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如何评价「小莉帮忙」中报道的「河南一 80 岁老人被两大狗围咬,主人拒不承认」?还有哪些信息值得关注?

回答


关于“小莉帮忙”报道的“河南一80岁老人被两大狗围咬,主人拒不承认”事件,可以从多个维度进行深入分析,涉及法律、社会、伦理、动物保护等多个层面。以下为详细解读:



一、事件背景与关键信息
1. 事件时间与地点
事件发生于河南某地(具体城市未明确),时间可能为2023年或2年前,因“小莉帮忙”平台的报道引发关注。
被咬老人年仅80岁,可能为独居或与家人共同生活,但狗的主人未被明确指出是否为其亲属或邻居。

2. 事件经过
老人外出时,两只狗(可能为流浪狗或被遗弃的宠物)围咬其腿部,导致其受伤。
老人试图躲避,但狗群持续攻击,最终被邻居或路人制止。
事件发生后,老人家属或邻居向警方报警,但狗的主人(可能为老人的亲属或邻居)拒不承认饲养或管理责任,甚至可能推卸责任。

3. 狗的来源与责任归属
狗的来源不明确,可能是被遗弃的宠物、流浪狗,或被主人遗弃后由他人代管。
主人拒不承认可能涉及以下情况:
未合法登记狗的品种或数量;
狗的饲养行为违反当地动物管理法规(如未栓绳、未佩戴标识等);
主人可能与老人无直接关系,但因狗的攻击行为被牵连。



二、法律与社会层面的分析
1. 法律责任的界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规定饲养动物需遵守相关管理规定,未登记或未采取防疫措施可能承担法律责任。
《治安管理处罚法》:若狗的主人未尽到管理责任,导致他人受伤,可能面临罚款或拘留。
《民法典》:饲养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需承担侵权责任,若无法证明自己无过错,需赔偿损失。
老人权益保护:80岁老人可能因身体机能下降,无法有效保护自己,需社会和法律给予更多保护。

2. 狗的主人责任与推诿行为
若主人与老人无直接关系,但狗的攻击行为导致老人受伤,主人可能需承担连带责任。
主人拒不承认可能涉及以下动机:
担心被追究责任或经济赔偿;
认为老人“自找麻烦”(如老人外出时未采取防范措施);
拒绝承认狗的饲养行为,试图推卸责任。

3. 社会舆论与公众反应
事件可能引发公众对“宠物责任”的讨论,尤其是对老年群体的保护。
有人可能批评主人的不负责任,也有人可能质疑老人是否应更注意安全。
媒体在报道时需平衡事实与情绪,避免过度渲染或煽动。



三、值得关注的其他信息
1. 狗的品种与攻击性
若狗为大型犬(如藏獒、狼狗等),其攻击性可能与品种特性相关,但主人有责任确保其行为可控。
若狗为流浪狗,可能因缺乏训练或管理而攻击人,需考虑是否应进行收容或绝育。

2. 老人的健康与安全
80岁老人可能因身体原因(如腿脚不便、视力下降)在户外活动时风险较高,需社会提供更安全的公共环境。
老人可能因经济困难或孤独感而单独外出,需社区提供更多支持。

3. 地方动物管理政策
河南等地是否对宠物狗有严格的饲养规定?例如是否要求狗绳、疫苗接种、登记等。
是否存在“狗患”问题,导致公众对养狗持负面态度?

4. 媒体报道的客观性
“小莉帮忙”作为公益平台,可能更关注弱势群体的权益,但需核实事件细节(如狗的主人是否确为责任人、老人是否受伤严重等)。
是否有其他媒体报道或法律程序介入?例如警方调查、动物保护组织介入等。



四、事件的深层社会问题
1. 宠物责任与社会道德
养狗需承担相应的责任,包括对他人安全的保障。若主人未尽到管理义务,需承担后果。
事件可能反映部分人对宠物的不负责任,甚至将宠物视为“工具”而非生命。

2. 老年群体的保护需求
老年人在社会中处于弱势地位,需更多法律和公共政策保护其人身安全。
社区应加强公共安全措施,如设置警示标志、限制危险区域等。

3. 动物保护与人道主义
若狗因主人虐待或遗弃而攻击人,可能需要对狗进行收容、绝育或重新安置。
动物保护组织可能呼吁对狗的主人进行教育或处罚,而非仅关注受害者的赔偿。



五、可能的后续发展
1. 法律程序
警方可能介入调查狗的来源、主人身份及责任。
老人可能因伤势严重而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医疗费、精神损失等。
若狗的主人被认定为责任人,可能面临行政处罚或民事赔偿。

