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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父亲撞死了一位孩童,对方不满 100 多万的赔偿要求额外加赔偿怎么办? 第1页

  

user avatar   da-guo-9-52 网友的相关建议: 
      

作为一民交通警察来回答题主这个问题,我真的感觉是社会太变态了,都去关心钱了,人命倒被漠视了。原以为这篇问题会招惹骂声一片,评论区让我大开眼界。

屁股决定脑袋,作为肇事者一方违反交通规则,现在更是涉嫌刑事犯罪。

你想保险范围内理赔完事,自己拍拍屁股走人,你觉得可能吗?

你家是皇亲国戚?

还是他家人命不值钱?

从题主输出的价值观来看,我并没有感觉到有一丝愧疚感,更像是遇到了一件倒霉事,着急在知乎上寻求一种运用最低成本解决问题的手段方法。

换位思考会吗?同理心会吗?

针对这样的人,就应该去吃两年牢饭,改造改造。

其实还真不用在知乎上喊冤,那样只会招骂。

如果你一定要寻求建议的话

我建议:第一,放弃聘请律师,不要选择对抗的方式试图压迫对方妥协。

第二,积极主动请求对方原谅,强调发生交通事故你也不愿意,并且在第一时间争取抢救,对于死亡结果,你也很伤心。

第三,主动积极赔偿,把自己家的赔偿能力告诉对方,争取在双方可接受范围内达成共识。

当然,如果你觉得钱更重要

请忽略我之前的三点建议。


有粉丝说我言之无物,有点空洞。

我提供一个7月24的类似案例:

当时网友的意见两极分化也很严重。


但是主流观点都坚持了是司机全责。

法律依据:(一)《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有明确规定:在单位院内、居民居住区内,机动车应当低速行驶,避让行人。

(二)《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学龄前儿童应当由其监护人、监护人委托的人或者负有管理、保护职责的人带领。也就是说,监护人的确有失职嫌疑。


做一个说明吧,看来是我没有表达清楚,引起非常多知友的争议

第一,驾驶员是天降横祸,他也很无辜。

解释:绕车一周是驾驶员的职责,如果我不是假警察的话,我记得驾考科目三绕车一周是个很重要的环节。

所以驾驶员没过错吗?我并不觉得他无辜。

第二,我为什么旗帜鲜明的指责题主?

从题主题干中透漏的意思就是我赔了你100万,你还想怎样?

我的意思就是还想让你继续赔。100万是保险公司出的,当然是你买的保险,但是你撞死人了走个保险就完事了吗?你还没有得到应有的惩罚,额外的赔偿是弥补你的过错。

再者说谅解书是受害方自愿开给你,宽恕你的一种体现,你凭什么觉得这是一种义务?一种理所当然?

借用很多黑子的一句俗话,就是花钱免灾,你现在钱都不想花凭什么别人还要自愿谅解你,恐怕没人会这么高尚吧?

节选一段《绣春刀》周一围的对白。

那个人可是受害方家的骨肉。

是挚爱亲朋。

得加钱。

第三,驾驶员也不是故意的可以理解?

交通肇事罪是过失犯罪,但是过失犯罪也要承担责任,一句不是故意的就能撇清责任吗?

再者说如果存在主观故意,那叫故意杀人。


给关于全责赔偿的解释,人伤事故赔偿不是说你认了全责保险公司就会全部赔偿,保险公司只按照国家规定的赔偿标准,超出部分肯定由驾驶员承担,所以我认为题主说的他和保险公司一起赔偿的金额是100万,就是他责任范围内的100万。

谅解书不同于责任划分,是另外一码事。

不知道这个解释,各位喷我朋友是不是满意。


继续回复吧,关于许多知友说这个事故是突然出现无法避免的争议。

我只说一点,你是怎么判定这个事故的,是交通事故还是交通意外?

