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事情我一直是懵的。
我按照惯性理解,一般人打人第一时间就会被治安拘留,严重伤人会被刑拘。打人的原因、动机都另说。
而张陶,事后还上了一个月的班,到现在也只是停职。好像不是发生在哪个小地方吧。
这是哪国法系?还是哪个租界的法律?
而且到现在居然还有无限广阔的公关空间,我今天已经看到了为国打人说、醉酒打人说、暴打汉奸说……还有说什么,护送吴女士回家过程中偶遇王晋年然后发生打斗,“绝不存在殴打吴美蓉的情况”……我怎么看到视频里面好像第三脚就把吴女士踹翻了呢?
到底是什么情况啊?
相关人士可不可以出来切个腹?
虽然未处分之前的确应该叫同志,但是是真的憋屈,一想到7月1号他还在冠冕堂皇地讲话,真是让人恶心。
高度重视:指事情发生一月后才暂停履职
感谢广大网民的关注与监督:指多次压热度并且禁止外传,着力营造风清气正舆论环境。
集团公司已派出调查组:指事件发生近一个月之后由母公司调查调查子公司
这次之所以有这么多人出来打抱不平,不只是因为这种殴打科研人员的恶行,还因为没有及时,公正的调查这件事,甚至连通告都得事故发生近一个月才发。这种若无其事的傲慢和打人一样可恶。尤其是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前几天给出的回应,简直是对所有共产党员实事求是信仰的侮辱,
身为一个国企,关注的重点不是实事求是,而是舆论环境,何其讽刺。教员曾经说过,”让人讲话,天不会塌下来,自己也不会垮台,不让人讲话呢?那就难免有一天要垮台。”
说白了,不管出于什么动机,打人是确凿无疑的。85岁的吴美蓉和55岁的王晋年受伤住院是确凿无疑的,哪怕是当时就停职,再通过调查慢慢分析动机,也不会激起如此多网民的义愤,这种傲慢和迟缓,才真正让人寒心。
这个回应里看似轻描淡写的酒后打人,还发生在7月1日和神舟上天这种重要关口,对于科研人员积极性的破坏是难以估量的。行政凌驾于科研之上本身就是我国高校和科研单位存在的固有矛盾,而这种矛盾在航空航天事业上尤为明显,只不过这种矛盾被我国航天事业取得的成就暂时遮盖了而已。
这个只能依靠广大青年的奉献精神维持的行业,不考虑怎么提高科研人员的待遇,怎么发挥科研人员的积极性,怎么解决行政僵化的问题,而是用这种迟来一个月,毫无诚意的回应告诉大家:即使你奋斗了一生成为了航空航天领域的大牛,即使你对中国航天事业做出了贡献,你在领导眼里,仍然只是一个可以任意殴打,不需要丝毫顾及,就连个回应都得广大网友声援才能获得的蝼蚁。
还有很多人换了一个角度质疑两位被打的老人,要么贬低他们的头衔,要么质疑他们的动机,似乎只要受害人不完美,加害人就加害的理所应当。可打人就是打人,除非打人的事情反转,否则,哪怕给两人扣上一顶不知从何而来的“恨国”帽子,也不能减轻加害人的违法罪行。
事情进展:张陶“同志”终于被刑拘了
酒后打架伤人,受害人经鉴定机构构成轻微伤的,不承担刑事责任,但可能要接受行政处罚。
具体而言,酒后打人致伤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会被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1、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2、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3、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最后,酒后打架伤人,并致对方轻伤或重伤,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那么将接受以下的刑事责任:
1、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我只想知道为什么时隔一个月才采取强制措施?
