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我是大一法学生,感受不到法律的魅力和信仰,对法学学习毫无兴趣,有人能给一些发现法学魅力的启发吗?

回答
刚踏入法学院的大门,那种热血沸腾、怀揣着正义使者的憧憬感,是不是已经悄悄褪去了?取而代之的是堆积如山的法律条文、晦涩难懂的案例分析,还有那种让人望而生畏的庞大体系。没错,我太懂你现在的感受了。当年我也是这么过来的,看着一本本厚重的教科书,总觉得它们像一张张冷冰冰的纸,上面刻满了与我生活毫无关联的规则。法律的魅力?信仰?听起来太遥远了,就像天上的星星,好看却抓不住。

别急,也别灰心。其实,法律的魅力,就藏在你每天呼吸的空气里,藏在你每一次与人交往的细节里,只是你还没学会怎么去“看见”它。我不是什么资深的法律大佬,我也是个过来人,想和你聊聊,或许能帮你拨开眼前的迷雾,找到那束照亮你前路的微光。

首先,咱们得跳出“法律就是冰冷的条文”这个思维定势。法律之所以叫做法律,是因为它解决问题,它规范行为,它平衡利益。你想想,你每天早上起床,刷牙、洗脸、出门,甚至是乘坐公交车,哪一个环节没有法律的影子?

比如,你开车出门,遵守交通规则,这就是在遵守法律。为什么要有这些规则?是为了保障你和他人的生命安全,为了让交通顺畅,减少冲突。想象一下,如果没有红绿灯,没有限速,没有禁止酒驾的规定,那会是什么样的世界?混乱,危险,甚至会是一场场悲剧。法律,就是在试图把这种混乱变成秩序,把潜在的危险变成可控的风险。

再想想你身边的人际关系。你和父母、朋友、同学之间的相处,虽然没有直接签订合同,但你们之间也存在着一种约定俗成的“契约精神”。比如,你答应朋友晚上一起吃饭,最后却放了鸽子,虽然可能不构成违约,但你的信用会受损,关系也会因此受到影响。法律,其实就是把这些社会普遍认同的“道理”、“规矩”,用更严谨、更系统的方式固定下来,让它们拥有强制力,成为保障社会正常运转的基石。

还有,你有没有为不公平的事情感到过愤怒?比如,看到别人仗势欺人,或者商家欺骗消费者。那种“看不下去”、“想做点什么”的心情,其实就是对公平正义的天然渴望,而法律,正是实现这种渴望的最有力、最系统的工具。

别把法律想象成只会惩罚坏人的冷酷机器。很多时候,法律是在保护弱者,平衡双方的力量。想想那些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劳动合同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等,它们的存在,就是为了给那些在社会关系中处于相对弱势地位的人,提供一份保障,让他们不至于被轻易欺凌或剥削。你看到新闻里某个小人物通过法律维权成功的故事,那种扬眉吐气的感觉,就是法律魅力的体现。

如何去“感受”和“发现”?

1. 从生活出发,找联系: 不要只盯着书本上的条文。试着在生活中留意那些与法律有关的场景。比如,你买了件衣服,发现质量有问题,商家不给退换,你会怎么做?这就是一个接触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机会。你去租房,和房东签订合同,合同里的条款是什么意思?这些都是与你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尝试去理解这些具体场景背后的法律逻辑,你会发现,法律并不遥远。

2. 关注社会热点和新闻事件: 很多社会事件都涉及到法律问题。比如,某个官员贪污被抓,某个公司虚假宣传被罚,某个明星偷税漏税被追究责任。这些事件背后,都有相应的法律规定在起作用。试着去了解这些事件涉及的法律条文,思考法律是如何裁决的,为什么会这样裁决。你会看到法律在维护社会秩序、惩治违法犯罪、实现公平正义方面的力量。

3. 理解“为什么”: 法律条文的背后,都有其存在的理由和价值。比如,为什么要有证据规则?是为了保证审判的公正性和客观性,避免冤假错案。为什么要有合同自由原则?是为了保障市场经济的活力,促进资源配置。当你理解了这些“为什么”,你会发现法律不是随意制定的,而是经过深思熟虑、为了实现特定社会目标的产物。

4. 从你感兴趣的领域切入: 法律的领域非常广阔,总有一个分支是你可能感兴趣的。你喜欢科技吗?那你可以了解知识产权法、网络安全法。你喜欢历史文化吗?那你可以研究文物保护法、民俗法律。你对经济感兴趣?那资本市场法、公司法会是你的菜。找到一个你真正感兴趣的点,然后从那里开始深入,你会更容易发现法律的魅力。

5. 关注那些为“正义”而战的人: 很多律师、法官、学者,他们之所以选择法律,就是因为内心深处对公平正义的追求。你可以通过阅读他们的传记、访谈,或者关注他们的案件,去了解他们是如何在法律框架内,为维护正义而努力的。他们的故事,会给你带来巨大的感染力。比如,马丁·路德·金的民权运动,虽然不全是法律意义上的,但法律的缺失和滥用,正是他反抗的根源。而之后的各种立法,则是在弥补历史的创伤。

