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先选择没车没房的女孩,让她住我的房子,然后让她怀孕,再让她辞职在家带孩子,等孩子三岁以后,我再申请离婚,她没工作没房子,孩子会判给我。
我让我妈帮我带孩子。
然后我再去追有贷款房子的女孩,强强联手,就有两套房子,以后我们的后代也能轻松点,至于和前妻的孩子,我不在乎了,反正前妻想要的话就要吧。
当然。
肯定会有人反驳,人家有贷款房子的女孩看不上我。
我早想到这点了,所以我先去追没房子的女孩,让她当个保底,给我生个孩子,就算离婚以后我追不上有房的女孩,我也白嫖一个亲生的孩子,以后我的财产也会留到我的血脉身上。
留一套房子给我的孩子就行了。
其他的钱我自己玩。
孩子有什么需要买的日用品,我可以教孩子问前妻要,母性、还有社会对女性的道德要求,会帮我管着前妻的,我不担心她不管孩子。
老了以后说不定可以复婚。
因为我前妻没房子,她肯定因为离婚觉得愧对孩子,平时钱都花在孩子身上,到老了也没有自己的房子。
我就可以威胁她:如果你不和我复婚,不伺候我养老,我就找其他老太太,把我所有的财产都留给别人家的孩子。
那样我前妻为了孩子,肯定会伺候我养老的。
再说她没房子也没地方住,等她伺候完我,我可以把房子留给她。
选性格更好的那个结婚。
网上的人会一遍又一遍告诉你,男人会选择没房没车没贷款的,然后自己全款买房不加女孩的名字,还让女孩陪嫁车和装修。等生了孩子就让女孩在家当家庭主妇,再过几年一脚踹了换个年轻漂亮的。
但现实生活中,只要不是婚前突击买房,所有人都更愿意选择有房有车有贷款的女孩。大家都不蠢——工作稳定以后还不抓紧买房的女孩子,大概率家里真的没钱。就算有贷款,那也得别人出的起首付,还得了月供。男人们也很现实——配偶婚前有一贷款房子,最好的结果是两个人婚前婚后的财产都由所生的孩子继承,最差的结果是男人多出点生活费,离婚后房子由女方带走且不补偿共同还贷部分,中等结果是男人分得一半共同还款额。只需要多出一点生活费(女方自己肯定有还款能力,不然婚前怎么还贷的?多一个人吃饭罢了。),就有机会给后代多留一套房,还有潜在的岳父岳母支援,何乐而不为?
这答案一直只有一个:愿意跟我的那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