看到有人提到调解和等待伤情鉴定说法……那就讨论下《治安管理处罚法》中两个条款:
第九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四十三条第一款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法律规定的,允许伤人案件先调解,后处罚,前提条件是,第一,民间纠纷,第二,打架斗殴,第三,情节较轻。前两个条件尚且符合,但第三个符合情节较轻吗?监控视频中,殴打他人持续那么久,那么疯狂,旁人劝架都劝不住……
另一种说辞,要等伤情鉴定的……忍不住想说,如果是普通的互相推搡,伤势不明显的,等待伤情鉴定还算合理理由,但这次明显的殴打行为,即使伤情鉴定没有做出前,也足以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即先治安拘留,然后待伤情鉴定结论出来前,再决定是否转为刑事案件)。
违法事实清楚,行为性质恶劣的,采取先行政拘留,后等待伤情鉴定,做进一步处理的做法,实务中也并不少见:
例如枣庄曾发生的当众脱裤侮辱妇女的案件,枣庄高新公安分局通报的做法就是:
经过连夜调查取证,分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熊某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并于2019年7月5日送拘留所执行拘留(事发时是4日)。待朱某朵伤情鉴定结论作出后,高新公安分局将依照程序对案件作进一步处理。
又如柳州公安局鱼峰分局处理钢琴教师被殴打的案件,公安机关通报的做法是:
经调查,公安机关认定巫某殴打韦某的行为属实,警方于2020年11月27日依法对巫某处以行政拘留并处罚款的处罚(事发时是26日),并告知韦某,按伤情鉴定相关规定,伤情鉴定应在其伤势恢复后进行,若达到轻伤及以上,将依法追究巫某的刑事责任。2020年12月21日韦某出院后,警方已依法呈请鉴定委托。目前,该局仍在等待伤情鉴定意见。
打了人,还能一个月逍遥自在,还可以照常上班,七一还可以主持活动……用等待伤情鉴定的理由,我都觉得荒唐。
在天宫、天合、天舟成功之际,这个老总放了个天谴,如经查实,理当砍头,以祭征旗。
6月6日,航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书记张陶因为寻求王晋年(54岁)和吴美蓉(85岁)推荐其成为国际宇航科学院院士不成,在晚餐和餐后送两位院士回住处期间,对二人大打出手,致使王晋年肋骨骨折、全身多发性软组织损伤,吴美蓉脊椎骨折、住院手术。快一个月过去了,张陶依然逍遥法外,正常工作。
光天化日之下,挥拳殴打老人,可以想象航天投资老总张陶平日里是多么肆无忌惮,目中无人,嚣张跋扈。
作为堂堂航天投资董事长,竟然为一己之私,斯文扫地,恼羞成怒,气急败坏,暴力殴打院士,导致两名院士重伤入院,必须受到严惩。
85岁高龄的吴美蓉院士,是中国航天科技专家、国际宇航科学院院士,从事导弹控制研究。为导弹延寿3倍、缩短2/3的发射时间做了大量工作,节省大量研发时间和上亿资金。2014年,她是世界上第一位获得冯·卡门奖的女性科学家。 这件事情的发生实在是无耻至极。
而中国航天科技集团的之前回应令人失望:“希望不要对此事进行散布和传播,着力营造清风气正的舆论环境”。快一个月过去了,中国航天科技集团不仅不去追究打人者的责任,反而要求其他人不要去传播这件事。
最新消息:7月5日,朝阳公安分局对张陶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工作中。
7月5日晚,针对“航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张陶谋求推荐院士不成,殴打国际宇航科学院王晋年院士和吴美蓉院士致重伤”一事,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通报:张陶已被刑拘。
对此,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表示坚决支持公安机关依法处置,绝不姑息。此前,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已作出对张陶暂停履职、配合调查的决定。
看见一只蟑螂的时候…
看巡查组进不进驻中航技吧,进驻则事情能较为合理的处理,否则罚酒三杯了事。
