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eneya Monkey基本坐实是黑皮绿心的人类公敌了——都不止是美奸了。
这条禁令颁布的时候,正逢美军从伊拉克、阿富汗大规模撤军,由于这两地的治安战性质,美军装备了大量正规战里根本用不着的反暴乱装备,如反地雷装甲车等,于是很自然的这些反暴乱装备面临退役。这些装备由于是美军在2004年后才提出需求,所以适用性很强,而且大多数装备的年限和保养情况都处于7成新以上的状态,所以很自然的,将其装备警察部门是最理想的解决办法:军队回收了一部分资金,避免了浪费;警察买的二手货,成本低于采购新装备,而且效能在实战中得到了检验,最重要的是,在省钱的背景下,很多财政状况并不富裕的城市警察局也可以获得这些高大上的装备了,比如巴尔迪莫。
所以,在实际操作中,警察部门选择使用的所谓军用装备,绝大多数都是防暴盾、镇暴枪、6轮防爆炸物装甲车(也可以防汽油瓶哦)等很实用的设备,而完全不包括某些答主嘴里所谓的反坦克导弹、重型机枪等以彻底杀伤或毁灭为目的的破坏性装备,也请这些答主在回答前先了解相关背景知识。
同时,我们看到了,在Kenneya Monkey的鼓动下,黑人暴乱有增多趋势。我不知道他下令禁止警察以节约成本的方式来获得这些实用的反暴乱装备有什么别的考虑,或许全国暴乱正是他的目的吧
我看反对这事的知友们有个盲点,不知道是真的没注意到,还是故意看不见
首先得承认,奥巴马的禁令是部分不合理的,警察的装备确实该升级了,在罪犯都能自制炸弹的今天,你指望警察拿把小手枪镇压?
当然,正如那些知友指出的:大炮和榴弹发射器什么的,确实太过分了
问题是奥巴马的总统令是一揽子的,全部封杀,合理的装备和不合理的全KO了。对于这样的总统令,只有两种选择,保留全部,或者废除,很难有保留合理的、去除不合理的选择(也许通过最高法院可以做到,但是旷日费时,而且没有哪个总统傻到把这样的权柄交给司法,这涉及三权之间的斗争了)
所以老唐选择了废除,然后某些人自动脑补出了战争画面,我只能说,不要老玩大家来找茬
随便想个类似的事来就知道反对有多么荒唐了:我颁布个禁令,禁止吃屎, @Xizhi Zhu 废除了我的禁令,然后……
废除禁令就意味着所有禁止事项都会发生吗?警察因此就会去买大炮和榴弹发射器和F-35了吗?要批评,等警察在大街上推出大炮再说吧,都没发生的事
真要警察推出大炮了,再颁布个法令禁止不就结了?
任何事情不都在曲折中进步的么?看来某些川黑对老唐的标准很高啊,非要他百分百正确才行,奈何老唐是人不是神
Here's the List of Military Gear Obama Will Ban for Cops
奥巴马的13668号行政令针对的是1996年国会立法,克林顿政府批准的“国家防卫授权法案”。与其说是禁止警察使用军用装备,更应该说是限制“带有军用装备的一些特性的警用装备”的装配和使用。因为军用装备和警用装备的设计目标完全不同,一个为了尽可能多的杀人,一个是为了在保证警察人身安全的同时有效镇压暴乱。很少有军用装备可以不接受大规模改装,直接搬来警用的。
奥巴马这个行政令有两部分。
第一部分是完全禁止警察(包括SWAT)获得以下设备:
Tracked Armored Vehicles: Vehicles that provide ballistic protection to their occupants and utilize a tracked system instead of wheels for forward motion. (任何履带式防弹装甲车)
Weaponized Aircraft, Vessels, and Vehicles of Any Kind: These items will be prohibited from purchase or transfer with weapons installed. (任何装载有任意固定武器的载具,包括并不限定于车辆,船舶,固定翼和直升机)
Firearms of .50‐Caliber or Higher (任何 .50及以上口径的武器)
Ammunition of .50‐Caliber or Higher (任何 .50及以上口径的弹药)
Grenade Launchers: Firearm or firearm accessory designed to launch small explosive projectiles. (任何榴弹发射器,不管你用来发射真榴弹,烟雾弹还是催泪弹)
