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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上有比南大碎尸案还恐怖的碎尸案吗? 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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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大家看过没看过被碎尸,被破坏之后的人脸?

生前是多么的美丽动人,死后就是多么的恐怖惊悚。

本案的主角是一位美艳的女人。

▲生前多美艳,死后就多恐怖。

1993年艳星碎尸案,照片过于恐怖,慎入!

▲非常具有年代感的照片

”一点红”蔡幼丝还没成为红牌艳星之前,也曾到影楼摄下文艺照片,照片中的“一点红”长相清秀,非常好看。无论从容貌,气质,身材都可以说是当时无数男人的梦里情人。

不过都说红颜薄命。命运给了她令人艳羡的身姿,也赋予了她悲惨的结局。

1993年7月7日晚,马来西亚,吉隆坡。

在一栋高级公寓内,发生一宗震惊整个马来西亚的分尸案。

而被分尸者就是当时已经小有名气的艳星,吉隆坡的艳星外号“一点红”的蔡幼丝。

案情经过:

1993年7月8日,一名清洁工人在打扫时,赫然发现数袋装有人体残肢的塑料袋,他在惊恐万状的情况立刻选择了报警。而尸体的惨状令在场的众多见多识广的警察都深感震惊。

众所周知,处理碎尸案最重要的步骤就是寻找尸源,即找出被害人身份。但是在茫茫人海中寻找失踪者,再加上没有人主动报告说有人失踪。案件一度陷入停滞。


▲以上为有码

据悉,警方封锁现场之后,立刻在附近地区进行严密搜索,并在4天内先后寻获11段尸块,确认死者为一名女性,但对死者身份毫无线索,最终逼不得已召开记者会,发布多张死者残肢照片及特征,包括死者面目全非的头颅照。

(本来这里是有无码照片的,但是不知道哪个傻X举报我,服了。真特么无语)

后来,警方找来一名资深画家,让对方根据死者头颅,进行模拟画像,试图模拟出死者生前面貌想像图,再交由媒体刊登。

数日后,警方终于有个重大突破,一房东来电称与画像女子相似的女房客失踪多日,警方随后立即到失踪者的住所展开搜查。

同时,为了确定死者是不是房东口中的失踪者,警方与失踪者的胞姐取得联系,要求她到医院太平间认尸,她一看到尸块阴部被修剪过的阴毛,当场确认死者为其亲生妹妹。警方终在案发两周后,即同年7月21日,确认分尸案死者身份,取得突破性进展。

考虑到凶手大费周章进行碎尸,极有可能是为了掩盖死者的真实身份,这说明凶手和死者的关系应该非同一般。警方认为确认尸体之后就可以通过社会关系一一排查,破案指日可待。

不过未等警方调查,案情又出现重大转折。

凶手竟然主动浮出水面。

案中凶嫌颜伟圣(当年33岁)是一名有妇之夫,他在死者身份确认当天自投罗网,主动向警方提供一张自称是死者留下的字条。由于纸条上写满中文字,而这位男士又不懂中文,所以警方觉得他非常可疑,于是将其当场逮捕。

颜伟圣落网后,被控谋杀罪,但他死不承认万般抵赖

直到一年后的2月8号,谋杀罪改为误杀罪,他才选择认罪,并被判处12年刑期。

颜伟圣长相斯文,气质温文儒雅,尽管双手被铐上手铐被庭警带上法庭,外人也难以相信他是一名碎尸案凶手。


而杀人动机更是非常可笑。是因为“一点红”要他跟自己结婚,而他则喜欢另外的女人。“一点红”不停烦他,并扬言要将两人的事情公诸于世,在这种情况之下,他错手杀了“一点红”,而后狠心分尸。

目前这位仁兄早已获得自由之身,改名换姓后不知去向,有人说在教堂见过他,已经成为牧师,但他死活不承认自己的身份。

“一点红”画上浓妆后,尽显妖艳气质。

▲很难把她和之前的恐怖照片联想在一起。

这宗轰动马来西亚全国的分尸案最终水落石出。

虽然此案的尸块远远没有南大碎尸案的多,但是那张恐怖的照片却也足以成为无数人的噩梦。

愿天堂没有杀戮。




本文引用于 m.sohu.com/a/354169774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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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xx



我们大山东曾经发生过的这起案件,简直就是悬疑剧。因为如果哪个编剧能编出这样的剧情应该可以拿奖拿到手软了。

这个案子案情的曲折绝对让你无法想象。办案警察更是直言:做刑警一辈子都很难碰上一起这么复杂的案件。

2010年7月13日山东济南市商河县。

孙集乡的一块废弃农田因为处于偏僻地带,很少有人涉足。而在这一天,有村民在这块农田游荡时,在农田中的一处鲜有人知的机井里发现了异常,随即报警。

警察到达现场时,被眼前的景象给震惊了。

只见只比足球直径大那么一点点的机井里,头朝下脚往上的插着一具高度腐败的全裸尸体。

警察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把尸体从狭小的机井里“拔”了出来,发现尸体由于高度腐败,已然面目不清。但从死者身形判断,死者大概30-40岁,身高1.83,体重90kg。现场因为是废弃农田,荒芜不堪,几乎没有任何有价值的线索。而尸体被“取”出后,警方在机井底部找到了一柄工具斧。

