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我的回答点赞到这个数字啊,有点受宠若惊。我不是相关从业者,我只是一个普通老百姓,也算是受过高等教育,接触过计算机技术,懂的不多,但是基础的原理还算是了解,然后出于在社会上这么多年遭受的毒打,吃过的亏,上过的当,看到过很多为了钱进行的无底线骚操作,所以对自己的保护有点心得,所以我专门回答一下评论区各种对我这个想法的评论哈。
可能你是相关从业者,知道很多相关的专业知识,但是你必须得承认,这其中的巨大漏洞和巨大风险。
一、互联网时代还在不断的进步,每天的技术都是日新月异,这个时代最美好的东西都是因为在进步。但也就是因为此,所以你现在掌握的技术,怎么保证没有任何一个犯罪集团钻研出更高级别的技术,从而彻底让你的东西彻底无用呢?在这个互联网和计算机的时代,你能保证自己的技术一直领先吗?你根本无法保证自己的技术一直领先,无法保证你的技术在逻辑上没有漏洞,无法保证你的算法没有缺陷,不然你的程序为什么需要不停的做补丁?我有一个最简单粗暴的想法就是,你的补丁发布前,你能保证没有人通过这个缺陷做过坏事?
所以,你不能保证,谁都不能保证!连美国五角大楼都不能保证,你觉得一个小区的门禁程序和一个银行办理信用卡的程序会有管理核武器的程序安全?
二、程序是死的,再高级的人工智能,也只是人工的智能,只是一个二进制算法。就算你的技术超过所有人,从设计逻辑开始,设计出的算法、设计出的程序没有任何人能找出缺陷,你又怎么保证操作这些程序的人不出问题?
一个想赚钱想疯了的物业公司和一个想出业绩不惜铤而走险的银行网点信用卡开办处,通过这些住户的资料和在银行内部的权限,有没有可能把这个事儿给办了?你确信这条链上所有的人,都是遵纪守法的优秀公民,而没有任何一个想捞一笔的临时工?
你可以信,但是,你不能剥夺我们进行质疑并作出相应的自我保护的权利啊。因为我们是普通老百姓,很多时候,一张信用卡,一个贷款,可能就会让我们破产,就会让我们家破人亡,就会让我们几十年的努力毁于一旦。你知道这个事情的严重性吗?
你可以从技术上相信安全,我认可你的专业,但我同样可以从技术上找到不安全的可能性,这个可能性让我没有安全感。
所以,你说的东西除了秀自己掌握了一两个专业名词、掌握了相关的知识,找一点知识优越智商优越的优越感,对我们普通老百姓面临的风险又有什么作用?对重视自己的个人信息安全又起到什么作用?我还想在你面前秀一下什么叫人心险恶,告诉你什么叫做社会的毒打的社会经验呢!
啥也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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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件事只会让人觉得惊悚,觉得心惊胆战,觉得背脊发凉。
为啥?
一、小区的门禁,为何只有刷脸一种打开方式?刷脸的数据存储在什么地方?如何保证这些数据的安全?
要知道,现在随便一家超市,路边随便一家便利店,都是可以用人脸直接支付现金的!你卡上的钱,这个门禁的数据,是可以被作为一个依据,被支付出去的!甚至许多银行的开办信用卡、转账、贷款等业务,这些数据都是可以作为支付依据的,一个银行内鬼加一个门禁公司的内鬼,就可以将小区所有业主的钱、信用全部透支的精光。
注意,我说的是可以,而不是说一定会,只是说这个是一个管理漏洞,所以如果这点有人喷,我会生气的哈。
在这么重要的一个数据管理方面,居然就没有一个监管的机构和审核的程序,仅仅是物业采购安装,直接就采录个人信息,然后就大规模应用了?然后还只采用一个方式,连密码、门禁卡等辅助措施都没有,你相信作为物业,他们没有采集个人信息的主观?
二、最大的凉意,来源于一个小区只有一个人有这个认识,其余人反而觉得这个人是傻逼!
