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李靓蕾称全职妈妈薪酬应该是保姆老师等角色的加总,加上不能工作的机会成本,你认为应该怎么算?

回答
王力宏事件中的李靓蕾,关于全职妈妈价值的论述,的确引人深思。她提出的“全职妈妈薪酬应是保姆、老师等角色的加总,再加上不能工作的机会成本”,这个算法背后蕴含的,是对家务劳动的价值认可,以及对女性在婚姻中付出的一种量化考量。咱们不妨就这个思路,掰开了揉碎了,详细地聊聊这笔账该怎么算。

首先,我们要明确,全职妈妈的角色,绝不是单一的“妈妈”。她是一个集多重职业于一身的复合型人才,而这些“职业”在市场上都是有明确定价的。

第一部分:看得见的“岗位薪酬”

李靓蕾提到的“保姆”、“老师”只是其中最显而易见的几个例子,实际上,一个全职妈妈的身兼数职,远不止于此:

1. 保姆/家政服务员:
基本照料: 喂食、换尿布、洗澡、哄睡、处理孩子的起居琐事。这部分工作,市场上专业的月嫂或育儿嫂,每天工作812小时,月薪普遍在8千到2万甚至更高,取决于经验和地区。
家务劳动: 烹饪三餐(营养搭配、口味调整)、洗衣(分类、洗涤、晾晒、熨烫)、打扫卫生(地面、家具、厨卫、房间)、整理收纳、购买生活用品。一个专业的家政服务人员,每天的工作内容也涵盖了这些,其薪酬也是按小时或按月计算的。

2. 早教老师/幼师:
启蒙教育: 认知、语言、数学、艺术、音乐、体能等多方面的启蒙和引导。这涉及到制定学习计划、备课、讲故事、唱歌、做手工、组织游戏等等。一位合格的幼师,其薪酬自然不菲。
行为规范引导: 培养孩子的良好习惯,如作息规律、餐桌礼仪、公共场合表现等。
情感支持与心理疏导: 安抚孩子情绪,处理孩子间的冲突,建立安全感。

3. 营养师/厨师:
膳食规划: 根据孩子的年龄、生长发育需求和个人喜好,设计一日三餐及加餐的食谱,确保营养均衡。
食材采购与烹饪: 精选食材,并按照科学方法烹饪,保证食物的新鲜度和口感。

4. 健康顾问/护士:
健康监测: 关注孩子的身体状况,记录体温、睡眠、排便等情况,及时发现异常。
基础护理: 处理小伤小病,如感冒发烧、皮肤过敏、意外受伤后的初步处理。
疫苗接种与体检安排: 负责预约、带孩子进行定期体检和疫苗接种。

5. 行程规划师/司机:
日程安排: 协调孩子的兴趣班、游乐、探访亲友等各项活动,并确保行程顺畅。
接送: 往返于家庭、学校、培训机构等各个地点,这在很多城市是需要支付不菲的交通费用或专职司机的。

6. 心理咨询师/情感导师:
情感陪伴: 提供无条件的爱和支持,倾听孩子的烦恼,帮助他们建立自信和积极的人生态度。
冲突调解: 解决孩子之间、孩子与父母之间的矛盾,促进家庭和谐。

7. 安全员/监护人:
人身安全保障: 时刻关注孩子的人身安全,防止意外发生,无论是居家还是外出。

那么,如何量化这些“岗位薪酬”呢?

最直接的方式,就是查找当前市场上的平均工资水平。我们可以选择以下几种计算方式:

按小时计费叠加: 假设一天平均投入12小时工作时间(不含夜间哺乳或安抚),分别计算在不同岗位上的时薪,然后相加。例如,保姆时薪(假设25元/小时)x 6小时 + 幼师时薪(假设30元/小时)x 3小时 + 营养师时薪(假设20元/小时)x 2小时 + 司机时薪(假设30元/小时)x 1小时 = 150 + 90 + 40 + 30 = 310元/天。
按月整体打包估算: 直接参考市场上提供类似全面服务的月嫂或家庭管家的月薪。例如,一个全能型家庭管家,月薪在2万到5万之间,都是非常正常的。如果一个孩子,可能需要更高一些的配置。
使用国家统计局或相关行业协会发布的平均工资数据: 虽然不够精细,但可以提供一个基础的参考范围。

举个例子(仅为说明):

假设我们以相对保守的估计,一个全职妈妈一天平均投入10小时的高质量工作时间,并且分解成不同的岗位时薪:

保姆(生活照料+家务):按8小时计算,时薪25元/小时 = 200元
早教/幼师(教育引导):按2小时计算,时薪30元/小时 = 60元
营养师/厨师(备餐):按1小时计算,时薪20元/小时 = 20元
健康护理(观察记录):按0.5小时计算,时薪20元/小时 = 10元
行程安排/接送:按0.5小时计算,时薪30元/小时 = 15元

