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答的那个人说错了,政治部不是归军情六处管的,而是归军情五处管的,而且他说的那个解散原因也不对。
按道理讲,政治部是一个警察部门,它在英国的上级管理机关理应是警察机关。
但英国警察是分散制的结构,在全国设置了52个警察机关,没有类似于我国的公安部这样的中央警察机构,各地警察互不隶属。包括赫赫有名的苏格兰场,也只是负责伦敦市的警察工作,虽然它可以在业务上指导其他警察机关,但实际上和其他51个警察机关平级,组织上讲不是其他警察机关的上级单位,所以它并不是一个管理全国警察的中央警察机关。
这样一来就没法让英国的警察机关来管了。如果要英国警察来管的话,你交给哪个警察机关来管呢?
警察权本来就是一种地方事权,用中国人的话讲就叫“守一方平安”。你让负责伦敦警察工作的苏格兰场来管,苏格兰场会说:香港又不在伦敦,凭什么让我管?你让曼彻斯特警察局来管,曼彻斯特警察局会说:香港又不在曼彻斯特,凭什么让我管?
港警政治部的英文名是Special Branch,即“特别工作部“的意思。
不管让英国的哪个警察局来管政治部,都是由该警察局的特别工作部具体来管。
而特别工作部在业务上是和英国的反间谍机关----军情五处联系非常紧密的。
因为军情五处没有执法权,所以需要抓间谍时,只能找英国警察特别工作部帮它抓人。
但这并不代表特别工作部只负责帮军情五处抓人。它也有自己的情报网,只是它搜集的情报更侧重于国内安全保卫,比如监视极端组织、恐怖组织、外国移民等,和军情五处在监视对象上有很多重合。
英国警察虽然没有一个中央机构,但反间谍机关军情五处却相当于一个中央机构了。
那么还有哪个机关能比军情五处更合适来管理港警政治部呢?
1931年,军情五处(MI5)被改组成安全局(Security Service),但军情五处这个旧叫法却一直延续了下来。
在改组后,军情五处获得了在英国海外殖民地设立分支机构的权力和预算,于是在1934年设立了港警政治部。如前所述,虽然政治部是一个警察部门,但由于英国警察没有中央机构,所以没有让英国警察的Special Branch来管理港警政治部,而是将港警政治部视为军情五处在香港的分支机构。
此外,还有一个原因:港警政治部的首要任务之一就是对付外国间谍。而英国警察特别工作部在反间谍方面主要负责抓捕间谍、搜查住宅、提取物证等行动工作。至于前期的搜集外国间谍活动情报、跟踪监视外国间谍、策反并逆用外国间谍等主要反间谍业务,自然是军情五处更为擅长。所以,从业务角度上讲,也是军情五处领导港警政治部的业务最为合适。至于军情五处没有执法权的问题,只要把政治部设在警察机关内,这个问题就自然解决了。
说军情六处管政治部的显然不了解对外情报工作和反间谍工作的区别。军情六处是一个对外情报机构,负责搜集的是外国的军事、政治、经济、科技方面的情报。
而军情五处也好,英国警察特别工作部也好,港警政治部也好,负责搜集的却是外国间谍、恐怖组织、极端组织等方面的情报。
军情六处的业务跟港警政治部完全不搭界,它怎么来管?
更何况按照当时军情五处和军情六处的分工----”大英帝国之内的情报及安全事务由军情五处管辖,大英帝国之外的情报及安全事务由军情六处管辖“,香港属于当时的大英帝国范围之内,港警政治部怎么轮得着军情六处来管辖?
所以,英国最终将管理政治部的工作交给了军情五处。
但这就出现了一个奇特的现象:没有执法权的军情五处管理着有执法权的港警政治部。
说到这儿,你自然就明白为什么政治部在1995年要解散了。
它虽然名义上是香港警察的一个部门,但实际上却是英国反间谍机关在香港的分支机构,再过两年就回归了,不解散它说得过去么?难道回归后的香港警察里还要存在着英国反间谍机关的分支机构?
PS: 现在英国的苏格兰场也没有Special Branch(特别工作部)这个部门了,它已经于2006年与苏格兰场的Anti-Terrorist Branch(防范恐怖分子工作部)合并,成了一个新的部门----Counter Terrorism Command(反恐指挥部),原有工作职能不变。
这个部门成立于1883年,在英国历史上存在了123年之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