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说真相怎么样,确实大家不知道。
但是就政府这个回应,你觉得调查充分吗?解释合理吗?结果温暖吗?
公务员对社会反响问题调查以后写个正经点有说服力没有疑点的回应都做不到,要么公务员能力有问题,要么这事有问题。
先愤怒,后悲凉。
太多的东西让人愤怒了。
即便从最善良的角度考虑,这个女子在98年之前就已经精神失常开始流浪了——因此才能被“捡”回家,因此才能被公公起个名字——即便这样,有精神病,能表达自己同意结婚嘛?具有结婚的民事行为能力嘛?为什么还能办成结婚?民政部门瞎的嘛?正常结婚要户口本吧?这个人不可能有户口本啊,证件都不齐全怎么结的婚啊?
结了婚,为什么能生8个孩子?当年不是计生严格嘛?不是牵牛扒房嘛?为什么不给这家人计生?这个女子自己能不能判断自己想不想怀孕、想不想生孩子?她是自愿的还是被强迫的?
这还是从最善良的角度推断。不善良点推断:是不是被拐卖的时候放药毒傻的呀?
问题的核心在于:作为一个无法为自己利益负责的人,需要有人为她的利益而做出选择。但是她身边这些人,完全无法被信任。
悲凉的地方也在于此。她是个人。但是她没法为自己负责。也没有人为了她负责。结果她就被像奴隶、牲口一样对待,没有人的尊严了。
理智上知道,应该怪的是谁。
理智上也知道,实际上根本做不到应该。
这还真是个社会达尔文主义的世界:你必须强壮、有钱、为自己负责。不然没有人会为你负责的。
自去年年底以来,网上一帮人一看到发生了什么事,张口闭口就等反转
西安孕妇流产他们要等反转
惩治郑州暴雨瞒报的官员他们天天嚷嚷着反转
刘学州在网络上求助时他们冷嘲热讽,口吻还是一样,什么坐等反转,什么让子弹飞一会儿
问题是最后发现事情没有反转,那些人呵呵一笑,没事儿人似的,拍拍屁股走了;那些被他们怀疑过的人呢,人家的孩子回不来,暴雨下的亡灵也不能再生,刘学州都已经安葬了。
这帮喷子就好像把谁都当傻子,觉得世上就他们自己绝对客观,就他们自己会辩证法一样,最终也只是跳梁小丑。只是为死去的人不值
---------------更新一下----------------
我发这个不是说绝对没有反转的情况,也不是说人不能自由评论。只是讨厌那些刚看过新闻标题,甚至连文字内容都不愿意看全的人因为事件与他们的某种执念(如两边打拳的)相冲突,就不负责任地乱发评论。至于为什么我在这里只骂嚷嚷反转的,而没提狼来了那些人,盖因我对该女子的同情和我的当地政府那含糊不清、敷衍了事的回应的反感。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是犯罪行为。
这难道不应该是刑事案件?
为啥是妇联介入?
还有,路上能捡人?捡到就是我的了?
第一次见把人贩子说得如此清新脱俗的。
真是恶心透了。
还暴力倾向…
如果我是她,我估计也会有暴力倾向,会恨不得向锅姨学习,把这家全带走。
据说这是同一个人。
这么说我觉得我也可能是fbb。
撤热搜了。
新热搜在官方辟谣:
友情提醒:大儿子二十多岁了。
也就是说,二十多年前,要捡个清秀会说英语的大学生回这种地方当老婆,你信?
又到了一群城市小资充分秀善心和普法的时候了。这时候是最好的体现自己知识和善良的时候,所以也不会有人在乎这类事情原委。所以写一点基层这类情况和问题,让善心没那么爆棚的人看看吧。
一、为什么出现流浪精神失常人
因为很长时间里,有不少精神失常人就是很少有人管,从而流浪。
别说农村了,就是城市,八零后生人,甚至九零初生人,小时候在街上见到一些有固定栖息地的疯子也很正常。很多小城市都有一些疯子,翻个垃圾,到饭店讨点剩饭,晚上睡桥洞,整天傻笑,到底疯多狠也没人知道,哪天见不到了,有可能换地方了,但大概率死了。
其实这种人很长时间一直就没有断过。往近处说,上海那位沈大师,其实也是精神有问题的流浪汉,还是两千年后流浪的,也是到几年前抖音上火了,大家才意识到这么个人。否则谁能想到二十一世纪大上海,也有精神病人就这么流浪着?
