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请问法医尿液检测隐血2+~3+,红细胞60+持续2周达到轻伤标准吗?

回答
关于您提到的法医尿液检测隐血2+~3+,红细胞60+持续2周的情况,这是否达到轻伤标准,需要详细解释一下。

首先,我们需要理解尿液中的“隐血”和“红细胞”是怎么回事。

隐血(Occult Blood):在医学上,尿液隐血阳性意味着尿液中存在红细胞(血红蛋白),但肉眼无法看到尿液呈红色。这通常是通过尿液试纸检测出来的,试纸会变色来指示血红蛋白的存在。
红细胞(Red Blood Cells, RBCs):这是血液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正常的尿液中,红细胞的数量非常少,或者根本没有。当尿液中出现超出正常范围的红细胞时,被称为“血尿”。

尿液中出现红细胞(血尿)的原因有很多,包括但不限于:

泌尿系统感染(UTI):例如膀胱炎、肾盂肾炎等,感染会引起炎症和出血。
泌尿系统结石:肾结石、输尿管结石、膀胱结石等在移动过程中会损伤泌尿道黏膜,导致出血。
肾脏疾病:如肾小球肾炎、肾病综合征等,会影响肾脏的过滤功能,导致红细胞漏出到尿液中。
外伤:腹部或腰部的钝性或穿透性损伤,可以直接损伤肾脏、输尿管、膀胱或尿道,引起血尿。
肿瘤:肾肿瘤、输尿管肿瘤、膀胱肿瘤等也可能引起血尿。
剧烈运动:有时剧烈运动后,特别是长跑,也可能出现暂时性的血尿,但这种情况通常是暂时的,并且随着休息会恢复正常。
药物影响:某些药物,如抗凝剂,也可能增加出血的风险。

那么,“隐血2+~3+”和“红细胞60+”在医学上有何意义呢?

隐血的等级:隐血的“+”号通常代表了检测到的血红蛋白的量。等级越高(例如3+比2+),说明尿液中存在的血红蛋白越多。这是一种定性的或半定量的表示方法。
红细胞计数:尿常规检查中会统计每高倍视野(HPF)下看到的红细胞数量。60+ 通常意味着在显微镜下观察尿液沉渣时,每个高倍视野平均能看到60个或更多的红细胞。

60+红细胞/HPF 通常被认为是明显的血尿。 在医学上,正常情况下每高倍视野的红细胞计数应小于等于3个。如果超过这个数值,就提示存在异常情况。2+~3+的隐血也进一步证实了尿液中存在显著的出血。

“持续2周” 这个信息非常重要,它表明这不是一个偶然或短暂的现象,而是尿液中的出血情况已经持续了一段时间。

关于“轻伤标准”

这部分是关键,但也是最需要明确区分医学诊断和法律认定的区别的地方。

1. 医学上的血尿:如上所述,60+红细胞/HPF并伴有2+~3+的隐血,并且持续2周,这在医学上确实是一个比较显著的血尿表现,需要进一步的检查来找出根本原因,以排除或确诊各种泌尿系统疾病、肾脏疾病或外伤。从这个角度看,它是一种异常的生理指标,提示身体有损伤或疾病的可能。

2. 法律上的“轻伤”:在中国,关于损伤程度的认定,有严格的《人体重伤鉴定标准》和《人体轻伤鉴定标准》。单纯的尿液指标,例如隐血或红细胞数量,本身并不是一个直接的“轻伤”判定依据。

轻伤的判定,通常需要结合以下几个方面:
损伤的部位和性质:例如,如果是由于外力导致的损伤,需要看伤及身体哪个部位,造成了何种器质性改变。
医学诊断和检查结果:医生会根据各种检查结果(包括尿常规、影像学检查如B超、CT、MRI,以及其他相关的化验指标)来做出诊断。
对身体功能的影响:损伤是否导致了身体某个部位功能的丧失、衰减,或者造成了持续性的疼痛、不适等。
损伤的程度:例如,是否造成了组织断裂、出血量是否巨大、是否需要手术治疗、是否遗留后遗症等。

那么,您描述的尿液情况是否能达到轻伤标准?