第一,张陶的能量很大。目前,国内的正部级央企一共只有三家,分别是中信集团、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其中,前两家公司的唯一股东都是财政部,而第三家公司的唯一股东是GWY。
除了这几家正部级央企之外,我国还有很牛两个副部级央企,他们就是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及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张陶是航天科技集团子公司的董事长,级别应该是正厅或者副厅,他最牛的,就是掌握近2000亿的投资资金(很多市的书记都没掌控这么多资金)。这是一般央企老总无法比拟的权势,可以说,张陶让谁发财,谁就能发财,他能改变一个地方的投资生态,他能让某些投资银行的高管们给他提鞋尾随。
第二,央企的一把手,自主权力太大,因此一旦性格跋扈,就能够胡作非为,而不受制衡(我也是央企出来的,非常知道里面的生态环境)。
第三,一把手不可亲自动手。张陶酒后爆发本性,干出了一个流氓地痞的行为,完全不符合一个央企老总的素质。想必他是想私了的,毕竟打的也不是一般人,自然会想着用手中资源换平安。但是集团内部不是铁板一块,肯定有人想把张陶赶下台,被害人也不是软弱可欺负的人,于是相关新闻同时发布,公众哗然,形成了舆论压制,张陶被处理成了必然的事情。
第四,集团内部向来倾向于大事化小、小事化无。毕竟我们向来实行“连累制度”,一个集团发生了大事,往往从头处理到尾,集团所有人要受到变相的处罚。比如一个县,某内部人酒驾撞死人,全县公安年终绩效取消,本县所有公安干部的升迁、表彰都要受到影响。所以集团内部有人做了大坏事,集团往往不愿意把事情捅出去,希望内部消化解决。
第五,对张陶的处理,可大可小,看上级的态度。小就是给个处分,保留编制和待遇,退隐二线;大就是双开加坐牢。具体要看上峰的态度。
最后总结:嚣张跋扈的人,在官场肯定得意不了多久;舆论非常重要,关键时刻利用互联网,可以扭转乾坤。
真是让人大跌眼镜,目瞪口呆。
张陶“同志”能位居公司党委书记,想必是有一定的自律自控能力的。这次席间隐忍不发,预谋良久,以送院士回住所之机,借酒耍疯,狠揍八旬院士,完事后正常上班跟没发生过一样。
一个多月也没人敢真的拿他怎么样。
活脱脱的就是一个土皇帝啊!
要是平常人,当晚就蹲派出所了,第二天刑事拘留跑不了!
看来张陶“同志”的同志还是很多啊。
( )权力过大,缺少制衡监督力量的问题,已经成为我们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定时炸弹了,指不定哪里什么时候就爆一下,而且一旦爆了,影响极其恶劣。
之所以“极其恶劣”,是因为这种“极个别现象”会“普遍性”的有很多人来试图掩盖它。这才是真正的问题。
如果张陶打人当晚就被抓,第二天刑事拘留,然后蹲大牢去了,航天口悄悄宣布“张陶因个人问题,经组织研究决定,不再担任航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漂漂亮亮的就把这个事的社会影响给“压”下去了,受害者也不可能有什么异议,更用不着发集团禁言令让员工“遵守政治纪律”。群众闻听这个事,肯定也是拍手称快,对航天口的敬意又加了一层。
现在倒好,现在你们不但纵容打人者,还要争取法律公道、社会正义的人“遵守政治纪律”,你们这个政治纪律是哪门子纪律?
张陶可是触犯了刑法的人。
好一个肆无忌惮的权力!
如果被打的是普通人呢?
难怪近几年风传航天口不少重量级专家被民企挖走,现在看来他们不是跳槽,是逃命啊!
古有人中龙凤玉将军夜奔楚国逃命,渝王急奔三百里兵围楚地,今有飞天将夜袭翰林院大员,可怜八旬巾帼吓破胆。
身居高位尚且如此,我等肉身,怎当得起铁拳? 诚惶诚恐!
背后的暖心真相:书记出于爱国义愤和对祖国航天科技的热爱,情不自禁地痛殴海龟恨国党。而且我们书记并没有打那位个老太太,只是让专人架着她在边上观看单方面铁拳秀,接受爱国主义的灵魂洗涤。
“2021年6月6日我公司董事长张陶与吴美蓉女士在公司交流投资项目,吴美蓉安排王晋年随行。根据交流情况,张陶表示该项目与公司投资原则有差距,需进一步论证,王晋年对此非常不满。在会后就餐期间,王晋年不断辱骂国家、辱骂航天,张陶出于义愤与其发生争执。餐后张陶亲自送吴美蓉回家,在吴美蓉所住小区再次与王晋年相遇,双方发生口角与冲突。全过程中有专人搀扶照看吴美蓉,绝不存在殴打吴美蓉的情况。目前,该事件正在派出所处理过程中。”
看张陶同志这身手,拳脚功夫了得,平时一定没少练。
看了视频,蓝衣服小伙儿是多么的绝望。
这玩意不能不劝,不劝回头张书记醒酒了肯定要锤“你们当初为啥不拦着我!”