如果判定为交通事故司机主责,我认为是没问题的。


很多人喷我。

但是我还是要说,车主买保险确实是为了规避风险,而且你付了保险的费用。

但是法律不仅仅是一个处罚依据,告诉谁是谁的责任,谁赔谁多少钱。

法律还是一个让人有预判有期待的标线。例如正是法律提前设立在那里告诉你哪些事情能做,哪些事情不能做以及做了会受到什么样的惩罚。

我大胆假设一下,如果判罚司机无责,或者司机保险搞定了一切。

那么我请问以后谁还会在意安全驾驶?

谁还会把人命当回事?


user avatar   xuan-xuan-75-92 网友的相关建议: 
      

如果我是撞人的,经过良好的态度对方还不谅解,那我以前说好的赔偿也不会给了,一分钱,注意是一分钱都不会再有,法院判多少,我就给多少,婴幼儿死亡没听过赔一百万的。该蹲监狱我认,拿省下的几十万,打点监狱里过得好点。出来后我也不会觉得悔罪或者歉意,你自己不看好倒霉孩子,害得我一年牢狱之灾,你在我眼里就是个恶人,我恨你,一辈子。

如果我孩子被撞了,对不起,别说一百万,一千万我也不会出谅解书,我就想看着你进监狱,谁让你撞死了我儿子,你活该,我恨你,一辈子。

你是害死对方亲子的主要责任人之一,你们之间没有温情和善意可言的。


知乎小透明没想到火了,感谢大家的厚爱。

针对评论区疑问的回复:

0,你这个答案想表达什么?

这个答案无非就是想说,立场不同,各有道理,死人的事,能解决最好,不能解决,结了仇,那也是再正常不过的。因为这本来就不是能和解的事。

1,你孩子被撞了你没责任吗?不愧疚吗?

答:有责任,很愧疚,很后悔,很自责,甚至可能自责到自杀,但是哪怕你对我儿子的死只有百分之十的责任,我也一样会恨你,恨你跟恨我自己不矛盾,能理解吗?

2,你撞了人你居然不自责不悔罪不赔偿还恨别人一辈子?

我撞了人我很自责很后悔愿意赔偿,我愿意跪在你门口求你原谅,我愿意赔偿你的丧葬费,抚恤金,精神损失费,你生气了打我骂我只要别给我打得耳膜穿孔我都愿意受着,你将来做试管婴儿也好产检伺候月子也好我出钱出力,问题是然后呢?然后他们要把我抓监狱里去啊!监狱多恐怖啊,我不想进监狱,所以我会给你再多赔偿一些,换取谅解书,可能我会说二十万,三十万,你会提出来要四五十万,可以商量【这就是我所谓的良好态度】。可是你都拿了一百多万,还不谅解,而且也没说个准数啊!好比你一口价说一百五十万,为了我的自由,咱们还可以谈,你就光说不够,我赔了你再不够我怎么办?这不是狮子大开口嘛?说得难听点就是无止境的敲诈勒索,还是合法版的。我失手撞了人,就活该一辈子给你做奴隶了?那我还是坐牢吧!

当然,害我坐牢的是你,坐牢多难受啊,子女政审,自己的工作,自己在监狱里挨揍,睡尿桶,吃剩饭,义务劳动,六点起床,扫厕所,你可以说我是罪有应得,我也可以选择怀恨在心,毕竟当初若不是你看管不利,令郎怎会殒命,我又怎会遭此劫难?令郎人死不能复生,我有责任,也不想看到,并愿意尽力补偿。但我本能够逃脱牢狱之灾,是你坚持送我进来的!有些评论一方面强调“坐牢的苦不是你能想象的”,另一方面说“你恨人家一辈子过分了”,我就问你们到底要怎样?

3,在监狱外面说的好听,你进去试试?

