讥讽之能事。人家又没违法,嘲笑,讥讽别人是侵权的。
记得前些年公知是怎么吹捧灯塔国民主自由的吗?
就是下面这个故事,大家好好看看。
美国的钉子户老太太
作者:卿本佳人
钉子户,是有中国特色的一个词。英语的意译是Nail house。
美国也有钉子户,名副其实的钉子户。像钉子一样,拔不掉。
在美国,私有财产(private property)是受到宪法第五修正案(the Fifth Amendment to the Constitution)的保护的。开发商如果要拆迁,一定要给与合理赔偿(just compensation)。自然,这种赔偿都会高于房子的市值。比如,上海闵行潘女士的房子,480平方米,按1.5万1平方米来算,市值是720万,那么,合理赔偿应该高于这个数字,至少等于这个数字。根据中国新闻网的央视采访报道,给的赔偿是67万3千,这跟白吃白拿好像也相差不多了。
一般来说,如果法规和政策是讲理的,或者执法者没有滥用、绑架法规的话,民众都会通情达理的。赔偿如果高于市值,住户都会积极配合,不会狮子大开口。美国的开发商的利润大约为 15%,你的开价若会吃掉其相当大的利润,开发商就撤了。因此,美国钉子户的故事鲜有所闻。极少,不等于没有。我曾在西雅图居住。那里就曾经发生过一个世界闻名的钉子户的故事。
西雅图有个老太,叫伊迪丝-梅斯菲尔德(Edith Macefield),生于1921年,1966年搬进了巴拉德(Ballard)西北46街的一个两层楼的小房子,有两个卧室。
2007年,开发商计划在那个地带建造商业楼,征地拆迁进行顺利。但到了老太这里,卡住了。老太的房子比她更老,108岁了。美国没有70年这一说,房子仍然可以居住。老太已经在这个设备齐全的舒适蜗居里住了40余年,对一切都很有感情了,不愿搬离。
“能够用钱解决的问题就不是大问题”。开发商一次又一次地提高赔偿金额,最高达到100万,超过市值好几倍。根据市值,老太的房子的地皮值12万,房子值8千。老太不为所动。英文西雅图时报闻讯采访她。她说,“我不想搬。我不需要钱。钱并不意味着一切。”(I don’t want to move. I don’t need the money. Money doesn’t mean anything.)
老太没有请律师,没有写信到有关部门,没有上首都华盛顿讨个说法,更没有自己制造燃烧弹或以自焚抗议,只是对开发商说一个很简单的词“No”。
开发商无可奈何,只得修改图纸,商业大楼忍痛挖掉了老太的这一块地方。
这是一个特例,开发商极少碰到的特例,是个无法用钱解决的大问题。开发商碰巧遇上一家钉子户,绝对不可能动用推土机强行拆除,只能绕着走。
据西雅图时报报道,老太从小就很固执(stubborn)。开发商好像很理解这种固执。工程项目的最高总监(senior superintendent)巴里-马丁(Barry Martin)甚至关心起老太的生活。老太孤身一人,唯一的儿子早在13岁时就死于脑膜炎。人们也不知道她已去世的丈夫的情况。她很坚决地挡回此类问题,“不要问”(Don’t ask)。马丁得知老太行走不便,就开车送她去做头发,去看病。他确保她有食品,去为她买杂货,为她去拿处方药,为她做晚饭。(He made sure she had food, ran to get groceries for her, picked up prescriptions, cooked her dinner.)
开工了,他对工人说,要像对外婆一样对待她。
2008年6月15日,86岁的老太因胰腺癌(pancreatic cancer)离开人世,离开了她固守的房子。那一天,那房子依然是她的房子。
老太去世后,媒体披露了她的遗嘱:她将房子遗赠给了马丁,以感谢他在开工期间对她体现出来的友谊(in gratitude for the friendship he had shown her during the construction)。
当时国内很多媒体对这篇报道的标提都是这样的《美国最牛老太太钉子户成抵抗拆迁者的精神图腾!》《美国最强钉子户,竟然不为钱!》
怎么评价广州钉子户?我不同意你就不能拆!这不就是公知们吹捧的民主法制吗?香甜吗?
