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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样是国王被杀,为何英法之后会有如此大的观念不同? 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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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几位的答案都有一个相同的问题,所以我再继续做些补充吧。这个问题有一个特别简单的答案,而且题主自己也说到了,法国大革命比英国革命(以此指代英国从1640年到光荣革命的整个过程)晚了一百年。而在这一百年中,政治思想和观念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我个人的观点是,与其直接比较法国大革命和英国革命,不如以美国独立战争至建国的历程作为一个比照的参考。因为美洲殖民地的政治传统和英国更接近,又和法国大革命处于相同的历史时期。

在1774第一届大陆会议召开的时候,即使是当时最激进和大胆的殖民地代表也没有考虑过抛弃英国国王、独立建国的可能性。当时殖民地人民的主要诉求仍然是向英国国王陈情,从而改变议会对待殖民地的政策。但是仅仅两年后,殖民地就宣布独立了。在这个过程中,托马斯潘恩的作品《常识》有着巨大和直接的影响,但鼓动殖民地人民抛弃国王的《常识》终究只是一本小册子,并没有太复杂深奥的理论。对于殖民地人民来说,更为重要的是1689年出版的洛克的《政府论》和1748年出版的孟德斯鸠的《论法的精神》。主导独立和立宪的政治精英群体非常熟悉并且极为信服这两部作品,这两部作品也成了殖民地人民最为基础的政治理论依据,而在这两部作品中,君主制是一种可供选择的政治制度,但绝对不是必须的政治制度。所以洛克和孟德斯鸠在美洲殖民地的信徒们在1780年之前,就在理论层面毫无困难的抛弃了君主制。

而美国迫使英国承认独立的消息同样传遍了欧洲。我引用过好几次托克维尔对此的评价,在这里再引用一次“在那些居住在老欧洲的偏僻角落里的人们当中,虽然有许多人为这个新世界的小民族获得独立而感动,但是谁都预料不到该事件将带来的后果。极少人知道这样一次强烈的感动会给他们的内心带来什么;但人们全都感到激动,把那遥远的声音视为一个信号,而信号的内容他们却不得而知。那仿佛是施洗约翰从沙漠腹地发出的呐喊:新的时代即将来临。”

在1640年的时候,格老秀斯的《战争与和平法》虽然已经出版,但是霍布斯、洛克和普芬道夫的作品并未出版,所以社会契约-自然法理论根本是不存在的,自然权利理论也是不存在的。在1640年的时候,英格兰人所了解的“自由”还是普通法赋予的自由,近代意义上的“个人自由”是不存在的,出版自由、信仰自由等等单项的自由也不存在。简单来说,构成近代政治理论的绝大多数要素在1640年都是不存在。所以这里就要吐个槽,为什么英国人不会为了“虚无缥缈的东西”奋斗呢?因为那些“虚无缥缈的东西”在杀查理一世的时候根本就不存在啊。而且,霍布斯的《利维坦》,洛克的《政府论》,弥尔顿的《论出版自由》,掘地派和平等派的小册子,清教徒的改革呼声,这些英国革命过程中创造的宝贵财富方才塑造了我们现在所珍视的“虚无缥缈的东西”。而在法国大革命的时候,法国人不仅有了洛克,还有伏尔泰、孟德斯鸠、卢梭、狄德罗、休谟、斯密等等。这些理论既不需要国王,也不需要贵族,1789年的法国人怎么可能还和1640年的英国人有着相同的观念?

最后反对一下@真理的缝隙,“法国大革命的议题导向并没有英国革命明确,法国大革命没有办法收场从而不断激进化等问题”这个说法是极其可疑的。如果我们以长时段而言,法国大革命的余波确实比英国革命更加深远,但是要说英国革命没有失控,那就是彻头彻尾英国更保守、改革更渐进的神话传说。英国革命、美国独立和法国革命的实际进程全都大大超过了原本的预想,从某种程度上说,也正因为此,我们才将其称之为一场“革命”。在1640年英国议会向国王递交一封又一封陈情书的时候,难道预见到他们中的部分人在九年后会砍下查理一世的头颅,并且成立共和国?

@真理的缝隙的另外一个值得商榷的地方是,英国在1640年和1776年的政治制度都也很难说具备多少代表性。当然这一点很难准确把握,一方面英国的代议制度在1776年的确比旧制度下的法国强。但另一方面在英国19世纪实现选举改革前,采纳的是中世纪的代议理论,即议员并不代表自己的特定选区,而是代表整个国家。英国人当时用这个理论解释为什么伯明翰、利物浦等工业城市没有代表,相反很多已经空无人烟的村庄却可以产生代表。同时也用这个理论解释,为什么殖民地人民在议会没有代表,议员却可以代表殖民地的利益。美国殖民地的人民表示根本不信这种鬼话,结果我们也看到了。

现代意义上的代议制度,是美国人在1780-1787年之间最早开始摸索和实践的,跟英国议会没啥关系。这其中非常敏感和复杂的一个问题是,传统上被政治生活忽视的中下阶层受到了类似“无代表、无自由”这类口号的感召,要求参与代议政治。而中下阶层参与代议制引发的混乱又促成精英阶层在1780年代调整了部分1770年代理想化的政治理念,并且体现在起草联邦宪法的过程中。而英国一直到宪章运动之后,才拖拖拉拉的着手处理这个问题。


下附真理的缝隙给我的回复。如我在上面所提到的,这里涉及的问题很难把握。同样一段历史带着不同的问题看,会捕捉到相当不同的信息,并且得到不同的结论。这些问题留待各位读者自己来研究吧。