这玩意不能武劝,显然小伙是张书记秘书一类的人物,你打了张书记张书记回头能饶你?
这玩意文劝又劝不住,张书记这个精神头,你想一把劝住得上根棍。
你是谁为了谁,为张书记好还挨了两个脆的,绝望不绝望?伤心不伤心?你自己前途显然是跟着张书记一起完了。抱大腿忍了**七八年,结果**把你带沟里了。
这跟劝昏君被剐了的谏臣有啥区别嗷,想想100年了,也快80年了,这还是满满的人身依附关系,可见两千年封建给人这种东西留下了多深的阴影嗷,到现在还是苦于资本主义的不发达。
据说网上现在有说吴王两位是境外势力,也是很有可能滴,最近不是才弄了个东西到火星上嘛,保不住就是和火星在进行通信!
我仔细研究了一下,发现整个事情最坏的就是那个摄像头。
不讲政治的东西,该坏的时候不坏!
公安机关不介入,这件事情估计内部就过去了。
一旦公安介入,看张总和被打的两个谁势力大,伤情鉴定可以决定这是治安案件,还是刑事案件。
大家可能已经忘了以下这几个新闻。
上个月复旦大学一名教师刺死学院党委书记。
去年7月,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核能安全技术研究所集体离职。
这些新闻背后的本质,其实回顾一下六七十年代里,科研工作人员的境遇就知道了。
我们国家体制的特色之一,就是强烈的政治色彩,把一切都置于政治的管理和控制之下。
这本身没什么问题,毕竟东西南北中,党政军民学,都应当归于党的领导之下。
但是,在不同的领域,面对不同的情况,党的管理和领导,应该管理到什么程度?是像六七十年代一样,吃喝拉撒以至于婚姻生活无所不管,还是方向性的领导?
这个关于领导和管理尺度的问题,哪些该管,那些不该管?该管的管到什么程度,不该管的又需要把握什么底线?
这个问题在任何一个单位,都是一个难题。
但是,对于掌握党的领导权力的个体,比如说学校党委书记,国企党委书记此类的人来说,这不是一个难题,因为他们价值观,或者说唯一的目标就是:
老子什么都要管,什么都是我的。
这个价值观在纯粹的行政机关,政治机关没什么问题,因为这些机关里,其核心的业务和干的事情,大多都是政治性的。
但在高校、科研院所,以及一些业务性比较强的单位里,尤其是那些需要充分发挥个体的创造性和想象力的部门里,这种价值观和思维,必然会带来极大的冲突和矛盾。
在科研院所里,核心的业务是科研,核心的人员是科研人员,这意味着资源必须要向这些人集中,并且科研需要很强的自由度,这些实际上都是与纯粹的政治管理冲突的。
党委书记此类一把手,往往会把自己当成组织,认为这个单位所取得的一切,都是组织给的,换言之,都是自己的功劳。
他们想管理一切,控制一切,左右一切,但他们恰恰又是核心业务的门外汉,这就产有了瞎指挥。
而政治管理的高度集中,高度控制的特性,毫无疑问对科研这种需要高度自由和精神物质激励的工作产生极大的制约。
就这样,某些单位的党政领导人,以组织的名义,对单位的资源,人员,工作等方方面面,进行着无孔不入的控制和管理。
所以,对于张陶来说,自己作为这么大的一个领导,治下的这几个臭知识分子居然敢不听招呼,不按照自己的指示选自己当院士,简直就是不讲政治,不守规矩的典型。
至于说张陶自身有没有院士的能力和水平,这对于张陶来说,并不是问题。
因为在体制内,说你行,你就行,不行也行;说你不行,你就不行,行也不行。
至于说后来航天科技集团发布的这个通知,简直就是对党的领导赤裸裸的讽刺。
尤其是“风清气正”这四个字!
