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薪百万跟公司进入世界五百强,哪个更难?
团队成就跟个人成就,这不是桔子同苹果的比较,而是桔子跟房子的比较。
桔,我所欲也;房,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桔而取房者也。
我绝对不会为了一袋桔子而搞脏一套房子。
这话大家都会说,道理大家也都懂。
但是,很多人不懂的是:对于多数球员,这个房,是酒店的客房。
所以,在房内偷偷扔桔子皮的人,吐橘子籽的人,其实很多。
但是,有的豪华套房,依然是豪华套房。
所以,我最讨厌把团队荣誉跟个人荣耀混为一起的说法。
比如5》3。
霍里还七夺总冠军呢。
所以,有人提5》3的时候,我不得不戴上某些人口中詹蜜的帽子”。
但是,你要提9进总决赛,我不得不带上某些人口中“詹黑”的帽子。
不是我变了,我不是我要自绝于读者。
我把詹蜜詹黑科蜜科黑得罪个遍,其实仅仅是是我不想双标去套用特定的球星而已。
其实,我一直认可詹姆斯极高的个人成就。
但是,我一直认为团队成就应该同个人成就分开。
团队成就的难度,本质上是组建一套强大阵容并且运营好的难度,是球队经营管理的难度,甚至是老板付出资金(包括球员薪金,管理层薪金,还有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奢侈税)的难度。
这跟得分王甚至篮板王、盖帽王、抢断王这些个人荣誉没啥可比性。
具体某个球员(不限于詹姆斯)生涯的团队荣誉的难度,本质上也是良禽择木而栖,贤臣择主而侍的难度(或者说幸运度)。
这点上,霍里是很成功的(或者是很幸运)。
酒店的房子,口袋中的桔子,都有价值,都值得尊重。
但是,
“良禽择木而栖,贤臣择主而侍”
我已经是很克制才用这样的描述了。
所以,这两件事,无法比较难度,只能比较稀有度。
比稀有度的话:
生涯十次得分王前无古人,
十年9进总决赛前有古人,1957-1969这13年,包括指环王拉塞尔12次进入总决赛,获得11枚戒指,萨姆·琼斯11次进入总决赛,获得十枚戒指。
其中1957年~1966年这十年,波士顿凯尔特人队连续10年进入总决赛,9夺总冠军,这期间,指环王同萨姆·琼斯都是10进总决赛,9枚戒指,
生涯十次得分王后有无来者,我不知道。
无论如何,十年9进总决赛后面也是可能有来者的(毕竟,抱团是达成这个目标的有效方式,现在抱团,哪怕是巅峰抱团,都已经不再被球员厌恶了)
无论如何,十次得分王更稀有。
PS:我不知道为啥要加一个十年的限制,大概为某人度身定做的标准吧,我也为乔丹度身定做一个标准:有效赛季连续获得10次得分王(这样刚好把中间退役的两年扣除了),这样大概后无来者了吧。
在上面这个回答中,我提到,在桔子跟房子的选择中,我是个房客心态的人,所以,我选择桔子,因为,我只是匆匆过客。
我的漫漫人生,在这世界中只不过是个过客,房主心理太累了。
我更喜欢失败者,比如下文中我提到的80年代的乔丹。
PS:
我在下面这个回答中,说的就是八十年代的乔丹,那个有头发的乔丹:
我在下面这个回答中介绍了乔丹在自己个人表现最佳的那些年份,是如何在一个吝啬的烂队中坚持的。
我在下面这个回答中,我抨击拿乔丹当枪使的詹黑
但是那回答中我提到了一点
无论是得分王,还是总冠军,都有其不足。
正如同有的人为了冲业绩揽各种劣质订单,有的大企业靠垄断地位搞不正当竞争。
有的人打铁打多了,得分也上去了。
(所以我更看中PER等高阶数据,虽然没有完美的高阶数据可以百分百体现球员价值,但是总比低阶数据好多了)
有球队豪华阵容多了,冠军也多了。
但是,现在不是鼓励两(创新,创业)么?
我们在价值观上,不应该非要把所有人才都往大企业赶(这个观点不是我的提的,是上面有文件这样说的)。
篮球上也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