城市都如此,管理更少、民政资源更少的农村更不用说了,二三十年前的农村更更不用说了,哪里来个流浪精神病人再正常不过了。
二、为什么流浪精神病人没人管
因为很长时间里,对很多人管不了。
管不了的原因可以归结为两个字:没钱。
很长时间里,每年各级救护站的资金很少,救助有意识主动求助的人都紧张,这些无意识、不主动求救的人,能管的更是很少一部分了。即便有救助,也往往是临时性的,比如冬天看到了或者街头冻饿出问题了赶紧救救,给口饭吃给个取暖地方。但这种救助很粗放,救助站的工作人员也很少。所以如果被救助站不主动提供住址,过一段时间自己走了,也没人没精力没钱去管了。
三、为什么这种捡个精神病人做媳妇的事没人管
因为没人有更好办法。
老光棍往往都是当地赤贫,没女人要。流浪精神病人往往自理能力很差,不知道危险,尤其一些病情重的人,流浪到农村的话,能不能熬过一个冬天都难说。
所以两者结合某种程度说,就是现实中搭伙过日子的标配了。
所以基于二中提到的救助站所有的资源,大家都知道这种流浪精神病人独自生存情况,这时候如果没有那种敢于站出来说“我养她”“我给她找家”的真圣母,那一般人还不至于干不管人死活就在乎这种行为是不是违法这种“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的事的。
四、为什么公安没有找流浪精神病人家庭
因为很长时间里,对于没有报案的失踪问题,其实管理是很少的。当然这个不仅仅是警力资源问题,也是一个世界普遍难题,即:一个流浪人,自己说不清楚或者不愿说家在哪儿,也没有家人报案,那警察该不该花费海量警力去硬拉网找他原来家庭?
这也是为什么哪怕是警力资源全国数一数二的上海,也会有流浪十年的精神病人。
至于一个乡只有一个一二十人编制甚至更少的派出所,就更别想这种可能了。
五、为什么计生部门不管
因为计生部门早就实际上不管了。
很多人把八十年代到九十年代初的计划生育管理方式,以为是贯穿了整个计生时代的。
实际上所谓扒房牵牛那种,也就是十来年时间吧。
一个法律法规,制定仅仅是第一步,有法可依不代表有法必依。要执法到位需要保证的条件是:强有力的暴力机器、有效的组织管理度和数量质量都保证的执法人员。
为什么农村在八十年代到九十年代前期,能计划生育执行到位?因为这一阶段,过去几十年打造的基层组织体系非常坚固,人员流动又不大,所以可以执行到位。
而九十年代中后期开始,因为长期的市场经济体制下基层的粗放管理,加上人员流动大,所以农村计生已经很难有效执行了。许多村子的两委管事极少,甚至形同虚设。这时候怎么可能执行计划生育这种高难度操作?
所以从九十年代中后期开始,计生逐渐进入讨价还价的模式。即某一家超生了,村干部过去协商一下罚多少,罚的钱必须是这家经济状况可以接受的,然后双方满意。而对于赤贫家庭,村里也只能批评教育几句完事。不管是扒房牵牛还是强制结扎,这时候已经没人愿意干了。
而两千年后,这种情况加速度松弛,到后来许多农村已经都对此不管不问了。
在计划生育放开之前,真正能管理的对象,只有组织还算到位的城市居民,甚至只有城市体制内人员了。
六、为什么要捆绑精神病人
还用说吗?闯祸了怎么办?
一遇到精神病人杀人伤人案子,喊打喊杀的人;和一遇到捆绑精神病人,觉得不人道的,至少有不少重合者。
当然,为什么不送精神病院?