其一,英国当然不应该被神话为渐进改革,但英国革命的保守性和法国革命的激进性众所共见,正因为此西达·斯考切波才将英国的1640革命定义为政治革命,而法国的1789革命为社会革命,全因法国革命的动荡更大、牵涉面更广、对社会的穿透性更强。 英国革命诚然也是一个不断发展的过程,但要看到的是,英国革命始终没有出现法国大革命期间政党林立、各派政治势力变幻莫测的情形。在1648年之前,革命进程整体上被议会控制,格伦威尔政变之后,则在护国公和地主阶层妥协的背景下也未再生大的动荡。两相对比,烈度和动荡程度的区分一目了然。 也就是说,在法国大革命中,确实不存在明确的议题,无论是革命的目标、对未来的蓝图还是改革的议程都是不断变迁的。而对于英国革命来说,虽然也有目标扩大的情况,总体仍在可控范围内。因此,这里值得引入的概念是政治制度化(political institutionalization),政治制度化多少意味着政治议程的讨论和政治变迁的过程被固定在某些制度框架内,人们倾向于选择制度化的措施解决问题,且这些制度能够保持一定的稳定性。显然,对于英国而言,无论是在地方上掌握强大社会权力的乡绅地主,还是传统的议会机制,都形成了相对法国更稳定的“制度”(不一定是可见的、有良好定义的制度,传统、习俗和潜在行为习惯同样可以被新制度主义框架所囊括。)也因此相对使得政治过程更加温和。

其二,关于议会代表性,我讨论的不是规范概念,而是实证概念。事实上,英国议会的代表和地方上的实权阶层,以及有重要利益诉求的群体有着更稳固、更制度化的联系,这也是以地区为基准进行的选举和以阶层为基准进行的选举较大的不同之处。即便没有发展出议会代表选区而不是全国的规范概念,制度的不同已经足以在实证上事实影响议会的实际代表性了。这里的实际代表性也不是说代表的广泛度,而是和有选举权的利益群体之间的制度化联系程度。这一点为摩尔的研究所证实,对于地区式选举和阶层式选举的整体区别,托马斯·艾特曼在《利维坦的诞生》中做过更详尽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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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对 @匂宫出梦@高林 回答的批评,因为 @匂宫出梦 显然误解了 @高林 的意思。


事实上高林兄的回答是符合政治学视野下对英法革命比较的理解的。


首先,法国大革命的议题导向并没有英国革命明确,法国大革命没有办法收场从而不断激进化等问题,都是学界普遍认可的问题。早在1800年代托克维尔就在《旧制度与大革命》里点明了这一点。一直到1989年,到修正主义革命史学派战胜正统主义革命史学派后,弗郎索瓦·福勒的《思考法国大革命》上卷标题叫做《法国大革命结束了》。为什么起这样一个标题?福勒是从思想史的视角来思考的,因为法国大革命一直没有结束,这场革命的幽灵依然困扰着许多人。人们对英国革命的诉求和意义是没有什么争议的,但对法国大革命却有另一种特殊的情怀,不断争论着法国大革命带来的到底是一个为后来的马克思主义者所主张的期许的乌托邦还是一个博爱、平等、自由的共和国,亦或是一场十恶不赦的罪恶,为欧洲带来了后来的大众民主主义和民族主义。这本身就说明了法国大革命的成分过于复杂。如果你问英国革命时期的议会反对派,他们可以明确的说明他们要的是什么。可如果你问一个1788年的法国人,他们要的不过是自己的陈情书能够被路易十六看到而已。所以 @匂宫出梦 说法国大革命有明确的议题和诉求,显然是和历史有出入的。8月的解除封建所有权法令不是第三等级自上而下制定的,而是农民行动在先、立法追认在后;第三等级一开始的诉求只是合厅议事,可是最终却演变成把国王送上了断头台。事实上,在大革命之前,法国根本就没有多少共和主义的土壤。即便是激进的启蒙主义者,也很少有认为国王应该退位的。更多的思想家寄希望于开明专制,寄希望于国王利用其中央权威推动改革。


其次, @匂宫出梦 认为 @高林 指责法国人为了虚无缥缈的东西而奋斗,不知道妥协的底线在哪里,然后试图批评 @高林 误读历史。问题是 @高林 真正要说的并不是在这里做道德高下的评判,要知道 @高林 兄一向是不喜欢英国革命的。他这里道出了一个在政治学视角看来非常宝贵的事实,那就是英法两国之间政治制度化(political institutionalization)程度的不同。这个概念最早就是由亨廷顿所提出的,他以此解释变化中的政治秩序何以建成又何以衰败。

英国有议会的传统,英国的议会长期召开,而英国地主和伦敦的关系使得诉求和信息沟通渠道是畅通的。他们的代表知道他们要做什么,他们代表什么利益,他们的每一个步骤会造成什么后果,他们怎么样可以获得哪些人的支持。这种高度的政治制度化使得以议题为中心的政治变迁可以顺利进行。不同的利益集团都有其“代表者”,而且代表者和被代表者之间的信息渠道畅通。

法国就不一样了。法国的绝对主义君主专制过于强大,导致政治场域被压缩,一般人都无法进入到政治结构之中,这使得巴黎的文人“只能”空谈国事,不能积累实践政治经验(因为不可能有这个机会)。托克维尔曾经看到的问题本质上不是文人治国的问题,而是低政治制度化和高政治参与诉求之间的矛盾。这样一来,缺乏良性的政党、代议机制,时隔数百年再度召开的1789三级会议根本就是一群各有政治观念的原子化个体所组成的机构。他们聚集起来基于抗争确实是基于意识形态和政治过程中的动员,而不是明确的利益代表模式。他们其实只代表了自己,他们其实只能影响巴黎。所以当局势变化的时候,他们根本不知道自己的做法能够得到什么支持。他们和外省也没有制度化的联系渠道(这一渠道事实上被行政机构所把持),他们能够诉诸的只能是巴黎市民“原子化的愤怒”的影响,是以一场大雨可以剿灭一次政变,一个闷热的傍晚可以推翻一个政府。信息是不对称的,民众和政治精英互相不知道对方的具体诉求,那么只能进行激进竞争的比赛。这才是法国大革命激进化的一个关键因素。如果有政治学领域的学习经验,能够很容易看出这是一个经典的政治制度化视角。


最后, @匂宫出梦 的回答里有一些史实方面的出入。首先是封建土地权利等问题,事实上农民的诉求和市民的诉求明显是分开的,1789年是在中央权威崩溃以后,农民已经自发行动了。根本不存在巴黎第三等级政治精英动员农民的情形,相反是农民的行动迫使巴黎中央权威追认而已。其次法国农村的情况非常复杂,根本看不到不同诉求的农业团体→巴黎议员代表之间的联系,反而是巴黎的政治精英在猜测和动员其他结构。


