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题主的描述是准确的话:
其实这事很简单:当事人想怎么办就怎么办!如果有人“死要面子活受罪”,就自己想办法出钱!
作为一个已婚人士,我觉得,之所以有“清官难断家务事”的说法,是因为家庭里很多事情原本就没有绝对的“对”与“错”之分!
就拿题主提到的所谓“见面礼”,不是每家都有这个规矩的,而且,送什么,送多少,每家,每个人的情况都不一样!想要“安心”就别攀比,量力而行!想要“面子”,就别心疼钱,特别是别心疼自己的钱!
暂时抛开题主家的遭遇不谈,即便是题主的父母没有离婚,父母都非常有钱,就必须要想别家一样不遗余力的送这个“见面礼”?送了之后,题主就心安了?就不羡慕别家了?要知道“人外有人”,有很多比你有钱的,人家送的所谓“见面礼”恐怕是你想都想不到的!更不用说和人家比了........有意思吗?
如果题主要面子,有个最简单的办法——“自己出钱,以父母的名义送这个见面礼.......”
至少在婆家那边题主是有“面子”的......
不过,恐怕题主是舍不得吧........
另外,关于题主提到的“彩礼”的问题,我想说,这其中也有题主自己的原因——纵容家里拿钱,现在又后悔了。这其中还包含着想让自己母亲帮忙看孩子的“小心思”........
暂时抛开题主“彩礼”的问题暂时不谈,题主有没有想过,你的父母把你养到这么大,你为他们付出过什么?她即便是一分钱不给你,你觉得你有资格抱怨吗?你有没有想过为她们做点什么?你有体谅过她们的难处吗?
个人的建议是:
1.关于孩子见面礼的问题,让父母自己看着办,充其量旁敲侧击的告诉他们男方家里送的什么......
2.如果一定想要在婆家方面的“面子”,就悄悄自己出钱买个差不多的,就说是父母送的。
3.等生完孩子,尽快找个合适的工作,自食其力!
最后,送给题主一句话:“万事不求人”——这是一个母亲最基本的担当!
要怎么做是题主自己的事情!
以上是个人意见,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