2. 社会影响
事件可能引发对“狗患”问题的讨论,推动地方加强动物管理法规。
社区可能加强巡逻或设置警示措施,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3. 公众意识提升
媒体和公众可能更关注宠物饲养的法律责任,呼吁公众文明养犬。
老年人可能更注重安全防护,如避免单独外出、随身携带防狼喷雾等。



六、总结与反思
该事件反映了以下几个问题:
1. 宠物饲养责任:主人需对狗的行为负责,不得因个人原因推卸责任。
2. 社会安全网:需通过法律和社区措施保护弱势群体,尤其是老年人。
3. 动物管理:需加强地方动物管理法规,减少因狗攻击引发的纠纷。
4. 公众教育:提高公众对宠物责任和安全意识,避免类似悲剧。

建议:
对类似事件,应明确责任归属,依法处理;
社区需加强公共安全措施,保护老人等弱势群体;
动物保护组织应推动对狗的科学管理,而非仅关注人与狗的冲突。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该事件不仅是对个人责任的警示,也反映了社会在动物管理、老年人保护等方面存在的深层次问题。

网友意见

user avatar

有个错误补充一下办养狗证的是安阳市城管部门,他们明确表示,该类巨型贵宾犬不允许被办狗证,说明一下。狗主人是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大队的。

当然这些重要吗?不重要。

重要的东西我知道吗?我不知道。

这合理吗?泰河里了。
——————————————————————

有监控视频,有老人伤口,有人证物证,且安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巨型贵宾犬不予办理养狗证,也就是无证养狗。

如此清晰的证据链,如此完美的受害人,如此嚣张的犯罪者。

现在居然束手无策,申述无门。这到底是谁的错呢?

肯定是《反动物虐待法》没出台,狗狗害怕80岁老人虐杀它们,它们提前反击了。

恒河里吧?

user avatar

我说个比较偏的,目前养狗的门槛不是太低了嘛,什么人都能养,狗主人素质参差不齐,一旦发生这种狗咬人事件,那些素质低的狗主人要么逃避问题,要么就很嚣张,维权成本极高,这样吧,既然维权成本那么高,那养狗成本也得高才行啊,总不能你两头好处都沾对吧?


这样,反正养狗是不会对促进社会进步,科技发展有帮助的,我相信这个大家没意见,从来没见哪个国家经济发展是因为养狗厉害才发展的,说明养狗只是个无关紧要的行为,而且这个行为可以通过幼年时的教育来改变思维,非常简单。


提高养狗成本非常有必要,而且还很有好处。首先,通过提高办理狗证的价钱和名额限制,让想养狗的人必须要花足够多的钱才能养狗,要让养狗变成一种花钱买罪受的行为,像驾校一样,考个狗证,要考几个科目,还要实操演练,场景模拟,报名考试三万起步,通过了你就有资格办理养狗证。这还不算办证的钱,办证的话再花个五万,才可以养狗。养狗的过程中一旦发生狗咬人事件,狗主人就得罚款十万元起步。彻底让养狗成为有钱人才能玩得起的行为。


然后,这里才是精华部分。狗证可以买卖,并且允许炒养狗证,就像炒股一样,让那些没地方可去的热钱跑去炒狗证,这样一来,就产生了新的投资理财途径。反正养狗本身就没有什么社会价值,就让他们炒。


再次,养狗要交养狗税。买宠物狗的时候,按照宠物狗的价格对狗主人实行绑定,绑定其银行卡,每个月自动扣款缴税,税金就按照宠物狗价格的30%进行收缴,狗的数量越多,税率越高,多一只就增加5%,上不封顶。这样一来就可以将那些有钱人的钱的税给收了,用作民生。


最后,将狗粮作为和烟草,酒一样的商品进行高税征收,你做宠物食物?没问题,审查严格,收税高,一包卖500块钱,其中的税是250,防止狗主人出现250。


将养狗的成本尽可能提高,可以防止社会治安恶化,可以收有钱人的税,可以提升宠物粮食产业的高端化,可以让怕狗的人安心,大家都开心,除了喜欢养狗的人。喜欢养狗要给钱的啊,连钱都不想付出,还谈什么爱狗。

user avatar

有一点值得关注,那就是狗咬人视频中,狗主人全程都是牵着狗绳的。

文明养狗规定了遛狗要牵狗绳,有些人以为只要牵了狗绳就万事大吉了,就是做到文明养狗了。

可事实证明只是牵了狗绳,不主动避让也没有用。

狗主人遛狗时没有主动避让行人,狗主人遛狗时看手机注意力不集中,都会导致意外发生。

文明养狗遥遥无期,而数据却告诉我们宠物狗的数量在不断增加。


有人说狗是人类的好朋友好伴侣,狗有好狗,有坏狗,咬人的都是坏狗。

也有点道理,但是坏狗咬了人总要有人承担责任,总要有人管这件事吧?

