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清理图书馆自习室内桌子上用以占座的图书至空书架上,侵犯了占座者的私有财产吗?

回答
这个问题有点意思,涉及到“占座”这个在中国图书馆界颇为普遍但又颇具争议的现象,以及“私有财产”的界定。咱们来好好掰扯掰扯。

首先得明确一点,图书馆自习室里的桌子,它不是占座者的“私有财产”。图书馆是公共场所,桌子是图书馆的公共设施,任何人都可以使用,只不过是以先到先得的方式。占座者通过放置物品来“占用”这个座位,是一种事实上的使用状态,但绝非所有权。

那么,清理桌子上占座的图书到空书架上,这算不算侵犯了占座者的“私有财产”呢?从法律上严格讲,这通常不构成侵犯私有财产罪。原因有很多:

1. 物品的合法性存疑: 占座行为本身,在很多图书馆的规定里是被禁止或不被鼓励的。你用一本书放在桌子上,这书确实是你个人财产。但是,你用这个“个人财产”去“占用”一个公共资源,这个占用的行为是否具有合法性,这就打了个问号。就好比你不能把自己的私家车停在别人家门口,然后说这是我的财产,别人挪走就是侵犯我的财产。图书馆的桌子,就像别人家门口的车位,你临时放个东西占着,别人有权清理掉,尤其是在有规定禁止的情况下。

2. “私有财产”的范围: “私有财产”通常指的是你对某个物品拥有合法的、排他性的所有权,并且这种所有权受到法律保护。你桌子上的那本书,当然是你的私有财产。但是,你放置这本书的“目的”和“行为”是占用一个公共座位。清理者移走了书,目的是为了让其他有需求的读者能够使用这个座位。他动的只是书,而不是桌子,也不是那个座位本身的所有权。他只是移除了一个阻碍公共资源使用的“标记”。

3. “占座”的性质: 占座,本质上是一种“私人占有”公共物品的行为。这种行为本身就游走在规则的边缘。当一个公共场所的管理者(比如图书馆工作人员)或者其他同样需要使用该公共资源的合法使用者,认为你的“占有”已经影响到了公共秩序或者其他人的正常使用,他们采取一定的措施来恢复公共资源的正常使用状态,这更多的是一种“管理”或者“维护秩序”的行为,而不是针对你财产本身的恶意破坏或非法占有。

4. 清理者的意图: 假设清理者是出于维护自习室良好使用秩序的善意,他只是将你用于占座的物品妥善地放置到不影响他人的地方(比如空书架上),而不是扔进垃圾桶或者损坏,那么这种行为更倾向于是一种“清理”或“归还”。他并没有非法据为己有,也没有对其进行毁坏。他的目的很明确:让桌子恢复到可供他人使用的状态。

更详细地说,我们可以从几个角度来分析这个“侵犯”的说法:

“侵犯”的定义: 在法律上,“侵犯”通常意味着非法剥夺、毁坏或非法占有他人合法的财产权。简单来说,就是“偷”、“抢”、“毁”。清理者只是把书从桌子上移开,放到旁边的空书架上,这并没有剥夺你对书的所有权,也没有毁坏你的书。书还在,只是不再“占座”了。

“占座物品”的特殊性: 占座的物品,虽然是私人物品,但它在特定场景下具有了一种“占位符”的性质。图书馆的桌子和座位是有限的公共资源,当一个人使用书籍占座,实际上是在无偿地、不公平地占用一个本应供大家轮流使用的资源。如果大家都效仿,自习室就形同虚设了。因此,清理占座物品,是在打破这种不合理的“占用”,恢复资源的公平分配。

图书馆的管理权: 图书馆作为公共场所的管理方,通常拥有制定和执行使用规则的权利。如果图书馆有明确规定禁止长时间占座,或者允许工作人员清理占座物品,那么清理行为就是依据规定进行的,合法合理。即使不是工作人员,其他读者在图书馆管理方默许或缺位的情况下,为了维持秩序而清理占座物品,也往往会被认为是“自救”或“维护公共利益”的行为。当然,极端恶意的破坏(比如故意毁坏书籍)则另当别论。

财产的“使用权”与“所有权”: 你拥有书的所有权,但你并没有对图书馆桌子和座位的长期独占使用权。占座行为试图将桌子的“使用权”强加给你的书,但这种强加是无效的,并且妨碍了其他人对该座位的使用权。清理者移走书,是在剥离这个无效的“使用权附加物”,让座位的“使用权”回归其本来的公共属性。

然而,我们也要承认,在现实生活中,这种行为可能会引起占座者的不满和争执。 为什么呢?