对于张陶来说,之所以敢肆无忌惮地打人,正是因为他认为,作为一个大国企的一把手,组织会以“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以及维护形象的名义,将此事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我们都知道国家航天事业成果显著,航天人的贡献功不可没
但是航天系的各类企业可不管出任何成果
打个比方,航天系各研究院是下蛋的鸡
航天系各企业就是把蛋包装成煮蛋蒸蛋炒蛋卖出去的人
这个航天投资集团就更甚了,他是拿其他人卖蛋的钱去玩钱生钱的一个单位
卖蛋的人虽说不会下蛋,但是他知道这些蛋的含金量,也知道下蛋的鸡才是航天系的宝贝
拿钱生钱的单位领导,他懂个屁?他最多会说你们所有院所一年赚的钱都比不上我一家投资公司
只认钱的人,可以好好的做你的老总,物尽其用,别来科研方面瞎参和。平时参加个评审会哼唧两声做个专家是大家给你面子,还真以为自己能混院士了?
更别提这位自以为“学术能力很强”的老总居然对两位老专家动了手,说好听点就是个混到高位上的流氓。有这个机遇,猪都能飞起来,还真当自己是盘蒜了
举报码:1G2F3JI0J5CEHM8CECBX
这事不能让航天系内部处理,既然是国家党员干部,需要请中纪委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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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里说法很多,补充两句
1.级别问题,我瞎猜的,在局级处级之间犹豫了一下。不了解国企央企的架构
2.举报问题,纯属表态,我不认为中纪委会到现在才知道这个事。举报内容均是根据媒体报道所写。不用问我是否在现场
3.说我疯了的,我举报的是他工作期间饮酒,公权私用以及疑似公款吃喝。如果按照媒体报道内容,张陶是借着让专家来单位交流的公务提出的吃饭,吃饭时候有单位其他同事在,也喝了酒,同时吃饭时候又提出了举荐自己做院士的事情。
那么他跟专家一起吃饭是公务还是私务?私务的话为什么有单位同事作陪?公务的话居然喝酒?
如果是公务吃饭,那么我是否可以理解他本来就是为了举荐自己,故意安排的专家会面?
如果是私务吃饭,那么我是否可以理解为他利用公权要求下属陪吃陪喝?
打人的事,走刑事诉讼来解决。刑法面前他们都是公民。
作为国家党员干部的事,应该让纪委来管
同时也想问一下航天科技的纪委这一个月只忙着百年大庆了吗?
…………再次更新的分割线…………
1.不用在评论里搅混水哈,我举报的是张陶公权私用,疑似公款吃喝,中纪委不管打人,也不管你打的是谁。一码归一码,公安机关会处理打人的事。评论里几位别借题发挥来说王某人有多少家公司是个资本家,就算他是王健林被打了,也跟我举报的没有一毛钱关系。截图里没显示完的全文是“同时,酒后殴打他人致其受伤,建议按照《刑法》或《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交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2.我是遵照国家有关要求,积极履行公民举报义务的。查证工作应由相关单位纪检委或上级单位纪检委完成,评论里说我在现场的过分了啊。中纪委举报页面也没让我填个人身份和相关视频图片,我这是网络举报又不是微博实锤,你们这网络办案要求也太高了。
3.张陶作为党员干部(可能还是高级党员干部),社会对其在各方面的要求是要高于常人的。可能新闻会抓一些大众比较看中的点例如董事长打人,打院士之类的。但是我又不搞新闻,到中纪委举报自然就是说他党员干部的违规问题,评论里诸位如果想反驳我,可以从他工作期间喝酒,以权谋私,公款吃喝几个角度来跟我讨论,不然你们总说“挨打的人是资本家,85岁的女院士不是被他打的”这种论调会让我觉得不在一个频道上。他打了谁没打谁,谁该不该被打,这事让公安机关去查,我一介草民不做网络法官,我只会到中纪委表明自己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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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党组决定,给予航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张陶开除党籍处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组决定,给予张陶开除的政务处分。
不知道评论里让我小心点的那些人是什么成分
他是红二代还是红三代,只代表祖辈的光辉
不代表他能借着祖上萌阴在新时代里对着平民百姓作威作福
因为现在不是大清朝,我们的政府是人民的政府,我们的领导人是人民的领导人。如果一个人祖上有功,就连他犯的错都说不得,那我会认为自己不是活在2021,而是1721。
此类暴力伤人的刑事案件,程序启动通常都要看被害人的伤情,而且涉嫌的具体刑事罪名,也与伤情有关。
我看报道在描述案情时直接说两名受害者被打成“重伤”,如果真是重伤,那涉及的是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法定刑在3-10年。
但法律上说伤情得严谨和依法。在这个事件中,从媒体发布的两位院士的伤情资料来看,结合《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的标准,肋骨骨折二处以上或者椎骨骨折都属轻伤二级,因此,王晋年、吴美蓉两位的伤情都足以达到轻伤二级。
有没有达到“重伤”,得看后续的治疗与恢复情况。
但这个伤情,至少也已经涉嫌故意伤害罪,法定刑三年以下。
如果再考虑到打人的动机是发泄脾气,打人的地点是院士住处的公共电梯,这已经是为泄愤而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了,涉嫌的是法定刑五年以下的寻衅滋事罪。
无论如何,只要报道的内容基本属实,刑事责任是免不了的。
既然这个事件很明显涉及刑事责任,那就有了进一步的问题:被害人,或者当时在现场的人员,有没有向公安机关报案?