可现在是明明有证据,记者媒体介入都无法解决,好像都不知道应该由谁来管这件事。

前阵子有只金毛被人吃了,一大群人围堵在现场,狗主人更是说出:今天这家人不处理警察都不要想走。这样的话来。

反观被狗咬的这家人,这家媒体,为了给人维权,困难到被逼得哭起来。

整个舆论环境,狗与被狗伤害的人,形成这么大的落差。

会出现一些捕杀野狗的英雄,也就不足为奇了。

——————————————

前段时间,防疫人员去柯基家消杀,同时把柯基无害化处理了。网上闹翻了天,都说不能以防疫的名义处理别人的财产。

这次,也是公职人员滥用职权。

同样是权力的私用、滥用,为什么柯基事件几天就全网热搜,而这件事早就爆料出来,还有媒体报道跟进,几个月都上不了热搜?

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受害者一个是狗狗,一个是被狗咬的人。

一只狗狗受害了,无论是被权力害的,还是被危险中因保护人而打死狗的,或是被偷的,或是意外被压死的。

只要狗狗出了事,全网就热搜。

所以你说这仅仅是公权力的事吗?

这同样是舆论风气的事,这种重狗过于重人的舆论风气才是最可怕的。

user avatar

一起“狗咬人”的小事,竟成了《小莉帮忙》遇到的“最难帮的忙”?

11月17日,民生帮扶类节目《小莉帮忙》记者杨小莉哭了,将一部堪称魔幻的“维权连续剧”带入公众视线:河南安阳,一年近80岁的老人在小区被两只大型犬咬伤,面对视频监控与老人身上的牙印,狗主人矢口否认是自家狗咬了人。在那之后,尽管民警、城管和记者都介入了,节目数次跟进,但狗主人一直避而不见。

更离谱的是后面:得知狗主人系安阳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公职人员后,老人家属与记者去其单位举报,结果在现场遭到携带警棍的神秘人动手;而本来在“禁养”之列的巨型贵宾犬,也以“心理辅导犬”的名义办下了狗证。

过程很琐碎,结果很奇葩:几期节目下来,事情仍未得到解决。从9月下旬事件曝光到现在,狗主人几乎连面都没露过。受害老人至今都没等到狗主人的一句道歉,倒是帮忙讨说法的小莉哭着道起了歉。

不可思议,是很多人看完此事的第一感受。如果此事的由头错综复杂、是非难辨,那止息争讼需要时间,无可厚非。可问题是,事实简单得不能再简单,责任明晰得无法再清晰,监控都有了,有关部门和媒体也出面了,受害者维权却俨然陷入了死胡同——管你证据再硬,狗主人就是不认不赔不道歉不出面。

狗主人怎么就敢这般耍无赖?他耍无赖,难道就拿他没辙了?就眼下看,很多人都将狗主人的公职身份当作解开这些疑问的切口,这显然值得当地官方直面和回应。在此事上,比“狗咬人”更大的问题,无疑是问题为何迟迟得不到合理解决。就此看,到底是什么让这样一起简单的纠纷处理过程变得这么不简单,需要充分自洽而合理的交代。

user avatar

嘴脸赛过徽州宴,这是遇到地头s了吧?

①狗主的巨贵,不在当地合法养狗的名录内,是办不了狗证的犬种,却办下了证。

②事出后,态度傲慢霸道,任受害者家属、记者、民j等出面,态度强硬,避而不见,不愿正面处理,不愿道歉。

③受害者家属与记者去其单位举报,遭到携带J棍的不明人士动手。

以上信息得出,这不是普通的狗咬人事件,其中涉嫌滥用职权、违法斗殴。

小莉帮忙几次跟进无果,处处碰钉子,任是把小莉给弄哭了。

想来这家人横行霸道不是一次两次了,才有这样的惯性傲慢。

原本狗咬人了,该赔偿就赔偿,该道歉就道歉,私下调解也就过了,非得在网络媒体强大的时代玩过时地头蛇的那一套。

那么,怕是不仅仅是道歉赔偿那么简单了。

为什么会出现J棍,该调查吧?