毫无疑问,1789年的制宪会议里面,有不少人是空想家或者理想主义者,但是绝大多数人的目标很明确,除了“人权”、“自由”、“宪法”之类的看上去有些虚无缥缈的东西,他们还有很多实际目标,比如废除贵族税收特权,废除长子继承制,废除封建地租,确认佃农土地产权等等(尤其是这最后一点,这是后来共和国能够组织起一支民族军队击败所有外国干涉的主要原因,共和国是靠土改保卫住了自己的,不是靠宪法和革命口号),总体来说,他们是代表了一个新生的“第三等级”,谋求和“高贵等级”在经济义务和个人身份上的平等。


这些议题并不是被同时提出的。没有一个代表能够明确清楚他们的这些立法到底有什么步骤、顺序、代表了哪些人的诉求。这些议题更像是针对时局的随机应变,而不是早有计划的立法纲领。就拿土地产权和封建地租问题来看,这些政策甚至并没有在全法国的农村都得到欢迎,许多农民恰恰是激烈保护路易十六的。认为土改能够拯救共和国也许是受到了国内“土改是党制胜的根本”这一叙事的影响,但共和国不是单凭土改就能拯救得了的。共和国的政治动员机制和意识形态动员机制根本不是绝对主义王朝能够媲美的。至少在1794年以前,在保卫共和国上,宪法、意识形态、革命口号和政治动员要比土改重要得多。(当然土改有很多遗留影响——比如说1852年把路易·波拿巴送上了皇帝宝座)


立宪政府经济管制不利恰恰说明了之前高林兄的论点,也就是低政治制度化的后果——代表们没有实际接触政治的经验。至于外国的干涉,为什么利奥波德二世都发表了一个明显甩锅的宣言,摆明了不打算干涉,法国和奥地利的关系依然能够恶化?为什么弗兰茨二世的态度会突然转变为强硬?把这些视作利奥波德二世突然死亡的后果?很明显法国议会的激进化是导致外国干涉的重要原因,这一点上革命的激进化恰恰成了一个“自我实现的预言”。请千万不要忘记,是法国议会首先对波西米亚和匈牙利国王弗兰茨宣战的。是法国军队先进入的奥属尼德兰。外国干涉不是一个外生变量,他和法国政治激进化之间有明显的内生性!


最后我还想就这个话题引发两点感慨。

第一点,我的回答并不是粉饰法国绝对主义政权——恰恰相反,如果你看得懂我要说什么,那就该明白,要为一切负责的罪魁祸首恰恰是法国绝对主义政权。这种专制的行政国家阻碍了政治制度化的过程。当你拒绝一个温和的议会时,你不要指望若干年后有一个温和的议会能拯救你的脑袋。拒绝有序的政治参与,最后的结果就是路灯上的人头,历史已经不止一次证明了这一点。


第二点,法国大革命就是法国大革命。法国大革命不是一切美好价值和人类理想的应许之地,法国大革命推动了意识形态的进步,但法国大革命不是基督教叙事中的道成肉身不是唯一的历史事件。引用弗郎索瓦·福勒的一句话——“法国大革命结束了”。


(一直打算对法国大革命问题写几个回答表达看法。这应该是第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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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邀

答主,你这个印象是错误的,在大革命之后,法国的君主权力依旧很大(在有国王或者皇帝的时候)。

在大革命之后,法国经历了两个皇朝和两个王朝(1804-1815年是拿破仑一世的第一帝国,然后是1815-1830年的波旁复辟王朝,接着是1830-1848的七月王朝,最后是1852-1870年的拿破仑三世的第二帝国)。

这将近七十年当中,法国一直都是君主制,而且君主权力都很大,两个拿破仑皇帝就不用说了,波旁复辟王朝也是十分专制的,权威极大(所以才能在全国掀起针对帝国派和革命党的白色恐怖)。

所以,不是这些君主制政体不够有权威,只是这些君主制政体都被法国人通过革命掀翻、或者被外国人用刺刀掀翻,最后成为了历史的遗迹而已。

真正的问题是,为什么法国人要一次次发动革命掀翻君主制政体而英国人却没有那么做?

我觉得这个问题的答案是很清晰的,因为在那个时代,法国是全民参与政治,矛盾积累到一定程度就走上街头,而英国则是保守派得势,政治一直是一小撮人的游戏。

虽然同样砍掉国王的头,但是1649年的英国和1793年的法国是两回事。

英国是地主之间的内战,法国是真正的革命——那时候的英国议会跟小民完全没有任何关系,英国直到20世纪才有真正的普选可言,那时候的议会议员根据财产资格而定,都是一群贵族或者乡绅地主,他们为了自己的利益反抗国王最终和国王矛盾激化,酿成内战,最后砍掉了国王的头。

而以他们的立场而言,他们本身就是那个旧秩序旧体制的一部分,保住自己的既得利益才是第一因素,因此在本质上他们是不反对国王的(只要国王和他们利益一致、听话就好)。

法国则不同,法国在启蒙运动当中产生了一群共和派,将专制政体和君主政治看成是天生罪恶的,一定要除之后快,而他们的思想在大革命当中得到了发扬,并且一直传承下来,最终在法国结束了君主政体。

当然,其实那时候也有不少法国人希望君主制能够延续下去(尤其是地主和教士阶层),这也是君主制能够几次复辟的原因,只是在后面,大势面前他们不得不低头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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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反对

@高林

的答案,他认为法国大革命的参与者们只是为了一些虚无缥缈的东西而参加,因而不知道妥协的底线在哪里,不如英国人的优雅改革,这个论断显然是错误的。

毫无疑问,1789年的制宪会议里面,有不少人是空想家或者理想主义者,但是绝大多数人的目标很明确,除了“人权”、“自由”、“宪法”之类的看上去有些虚无缥缈的东西,他们还有很多实际目标,比如废除贵族税收特权,废除长子继承制,废除封建地租,确认佃农土地产权等等(尤其是这最后一点,这是后来共和国能够组织起一支民族军队击败所有外国干涉的主要原因,共和国是靠土改保卫住了自己的,不是靠宪法和革命口号),总体来说,他们是代表了一个新生的“第三等级”,谋求和“高贵等级”在经济义务和个人身份上的平等。

如果没有这些具体的追求的话,那么外省人有什么必要去跟着巴黎人发疯?难道几句空口号就能让整个法国陷入痴狂?显然不可能的,这是对法国人智商的蔑视——也许他是为了影射什么,或者是为了表达一下对“愚民”的轻视,但是这这种影射我认为不得不说是对“革命”的极大误读。