1. 情感上的认同: 占座者可能已经习惯了这种模式,认为自己的“标记”是有效的,并且对“自己的”座位投入了时间和精力。当物品被移除时,会有财产被“动了”的感觉,情绪上会觉得是自己的东西被侵犯了。
2. 规则的模糊或执行不力: 如果图书馆对占座现象管理不严,或者没有明确的规则,那么清理行为就可能被视为一种单方面的、不友善的行为。
3. 清理方式的不当: 如果清理者随意丢弃、损坏书籍,或者态度恶劣,那么即便从法律上不构成侵犯私有财产,也可能构成其他方面的侵权或不当行为。

总结一下,从法律和公共资源管理的角度看,清理图书馆自习室内桌子上用以占座的图书至空书架上,通常不被认为是侵犯占座者的私有财产。 这更像是一种对公共资源使用规则的维护和秩序的恢复。那些被用于占座的物品,虽然是个人财产,但其“占座”的属性在公共空间的语境下,其“私有性”是受到限制的,甚至可以说是“借用”了其“公共占有”的权利。

就好比你不能在公园的公共长椅上放一堆砖头,说这是我的专属座位,别人碰了就是侵犯我的财产。公园管理者或者其他想坐长椅的人,有权把砖头搬走,恢复长椅的公共使用功能。你对砖头的所有权还在,但你用砖头占用的公共座位就被“清空”了。

所以,下次去图书馆自习,如果看到桌子上有书被移走,别太激动,很可能只是为了让这个宝贵的座位能给更多需要它的人。当然,也希望图书馆方面能够有更人性化和更有效的占座管理方式,比如规定一个最长占座时间,或者有专门的“无人座位”标识等,这样也能减少不必要的摩擦。

网友意见

user avatar

如果题主你只是想反驳占座者的话,这很简单。

首先这里,占座者强加了一个概念在你身上。

“你动我的东西,就是侵犯我的权利。”

但其实完全可以换一种说法。

我动你的东西,是为了维护你的权利和利益。

在我的学校,你拿书占座,如果是图书馆的书,我就直接把书放回去。因为书不是你的,座位也不是你的,你不存在任何权利。你可以把书放在这,我就可以把书拿去别处。

如果你拿个人物品占座,比如笔记,教材,书包,稿纸,电脑什么的,我会直接拿去交给图书管理员。

而且你见到了,还应该对我说谢谢,因为我并没有侵犯你的权利,相反,我在维护你的权利。

不要说成我把你东西清走了这么难听。

应该说成,你的个人物品丢了,掉了,忘在了桌上,非常善良的我,非常好心的拾金不昧,交给了图书馆管理员。

其实,总的来说,这事的核心问题在你们学校。

我在国外读书,至少我的学校,和了解的不少学校,都会至少每天1到4次,有专人不固定时间的巡视。

如果发现有马虎的同学(我不会说你是占座者的),把个人物品(我当然不会恶意的猜测这是用来占座的),非常马虎,非常不小心的,忘在了桌子上。善良的管理员知道,你东西丢了,一定很着急,继续放在这,一定很不安全。善良的管理员就会帮你把东西拿到安全的地方保管。

所以,什么叫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你钱包掉了,我是不是应该捡起来还给你?找不到你我是不是应该送去警察局。

我大早上跑去图书馆,看到这么多东西忘在桌上,这人能一次忘记这么多东西,不是弱智也是残障人士啊,善良的我非常想马上还给你啊,但是又不知道你是谁,所以只能交给管理员了。

最后,建议题主少上贴吧,智力会受损的。

另外,如果你能联系到那个发帖的人,可以告诉他,拿书占座太浪费他的才华了。他多买几本书,拿去台湾,丢在地上。由于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就没人能动那几本书了,当然那本书下面的土地就也归他了。哇,统一有望啊。

--------------------------------好久没上知乎了+取消匿名的分割线--------------------------------

评论里有一些神奇的观点,我在这统一回复一下好了。

首先,我先说下我对占座的态度。当然,这也是很多学校对占座的态度。

那就是1小时。

一般我见到的情况是,管理员第一次巡视,会记下被占座的位置。然后1小时左右他会再来确认一次,如果座位上还是没人,东西随后就会被收走。

临时有事,或者出去吃个饭,1小时之内,占个座,无可厚非。

但是,去过图书馆或者机房自习的应该都见过占座占几个小时,甚至占一整天都没人来的情况吧。

1小时,是我认可的,可以接受的,别人占座的时长。

至于我对我个人,大概是10分钟。就是说去接水,拿东西,去洗手间,我是会占座的。但是如果是吃午饭,半小时以上,我都是会随身带走所有东西。

评论里有人一直在强调学校资源不足才产生的占座这样的潜规则,说什么国外资源充足。

我想问一句,你出过国吗?有过国外留学经历吗?