我知道监狱苦,我不想进去,但是假如对方就是要逼得我倾家荡产,那恐怕我在外面也和在里面区别不大了,与其这样我还不如自我了断,和自杀比,那还是先进去看看吧,万一熬得住呢!另外说影响子女的,其实公务员也就是一条路,还有那么多路呢,我送他出国移民可以嘛?侄子外甥?独生子女了解一下。

4,钱都是保险公司赔的,你不赔偿也拿不到的。

一个婴儿,保险公司应该赔不出一百多万,这里肯定有题主出的钱了,对方拿了一百多万,远远超过了法定赔偿(换言之,上法庭我真的可以全甩给保险公司,一分不出了),我也拿出来了一部分,他还不满意,也不说个准数,明显是想借机捞钱,榨干我的家底,那与其再赔一大笔钱,还不如把这一大笔钱里留出几十万来打点牢头。。。

5,说了半天还是解决不了问题,祝愿你儿子被。。。

这种评论我置顶了,如果我以后有个孩子,我会和太太、保姆一起看好他,教育他离危险远远的【别不信,我一岁多时一个人在家,就知道不能爬高不能摸插座,出门知道走在马路牙子上面,台阶上没有汽车车】,如果真的不幸发生了,我既不会要钱,也不会出谅解书,而且还会带着家人搬走,一是离开伤心地,二是防止对方出狱寻仇(如果有人寻仇,我完全可以理解,但并不意味着我就得等着他来搞我)。


我的其他答案

zhihu.com/question/3470





user avatar   bruno-fighter 网友的相关建议: 
      

不评论具体是非,签署谅解书这个事应该是双方律师谈的,律师谈好赔多少钱能签,然后一方带着签好的谅解书,另一方带着钱,一手交钱一手交谅解书。要不临签反悔已经额外赔出去的钱怎么办?

签谅解不一定会有缓刑,具体还要看法官的判断。


user avatar   zhan-yu-98-65 网友的相关建议: 
      

所谓屁股决定脑袋,这个问题下就有大量这种人。

什么担心碰瓷呀,什么觉得钱太多了呀,一句话,屁股坐在司机那里,连最基本的交通法都不讲了,连最简单的逻辑都不要了。

已经有很多人说过法了,我就不说了,我来说说道理。

在小区开车,是谁给你的自信认为不应该有人在旁边的?什么叫无人看管,什么叫突然跑到车后?这里本来就是人走的地方,你开个车进来,还希望别人都让着你?

一岁半小孩,你是不是指望他等你倒完车再走?你爹难道不知道小区会有小孩?

你开车,当你无法确定安全的时候应该怎么办?这是最基本的逻辑,你无法确定安全,不应该把安全的责任推给别人,而是应该主动去确定是否安全。你坐在驾驶室不动,难道全凭猜的吗?

你们开车的逻辑是不是这样的:我看不清后面,但是我猜99%都没有人,就算有人也会自己让开,所以我倒车了。不幸遇到了1%的情况,都怪他们突然出现,我99%我有理,他1%他突然。开车看见旁边有个小孩,我猜他99%不会乱跑,就算乱跑了也会怕我,所以我加速通过了,结果不幸遇到了1%,都怪他找死,我99%我有理,他1%他不可理喻。

不要以为你坐在驾驶室你就NB了,坐在驾驶室的人需要为别人的生命负责,应该谨小慎微,充分考虑到最坏情况,当不能确定情况时,你应该停止驾驶,直到能确定安全为止。但是某些人认为他应该轻松驾驶,别人都应该给他让路,别人应该充分考虑到他的威风,别给他添麻烦。

你们靠猜开车,撞死了人,良心难道不会痛吗?

另外,不要以为给钱轻判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你撞死了人,本来应该依法判刑,给钱轻判,主要是考虑到社会复杂性,是出于补偿性考虑,不是什么理所当然的事情。换句话说,受害方是否谅解你,完全是看人家的想法,人家没有义务谅解你。有些人觉得你态度较好,钱给的够,反正人死不能复生,谅解了你,那是你的机缘,不要以为你理所当然的事情。

这家人也就是普通人,所以你觉得你给了100万,他不谅解你,是想讹你钱。如果你撞死了某富豪的孩子,你给1000万人家都觉得是个屁怎么办?很简单,法律规定该坐几年坐几年。

不要以为开车是件小事,开车是一件随时可能让你进班房的事情。必需要有这个警钟,才有可能减少因为疏忽大意带来的悲剧。毕竟你最多进去坐几年,人家损失的可是生命。


user avatar   wen-gu-38-93 网友的相关建议: 
      

题主的描述不老实,逻辑上有问题太多,不提供细节。缓慢行驶,多慢,速度呢。小孩突然冲过来,多远处,有反应时间吗。及时刹车,刹车距离时间等细节。赔偿100万,规定要赔多少,怎么沟通的?