大革命的激进化,有两个主要原因,第一是立宪政府经济管制不力,第二是外国干涉力量太强。

经济管制不力的原因也很简单,因为经过王朝政府多少个世代的挥霍,法国原本就处在债台高筑的窘迫境地(否则路易十六也不会被迫召开三级会议了),一个宪法、一个立宪议会是解决不了这个财政问题的,更何况立宪政府还是由一群根本没有统治经验的人组成的。

正因为经济不善,所以贫民继续陷入饥饿的窘境,只能去怀疑“革命措施”做得还不够,或者之前的这一批人“革命思想”还不够。于是就陷入了更激进的一群人取代前面一群人的循环。

同时,这时候法国的外部环境也急剧恶化,因为对外战争的失败,奥普联军已经入侵到法国境内,所以法国人认为国家已经到了最为紧要的关头,必须以最严厉的措施来挽救国家,而这时候又爆出了路易十六通敌(将法国军事机密送给奥地利人)的事件,更让人认为政府内部的封建残余势力和路易十六的同情者是卖国贼,意图毁灭立宪政府和这个全新的法国。

处在财政崩溃和外地入侵、国内出现叛变的情况下,一个国家怎么可能不走向激进化?

一个政府要以怎样的方式才能一边优雅地聚在一起喝下午茶一边解决财政问题同时又击退外敌呢?

也许英国人能做到吧,但是法国人没有做到,诚然是一个巨大的遗憾。

实际上,即使在当时的法国“革命群众”看来,大革命的恐怖也不是他们所喜爱的事物,而是一种保卫国家和自己新得利益的“权宜之计”,随着外部威胁的减少,大恐怖的程度也在降低,当1794年第一次反法同盟被击退,外部威胁看上去已经无法让全新的法国夭折的时候,最激进的措施在法国人看来已经不可忍受,于是罗伯斯庇尔也就成为了“共和暴君”,被送上了断头台,和他的恐怖政治一起被法国人终结了。

法国人之所以到今天还在纪念大革命,不是因为它砍掉了多少头颅,而是因为它为一个新的法国打下了地基,诚然那一代人没有将法国变成他们想要的那个繁荣富裕、宽容自由的法国,但是他们却为这样的法国的出现铺平了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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忍不住了,挂一个人@

bagio88

,此人一开始貌似水准极高,给了我一个“不学无术”的帽子,我当然是才疏学浅,所以忍不住向他请教一下。

结果在讨论的时候此公转进如风,各种借口,最后居然骂到了性别上面,简直让人无法相信他是想要正常讨论。

他言之凿凿,宣称19世纪法国君主(包括拿破仑一世和三世皇帝)的权力没有英国国王这样的立宪君主大,理由是“权力基础”不够,这些君主受制于军队。






可是我就跟他反驳了:

在帝国时代,反对派的报纸被查禁,议会权力受制(大部分时间里面甚至没有单独讨论预算的权力),元老院完全是皇帝的御用工具,人事权、预算财政权力以及立法权都在皇帝手里,这样的权力比受制于下议院的英王小?

于是他又来新论了,“表面上的权力”不算权力,这两个皇帝输了战争之后就丢了帝国,证明他们没权力。


可是我就不理解了,希特勒统治时间比拿破仑还短,最后临近战败的时候好几个元帅反他,维茨勒本,克鲁格,隆美尔,都参加或者关注了反对他的阴谋,容克军官还要刺杀他,按这个逻辑,希特勒是不是也是一个毫无权力、连英国这样的立宪君主都不如的水货呢?

德皇威廉二世,在1918年战争即将失败的时候,协约国叫他退位,首相赫特林伯爵和麦克斯亲王叫他退位,参谋总长兴登堡元帅和鲁登道夫将军叫他退位,最后他不得不退位,避居荷兰直到死去,帝国覆亡,那么德皇在位的时候有没有权力?是不是也是一个毫无权力、连英国这样的立宪君主都不如的水货呢?

这位眼看说不过,就来新论了:不能用战争判断权力。


哦,合着我说立法权、预算权和人事权,你说这不是权力,因为拿破仑一世和三世皇帝输了战争以后他们帝国就完蛋了,所以他们没有权力。

我说战败时候失去国家是很正常的事情,不能因为他们战败失国就论证他们当政的时候没有权力,并且举了威廉二世的例子,结果你又说“战争不是权力”?

合着你怎么说都有理?不是你一开始用战争来举例的吗?

这位回答不过来了,于是就转到了一个奇怪的方面:不和女权主义者争了。




我还真不知道我就成为了女权主义者了,这个话题里面我有说过半个字有关于女权的话吗?就事论事讨论一个历史问题真的有这么难吗?

既然你这么说,我就只能当成你是理屈词穷之后的胡言乱语,除了体现你一无所知的肤浅之外什么都体现不了。

另外,既然你举报了,我就多说一句,

@bagio88

,没错,我就说你,low到极点了,要多low有多low,再去举报吧!拉黑不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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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在读英国革命史时,我发现他与法国革命之间有着奇妙的对称感:国王都因战争导致的财政枯竭召开议会【苏格兰叛乱、美国独立战争】,本应聚焦于财税问题的议会逐渐走向混乱【内战、恐怖】,最终一个军事独裁者结束了混乱【克伦威尔、拿破仑】,而在这位独裁者失败后旧王朝复辟【查理二世、路易十八】,而其继任者的专断措施引起了广泛的反对【詹姆斯二世、查理十世】,最终一个新的君主立宪王朝建立【光荣革命、奥尔良王朝】。

甚至于说,在某些细节上,这两场革命都有着惊人的相似,比如当议会召开时没有人想象过革命,比如革命者对于自己号召的口号和理念其实知之甚少,比如乡村对首都奢华的鄙视,再比如在革命中随处可见的激进小册子、印刷品,甚至平等派和雅各宾派的出现,都体现着英法革命的相似之处,但是为何二者一个代表温和,一个代表激进?为了回答这个问题,我们不妨以一个英国人的视角来观察一下法国革命。

1789年6月17日,在国民议会刚刚成立时,一位英国观察家阿瑟·扬惊讶的记下了这样的文字:

旁听席上的群众被允许以鼓掌和其他表示赞许的声响来干预辩论,这样做太欠雅观,也很危险,因为他们既然可以表示赞许,也就可以表示反对,既然可以鼓掌,也就可以发出嘘声。据说他们已经这样做了,而这样是会压制辩论、影响议事的。

对于成长于英国政治环境的阿瑟·扬来说,这样的议会环境简直是不可想象的,因为这根本与议会体制的初衷相背离,但是他没有想到的是,这其实正是法国的政治传统。

从宏观视野来看,英法政治最大的不同在于法国实现了绝对君主制,而英国则部分保留了中世纪时代的封建等级制度。(这个部分可以参考 @高林 的回答)此前的几百年中,法国的王权不断侵蚀贵族的封建政治权力,最终打破了封建等级体制,在路易十四时代形成了绝对君主制(虽然如今看来所谓的绝对君主制更多是一种神话,尤其是对于中国而言,但是在欧洲视角下仍然有其意义),而同样的过程在英国却被大宪章所阻断,英王未能击碎封建等级体制,反而确认了“王在法下”“王在议会”的原则。在这种原则下,议会传统在英国生根发芽,不同阶层、宗教、立场的社会精英们通过议会辩论参与国家政治决策,这种议会制传统也成为英国革命中代议制民主政治的萌芽。而在法国的政治体制内,从未出现过英国式的议会,在正式议会场所缺失的情况下,法国形成了另外一种政治空间,即以沙龙、俱乐部、咖啡馆为代表的民间社交团体,他也成为雅各宾俱乐部的前身。在这种俱乐部中,受过教育的精英阶层宣扬启蒙思想、评论公共政治,由此形成一套公共舆论。

如果我们就“场所塑造行为”的发生学理论而言,这种不同的舆论场所,导致法国形成了与英美不同的政治理念。议会辩论意味着议员们根据自己不同的阶层、宗教、立场,为维护自身的利益组成不同的团体,最终通过协商与妥协进行决策,但是在法国的俱乐部中,人们通过演说传达启蒙精神的价值:自由、平等、宪政、理性、法治,憧憬着一个由这些价值组成的新世界与新的共同体,他们相信国家和民族将被重塑,人与人之间将真诚而透明。因此与英国议会中精英阶层就具体政策激烈争辩不同,在法国,辩论让位于演说、差异让位于共识、妥协让位于理想。因此我们可以发现,阿瑟·扬所看到并为之诧异的情景,正是法国政治传统最鲜明的体现,如果说英国将民族视为理性个体的自愿结合,那么在法国,共同体本身就是先验且神圣的,而这种共同体意识导致革命者并未将政治作为一种博弈,而是一种理想且神圣的运动——使所有人获得新生,他们将议会视为更高层次的俱乐部,并将诞生于俱乐部中的政治文化带到了国民议会中,这就注定了革命的走向一定是愈发激进的。

不同于英国的经验主义,在这种文化氛围中,法国人形成了更为抽象、理想、普世的政治理念:在真诚而透明的社会关系上重建一个启蒙价值主导的全新共同体。如果继续进行考察的话,这种抽象而普世的思维方式,实际上来自于法国绝对君主制的王权。英国的封建体制是各个等级各司其职的表现,但是绝对君主制只有一个至高无上的权威,那就是国王。革命者否定了旧制度,他们在内容上以人民取代王权作为合法性的来源,但是在形式上却继承了唯一且普世的思维结构,革命的最终目标是拯救所有人,这就导致了他们的理想化和激进化,他们相信普遍的真诚与美德是可以实现的,而政党只会因为各自的私人利益分裂这个共同体,他们不允许任何私人利益团体的存在,任何潜在的结合都会使人联想到党派的密谋,在林亨特看来,正是这种政治理念使法国天然的阻止了英国式政党政治的形成。罗伯斯庇尔逮捕吉伦特派的原因之一便是他们企图推行联邦制,对于革命者而言,联邦制无异于分裂祖国,而一个统一的法国则是不容置喙的,甚至到第五共和国时代,戴高乐仍然在指责各个党派不顾民族的最高利益,这种共同体意识已经成为法国历史的一部分。

除了政治传统,社会阶层构成了英法革命的第二个不同点。对比两国历史,我们发现一个在英国革命中发挥最重要作用的阶层在法国是缺位的——乡绅。乡绅可以视为马克思经典解释下的资产阶级化的中小地主,随着16世纪中期,英国逐渐从封建经济走向市场化的经济,乡绅们逐步取代了封建贵族成为地方精英,他们聚集在下议院成为一股重要的政治力量,并成为推动英国革命的核心。但是在法国,法国从不存在一个与之类似的资产阶级地主,事实上与之对应的显贵甚至到拿破仑时代才出现,革命的领导者不是乡绅,而是接受过启蒙教育和修辞训练的律师。领导阶层的不同实际上体现出,英国革命是社会经济发展之后引起的自然结果,但是法国从并未出现这样的基础,大革命本身就是革命者主动创造的产物,劳伦斯斯通认为,英国革命是一场政治革命,而法国革命是一场社会革命,这句话更为完整的表述应该是“英国革命是基于社会变革产生的政治革命,而法国革命是创造了社会革命结果的政治革命。”因此,英国革命是社会发展的自然结果,而法国革命则是社会现实与政治理念之间张力的结果。

如果政治理念和社会阶层都是长期的因素的话,那么英法革命第三个不同则体现在一个相对短期的因素上:心态和目的。斯通认为在英国革命中,社会结构的变迁只是一种前提条件,而让英国革命从盖然性变为必然性的是查理一世的专制行为。虽然有了王在法下的议会传统,但是英王从未放弃过迈向绝对君主制的努力,而查理一世则成为最终的导火索。他试图恢复天主教权威、限制乡绅获取政治权力并一度关闭了议会,最终在财政破产后他不得不为了征税重新召开议会,而这也成了英国革命的导火索。而英国革命者的目的也十分明确:那就是恢复古老宪政。