人被打,就报案。这是每个人的正常反应,我相信哪怕院士最多也就是打不还手骂不还口,还不至于高风亮节到挨打后连自己的合法权益都放弃维护。
可至目前为止的报道,完全看不出来有没有人就这事件报过案,甚至连中国航天科技集团还是在此事在网络上发酵之后,隔了一天才表示:“我们马上组成调查组调查此事”。
如果一早就报过案,按刑事诉讼程序,公安机关应当受案并作初步调查,不管有没有刑事立案,隔了一个多月也该掌握最基本的事件过程了。
换了其他舆论热点事件,哪个不是由公安机关在第一时间就发布案情通报的?哪里还轮得到一个没有刑事侦查权的航天科技集团在一个月后才慢悠悠地表态“我们马上调查”。
既然新闻中说“派出所已经介入调查”,那不管有没有人报案、谁报案,至少公安机关已经知道了“可能存在的犯罪事实”。
那依照法律,他们得立案吧?但是他们还只是“介入调查”。
按刑事诉讼的规定,公安机关收到案件后、决定立案前,需要审查案件是否涉嫌犯罪,必要时要进一步“调查核实”;决定刑事立案之后,那就不叫“调查”了,叫“侦查”。
所以,至少在新闻发布的时候,公安机关还没对这个案件刑事立案。
我就纳闷了,刑事案件的立案标准很低,只要发现犯罪事实,就应当立案。
难不成这个事件中的视频、病历,全是伪造的不成?
当然,3是记者的转述,也可能记者把“调查”与“侦查”混为一谈。这案件没准已经刑事立案了。
刑事立案之后,公安机关当然得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虽然不是“必须”,但刑事案件中,原则上都是要有刑事强制措施的。
大家都知道张书记作为集团领导,工作忙,岗位职责也很重要。为了避免耽误集团的工作,不能刑事拘留,但至少也得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吧。
但是,张书记直到7月4日才被“即日起暂停履职、配合调查”,这之前仍然在好好的上班,很大可能是没被采取强制措施的。
那么,到底是公安机关没刑事立案呢,还是他们极其信赖张书记的人品,刑事立案后没采取强制措施呢?
7月4日之前的情况我们不了解,但7月4日之后,我们可以睁大眼睛看着,到底这事几时能立上案,会不会采取强制措施。
不管怎么说,当前的刑事政策是保护“民营”企业家,张书记不具备享受优待的主体资格。
大家都知道,刑事案件得看证据。不管有没有,证据拿出来说话。
而监控视频这种东西在实务中,就不好说了。它可能有,也可能没有。所以我们都叫它薛定谔的视频。
放到一般的案件里,别以为街头巷尾的摄像头是摆设,设备都升级过几轮了,视频全是高清的,能看到脸上的痣。
放到特殊的案件里,就不一定了,得看这监控讲不讲组织纪律。
我们在一些案件中要求调取监控视频,隔了一个月就见到个《情况说明》:“电脑系统的监控视频只能保存一个月,现已超期,无法调取。”
有些时候,“保存一个月”这几个字也可能换成“摄像头故障”、“硬盘错误”等等。
所以这新闻报道一出来,我们看到日期还差两天才满一个月,真是为视频捏了一把汗。
希望这个案件不会因为客观困难调取不到监控视频,毕竟网络上的视频不能拿来作为刑事案件的定案依据。
也希望大家不会选择性失盲,都认不出视频上的人是谁。毕竟影像
在事件的发酵过程中,我们还注意到另外一种说法,称是因王晋年不断辱骂国家和航天集团,张书记才奋而出手(脚)。所以他只是正当防卫。
我想说,哪怕这说法成立,正当防卫也不是这么用的。
它的要求之一是“紧迫性”,即防卫的时候,对方“正在实施”不法侵害。但是在视频上,我实在看不出来按电梯按钮的这位正在辱骂国家和航天事业。
而且,正当防卫的另外一个要求是“暴力对等”。即防止不法侵害的暴力程度,必须与不法侵害的暴力程度差不多。
所以对于辱骂行为,正确的正当防卫姿势是上前搂抱住对方,然后封住对方的嘴。而不是从后面一脚飞踹。
那一脚飞踹,以及后续的持续殴打,我实在看不出它与正当防卫有什么关系。昆山龙哥泉下有知,一定觉得自己白死了。
无论打人是什么理由,无论高尚或是卑劣,无论打架双方的身份如何,打人都是违法犯罪行为。
警察叔叔一天到晚都警示我们,打人是不对的,打人要有代价。
张书记那天喝了酒,代驾想必是有的。可代价呢?