请各位公知们不要玩双标,写几篇文章赞美一下我国的法制进步谢谢。
这确实是一个正能量的新闻。
安置房是特别完美新房还是面对太平间,并不重要;拆迁户因为什么原因拒绝拆迁,是心血来潮还是漫天要价,也不重要。重要是这个处理方式,是一个建立信任,启动良性互动循环的方式。
两个极端都是有问题的:
如果强拆的话,强拆表面上看代价很小,但是无形的代价依然是有的。因为会严重的损害其他人的安全感,因为谁知道轮到自己家的时候是不是也是如此呢?这样的话容易让拆迁户在一开始就采取「激烈对抗」的态度,客观上是加大了今后进行基础建设的难度。
如果就衡量「改道的成本」和「拆迁赔款」,然后进行赔付,问题也很大。这样会导致最后剩下的钉子户拿到所有的「因为改道而多出来的成本」。比如说改道的总成本是1个亿,那么理论上赔任何一个1亿以下的数字,政府都是赚的。但是如果真的赔这么多,同样会让未来的拆迁变得极端困难——因为人人都会想当钉子户,极大的增加了谈判的轮数和成本。
所以对市政府来说,最优的策略就是自己衡量一下「大部分人都可以接受的赔偿」,然后提出offer之后不再更改,等对方的回复。如果对方属于那「大部分人」,那么皆大欢喜;如果对方不幸属于出于种种原因不接受的「小部分」,那就承担更大的成本改道。
这样对自己offer的承诺也会打消拆迁户的投机心理,从双方熬时间的消耗战里面跳出来。现在的海珠涌大桥,就是这种承诺力的体现。有承诺的力量,才有信任的可能。在未来,拆迁户会更加相信市政府提出的「底线」是真的底线,然后也会认真的,而非用投机的心态来考虑政府提出的offer。
而这样,最终达到的就是节省双方的时间,减少双方的误会。所以我说安置房对面是不是太平间,一点也不重要,政府如果真的提出一个这样的安置方案,那要么说明政府就认为这样是对方可以接受的;要么说明政府错误的估计了「大多数人愿意接受的方案」。总之愿赌服输,拆迁过程总会有人满意,有人不满意。
政府提供一个offer,拆迁户想讨价还价本身也是正常的,重要的是这种有底线的协商态度是值得鼓励的。我还没有去过广州,希望有机会去的时候,能到这里打个卡。
海珠之眼,还是丹凤的。
我家就住附近,听街坊说政府是开到了800万的高价(每平方补偿80万),他们都不松口,非要1500万或者对面望江的三套房…
我身边确实有很多人抱着看热闹的心态过去,一来走下新路,二来见识一下现代版的不识抬举。
国家和设计师好样的,个人觉得就应该按这种态度办事,既维护个人需求,又不影响集体利益。
只是我们口中的海珠之眼,可能会成为某些人身上的耻辱柱,做人太贪心到头真的一场空。
800万,800万啊!!
每每念及此事,无不捶胸顿足(我说我),为什么拆的不是我家,你给一半我都立刻放了,真的!
8.8下午更新
好神奇这个回答居然还有人看到和点赞,先感谢各位的认可。
至于有人说我传谣、人云亦云啥啥啥的,我只想各位成年人思考以下几个问题(纯粹假设,与事实无关):
1、假如你是那个钉子户,现在有人采访你,你会不会挑有利于自己的说辞来表达,把自己包装成相对的受害者?
2、对置换房地段不满,跟狮子开大口这个动作是否相冲突?
3、我们为什么会觉得媒体发布的信息,就一定会比街坊邻里口口相传的内容更接近真相?到底哪一方才是真正生活在这边,对事件的参与度更高?