没有细节一味地推卸责任,底下还有一帮随声附和的,还有说立场的。作为当事人有立场正常,作为旁观者里的立场呢?没有关系最好尽可能在中立客观的立场,别站在搅屎棍的立场。

作为一个外行我建议就是找个懂行可信的问清楚,多和死者家属沟通,拉下面子赔好话求同情,让对方了解你们赔偿的诚意和能力,别扯出不合理的期望,在你们感觉合理的范围内尽快敲定赔偿价格,尽量取得谅解书。没必要多说些没用的,看客廉价的同情只能让你们失去理智,不体现诚意只能让人觉得你们凉薄。


user avatar   Master_road 网友的相关建议: 
      

谢邀,知乎上,交通事故处理定责我说第二估计没人说第一了。

首先,先看法条。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 在单位院内、居民居住区内,机动车应当低速行驶,避让行人;有限速标志的,按照限速标志行驶。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四条 学龄前儿童以及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疾病患者、智力障碍者在道路上通行,应当由其监护人、监护人委托的人或者对其负有管理、保护职责的人带领。 盲人在道路上通行,应当使用盲杖或者采取其他导盲手段,车辆应当避让盲人。

《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好了,回到案件。法律规定,小区内车辆应当低速行驶,避让行人。但是学龄前儿童在小区内并没有规定需要有监护人带领。在道交法及实施条例中,只有在道路上通行的,监护人才需要带领。同时,小区内对于行人来说没有太多规定,没有人行横道线规定,没有人行道规定,一般情况下,正常行走的行人的行为都不涉及违反法律规定。

一个事故中,你方有过错行为(即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而对方没有过错行为。所以事故你方全责没有任何问题。

当然,在实际赔偿过程中,法院在赔偿责任上,可能会考虑监护人自己的监护责任,会减少10%的法定赔偿比例(这部分保险公司不提出,那么也就不考虑了)。但这里只是减少的赔偿责任,而事故责任的认定只是看双方有无交通违法行为,且交通违法行为在事故中所起作用大小来认定。

法定赔偿部分,如果保险齐全,由保险公司承担。

因为你方在事故中承担全部责任,导致一人死亡的,在事故中承担主要以上责任的,涉嫌交通肇事罪,可以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般情况下,构成交通肇事罪,如果有家属出具谅解书,那么很大可能可以争取缓刑。而换取谅解书基本就是积极赔偿,除去法定赔偿外,额外你方与对方协商,这部分没有法律规定,双方协商一致即可。他可以要求1000万,你可以一分不赔。所以决定权是相互的。如果达成协议,出具谅解书,没有其他恶劣情节的情况下,法院很大可能就是缓刑。如果没有谅解书,法定赔偿部分全部到位,那么就是一年左右的有期徒刑(实刑)。换句话来说,就是你觉得一年的自由价值多少,对方高于这个,你可以不接受,低于某个价位,对方不接受。从某种角度来说,律师在这个案子中帮不了多少,不如将律师钱省下来,和对方沟通的差价就更少了。


user avatar   yang-dan-qing-42-37 网友的相关建议: 
      

因为大家评论的都是一群骗子,演员侠……

大家心里希望真正的高手能出来被大家评论,只是,大家都没想过,一群喷子,键盘侠的评论,对高手而言,其实是没有价值的。

如果有高手的话……出场费,还是要的,至少不会一喷就跳出来,那是演员侠。


user avatar   liulangdehama 网友的相关建议: 
      

我是一名基层派出所民警。

可以说当今中国警察普遍羡慕美国警察可以采取暴力手段绝对的镇压不法分子。

但是,不得不说,这次这位美国警察,太过分了,不仅是过分,而且我的理解是那已经构成了犯罪行为。那黑人已经制服了就可以正常上拷带走了,没必要一直压着脖子压那么长时间。没能置身其中不知现场那美国警察的所思所想,反正我个人挺不理解他为啥那样干的。