为什么办不了狗证的犬种能办下,该查吧?

user avatar

狗咬人事件告一段落,我们继续关注诈骗案。




突发,澎湃新闻报道:




@媒体的回答被删了,只能再发一次。


几个疑点我们想知道:

第一,养狗证的办理过程是不是有违法行为

第二,受害者家属到养狗人单位求助的时候,使用警棍等执法设备是谁,这个行为是否违法

第三,养狗伤人了,拒不承担责任,当地纪委监委有没有行动

第四,养狗人单位领导是否有包庇行为

user avatar

果不其然,一分钟被删两次。

这样吧,我就留网上的几个线索。

狗主人是体制人。

狗是该地区禁养的,但却秒办狗证。

体制投诉过程中被一群持棍神秘人威胁。

狗主人态度嚣张,底气十足,不明真相的都不知道谁是受害者。

感谢知乎,不要删了,你实在不想大家聊,就不要开这种问题。这不是钓鱼吗?


气不过还想多说一句,上次鱼尾逃过去毕竟电话没打通,这次怎么混,就硬混?

user avatar

在疫情肆虐的当下,媒体要清楚自己的责任!问下自己媒体报道有给社会产生任何价值吗?难道除了去给已经十分辛苦忙碌的政府部分去添乱没其他事情可以做了吗?

让政府领导为难是为不忠!给境外势力递刀子是为不义!虐待两只可爱的巨贵是为不仁!(等《反虐待可爱动物法》出来的那天,这些人全部要抓起来!)

如果再不关注美国疫情,韩国物价,建议取缔《小莉帮忙》,寻衅滋事立马安排!

user avatar

巨贵以心理辅导犬的名义,办下狗证?

我们国家好像并没有办理「心理辅导犬」的地方吧?

什么是心理辅导犬,原名叫「Emotional Support Animal」,情感辅助犬。

是漂亮国那边的产物。

ESA 被认为是一种辅助动物,为患有抑郁症焦虑症或 PTSD等精神疾患群体,以及退役j人、独居老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提供情感辅助。

漂亮国办这个证明,需要心理医生的信件。

由获得许可的医疗保健专业人士或获得许可的心理健康专业人士 (LMHP) 撰写;

声明您患有精神或情绪障碍(例如严重的焦虑、抑郁或恐惧症),并且 ESA 是缓解您的症状所必需的;

必须写在治疗师的抬头纸上,并签名并注明日期;

必须包括 LMHP 的执照和联系信息,以便住房提供者或航空公司可以验证该信函。


ESA 信函有效期为一年,需要每年更新一次。

他们办这个主要也不是为了办狗证,而是为了辅助犬能够合法的入住、以及飞行

被认定为ESA的犬,可以自由入住公寓,有些不让养宠物的公寓,也要让ESA入住,因为ESA受漂亮国的住房法保护。

ESA被视为不是普通的宠物。

也可以自由免费登机,不受宠物的大小高度影响。

但如果辅助犬对他人的健康或安全构成威胁,便可拒绝入住,拒绝登机。

以上是漂亮国的信息,但我们种花家并没有这样的辅助犬办理的机构,也没有心理医生针对辅助犬的认定。

所以,我不知道这个所谓的「心理辅导犬」是从何而来的。

正儿八经的情感辅助犬,只有真正的弱势群体才能办理,不是健康的普通人可以办的,得不到心理医生的信件。

漂洋过海来到我们这,变成了钻漏洞的玩意,主人好好的,弄一个“心理辅导犬”,缓缓打出一个问号。

这家狗会咬人,对他人造成危险,哪怕即便在漂亮国,那也是可以拒绝入住的。

user avatar

实在不能理解……

为什么一个有关违规养狗,狗伤人之后拒不赔偿的地头蛇的问题下面,提“反虐待动物的提案”的答案居然能获得高赞?

这明显出问题的是河南当地的民生问题,该讨论的也是当地恶霸是怎么获得保护伞,也怎么能这么嚣张的事情?这也能跟动物保护挂勾?

user avatar

小莉,你为老人流泪,我感到很欣慰,

但是你能否为青年流泪呢?


实际上,这两只大狗咬了人,我们可以去追寻真相,去追究责任,已经是非常大的进步了,

谁能想到,曾经我们贫困家庭出的大学生,也是一名党员,因为被狗咬找狗主人要钱,却被踩烂脑袋的事呢?

