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拥有土地所有权自然是合理的。
事实上,绝大多数的钉子户问题都是不拥有土地的,真正有地的那些城中村,每个人分几百万还有一栋楼不知道多开心。
话又说回来,我国根本没有私有土地,所谓的私产哪来的?土改的时候都没收了。
开发商压根儿不稀罕您盖的那破房子,稀罕的是你房子下面的地皮,而你房子下面的地皮其实已经被政府卖给开发商了,开发商才和您商量一下您这破房子搁我地上了,我给你点安家费,您行行好把房子给挪挪。
所以问题的根本是在我国房屋的产权和地权分离,而且地权不清晰,政府甩锅又怕闹事,就这么简单。
上面从经济学分析的,其实我国压根儿没有私有土地,所有土地不是国有就是集体所有,没有地权,讨论户主卖不卖地毫无意义,户主其实本质上根本没得选,因为他只有房屋的产权,而没有下面土地的土地所有权。
理论上说,这种有产权没地权的情况,达成的协议只会有两种:
1、开发商按照房产估值赔偿你的房子,或者,帮你把房子搬走(你哪里有地搬哪去)。
2、你每年给开发商土地租用金,继续住这里。
祖祖辈辈住在这里这种说法,本质上和自古以来一样,没什么意义的。
利益相关:父辈是拆迁户。
最后开个脑洞
如果你真的有土地所有权,又上面有人不怕政府充公的话,讲真,以目前中国的地价飙升的速度,交易土地所有权不是一笔划算的买卖,你可以参考政府拍卖土地的价格跟开发商谈土地租约,譬如说70年使用权一次性付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