只能说无论什么地方,无论什么行业,只要是人的社会,都有像样的也有操蛋的吧。

_________此处为分割线 _________

以下为统一答复评论中有些人质疑的我所讲的羡慕二字。

能够出现这种质疑在我料想之中,因为中国警察也有过过分的时代,据我所知就是在七十八十九十年代,就如同地痞流氓,看谁不顺眼就能打谁对老百姓而言没王法可讲,那时候的警察说好听点可以说是威风凛凛说难听点儿是横行霸道。

但我想表明的是,时过境迁,现在的中国警察无论是受舆论约束还是因为法治社会建设制度规范都已经变得逐步文明与规范起来,起码我认为从我们现在开始从公安司法院校毕业参加公务员考试考进来的新一代警察已经具备新的面目,当然不可否认的是在这个行业内目前仍然存有历史的顽疾,仍然存在着臭虫,但我已经讲过无论什么行业都有操蛋的吧,这是个人问题,不是群体问题。相比之下,拍拍良心看,现在的整个警察队伍比照曾经确实过分的年代是不是已经是天地之别,问问曾经真正挨过曾经年代老警察欺负的中老年人就知道了。

为何会说起羡慕,因为警察每天面对的人群,大多是三教九流之辈,没有武力加身,很多事情在处理上警察显得软弱无能,说白了,好人谁没事儿上派出所转悠啊都忙着自己的生活呢,警察打人这句话,我们常常听到,但是但凡有点脑袋的人都能想明白,警察会闲着没事儿干把那在家里消停待着的遵纪守法的人抓起来暴揍一顿吗?

以上言辞不免更会有人质疑,请允许我解释,武力,当然不可滥用,我所说的羡慕不是羡慕美国警察的随意滥用武力,而是在合法范围内准许在对方不听从警察指令时动用武力,现在确实有人民警察法赋予了相关权力,但实践中现在的中国警察并不能或者说不敢执行人民警察法里的所有权力。拿防疫工作举例,卡口的工作人员在让出入的人员扫码登记时,就会有不愿意配合的人,然而这些不愿意配合的人可会知道工作人员的所做所为是为了整个社区的稳定安全,因为这整个社区包括了这名不愿意配合的人啊,在这个时候是否应当对其进行武力控制来保障其他居民的安全呢。同理,警察盘查也好,调查也好,总会有那些不愿意配合的人,自我感觉良好认为自己没问题所以警察不必要对其进行盘查所以就不配合,而警察当看到对方不配合时会以什么视角审视,难道要说谢谢您的不配合吗,万一这不愿配合的人真背着案子呢,那便是对更多的人民群众的不负责任。因此,我要说,民众的素质如果真正达到了人人互相敬重路不拾遗夜不闭户的文明程度,要求警察绝对文明不要有暴力举动,一点问题没有,一味强调了警察不该暴力执法而分毫不过问被执法对象自身是否存在问题,是不是看问题的角度些微的片面了些。

请注意,我说羡慕里的那句话尾巴实际已经表明了,羡慕的是暴力手段对不法分子的镇压,可不是对遵纪守法的百姓也要肆意妄为。例如像给群众办个身份证居住证之类的业务,警察当然应该热心服务。但当面对泼皮无赖时,还要笑脸相迎,得来的只有蹬鼻子上脸,警察都不怕了,您们认为这些无赖还有谁管得了。

列位存有异议的同志们,谢谢您们的教诲。言辞中犀利的同志们,谢谢您们的敦促。

让我知道当警察,需要吾日三省吾身。

还想要质疑甚或是骂的您们,若是能让您舒服,骂两句无妨。我不算您辱骂警察。不过是,道不同不相为谋罢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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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5日22:53 出警在路上


user avatar   aswoai1934 网友的相关建议: 
      

我是一名基层派出所民警。

可以说当今中国警察普遍羡慕美国警察可以采取暴力手段绝对的镇压不法分子。

但是,不得不说,这次这位美国警察,太过分了,不仅是过分,而且我的理解是那已经构成了犯罪行为。那黑人已经制服了就可以正常上拷带走了,没必要一直压着脖子压那么长时间。没能置身其中不知现场那美国警察的所思所想,反正我个人挺不理解他为啥那样干的。