为什么?对自己个人信息的保护能力和保护意识,已经低到尘埃里,几千人,能买得起城市大型小区房的居民,应该都是城市中中产以上的家庭,这样的家庭应该都是接受过正规教育的,应该都是各行各业的中坚的,这么多人,居然只有一个人有这样的保护意识,这个比例真的低到恐怖。这种极低的意识是怎么形成的?我不信全国范围内没有发生过相关案件,但是媒体却从没有过类似宣传,按媒体的尿性,怎么会造成这种风气的?细思极恐!!
还好,国家通过了《个人信息保护法》,可能无知也是一种福气,但是我还是建议该小区的所有人,去查一下,自己名下是否有不是自己开办的信用卡、是不是有自己不知情的贷款、担保……
2021 年 11 月还将人脸识别作为进出小区唯一方式,说明小区的管理还没跟上形势。
2021 年 7 月 28 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审理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个人信息相关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这一司法解释已经强调了,物业管理方面不应将人脸识别作为进出小区的唯一方式:
第十条 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建筑物管理人以人脸识别作为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出入物业服务区域的唯一验证方式,不同意的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请求其提供其他合理验证方式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根据这一司法解释,对于不愿意接受人脸识别机制进出小区的住户,物业管理公司应当提供门禁卡、钥匙或者其他进出门禁的途径。新闻报道中提到,「经过协商小区物业表示可以为陈先生人工放行」,但这种机制是否合理、会不会因为需要出入小区时无人值守耽误开门带来不便,依然有待商榷。
另外,针对越来越多小区正在使用的刷脸验证方式,物业管理公司还要特别注意合规性问题,不得将收集到的信息用于其他目的。11 月 1 日开始施行的《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二十六条就做出了规定:
在公共场所安装图像采集、个人身份识别设备,应当为维护公共安全所必需,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并设置显著的提示标识。所收集的个人图像、身份识别信息只能用于维护公共安全的目的,不得用于其他目的;取得个人单独同意的除外。
也就是说,门禁使用人脸识别系统,收集到的图像只能作为开启大门的判断依据,不能挪作他用。
更何况,当事人能在两年间通过「蹭」别人的脸面出入小区,说明人脸识别并不比传统门禁机制更安全,尾随他人出入的情况依然会存在。从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角度来说,物业真的不用赶这个时髦、盲目用人脸识别取代传统机制,因为收集个人信息意味着将有可能承担更多的责任、需要更多投入。
回答一开始说的司法解释也提到了一点:「采取应有的技术措施或者其他必要措施确保其收集、存储的人脸信息安全,致使人脸信息泄露、篡改、丢失」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属于侵害自然人人格权益的行为。如果物业公司没有相关的技术条件和实力,简单粗暴地收集人脸信息导致个人信息泄漏,遇到较真的业主,是要赔钱的。
我刚做完癌症手术治疗,就遇到三个严重问题:
一
在山东省立医院做宫颈检查,检查完医生啥结果也不说,过了几天来取了tct报告,显示正常就回家了。
一个月后阴道流血来找医生,医生才告诉我还有一张活检结果没取,取了后发现是特殊类型,恶性程度最高的癌,生存率低。
我才发现当初门诊医生就知道有菜花状肿瘤,却没告诉我。医院既然发现特殊类型癌一个月了,竟然不通知病人!这种癌一个月就有可能从早期变成晚期,而且取报告的病理科小姑娘态度非常敷衍,你多问一句都不想搭理你。
如果当初门诊医生告诉我可能是癌,如果病理出来后第一时间通知我,我可能会提前一个月做手术,生存率不至于这么低!脉管已经有了癌栓,浸润超过2/3
二
我在山东省立医院做的手术,病理的免疫组化p53结果竟然是错误的!已经过其他医院多个病理科主任确认。这么大的医院,免疫组化都能搞错,真是不敢想,到底是不是关系户在里面混啊? 这是我的p53照片,正确的结果应该是野生型
另外,我的病理拿到山东省肿瘤做会诊,也没有看出来p53有问题,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