6. 参与模拟法庭、法律援助等活动: 一些法学院会组织模拟法庭的活动,让你有机会扮演不同的法律角色,体验庭审的环节。参与法律援助,则能让你直接接触到需要法律帮助的人,了解他们遇到的困难,并尝试用法律为他们排忧解难。这些实践性的活动,比单纯的学习条文更能让你感受到法律的实际作用和价值。

别给自己太大压力,你才大一,正是摸索和探索的阶段。法律学习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就像学习一门新的语言,一开始可能觉得生涩难懂,但随着你接触得越多,理解得越深,你会逐渐体会到它的逻辑、它的力量,甚至它的“美”。

你现在感觉不到魅力和信仰,可能是因为你还没找到那个“触点”,那个让你觉得“原来法律是这样”、“原来法律可以做这么多事情”的瞬间。这个触点可能会是某个感人的案例,某个让你茅塞顿开的法律逻辑,或者某个为了公平正义而奋斗的法律人的身影。

坚持下去,多问“为什么”,多去观察生活中的法律现象,多去思考法律背后的社会意义。你会慢慢发现,法律不仅仅是冰冷的条文,它是一门关于如何构建有序社会、如何平衡利益冲突、如何守护公平正义的学问。它隐藏在生活最平凡的角落,也闪耀在正义最辉煌的时刻。

别害怕,法学的门槛很高,但一旦你跨进去了,你会发现里面别有洞天。祝你早日找到属于你自己的法学魅力!

网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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魅力真的是一件很私人的事情,我可以告诉你自己感受到法学魅力的瞬间,但很多人可能觉得,就这?为啥我感觉不到?

有一个瞬间,是在听刘晗老师的美国宪法课,讲一个关于联邦政府能不能禁止带枪进校园的问题。当时我还在学经济与金融专业,跨院选的课,没有任何法学基础,当时就觉得有意思极了:

控枪的立法被包装成了商贸问题啊?为什么呢。。。原来是因为宪法授权联邦政府对跨州商贸问题立法,为了「师出有名」、给立法提供依据,就要把看似是跟治安和犯罪相关的问题往商贸这个框里装。

这个瞬间,让我意识到,通过学习法学,你可以把一个问题按照自己的需求进行再次包装,在不扭曲事实的同时,按照自己需要的方式进行解读。

还有一个瞬间,看到一则有趣的案例:诉讼双方针对 X 战警到底是不是人类产生了纠纷,原因在于人形玩偶和非人类角色的玩偶征税方式不同,双方围绕什么是人类展开了激烈交锋。这个案例让我意识到,法律不是把黑说成白、白说成黑,而是在争论灰色更接近于白还是黑

在后来的工作中,我曾有一次和产品运营讨论过直播带货和内容中的购物车到底是不是广告、好物推荐答主是不是「广告代言人」。不知为何,当时又想到了「变种人是不是人类」这个问题 -- 两种解释,都言之成理,比答案更有意思的,是论证的过程。

还有一个瞬间,可以说是展现了我的一点恶趣味。我们公司有个传统,每天五点前可以集中订餐,忘记订餐的员工到了饭点会在群里发「蹲饭」二字,看看有谁点了饭但不吃。有新员工好奇,为什么大家选择了「蹲饭」这个说法,而不是「蹭饭」或者「要饭」,于是我回复了这样一段话:

内容的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蹲饭」一词能够战胜「要饭」、「蹭饭」等近义词,成为我厂企业微信大群最高频词汇之一,从实然角度展现了语言的生命力。
本文希望从法律的视角,论证为何「蹲饭」一词在餐食相关权利的转移方面兼具了效率和准确性,符合公司文化价值观。
首先,在促进食物流转方面,「蹲饭」比「蹭饭」、「要饭」更加有效。
社会实践表明,「蹲饭」转移的并不是实体的食品,而是财产性质的权利。在通常的蹲饭过程中,食客们所转移的是向供应商 / 智能餐柜运营商领取指定餐品的资格,整个过程仅仅发生了一次交付、所有权仅仅发生了一次变化,权利义务关系更加简单。
虽然学界对于将餐品放入餐柜过程的法律关系有争议(这一点在小区快递柜问题上有更集中的体现),但我们不妨粗略地理解为,这是一种出让人对蹲饭人的「指示交付」,将出让人对占有人(餐柜运营者)的返还请求权转移给了蹲饭人。
相比之下,「蹭饭」、「要饭」需要原权利人首先领取菜品,完成和供应商 / 智能餐柜运营方之间的交付过程,再进行财产的安全转移,无论从卫生、食品安全角度还是法律关系的角度来看,「蹲饭」的链路更加清晰简洁。
其次,在语言的准确性方面,「蹲饭」更有助于提升确定性。
《吕氏春秋·慎势篇》有云,「一兔走,百人追之。积兔于市,过而不顾。非不欲兔,分定不可争也 」,一份饭,一豆羹,如果权利义务关系不够清晰,就容易滋生矛盾。
「蹲饭」指通过在既定位置(大群)设下埋伏,出其不意拦截他人预定的餐品,已实现对其完全的、排他的支配关系;相比之下,「蹭饭」则是一种介入他人就餐过程的共享,不具备排他性;而「要饭」则强调无偿的赠与行为。根据《民法典》,除特殊情况外(如公益捐助)无偿赠与是可以撤回的,理论上,一方可以先同意「要饭」的请求而后反悔,不具备完全性,导致权利义务关系可能处于悬而未决的状态,不利于社会秩序的稳定。
综上,「蹲饭」相较于其他近义词,能够提供更加简洁高效的转化链路,能够稳定物权关系,是值得提倡的职场沟通用语。