我原本就是过来吃个瓜表达下看法,听说回来的东西就不能说?那我还真是头一回听说。
至于那些还是要花式抬杠的,我比够两个拿你好无?
8.10上午(上班偷鸡)更新
发现一个现象,每增加大概60个赞,就会在评论区跳出来1个抬杠的,这个比例挺有意思。
不同人有不同意见这很正常,社会是多元的嘛。(当然那些喝憨仔牛奶大的纯杠精,我还是要比两个拿你)
大部分抬杠的人,看到的只是那栋房子的大小、老旧程度、地段位置,这些表面的东西,所以会觉得800万很夸张,质疑我信息的真实性和合理性。当然我不是战地记者,这个数字的真实性我确实不能保证,你硬要纠这个我也莫得办法。
而关于合理性这点,有位大神总结得很好,我懒得写就直接贴上来了(传送门)
怎么说呢,看事情别只看表面,而且格局放大一点,别一听到补偿800万就觉得不可理喻,世界远比你所知道的大得多。
至于还有那些评论什么“未经他人苦,莫劝他人善”的,你把在广州被拆迁叫作苦??
Excuse me????????
这是我省正常操作
面对狮子大开口的拆迁户
我省一是没钱(反例长三角) 二是没行政力(反例北京)
省民对于打造完美市容也没什么兴趣
所以省府和各市府一般都是躲着走
毕竟乱花纳税人的钱肯定被骂
要是强拆 更是当晚就上TVB
广州地铁11号线的田心村站也是遇到拆迁户狮子大开口
府前路轻抚下巴 思考一番 把这个站取消了
皆大欢喜
只有当初狮子大张口的人哭天抢地
作为省民 觉得这样挺好的
毕竟大家都是成年人
在公平合理的前提下作出的选择都值得尊重
我们尊重就完了
当然他们也要承担后果
“不换自然有不换的理由。”
互联网不能只有一种声音是没错,但是替住户洗的有点过分了。
自媒体时代,官方瞎扯的代价很大,官方可信度是越来越高的。住户说的是挨着殡仪馆,官方说的是多种方案并且还有4个地点可供选择,总不能4个都挨着殡仪馆吧…
有很多人说,双方达成协议,跟我们吃瓜的一毛钱关系没有,轮不到我们网络暴力或者现场围观。
也说不上一毛钱关系没有。
好好的直路打一个弯,底下掏一个洞,从重新设计画图到实际施工,多了多少工序和支出?市政水电管网搞不好要重新单独配套,这些都是钱。
不是无良开发商的钱,而是政府的钱,是纳税人的钱。(有没有搞工程的给具体算算?)
当然,也许没有我的钱,因为我不是当地人。
作为一个纳税人,我看着同是纳税人的小钱钱被浪费,有点心疼,关注一下,发表一下自己的看法,不过分吧?
而那些围观的,完全有可能是作为一个当地纳税人,看到了自己的钱被浪费,过去看看,也不过分吧?
以前经常报道说资本主义国家土地私有,搞基建各种困难,各种绕路,各种奇形怪状,各种搞不下来。有人捧,说是尊重人权,也有人说还是我国体制好,集中力量办大事。
当然,捧外国人的居多。
怎么这事到我们这,就没人鼓励当地政府尊重人权,甚至法律允许强拆都没这么干了呢???
我就想啊,你说广州这个城市位于河流入海口,地势低洼,降水量还大。今年这洪水一发,桥上都不敢说一定不被淹,你说这桥下……
风能进,雨能进,广州市政府不能进。
多么美好的一个故事啊,期待《读者》和《青年文摘》早日成稿刊登。
政府尊重产权和居住权,留守基于自愿,建桥达成共识,设计最小化干扰,大家都得到了自己的那份正义,还有什么好说的呢?难道非要哪一方牺牲才觉得痛快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