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我一直觉得,喜欢运动应该是人自发的行为,
有志于职业体育的,自掏腰包找教练,自己拉赞助,不吃国家经费,不用纳税人钱。
就跟你课外喜欢钢琴绘画,以后成了钢琴家画家,这一路上都是家长和你自己在走,没有说国家来包管你事情的道理。
中国的特殊在于,举国体制下,国家养运动员,包括跳水乒乓球,都是吃国家资源,体制内编制的,目的也很明确,给你这个好处,就是为了“冲出亚洲走向世界为国争光”
于是运动员就有了集体高于一切的义务,没有得到荣誉,该骂。
但那些自发训练的呢?
就像李云迪如果在肖邦大赛上面输了,不该用国家来随便骂他,说他没有冲出亚洲走向世界为国争光,浪费纳税人的钱。
同理,篮球和足球运动员也应该大大方方说出:“我没有义务为国争光,愿意进国家队,吃力不讨好都是我爱国的表现了。”
当有一天,中国自由主义超越了集体主义。
就可以理解一下权利义务对等。
国家荣誉,在此一战,但比起个人的权利和自由来,这些倒算不得什么,国足尽力而为就行了。
小品需要什么冲出亚洲呀?
这个球员太没文化了,要想反驳也不应该这么反驳。
他应该说:针砭时弊,内含哲理是小品的核心之一,不知道如果现在巩老师演小品还能不能做到这点?
外公是一个十多岁就开始做老师的人,全村的人老老少少都是他的学生,虽然他的知识不像现在这么系统,但是有很多粗浅但却有意义。
小的时候家乡环境差,刚开始上小学,在没有任何取暖设施的教室冻得手脚都快没有知觉了,就天天不愿意上学,哭闹。
外公给我讲了一个故事:人投胎的时候,阎王爷就会问这个人:“你是想要立地就能走,还是想要三年屎尿泡。”回答立地就能走的,出生后就当了牛羊鸡鸭,一辈子蒙昧吃拉同室。选择了三年屎尿泡的就成了人,所有的人到这个世界上以后都要把苦吃个遍才能知道啥样的叫人。
在这些年里,每当我有什么不开心,我总是想起这句话。
虽然和这个问题不是很贴题,但是我一看到这个问题就想到了外公的话。如果出于故事的角度,你可以把这个故事分享给孩子。
这次舆论的重点在于警察到底是多久赶到的。
没拜码头,收保护费,打砸门面这种原因我们都知道,也不怕;
但是公权力私用或者黑白勾结这种事,就会让人非常害怕;
如果西安公权力真的黑白勾结,还睁眼说瞎话,那就需要处理整顿了。
我朝的治安也不是一直这么好的,人民也不是软弱无比的,60年代西安打的也很凶的。难不成西安各公司以后都要雇佣保安公司保护经营?
这次出警距离1公里,走路10分钟都到了,所以就坐等这次真实的出警时间是多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