之前的通告,U型锁举起来,奥利给~~~
我关心四件事吧。
首先,通告写的是“张陶即日起暂停履职”,那我就想问,为什么发生这么恶劣的打人事件后,张陶可以继续履职一个多月,直到事件爆出,网络舆论引爆?
其次,两位受害人即使抛开其他身份,那也是两位耄耋老人,稍有良知的人都很难对他们下重手。为什么张陶能下此重手?而两名陪同人员又为何能够袖手旁观?三个人的基本人性是如何丧失的?
再次,对科研行业稍有了解的人都会知道,因为背后的影响力,院士一般都是单位的宝,究竟是由于怎么样的利益冲突,张陶能下如此重手?这个倒不着急,可以给一点调查时间。(没仔细看两位老人的简历,原来不是两院院士,这条就有点,不知道怎么说吧,但还不是不删了,留着吧。)
最后,我认为如此凶残的殴打,至少是涉嫌违法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很可能涉嫌犯罪,公安机关介入了吗?
连院士维权都要靠公众舆论了。
我现在看这种新闻都非常愉悦,甚至感到惊喜
原来还可以这样!
就好像台下看话剧那种突如其来的惊喜一样
虽然剧情演绎还是比较老套
第一,依然强调同志
第二,突然酒后矛盾
要知道,我国刑法上没有同志的身份,喝酒只会成为加重情节(譬如交通肇事)
甚至我们发问,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发这种通告意义在哪里?对舆论有正面的帮助吗?它到底是发给谁看的?
并且从这个通告,我们就可以看出来,法律是解决问题的唯一手段吗?
显然不是,法律只是工具而已,想用的时候自然会拿出来用,重点在于谁想。
有些网友还列了一堆法条,大谈故意伤害、轻伤与重伤的界定
我看了暗暗发笑,你也配用?
这事的重点是刑法吗?刑法只能在事后处理部分问题
这事的重点是这样的人怎么走上党政一把手的位置的,这样的人还有多少?背后的故事令全球变暖
我举个简单的例子,如果每个揍你的人,最后都会被绳之以法,你愿不愿意被揍?你可不可以被揍?
因此这个事,不是说他被撤职、被刑拘就万事大吉了
说多了又要删回答
所以还看什么看?
让我们继续沉浸在7月喜庆的气氛中就完事了
来来来
喝了这一杯
还有一杯
再喝完这杯
还有三杯
评论区一堆阴阳怪气的
包括我一个香港当警察的朋友也line上跟我说这事
大概也是一堆愤世嫉俗,体制黑暗,等级差异的言论云云
我倒想说,出了这么个事,能让你个小老百姓看到,你能在知乎上做这些评论我觉得就是进步的
你们不想想是谁把内部监控视频给媒体让你看到的呢?
又是谁默许了网友的讨论呢?