Bayonets: Large knives designed to be attached to the muzzle of a rifle/shotgun/long gun for the purposes of hand‐to‐hand combat. (任何安装在枪械上的刺刀)
Camouflage Uniforms: Does not include woodland or desert patterns or solid color uniforms.(除了沙漠和丛林系列的迷彩服)
奥巴马行政令第二部分对警察获得以下装备进行了限制,俗称卡脖子。相比之前,增加了很多手续。首先,警局得有“足够说服力的理由”来提出装备申请;接下来,就算装备只是SWAT用,全局所有人都得一样培训;最后,当地行政首脑还得批准,不然有经费也不准买不准用。
Manned Aircraft, Fixed Wing (任何有人固定翼飞机)
Manned Aircraft, Rotary Wing (任何有人直升机)
Unmanned Aerial Vehicles (任何无人驾驶载具)
Armored Vehicles, Wheeled (任何轮式防弹装甲车)
Tactical Vehicles, Wheeled (任何轮式战术车辆,例如军版悍马)
Command and Control Vehicles (任何指挥/控制车)
Specialized Firearms and Ammunition Under .50‐Caliber (excludes firearms and ammunition for service‐issued weapons) (任何.50口径以下的专用武器和弹药)
Explosives and Pyrotechnics (任何炸药和烟雾生成装置)
Riot Batons (防暴警棍)
Riot Helmets (防暴头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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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个人觉得第二部分对警察来说更重要一点,没警察喜欢被卡装备的脖子。当然,第一部分里的履带式防弹装甲车在被禁之前也是广受好评的,冲击暴乱路障很好用。同样,自带催泪瓦斯/烟雾弹发射器的轮式防暴车也是被禁的。口径禁令里,.50直接限制了很多战术/特种霰弹枪的使用。同时有不少捕获网枪口径也很大,不过不知道这个算不算武器。
至于警察需不需要这些装备?之前C村事件的时候,佛吉尼亚民主党州长是这么说的。虽然他的话已经被state police两次打脸,但还是挺有借鉴意义的。
VA governor defends Charlottesville response: Militia members had 'better' guns than police
在美国,警察只是一个职业罢了,没有警察会在装备劣势的强况下积极作为,只会不停喊增援。有不少地方对SWAT的出动标准有明确要求,经常是普通警察对付不了才能上SWAT,这中间的间隔就容易出事。至于国民警卫队,那自然是一水的军用装备,但人家的训练是杀人不是防暴啊,况且指挥权还在州长手里呢。
怎么没人提《圣斗士星矢》啊?
这个系列作品的特色不就是回回都是一部的戏就半天时间么?
黄道十二宫篇:纱织中了天箭座的箭,必须12小时内突破圣域十二宫。
北欧篇:奥丁代言者希露达被海皇戒指蛊惑令冰川融化,纱织代替希露达阻止冰川融化但是只能坚持12小时,必须在时限内摘下希露达的戒指。
海皇篇:纱织代替人类承受波塞冬的洪水,应该也是只能支撑一天之内的时间。
冥王十二宫篇:被哈迪斯复活的圣斗士要在12小时内取下雅典娜的首级,实际目的则是为了雅典娜去冥界并且唤醒女神圣衣,12小时候被复活的圣斗士们就消失了。
冥界篇:记不清打了多长时间,但从纱织被塞到缸里抽血开始到解决应该也是一天之内。
黄金魂:在本篇剧情里有好几天,但对应到冥界篇时间仅仅发生在冥界篇12黄金击破叹息之墙到打死神之间。
火星篇:马尔斯获得阿丽娅的权杖后建立起巴别塔吸引火星,会在12小时内毁灭地球,主角们必须在12小时内突破新十二宫。
土星篇:这篇好像打了很多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