革命这个词的本意其实与今天的意思截然相反,指的是复辟,是恢复事物的应有状态,在这个语境下我们可以发现,志在恢复古老宪政的英国革命是符合革命的本意的,真正改变这个词的是法国革命。在大革命之初,革命者也曾通过追溯过去的某个黄金时代来为革命寻求正当性依据(从这个角度而言,康有为的托古改制并不是孤例,也不是完全没有道理),法国人曾将法兰克时代视为绝对君主制之前的封建自由时代,也曾将罗马与高卢视为自己民族的黄金时代,但是法国人最终还是发现,法国历史上从未有过英国式的古老自由,所以在革命一步步深入后,法国革命者最终表达了与英国革命全然不同的革命目的:与旧制度彻底决裂。正是在这样的语境下,革命这个词的词义被重塑了。当然这并不意味着英国革命者就是一群复古主义者,他们在创造新的秩序,但是对于他们本身而言,这是古老自由的自然延续,而不是他们的成果。

我们可以从英法革命对民主派的不同态度来审视这种不同。所谓民主派只是一种概括性的表达,他指的是与精英政治相对立的大众政治形式,在英法两国分别表现为平等派和雅各宾派,当然说雅各宾派属于民众政治其实并不准确,他们更贴近于“接纳民众的精英政治”。革命最初的发起者都是社会精英,但是随着革命的发展,平民阶层也会自然而然的进入革命进程,但是两国的发展却截然不同,雅各宾为代表的民主派成为法国革命进程的一部分,1830革命、1848革命中都有巴黎民众的影子,他们深刻的影响着法国政治,但是在英国平等派却被迅速扑灭了,甚至法国革命引起的雅各宾浪潮只能成为英国进一步压制激进主义的论据。另一个不同是革命后续的发展,1830年的奥尔良王朝和光荣革命后的英国在君主立宪的角度上其实已经没有太大区别了,但是英国革命以此为终点,而法国则还有第二共和、第三共和,因为对于英国人而言,他们只想要捍卫自己的古老自由,内战是查理一世的倒行逆施导致的偶然结果,一旦秩序得到恢复,他们乐于满足,但是法国人却从未忘记,他们要与旧世界彻底决裂,所以有1830、1848和1870。

更进一步说,英法革命留给我们不同印象最本质的原因就是不同的心态导致了不同的修辞。在埃德蒙柏克看来,英国革命的伟大就在于维护了古老的封建自由免遭国王的侵害,他们所作的一切只是在维护传统,但是法国革命者却不断强调这是一项前所未有的事业,他们要与旧世界彻底决裂,创造一个全新的世界,正是这种不同的修辞决定了我们对他们不同的评价:英国革命代表温和,法国革命意味激进。

简单进行一下总结,英法革命至少存在着政治传统、社会阶层和革命心态三个层面的不同,前两者属于长程、客观因素,而后者则属于短期、主观因素,基于以上三点,大革命体现出了与英国革命不同的动力学,英国温和渐进,而法国则走向激进。我们可以通过两个革命者的对比来窥探这种政治理念下的革命动力学。

穆尼埃是最早的一批爱国英雄,当高等法院宣布三级会议按照1614年形式召开时,他极力呼吁增加第三等级人数,并且按人头记票,而在三级会议召开以后,他也和议员们一起反抗路易十六的抵抗,然而当国王不再是威胁时,革命者内部的矛盾却愈发凸显。穆尼埃希望仿照英国体制,将议会设置为两院制,并赋予国王否决权以平衡行政权与立法权的关系,但是这遭到了议员的强烈反对,在他们看来两院制就是在分裂一个统一的法国,最终一院制得到了确认,而国王只得到了搁置否决权,曾经的爱国英雄穆尼埃如今被视为王政派,而更令穆尼埃害怕的是之后的十月催驾事件。路易十六对于人权宣言和废除封建制度的8月11日法令只是部分的进行了接受,最终一场面包游行转化成了政治运动,这一次巴黎群众将路易十六从象征着专制王权的凡尔赛带回了群众的巴黎,从此以后,路易十六再也没回过凡尔赛。而穆尼埃显然被民众吓坏了,他辞去了议员的职位回到家乡,并在一年后选择流亡,直到第二帝国时期才回到法国,这位大革命最早的爱国英雄,在大革命开始不到半年的时间内便退出了革命舞台。

另一位革命者则是更为人熟知的罗伯斯庇尔。在大革命开始的时候,罗伯斯庇尔并没有穆尼埃、迪波尔、拉法耶特那样耀眼,让他名声鹊起的是他在制宪议会晚期的几个提案,其中最重要的是自我否决条款,他提议所有制宪议会成员在本届议会结束后四年内不得担任公职,这也就意味着1789年的爱国英雄们将全部退出法国政治的最高层,除此之外他还控诉了奴隶制,要求无论肤色种族一律赋予政治权利,也就是在这个阶段,他通过自己的演说,开始赢得雅各宾俱乐部的声望。而在1791年6月20日,国王出逃事件和接踵而来战神广场大屠杀将整个法国撕裂,即使在罗伯斯庇尔也并未明确要求废除国王,只是希望将选择权交给人民,但是一年以后,伴随着法国对外战争的全面溃败,国内矛盾进一步激化,雅各宾俱乐部开始谋划推翻君主制,这一次连最谨慎的罗伯斯庇尔也加入了进来,他放弃了此前宣称的宪政捍卫者的口号,8月10日,君主制被最终废除。

通过两人的对比,我们可以看出政治理念是如何影响革命自身的动力学的。俱乐部的演说文化在形式上更为开放,也更为贴近民众,这也就导致了法国大革命的政治系统是一个不断下移的过程,这与法国政治理念内容上的抽象与普世共同推动革命走向激进。大革命时期第一家著名的俱乐部是由自由派贵族迪波尔组织的三十人委员会,他的听众也都是贵族,甚至连律师都很少,然而随着革命进程的推进,越来越多的人参与到革命之中,他们的层级也越来越贴近社会基层,无套裤汉成为雅各宾派的主要听众。无法适应这种趋势的穆尼埃、斐扬派被迅速淘汰,而剩下的革命者只有顺应这种趋势进行改变才能继续活跃下去,这就是革命的动力学。在形式上,罗伯斯庇尔的演说为他赢得了声望,在内容上,他对于卢梭的信仰成为法国政治理念最精确的注脚,可以说,罗伯斯庇尔就是法国政治文化最为集中的体现。