因为长期以来,精神病院少,且家属没钱。
这个现象到现在也很多,这也是为什么社会上经常会出现精神病人的原因。
七、有没有最好解决以上问题的办法
有。简单说就是给钱、给钱、给钱。
救助站有钱了,就能让更多流浪者安居了。
精神病院拨款更足了,就可以让患者家属少付费甚至不付费了。
那就用不着在“让流浪精神病人活着”和“接受有人与精神病人结婚”这两害相权中选了。
八、为什么这个解决方法一直没落实到位
原因当然是没钱、没钱、没钱。
因为这种救助行为是没有盈利的。从经济绝对说,社会价值太低太低了。而财政的钱靠税收,就那么多,怎么花是要考虑的,是用于社会投资让经济发展更快,还是兜底保障多让穷人生活更好,许多时候必须做出选择。
而这种精神病人,往往在兜底保障中都处于后考虑范畴,那么在以经济发展为中心时代,会投入的资源当然更少了。
九、这样做是不是缺乏社会良心
这个看怎么说了。
毕竟要是经济发展不行,大家都过穷日子,你再有良心能给穷人的庇护也就那么多。而缺乏足够投资,经济不可能好。
所以建国后长期勒紧裤腰带把有限资金全用于建设;改革开放后很长时间也是以经济发展为中心,投入方面主要用于发展。
但是,当经济发展到一定地步,当社会中上层已经开始享受发展成果时,还减少底层民生投入,那就是没良心了。
所以我国从本世纪初期取消农业税,搞路路通等基层投资,一直到十八大后搞精准扶贫,大力发展各项基层尤其是农村民生事业。都是对基层特别是农村长期以来为了国家发展付出巨大牺牲的应有反馈。
但遗憾的是,每次这种反馈的时候,总有不少声音站出来质疑,从当年批评村村通是撒胡椒面的经济学家,到现在精准扶贫时期各种把负面群体当农村普遍情况的说法,核心意思要么是:这种兜底投资没有什么回报;要么是:这些人穷是因为他们苯、懒,或者他们坏、不遵纪守法,不值得花费太多资源。
尤其是一些出身农村但进入城市且落脚的人,就像好不容易上了公交车最恨别人上车的人一样,更是把落后归为农村本地人的原因。毕竟自己好不容易得到了资源相对丰厚的城市生活,怎么能容忍农村获得的资源也增加呢?
所以,到底怎样才是社会良心?
是承认快速发展时期为了发展需要确实牺牲了基层特别是农村,但发展到一定程度必须越来越多的兜底保障来回馈他们?
还是批判过去时候就说那时候基层特别是农村好可怜,好不人道;说起现在,一切问题又都是农村从干部到群众,非懒即坏,日子不好都是自找的?
十、结论与启示
这个也简单也复杂。
简单的话,就是骂当地政府不严格执法,当地百姓麻木不仁,反正这里坏透了,所以你们活该穷。解决也不难,财政出点钱,把这位妇女送到精神病院,然后网上正人君子骂够了,又看到自己的骂声让这位妇女日子好一点,道德满足感油然而生,也就可以安抚了。
复杂的话,就是背后的一系列问题怎么解决,基层救助该怎么干,兜底保障该怎么干,持续精准帮扶防止返贫该怎么干?
这些是国家近些年来一直努力做的,还要很长时间持续加力做的,但在网上正人君子那里轻则毫不在乎,重在觉得简直胡搞,花这么多纳税人的钱去帮这些又懒又坏的人。
有个非常重要的算术题必须搞清楚。
一、
男主今年57岁,女主小男子二十多岁。
假设只小20岁,该女子今年37岁。
二、
该男称自己1998年结婚,也就是24年前。
37—24=13
该女子13岁结婚。
总结:
1,
13岁可以领结婚证?
2,
和13岁女童发生性关系是不是奸淫幼女?
其实,丰县的回应槽点很多,比如,假使该女子有暴力倾向的精神病,单独锁住可以,大冬天为什么不给穿棉衣?
我们中国一直是大政府主义,国民信任政府,因此在西方民主自由的基础上另外让渡了部分权利,从而获得政府对国民生命安全更多的保护。
这是一种国民和政府之间的无形契约,任意一方违约,或者意图违约,都会造成严重的后果。
因此,我国政府必须对公民的生命健康权承担更多的责任,保障公民的生命健康权不受侵害,或者说,要让公民相信自己的生命健康权不会被侵害。
凡是做不到这一点的地方政府,都是不合格的地方政府。
现在,大家怀疑这个女子的生命健康权受到了极大侵害,她的自由被禁锢,牙齿被打掉,生育权被侵害,这使得很多人对自身安全能否得到保障出现了疑虑,地方政府必须立即使人民打消这些疑虑。
我认为,当地政府应该立即将该女子单独保护起来,对其进行治疗,找到其家人,并将事件进展情况及时向民众进行通报。
只要将一切放在阳光下,接受群众的质疑和监督,我相信民众对政府的信任不会受到损害。民众会相信,只要政府发现不法侵害的存在,就会保护民众,而不是依然放任侵害的存在。
反之,如果语焉不详,避重就轻,会激起群众的极大不安,导致严重的后果。
信任是有价值的,刚刚看到一个研究说一个人对淘宝和京东的信任大概价值500-700元,那么一个人对政府的信任应该是价值千金。
希望当地政府能够保护这份信任,我相信,使用一些财政资金,帮助一下这个女人,给社会一个交待,是一笔非常划算的买卖。我也相信,纳税人不会介意这笔支出。
希望每一个中国人都能过有尊严的生活!
太响亮了!
请看更多网友“正能量”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