经过尸检,死者是由于脑后遭到重击所导致的粉碎性骨折而死。死亡时间判断为3个月至1年前,也就是2009年7月到2010年4月之间。现场发现的斧子上没有血迹和指纹。

综上,警察现在掌握的情况如下:

1.30-40岁壮年男性,身强力壮。所以凶手应该是具有一定行动能力的青壮年。

2.抛尸在一处连村里人都很少知道的农田机井里,可见凶手熟悉周边情况,是本地人或是曾在本地来往过的人。

3.死者全裸,说明凶手不希望死者的身份被别人辨别出来。

无名尸类型的案件最重要的切入点就是寻找尸源。

于是结合上面的第二点,商河县公安局开始排查孙集乡周边村镇是否有失踪人口。与此同时,办案人员发现凶器斧子大有玄机。

最明显的应该就是斧头和斧柄交界处的加固铁片。这种斧子一般不用于家用,所以警察就到孙集乡附近的五金店排查。终于找到一家店铺有售卖这种类型的斧子。老板表示:这种斧子进了13把,已经不记得卖给谁了。但是是在2009年年底进的货。这是一条很重要的线索,因为这说明命案发生在2009年年底之后,将死者死亡日期压缩了整整5个月。

接着又有村民表示,2010年1月28日曾经在废弃农田看到过暗红色类似血迹的物质。

于是警方推测,案件应该是发生在2010年1月期间。

而负责查找失踪人口的警员发现,孙集乡失踪的17个人的DNA都和死者不符,他们还检查了全国失踪人口数据库里的DNA,比对后也均不符。

这也意味着,通过尸源破案的思路被迫中止了。

那么,还有什么办法可以破解无名尸案呢?

由于找不到尸源,办案人员就改变策略,决定通过逆向思维的模式来破案。

而在这个案子里,依旧结合凶手应该熟悉本地情况的推测,大开脑洞的办案人员忽然意识到,失踪的人不一定是被害人,也有可能是干了坏事潜逃的凶手啊!

于是他们就横向对比在2010年年初左右失踪的孙集乡本地人,果不其然,一个具有作案可能的人浮出水面。

王X,30多岁,离异,在当地开养鸡场为生,欠有巨额外债。失踪于2010年年初,但此人身材只有165,十分瘦小,与刻画的嫌疑人有些出入。此人最令人生疑的地方在于,他曾于失踪前半年买了一辆崭新的轿车,可是却把几乎全新的车拉到修理厂进行“整车喷漆”。而后来由于他失踪了,车也丢在汽修厂没去拿,于是警察蜀黍就找到了那辆车,是一辆红色的桑塔纳。

进行了极其仔细的搜寻后,警察蜀黍在轿车的后备箱角落的一片枯叶上有了发现。

这片叶子上的一点点暗红色物质引发了警察的注意。

考虑到车的喷漆是红色,有没有可能是油漆溅到上面了呢?警察观察后发现,油漆变干后会变得十分硬,而叶子上的物质似乎并不硬,所以极有可能是血迹!拿回法医处分析后,经过4次的反复尝试(因为实在太小了),法医大大终于提取出了完整的人体DNA组织成分!和尸体一对比,果然就是同一个人的。

至此,王X的嫌疑陡然上升,他不是个凶手,也是个帮忙运尸的帮凶。而办案人员采用的逆向思维策略也取得了成功,通过找凶手来确定死者。

那么死者是谁呢?还是要按照王X的社会关系来排查。

王X本人失踪半年多了,根本找不到他。于是警察调出了他的话单,发现他在2010年年初和两个天津人联系密切。继续调话单,发现这两个天津人其中一个人的手机在2010年1月24日就停机了。这个停机的人会不会就是被害人呢?

又经过一轮走访调查,死者的身份终于确定了--就是那个手机停机的天津人,以下简称A。据A的家人反映,A在2010年1月左右和同乡人B一起外出打工,失去联系。后来返乡的B却告诉A的家人A失联后独自前往外地打工了,所以家人就没有在意。而巧合的是,另外一个天津人B就是王X话单中频繁联系的另外一人!