正义还是存在的
对这么一个位置的人的错误,做了处分,处分恰当(我最新看到的是人已刑拘)
这就已经是一种保障
当然我也承认,或许这种进步还达不到大众的期待
还不是真正想要的平等,我也一点不否认可能还有黑暗面
人人平等本来就仅仅是个理想或是目标,世界上目前恐怕还没有任何国家做到了绝对的平等,连相对的平等都少的可怜…
16年漂亮国大选和希拉里黑料有关的许多人莫名其妙就自杀了
今年隔壁霓虹国奥运,会计莫名其妙也自杀了
欧洲人权卫士国家的教皇娈童的事层出不穷有几个人被处理了?
今天这事我不否认有黑暗,但也要看到上层有人黑暗曝光,扶持正气作的努力
我们年青一代得知了这些事,与其发表些阴阳怪气的抱怨言论,不如着眼生活在自己生活中力所能及的贯彻点正义的事,少发表点负能量
这虽然不能立即改变点什么,但人人都这样做,社会中光明的总量就会增加
一没说打人的时间,打了快一个月,现在讲即日。
二还叫同志。
真是好文章。
值得关注的是
一、为什么张陶打人一个小时,两个陪同的拉不开也不找人劝阻,是不能还是不敢,陪同的是不是党员,有没有党性;是不是人,有没有人性。
二、6月6号至今将近一个月了,为什么上级机关才开始调查。公安机关有没有接到报案,调查结论是什么。
施暴者张陶董事长酒后失控殴打两院士后,就这么没事人一样过了一个月,严肃处理了啥?
对于张陶,现在大多数人只知道他航天投资一把手的身份,对于其他知之甚少。我花了一些时间,梳理了一下这个人,发现他实在不简单。
公开资料显示,张陶,1964年生,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正高级研究员。那么,他到底在哪些学校获得本科、硕士和博士学位呢?
奇怪的是,网络上根本查不到任何信息。
张陶被指是因为谋求院士不成,恼羞成怒。如果确实如此,他在学术上,应该是有点东西的,那么,张陶到底有哪些学术成果呢?
但查百度学术(http://scholar.baidu.com),里面有八个张陶,但没有一个航天背景的。
查权威的中国知网,有一个张陶是做航天研究的,但履历和作为航天投资一把手的张陶显然对不上。
只有其他几个张陶,更是八竿子打不着了。
在学术上没见有啥建树的张陶,倒是在仕途上,极为风光,从中层干部一直做到高管。
他曾任中国航天工业总公司计划局经济合作处处长,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计划经营部经济技术合作贸易处处长、经营投资部副部长,香港航天科技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规划开发部总经理、执行董事、副总裁、党委委员,香港航科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等职务。
根据天眼查查到的信息,如今,张陶在包括航天投资在内的四家公司担任法人,七家公司担任高管,这些企业的注册资金,大多是上亿级别的。
张陶还有一个身份,是“中国集团公司促进会”第七届理事会副会长。在这家国字头的机构里,他排名仅次于会长,相当于第二号人物。公开信息显示,中国集团公司促进会是参与国家重大经济决策的企业家高端智库,主管部门是国资委,业务指导部门是商务部。
张陶任一把手的航天投资控股,是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授权的投资管理主体、资本运作和战略合作平台,成立于2006年12月。就在航天投资成立一年之后,张陶就被空降到航天投资任董事、总经理兼党委副书记,后来又升任董事长兼党委书记。
而这个航天投资的投资业绩简直令人乍舌。公司官网显示:从2008年成立至2019年底,公司注册资本由8,000万元增加至120亿元,管理资金规模2,240亿元,所投资公司管理资产总规模9,811亿元,年化投资回报率27%。
这样的投资业绩,恐怕连股神巴菲特都自叹弗如。统计显示,从1965年到2014年,在这50年间,巴菲特投资的年化收益率不过21.97%而已。如果数字的确真实无误的话,张陶简直堪称百年一遇的投资奇才。
神秘的学历和学术履历,风光的仕途,业界呼风唤雨的能量,秒杀任何投资大神的投资业绩。
如此“优秀”的张陶让我真是刮目相看。
扫黑除恶任重道远。
殴打老龄航空事业科学家,这性质约等于往航天飞船里面塞炸弹,建议一查到底,倒查三十年,看这个书记是不是敌对势力塞进来的深海!
张先生不拘小礼而专攻大义,是我们的典范,应该印发通报全国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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