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认为打官司和做菜差不多,且听我废话。
现在美食博主不少,做出来的菜也基本精妙绝伦,给观众观感很好。但是小白观众看完视频后摩拳擦掌,做出来的大多连美食门槛都没摸到。
打官司和做美食差不多,只不过小众很多很多,可能一辈子也碰不到一件官司。
你学番茄炒蛋,可能天赋好一次性就学会了。对等于简单的法律关系的案子,有一些法学底子或者天赋好的,说不定就真给你打赢了。不过也基本是幸存者偏差。
但是如果你遇到的是满汉全席级别的案子呢?或者降低点,你能磕磕绊绊做个番茄炒蛋,但是案子和做一道油爆大虾、醋溜丸子、东坡肉……一样怎么办呢?
这时候请律师就相当于自己想吃一道菜,请个厨子来做给你吃。
而自己单干,简单点的案子也许能蒙混过去,难点的自己干就相当于厨房炸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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