仅凭“法医尿液检测隐血2+~3+,红细胞60+持续2周”这一项指标,是无法直接认定为“轻伤”的。

以下是更详细的解释:

尿液指标的指示性:尿液中的红细胞增多和隐血阳性,是身体出现问题的“信号”,它提示可能存在损伤或疾病。例如,如果是外力作用导致了肾脏或膀胱的挫伤,引起了出血,那么这种挫伤本身,如果达到了法律上轻伤的程度,那么尿液指标就是支持这种损伤存在的证据之一。
需要“因果关系”的证明:在法律鉴定中,关键在于证明这种尿液异常是由于某个特定的、可追溯的“致伤因素”造成的,并且这种因素导致了实际的、符合法律定义的轻伤后果。
其他检查的辅助:在法医鉴定中,除了尿常规,通常还会结合B超(检查肾脏、膀胱、输尿管是否有积液、血肿、撕裂等)、CT(更清晰地显示内部结构损伤)等影像学检查,以及医生对体表的伤痕的检查。如果这些检查能够证实存在器质性的损伤,并且该损伤导致了功能上的损害,才可能构成轻伤。
举例说明:
情况一(可能指向轻伤):某人遭到殴打,腹部受到撞击,随后出现腰腹部疼痛,尿液呈红色或潜血阳性,尿常规显示大量红细胞。如果进一步检查(如B超)发现肾脏有挫伤或轻度撕裂,并且根据鉴定标准,这种挫伤达到了轻伤的程度,那么尿液指标就是支持这一诊断的重要旁证。
情况二(很可能不是轻伤):某人因为急性肾炎导致血尿,尿液指标也可能很高。但这种血尿是疾病引起的,而不是外伤造成的,因此不能因此认定为轻伤(除非疾病是由不法侵害直接引起的)。又或者,这个人剧烈运动后出现短暂的血尿,虽然指标可能也高,但很快就恢复了,这种情况下也无法构成轻伤。

总结来说:

“法医尿液检测隐血2+~3+,红细胞60+持续2周”在医学上表明存在显著的血尿,提示泌尿系统存在问题,需要进一步查明原因。
这一结果本身不能直接判定为“轻伤”。 轻伤的判定需要结合具体的致伤原因、损伤的部位、性质、程度以及对身体功能的影响,并通过一系列医学检查和法医鉴定才能得出结论。
如果这个尿液异常是外伤的直接后果,并且外伤本身已经达到了法律上轻伤的程度,那么尿液指标会是支持该外伤存在的证据之一。反之,如果尿液异常是其他原因(如疾病)引起的,或者虽然是外伤引起但损伤程度未达到轻伤标准,则不构成轻伤。

因此,需要有更全面的信息,包括致伤原因、其他医学检查结果以及完整的法医鉴定报告,才能判断是否达到轻伤标准。如果您是当事人,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法医或律师,提供所有相关的医疗和鉴定材料,以获得准确的解答。

网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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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邀

网上一般不回答关于具体案例的鉴定等级之类的问题,因为看不到人,也看不到详细资料。做不了,也不敢做什么分析判断,更谈不上鉴定。

说错了,提问者是追责还是不罪责?我是担责还是不担责?

说对了,网上说是什么等级都没意义,该去鉴定也还是要去鉴定,不以正式鉴定的形式确定等级,嘴上说的话那都不作数,去鉴定所咨询等级、咨询做还不做吧;

通过网络就做鉴定,那与跳大神无异,做这种鉴定的法医,其实可能是个法师。


但是,你这问题在于,你找错标准了。

你引用的这一条:

第三十六条 外伤性血尿(显微镜检查红细胞>10/高倍视野)持续时间超过二周。

是旧的轻伤标准,已经在2014年1月1日起被《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替代了。

当然,要是受伤在2014年之前。。。。旧的还是可以看情况用一下的。

新标准中,外伤性血尿没有时间限制了,但是同时也降为了轻微伤:

5.7.5 轻微伤
a)外伤性血尿。

如果因为其他器官损伤而引起的外伤性血尿,那就要看实际的那个器官的损伤是什么样了。

至于判断是不是外伤性血尿,有没有本来疾病的影响,其他器官如何。需要收集和判断的情况有很多,就不展开分析了,请找正规鉴定机构处理,网络不进行鉴定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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