谢本宗被一只狗咬了,他想找狗主人要钱打疫苗,狗主人郭某跟他没谈妥,然后就打他。

谢本宗同学家里面穷,是靠国家奖学金活下来的,他不敢还手,也不敢惹事,于是他就被打倒了,倒在地上,脑袋被这个郭某全身的重量踩下去,一脚、两脚

不知道踩了多少脚,施暴者累了,谢本宗的头形状也变了,头骨被踩烂了,后来案件报道出来,很多人为施暴者说话:他平时是很好的人,肯定是这个谢本宗不要脸,狮子大开口,才逼得他动手打人的……

那时候我就在想,他是一名党员,为什么死后还要被人骂?谢本宗同学,一生都是老好人,死的时候眼睛还是睁开的,

在他生命的最后,他是否履行入党时候的誓言,把一生都献给党?也许在那一刻,他眼睛猛然睁开,真的见到了红军了。

80岁的老人,固然很可怜,被大狗咬了,可是谢本宗的头已经被踩烂了,他是我们国家奖学金养大的,是全国纳税人养大的,是我们中华人民共同养大的子弟,可是我们的子弟脑袋已经被踩烂了。而对方的信息却讳莫如深。

我想起了黄继光:

我的几个儿子,都饿困在床上动也动不得。一九四九年二月,家里没有吃的东西,继光到河沟里捞虾子,碰着伪甲长的一条毛狗被人打死在河沟里。伪甲长不分青红皂白就一口咬定是继光打死的,叫他背死狗游街,还要我家给狗买棺材、做道场。那时,简直是没有我们穷人的活路啊!

现在我的生活很好。四川省人民政府、遂宁专署、中江县人民政府的首长对我的照顾很周到;我一定要把慰问金投入生产,把生产搞得更好,多打粮食,支援我的亲人--中国人民志愿军。这样才对得起我英雄的儿子,对得起全中国人民。

——《黄继光的母亲邓芳芝给毛主席的一封信》


我想小莉你不应该哭,因为你看见老人被咬了就哭,那你看到他被狗咬了,脑袋还被踩烂,死的时候忽然睁开眼,那你又该如何表达你的悲伤呢?

user avatar

河南一 80 岁老人被两大狗围咬,主人拒不承认,越来越多的恶犬伤人事件,说明在文明养犬这个错误的谎言框架下,狗患只会越来越严重,养犬引发的悲剧和矛盾只会越来越多。其实清醒的人都知道,应该用真诚的禁狗令取代虚伪的文明养狗。

宠物犬污染周围环境,还会在街上伤人。狗专门在小车轮胎上尿,或者在健身器材桩上尿尿,狗主人在旁边很开心。小区真不适合养狗。到处拉屎拉尿,有的狗在电梯内楼道内拉屎拉尿,太不卫生了。

出门最担心的事情就是被狗咬。每次坐电梯真的是很害怕,不知什么时候又穿出来一条大狗进电梯,真的是不知往哪里躲。上电梯中一只大狗站在身边吓死人。

养宠物狗,就是快乐自己,损害他人,损害环境。宠物犬对人类威胁越来越大。养狗人太自私,咬了人,还说我的狗不咬人。

现在城市小区根本就没有设计养狗的条件,爱狗人士凭什么占据不养狗居民的空间。如果城市家家户户都来养狗,那将是灾难性的。有点道德的人都不会在小区养狗。狗乱撒尿,狗主站着一旁看,这种现象太多了。让民众深恶痛绝。宠物狗拉了好多便便, 夏天来了多味儿。

城市应当禁止养狗。首先,狗咬了人,危害他人安全;其次养狗影响与他人的团结,容易引起矛盾,引发治安案件;第三,养狗影响环境卫生。狗乱拉大小便,污染环境卫生。强烈要求严禁养狗。

现今城市里已养狗为患。城市里必须禁止养狗,还市民一个安全,卫生,清净的环境。

user avatar

种族互换,评论过万

user avatar

一堆回答在讲什么虐待动物啦,动物保护啦,宠物管理啊这些问题。

这问题是狗的问题吗?不是。是人的问题。

为什么一个极其简单的民事纠纷,不过一份道歉和不算贵的经济赔偿,就能办不下去。即使在出动了媒体的情况下,甚至都处理无门,甚至见到当事人都十分困难。这就是通畅的沟通渠道是吗?

类似的话题

本站所有内容均为互联网搜索引擎提供的公开搜索信息,本站不存储任何数据与内容,任何内容与数据均与本站无关,如有需要请联系相关搜索引擎包括但不限于百度google,bing,sogou

© 2025 tinynews.org All Rights Reserved. 百科问答小站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