我们可以从四个方面来考察二者动力学的不同,第一是对国王的态度。英法革命都以独裁者的上台作为阶段的小结,但是两位独裁者执政的背景却大不相同,克伦威尔崛起于内战,而拿破仑则在于终结国内的混乱,进一步我们发现,无论法国革命陷入了怎样的混乱,他都没有产生过真正意义上的内战(唯一接近的是1793年的联盟军叛乱,但他并未对巴黎造成实质威胁),这同样可以从革命者的不同心态出发。在议会召开时,英国的革命者都反感于国王的专制作风,要求恢复古老宪政,但是当爱尔兰开始叛乱,问题变成谁才能掌握军队,谁才是国家代表,甚至是否要废除君主制时,一切都不一样了。那些基于不同目的聚集起来的反对派开始分裂,他们一半站在议会一边,一半站在国王一边:我想要限制国王的权力,但这不意味着我要废除古老的传统。

但是在法国,在处死国王的投票中,361:360的说法其实并不准确,因为那360票并不是认为国王无罪,288人反对死刑要求监禁,72人同意死刑但要求缓刑,而所有的代表没有一人认为国王无罪。这种对于国王的不同态度,正表现了英法革命心态上的不同:一个是想恢复传统,一个是想要创造一个全新的世界。从这个角度而言,同样被处死,但是路易十六无疑比查理一世无辜的多,因为后者想在一个议会传统的国家实行君主专制,而前者则想在一个绝对主义的国家努力的成为一个好的国王,换句话说,查理一世被处死很大程度是因为他自身的做法,而在大革命的氛围与心态中,国王就是原罪。

第二个是法律传统。普通法系和大陆法系的区别非常典型的说明英美理念的不同,大陆法系强调法律规范本身,而普通法缺乏统一的法典,更加重视判例,其背后的哲学命题是:人是否有资格创造法律,这是两种不同理念对理性主义的反思,英国对判例的偏爱体现出一种相对保守、谦逊的态度:我们没有资格创造法律,我们只能从已有的惯例中寻找法律,因为这是无数人经验的结果,我们的智慧无法超越前人的经验。可以说从普通法上鲜明的体现出英国人对传统的尊重。而在经历了启蒙运动的法国,他们体现出更为积极、自信的态度:我们能够用自己的理性为后人创造先例。而最重要的体现,就是那部传世的《拿破仑法典》。

第三个是宗教问题。宗教问题在英国革命占据了举足轻重的位置,劳伦斯斯通通过实证说明,在英国革命中任何经济、社会、阶层的划分都不如宗教更有说服力,90%的天主教徒追随了国王,72%的清教徒选择了议会,克拉克更是将1660-1832年的英国社会称为新教体制,但是法国的情况却截然不同,在革命开始的第一年,国民议会便征收了教会土地,之后便要求教士向革命宣誓,这实际上体现出,在法国,宗教要屈从于革命。

第四个是民族问题。在英法革命中民族观念均起到了重要作用,他成为反对王权的合法性依据,但是在英法两国的观念中民族实际上是不同的概念。英国更多的受到启蒙运动的影响,将民族理解为理性个体的自愿结合,而在法国,民族本身就是先验、独立的存在,《百科全书》中认为:“我们可以把国家看做一个有道德的人,国王是他的头,公民是他的四肢。”因此民族不同于人民并且高于人民,换句话说,英国是个体本位的,而法国则是共同体本位的,这与法国绝对主义的政治传统契合,当革命者基于共同体本位的意识进行思考时,他们往往会被自己的理想主义冲昏头脑,他们无法容忍任何形式的分裂,并最终导致革命走向激进。

综上所述,英法革命的不同发展有三点原因:第一,从政治传统的角度来看,绝对君主制使得法国不存在英国式的议会传统,由此形成了更为抽象而普世的政治理念,这种理念催动法国革命走向激进;第二,从社会结构的角度来看,英国革命根基于社会变革的基础上,而法国革命并未出现类似的社会变革,而是革命者人为创制的产物,因此没有道路可以依循;第三,从革命心态的角度来看,不同的政治传统和社会基础造成了两国不同的革命心态,英国革命的目的在于恢复古老自由,而无意创造新的社会,而法国人则决心与旧制度彻底决裂,创造一个全新的世界。综合以上三点,法国革命表现出不同于英国革命的激进一面,有着独特的革命动力学。

在考察了英法革命起因、发展的不同之后,最后需要做的就是对两国革命的遗产进行说明。英国革命最好的遗产就是埃德蒙·柏克本人,他是保守主义的开山鼻祖,也是英美政治最好的代表,在他看来,英国革命的伟大在于保卫英国神圣的自由免遭君主的侵害,敬重古老的制度和既定的常规才是真正的英国道路,而法国人背弃了这一原则,抛弃了先祖的智慧,走上了断绝全部遗产的不归路。但是真正的问题在于,法国真的拥有英国式的遗产么?

很多人乐于以“改革”和“革命”、“温和”和“暴力”的视角来区分英法两国的历史,不仅国内如此,即使在法国近些年来同样有这样的倾向(有兴趣的可以去看看1989年法国拍的纪录片法国大革命,基本史实还原的不错,但是为了提倡温和派竟然吹丹东我实在是醉了,我觉得你要是吹孔多塞我更能接受),但是说实话,这种观点是肤浅的,甚至是庸俗的,因为暴力从来不是革命的天然属性,而是决心与旧世界彻底决裂之后伴随而来的结果。革命真正的特质,是与旧世界彻底决裂的勇气与决心,我也当然承认,温和总要好过暴力,但是当我们以英国作为参照批判革命者太过暴力时,我们有没有想过,如果不是因为买不起面包,谁又愿意走上街头参与游行呢?如果真的能够温和、渐进的走向现代化,谁又愿意和旧世界彻底决裂呢?当我们批判革命时,我们不妨扪心自问:我们真的有别的选择么?当我们指责那些大革命中的平民是暴民时,我们有没有扪心自问:何不食肉糜?