所以天津人B的就成为了警方重点怀疑的对象。在证据的面前,B终于交代了案情。

真相是:2009年7月,天津人A和B被山东人王X以10万元雇佣到商河暗杀一个叫张本岭的男子。然而没想到这个张本岭的命格十分硬,车祸、在车上安装爆炸装置都没有要了他的命。到了2010年1月,杀人的筹码已经增加到14万元,可A、B在又一次暗杀中还是失败了。这时,王X突然告诉B,你和A两个人互杀,活着的那个人可以得到全部的赏金。于是B就趁A不备,在郊外用斧子重击其后脑致其死亡。然后王X利用自己的轿车后备箱和B一起将尸体运到废弃农田的机井里抛尸。

至此案件告一段落,王X成为了杀人通缉犯。

但你们以为这个案子就这么结束了吗?并没有!

因为在过了2年以后,经过无数次关系人的排查和暗访,期间还经历了全国清网行动,警察仍然没有找到失踪的王X!这是不符合常理的,因为一个人在外是需要开销的。王X的银行账号、汽车、身份证在失踪后一次都没有使用过,全国各地的亲戚朋友也都没有见过他,那么他到底躲到哪里去了


在这个案子里,办案人员发现,王X失踪后曾经给全村男性熟人发了一条群发短信,而这条短信就成为了揭开这个谜团的第一扇门。

短信的内容看上去没有什么问题,很符合一个畏罪潜逃罪犯的情况。所以在2年的过程中警方并没有特别在意,然而有一天,一个警察蜀黍忽然发现了短信中最不合常理的一个地方--称谓!

我们都知道,农村的辈分是很分明的,而他发短信的对象多半是他的叔叔爷爷辈的。在王X的村里,民风还相对保守,若按短信开头的“兄弟”称呼自己的叔爷辈是极其没有礼貌的一件事。即使是群发,也可以叔爷辈群发,兄弟群发啊。

福尔摩斯大大曾经说过:当你排除掉所有不可能的,剩下的那个即使再不可思议,那也就是唯一的可能。

于是,结合各方面情况,警方得出了一个惊人的结论-短信不是王X自己发的,而这也就说明,王X其实不是失踪了,他应该也早已不在人间了。

那么杀他的凶手又会是谁呢?


首先怀疑的对象自然就是那个和王X合伙杀A的天津人-B。因为他们之间是单纯的金钱关系,以利益为驱动。但调查后发现B并没有杀人的作案时间。

这时候警察忽然想起了一个人。

你们还记得那个被王X雇了A和B去暗杀的张本岭吗?

在调查AB暗杀案的时候,张本岭曾经在协查中无意说了一句话。而这句话印在一个做笔录的警察心里。他说的是:这两个白痴还想炸死我,要是我的话就把他烧了。

“烧”死一个人其实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因为往往会发展成火灾引起大家的重视。那么还有什么手段能够轻易地烧掉一个人又不会被人发现异常呢?

那就是在殡仪馆火葬场烧!

办案人员再查,发现这个张本岭在本地经营丧葬服务的店已有10多年,而他的一项日常工作就是拉附近村子的死人去殡仪馆火化。

然而在我国,要火化一个人是有十分严格的程序的。非正常死亡的需要警方出具死亡证明,因病等自然死亡的需要村委会等出具火化证明。

假定王X已经死亡,那么他死亡的日期应该就是在他失踪不久。那么他具体是几月几号失踪的呢?经过多方寻访,一个村民回忆王X失踪的那天,当地的天气是大雾并伴有小雪。警方找到气象局,发现2010年年初只有3月9日下过雪,并且也有大雾。那就可以推测出,王X失踪的日期就是2010年3月9日!

接下来,警方又奔赴本地和临县殡仪馆调查3月9日后10天由张本岭拉来火化的人员名单。查来查去发现他拉来的5个人都有完整的火化手续。这就奇怪了,难道张本岭不是凶手吗?

警察蜀黍继续脑洞大开,他们调取了张本岭近年来火化人员的所有名单。终于,在2008年12月的名单里面,一个丁姓老年人的名字引起了警察的注意!因为这个丁姓老人的名字在2010年3月9日在临县火化人员的名单上也出现过,而拉尸体去火化的,也正是张本岭!

一个人不可能死两次,也不可能被火化两次。而老人家属表示,老人是2008年12月因病去世的,早已火化。所以2010年3月9日被火化的,就不可能是老人,而很有可能是失踪了的王X!

警方同时还发现,王X雇人来杀张本岭的原因是因为王X与张妻有染,二人合谋欲除掉张本岭。张妻也表示,2010年3月她回家发现很冷的天,可是家里沙发上的坐垫却不见了。问张本岭,他也支支吾吾的。于是警方仔细查看了张家的沙发,终于在一个角落发现了几点喷射式血迹,证明属于王X。在证据面前,张本岭承认了自己的确利用多余的空白火化证明,在杀死王X后,将尸体送到了殡仪馆烧了。杀人动机是:和他老婆出轨,却还敢派人来暗杀他,是可忍孰不可忍。

至此这个堪称“奇葩中的极致”的案中案终于告破,王X雇凶杀张本岭,没想到反被张本岭杀掉。杀手A和B为了金钱互杀。

至此本案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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