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文章她想表达的意思就是:
我的广告黄了,我的代言没了,已经一年多了,你们还不肯放过我吗?我要承担的远远比我应该得到的多,这样还不够吗?法律的公正合理可以保障人权,而我道德层面却这样被你们谴责,你们配吗?不过我仍旧祝愿你们都有幸福温暖的人生,因为我就是这么一个善良的女孩。
嘻嘻。
讲道理,我一直觉得,当小三真的罪不致死。
这句话说出来可能有点不舒服,但是事实就是,哪怕是杀人放火,坐牢了刑满了出狱了改过自新,仍旧是可以获得谅解和祝愿的。
但是当小三的人真的不要接代言,代言就是公众人物,就是形象的支撑,就是风口浪尖。
那么请问,明知道是自己的闺蜜,还当三的人能代言什么样的三观呢?不言而喻。
也有人说,她也要吃饭,也要生存,不可能就一杆子打死,她以后就不过日子了。
人活下去真的很容易,要吃上一口饭真的不难,问题是你到底想过什么样的人生?
我认为她就此退隐,做个主播,美妆博主,淘宝店主,时间会冲淡一切,日子久了或许真的可以换来网友的释怀和谅解,但是既然你选择了高调复出,选择了要吃舆论这碗饭,你必须,也应当承担背后的重量,仅此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