对于古老自由的捍卫让英国人最早开启了近代化,但是从某种程度上也延缓了他们继续前进的道路,英国直到1832年才进一步开放了自己的政治基础,而这一步法国人在大革命时代便已经尝试,英国革命从未扩展开英伦三岛,因为在他们看来这只是盎格鲁萨克逊人的遗产,而法国革命则彻底改变了整个世界,法国人从未忘记,他们要与旧世界彻底决裂。

威廉多伊尔说吉伦特派和罗伯斯庇尔的区别在于,前者是一群理想主义者,不愿意让平民破坏共和国的原则,而后者则更为务实,明白共和国需要和这些平民打交道,但是在我看来,二者其实是两种不同的理想主义,吉伦特派是小加图式的共和主义者,坚守共和国的原则,却也从心底看不起穷苦的人民,罗伯斯庇尔是大革命式的共和主义者,他清醒的意识到,共和国不可能离开他的人民。以我们今天的视角来看,被我们视为激进分子的雅各宾派其实才是真正的新人,他们所要求的抛弃财产限制的普选制如今已经成为国际社会的共识,谁才是真正的赢家呢?谁才是那个冥顽不灵、狂妄自大的精英阶层呢?吉伦特派和罗伯斯庇尔最大的区别在于,当指券只剩下面值的8%时,你愿不愿意放下知识分子对于经济自由的骄傲,进行经济管制,吉伦特派不愿意,所以他们带着精英主义的傲慢慷慨赴死,罗伯斯庇尔愿意,所以他在最危机的1793年拯救了共和国。

当然,这并不代表我赞同罗伯斯庇尔和雅各宾派的政治理念,我只是提醒各位,当我们站在今天的视角,以暴力为依据批判大革命时,请不要忘了:“她是我们所有人的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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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英格兰、德意志,这三个国家从中世纪到近代的发展过程,如果我们把君主之外的各个等级视作一个整体,那么就刚好是“君主”和“等级”,这两个因素博弈的三种不同结果。

在法国是君主压倒了等级,建立起一种君权主导的君主专制制度,在德意志是等级压倒了君主于是德意志在向近代发展的过程中逐渐涣散,最夸张的时候德意志帝国有1789个组成部分,而英格兰则是等级与君主相持不下,于是以一种妥协和合作的状态进入近代。

中世纪的英格兰在诺曼征服和金雀花诸王时期的价值并不大,对英国国王来说英格兰本身可有可无,远不如他们的法国领地那样让他们满意和有利可图,所以这些早期君主对英格兰的态度就是尽可能的扩大收益减少投入,就像狮心王理查说的只要价格合适,他就可以卖掉伦敦城。所以他们对英格兰的地方自治、习惯法实际上是纵容的,因为这一套可以减少君主的负担。而跟随他们来到英格兰的大陆上的征服者贵族,对自己的英格兰领土采取的也是类似的态度。所以英格兰的一个中间阶层,也就是乡绅们就取得了一个相当自由宽松的发展环境。

而当英格兰君主丧失法国领地之后,他们面对贵族、教会、乡绅这些挑战者又显得缺乏资源和力量,尤其是从苏格兰来的斯图亚特王朝就更显得力不从心。所以英格兰的巴洛克式建筑、绘画、音乐都比大陆起步晚,英格兰第一个有着这种审美趣味也舍得花钱的国王是查理一世,查理一世的下场就不用说了。

所以从权利法案到汉诺威选后乔治继位开创汉诺威王超,英格兰各等级实际上是跟君主逐步妥协的过程,英格兰的各等级从没有面对过一切可以支配一切的绝对君主制,所以也就不需要采取同样疯狂绝对的革命手段来加以对抗。

而法国就不同了,法兰西君主原本是弱势群体,面对他国内的强大诸侯,法国君主是软弱无力的,但是法兰西教会站在君主一边,以里昂大主教为首脑的高卢教会坚定的支持法国君主,从而使卡佩王朝诸王可以以巴黎为核心逐渐把王权推进到法兰西各地,瓦鲁瓦王朝战胜英国国王之后,已经成功建立起法兰西大君主国。宗教改革时期起义的于格诺们第一件事就是尝试绑架君主,可见在法兰西之内国王的强大权利。

在这个强权面前已经没有有力量的对抗者了,诸侯、城市在中世纪就被摧毁了,教会一开始就是支持君主的,贵族在路易十三时代遭到了“红公爵”的血腥杀戮,法国的上百座城堡被铲除,加尔文派的武装要塞被围攻之后占领,到路易十四废除南特敕令驱逐法国新教徒的时候,法国之内已经没有可以跟国王对抗的力量了。

所以跟英国有限制有具体目标的斗争相比,法国反对君主制的人其实是没有具体的可以量化的目标的,因为首先他们没有力量,他们除了“民意”之外一无所有,他们的革命利用的是国王自己的错误和疏忽,比如路易十六的财政困难,和巴黎的暴动,他们对国王说我们要宪法,于是国王颁布了宪法,如果他们的目标真的如此明确,那么革命就应该到此为止,但是法国大革命里“制宪会议”只是一切的开始。制宪会议提出的要求和国王对他们要求的让步无法满足他们的支持者,于是他们就在“革命”的道路上落后了,从激进的左派蜕变为保守的右派,整个大革命就是这样一个过程,一开始国王的错误和软弱,给了改革者以要求国王让步的机会,国王真的让步了,革命者又跳出来清除了改革派,宣布了共和国处死了国王,更激进的革命者又跳出来了,这一次我们不止要建立共和国了,我们要建设地上天国,所有这些尝试的最后结果就是让所有人感到厌倦,这时候大家甚至连最开始的“宪法”都不在乎了,大家只想要“秩序”,于是热月政变和督政府成了拿破仑执政府和帝国的开路先锋。

英格兰的反对者是政治家,或者说政客,他们有要面对的选民,有要解决的问题,必要的时候他们也有发动暴力手段所需要的武力和资源,所以他们能干什么能干多少他们有数的。而法国大革命的发起者是一伙思想家,没有资源没有组织没有力量,他们唯一的后盾就是变幻莫测的舆论和“民意”。巴黎一场大雨就能毁掉一批革命派,而一个闷热的回荡着革命歌曲的晚上,就可能宣布一个温和派政府的灭亡。

法国王室掌握的权利太多而他的反对派又太弱小,所以实际上革命当中法国国王的真正对手不是可以看到的那些投票者,或者那些国王的“部长”,而是一个看不见摸不着的“人民”。所以国王不知道自己该做出哪些妥协,而要求他妥协的人也不知道究竟做到什么地步才能让“人民”满意。大家都在玩猜猜看游戏。这是英格兰的立宪制和法国漫长革命的区别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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