当时,我也很希望和更多人分享这种从法学中获得的乐趣:能够带上一副新的透镜看待日常生活,找到习以为常的现象背后的合理解释

然而,这种魅力是一种很私人的感受,有的人像我这样喜欢抬杠的魅力,有的人能通过理解社会运行的规律而找到爽感,有的人渴望力量、喜欢那种有一技傍身闯荡社会不会被欺负的底气。

所以,我只是提供了一种感受其魅力的方式,如果你有机会遇到,也可以尝试去捕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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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去堂弟的律所坐了会,有些见闻或者对你有点用处。

堂弟雇佣了一个助理,北大法学院毕业的高材生,做材料,搞文书很麻利,人也蛮精明能干的,看着就有大状讼师的苗头。他是我们县里的高考状元,进了北大法学院,毕业出来后考了律师证,然后给我堂弟打下手,我堂弟每个月给他发八千多块钱的工资。我以为他还有提成之类的收入,谁知道啥都没有,每个月就干干净净的领八千多块工资。这点工资要在北京生存,他就只能租很差的房子,即使环境很差的房子,也得两千多,看得出,他漂在北京很苦,但是他又很想,太想扎根在北京这个大地方了。

我想起了当年堂弟刚从一所不入流的三本毕业时来广州找我的情境,那时候的深圳还没地铁,他来广州的第一件事就是要去体验一番地铁的魅力。我在天河城那边请他吃饭,他很郑重地问我,他想再找个学校进修,是来广州呢还是去北京或者上海?其实每个人会抛出问题,根本就不需要别人给予答案,因为他在想问题的时候,就早已经自己有了答案。他告诉我,他想去北京进修,并且以进人大为目标。然后还告诉我,他课余还想打工赚生活费,去卖报纸之类啥的,我不置可否。

从我这里回去后,他就真的单枪匹马去了北京,然后进了人大,学成出来后就留在北京当律师,他头脑活络,硬是混成了知名律师,当了律所的合伙人,手下雇起了北大高材生替自己当长工。一个野鸡三本进了知名学府镀金再造的法律工作者,反过来雇佣了正规法学高材生替自己打工,知识有时候真的可以改变命运,但很多时候,命运其实并不跟随知识同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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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你不一样,念书时候就对法学有非常质朴的向往和信仰。

就读于全国排名前列的“双一流”大学的“招牌”法学专业。那时候觉得法学专业无比神圣,看了那么多圣贤关于人生意义的解读,我认为法学就是我实现人生价值的阶梯和不二法门。我念书时候就打定主意,不去做律师。因为我要做一名法官,要为法制建设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要点滴记录中国法治的进程。

历尽万难的我,终于如愿以偿。


然而,信仰如此坚定的我,却在法院工作了近十年后,逐渐开始迷茫。

很多的话,不适合表达得太细致,但总之就是,现实和理想之间,实际面对的问题和法律信仰之间,有着巨大的差异。

法律当然是应当有信仰支撑的,但仅仅依靠信仰中的法律,是寸步难行的。我们经常讲“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而想达到社会效果,就不能仅仅依靠理想主义的法律信仰,而是需要解决具体问题和总揽全局的能力和智慧。

因为我们人口众多,如果说社会治理工作是一口高压锅,那么法院就是压在锅盖出气孔上的那一块“气压阀”。

讲远了,我核心想表达的就是,如我当年那般一腔热血、信仰坚定、目标明确、不怕吃苦、甘于奉献,对法学充满无限热爱的年轻人,现在都有些心灰意冷,时常萌生退意。

那么,像题主这样本身就对法学不太感冒的同志,真的要做好心理准备。

法学的道路,不仅是充满荆棘,更重要的是,可能要几代人,一直披荆斩棘的艰难前行,可能有生之年,都无法看到这条路开满鲜花。

但即使这样,每年都前赴后继的有好多年轻人加入。相信未来是光明的,但道路一定是崎岖的。

总之,没有做好吃苦准备的,不建议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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