只能说无论什么地方,无论什么行业,只要是人的社会,都有像样的也有操蛋的吧。

_________此处为分割线 _________

以下为统一答复评论中有些人质疑的我所讲的羡慕二字。

能够出现这种质疑在我料想之中,因为中国警察也有过过分的时代,据我所知就是在七十八十九十年代,就如同地痞流氓,看谁不顺眼就能打谁对老百姓而言没王法可讲,那时候的警察说好听点可以说是威风凛凛说难听点儿是横行霸道。

但我想表明的是,时过境迁,现在的中国警察无论是受舆论约束还是因为法治社会建设制度规范都已经变得逐步文明与规范起来,起码我认为从我们现在开始从公安司法院校毕业参加公务员考试考进来的新一代警察已经具备新的面目,当然不可否认的是在这个行业内目前仍然存有历史的顽疾,仍然存在着臭虫,但我已经讲过无论什么行业都有操蛋的吧,这是个人问题,不是群体问题。相比之下,拍拍良心看,现在的整个警察队伍比照曾经确实过分的年代是不是已经是天地之别,问问曾经真正挨过曾经年代老警察欺负的中老年人就知道了。

为何会说起羡慕,因为警察每天面对的人群,大多是三教九流之辈,没有武力加身,很多事情在处理上警察显得软弱无能,说白了,好人谁没事儿上派出所转悠啊都忙着自己的生活呢,警察打人这句话,我们常常听到,但是但凡有点脑袋的人都能想明白,警察会闲着没事儿干把那在家里消停待着的遵纪守法的人抓起来暴揍一顿吗?

以上言辞不免更会有人质疑,请允许我解释,武力,当然不可滥用,我所说的羡慕不是羡慕美国警察的随意滥用武力,而是在合法范围内准许在对方不听从警察指令时动用武力,现在确实有人民警察法赋予了相关权力,但实践中现在的中国警察并不能或者说不敢执行人民警察法里的所有权力。拿防疫工作举例,卡口的工作人员在让出入的人员扫码登记时,就会有不愿意配合的人,然而这些不愿意配合的人可会知道工作人员的所做所为是为了整个社区的稳定安全,因为这整个社区包括了这名不愿意配合的人啊,在这个时候是否应当对其进行武力控制来保障其他居民的安全呢。同理,警察盘查也好,调查也好,总会有那些不愿意配合的人,自我感觉良好认为自己没问题所以警察不必要对其进行盘查所以就不配合,而警察当看到对方不配合时会以什么视角审视,难道要说谢谢您的不配合吗,万一这不愿配合的人真背着案子呢,那便是对更多的人民群众的不负责任。因此,我要说,民众的素质如果真正达到了人人互相敬重路不拾遗夜不闭户的文明程度,要求警察绝对文明不要有暴力举动,一点问题没有,一味强调了警察不该暴力执法而分毫不过问被执法对象自身是否存在问题,是不是看问题的角度些微的片面了些。

请注意,我说羡慕里的那句话尾巴实际已经表明了,羡慕的是暴力手段对不法分子的镇压,可不是对遵纪守法的百姓也要肆意妄为。例如像给群众办个身份证居住证之类的业务,警察当然应该热心服务。但当面对泼皮无赖时,还要笑脸相迎,得来的只有蹬鼻子上脸,警察都不怕了,您们认为这些无赖还有谁管得了。

列位存有异议的同志们,谢谢您们的教诲。言辞中犀利的同志们,谢谢您们的敦促。

让我知道当警察,需要吾日三省吾身。

还想要质疑甚或是骂的您们,若是能让您舒服,骂两句无妨。我不算您辱骂警察。不过是,道不同不相为谋罢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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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5日22:53 出警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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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国的防空导弹系统aster不是应该叫紫菀吗?aster不是一种野菊花的意思吗?为什么在网上几乎所有消息中都写作紫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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