几乎所有的大学,无论国内国外,都一定是资源不足的。

在国外大学,临近考试和交作业的时候,图书馆,自习室和机房一样是没位置,一样是很多人占座的。

这道理和春运有些类似,就是资源和效率的不平衡。

比如你大学有一万人在读。你会建个可同时容纳一万人自习的图书馆?

你当然不会,因为这样没效率。因为你知道,这一万人不可能天天来自习。

你真建一个一万人的图书馆,估计80%的空间在全年大部分时间都是空无一人的。

所以建一个三千人的图书馆才是合理的。国外即使资源充足,最多也就是建个五千人的图书馆而已。

但是,在期末考试期间,即使不是一万人都来自习,自习人数也会至少上升到七八千。这一现象可能只持续不到一个月,但在这期间,无论国内还是国外,你的资源都是不够的。

另外,居然 “占座竞争中的失败者” 这种词都出来了,我也是无语了。

一直强调 “下回就早点去,连起早都做不到,还谈什么努力学习” ,这让我很想问一句,你上过大学吗?

你难道认为占座的人是特意早起跑去拿本书占座,然后再走掉?

事实是,大多数占座的人反而是没办法早起的人。他们大多是前一天晚上留几本书占座。因为他们第二天起不来,要睡到下午才回出现在他们占的座位上。

至于我本人,我大多数情况下并不是占座竞争者,因为我属于在哪里都可以学习的,有时候我就直接抱着电脑坐在草坪上自习了。图书馆有没有位置对我影响不大。

但并不是每个人都能这样。有许多人需要图书馆的环境才能自习。我有几个朋友就是。

而占座,确实给真正需要那个座位学习的人带来了很大困扰。

因为你在学习,导致我没地方学习,我认。

但现在是,因为你放本破书在那,然后你本人在寝室睡大觉,导致我没地方学习,你还有理了?

有人说看到了 “答主的愤怒,赌气” 。让你误会了,实在抱歉,我的心情是很平静的,不过我写东西就这个风格罢了。我始终感觉,太平静的东西,没人喜欢看的,行文总要加点情绪和态度。

评论有人提到 “其实占座位的人本没有恶意” ,我只能说,你可能很善良,才写出这条评论。

但很抱歉,这个世界并不都如你一般纯真。

有些事,你没遇到,不代表并不存在。

你见到的,可能就是放本书在那里。你要自习,推到一旁就好了。

而我见过最夸张的,是桌上有全套个人书房用品,个人台灯,个人笔筒,个人小书架,水杯,抱枕,插排,各种充电器。

并且这套东西连着摆在那里一整个学期。

而这套东西的主人,据我和我室友观察,并不是常常去自习。

这是什么态度?这是一种,图书馆就是我家,这就是我专属的,我不来,别人也别想用的态度啊!

“做人不该这么刻薄,善良一点,给自己他人多留点余地,生活才能快乐一点” 这是正能量,但都是说给小孩子听的。

当你见到更多不同的人,遇到不同的事情,你就会明白,这世界没那么光明。

人的自私之心,真的可以无限大,大到你无法理解。

你总想着给别人留余地,总有一天会被周围自私的人,逼得无立身之所。

有点扯远了,还是说回占座。

你占座,你自私,认了就好了。

非要给自己找借口,说的那么冠冕堂皇,说的好像你就应该占座,说的别人妨碍你占座反而错了,这就没意思了。

图书馆的位置是大家的,你非要放本书宣示主权,不就是强盗,不就是自私么。

不就是想表达,这位置不是共有的,就是我个人专属的,我即使不用,别人也不准用。

你用了,等我来了,你也要还给我。

为了你来的时候有位置,别人就不能用这个位置。

真是自私的公主病。

这是病,得治!

user avatar

学法律学成这样还是辍学卖肉夹馍比较好。

照这说法,我们只要生产一张国有的大纸把美利坚全国铺住,就可以开疆拓土了。

类似的话题

本站所有内容均为互联网搜索引擎提供的公开搜索信息,本站不存储任何数据与内容,任何内容与数据均与本站无关,如有需要请联系相关搜索引擎包括但不限于百度google,bing,sogou

© 2025 tinynews.org All Rights Reserved. 百科问答小站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