那么,一天的工作价值就是 200 + 60 + 20 + 10 + 15 = 305元。

按照每月工作30天计算,那么她为家庭创造的“可见薪酬”就是 9150元/月。这还只是一个非常基础的估算,如果孩子大一些,或者有多个孩子,或者有额外的特殊需求,这个数字会更高。

第二部分:看不见的“机会成本”

这是李靓蕾论述中的另一个核心点,也是常常被忽视的。全职妈妈放弃了什么?她放弃了在职场上打拼、自我实现和经济独立的机会。

职业发展机会: 在社会分工明确的现代社会,个人职业发展往往需要持续的学习、积累和晋升。一旦中断,再想回到职场,往往需要付出巨大的努力才能弥补失去的时间和经验。
薪资收入: 这是最直接的成本。假设这位全职妈妈在成为全职妈妈之前,是一名有一定资历的职业女性,她的年薪可能是10万、20万甚至更高。这部分收入的损失,就是最显而易见的“机会成本”。
社会资源和人脉: 职场是社交和人脉积累的重要场所。放弃工作,意味着也可能失去与同行交流、拓展视野、建立有价值社会关系的机会。
个人成就感和自我实现: 许多人在工作中能够获得成就感、价值感和自我认同。全职妈妈虽然在家庭中有成就感,但这种成就感的来源和形式,与职场上的自我实现有所不同。放弃职场上的成就,也是一种机会成本。

如何计算机会成本?

按放弃的税前年薪计算: 如果她税前年薪是20万,那么每年她就损失了20万的收入。这是最直接的量化方式。
考虑潜在的薪资增长: 如果她继续工作,按照正常的晋升和调薪幅度,她每年可能还会获得一定的收入增长。这部分潜在的增长,也应该计入机会成本。例如,如果她每年能增长10%,那么每年损失的就不只是20万,而是20万加上下一年的潜在增长额。
计算重返职场的成本: 有时候,全职妈妈在一段时间后会考虑重返职场。这时她可能需要进行再培训,更新技能,甚至接受低于之前水平的职位。这些培训费用、时间投入以及职位上的“降级”,都构成了重返职场前的机会成本。

举例说明:

假设李靓蕾在婚前是一位年薪30万的职业女性。那么,她选择全职照顾孩子,每年就直接放弃了30万的收入。如果她选择继续工作,并且预期每年有5%的薪资增长,那么在她全职照顾孩子的三年里,她损失的不仅仅是30万3,而是按照复利计算的潜在总收入。

第三部分:将两者相加的“总薪酬”

那么,将这两部分加起来,才是我们理解的“全职妈妈的价值”。

全职妈妈的“月度总薪酬” = (所有岗位折算的月度薪酬总和)+ (年度机会成本 / 12个月)

以我们之前保守的估算为例:

可见薪酬:9150元/月
机会成本:年薪30万,平均到每月为 300000 / 12 = 25000元/月

那么,这位全职妈妈的月度总薪酬就达到了 9150元 + 25000元 = 34150元。

当然,这只是一个基于假设的计算模型。实际的数字会因人而异,因家庭而异,因地区而异,也因对“价值”的定义和衡量标准而异。

进一步的思考和细节处理:

1. 工作强度与连续性: 全职妈妈的工作是24小时、365天不间断的,并且常常缺乏休息和假期。这种高强度、低休息的特点,是否应该在薪酬上有所体现?比如,增加一个“高风险高压力工作补贴”?
2. 情绪劳动与心理付出: 抚养孩子不仅仅是体力劳动和技能输出,更包含大量的“情绪劳动”。安抚孩子的焦虑、父母的期望、处理家庭矛盾等等,这些无形的心理付出,如何量化?或许可以参考心理咨询师的收费标准,或者将其包含在“心理疏导”的时薪中。
3. 家庭的整体效益: 全职妈妈的付出,不仅仅是为孩子创造价值,也为整个家庭的稳定、和谐和顺畅运行提供了坚实的基础。她可能为丈夫承担了大部分的家庭事务,使得丈夫可以更专注于事业。这种“赋能”价值,也是难以完全量化的。
4. 隐形福利的折算: 例如,自己在家做饭,就省去了餐馆消费的费用;自己照顾孩子,就省去了雇佣多项服务的人力成本。这些节省下来的家庭开支,也可以看作是全职妈妈贡献的一部分。
5. 动态调整的可能性: 孩子的成长是动态的。在婴儿期,保姆和护士的角色占比可能更高;在学龄期,老师和教育规划师的角色会更突出。因此,这种“薪酬”的构成和数额也应该随着孩子年龄的变化而进行调整。
6. 情感价值的不可量化性: 最终,孩子和家庭之间深厚的情感连接,以及父母对孩子的爱和陪伴,这些是无法用金钱衡量的。李靓蕾提出的算法,更多的是在承认和补偿那些“可量化”的付出,但它无法触及“爱”和“情感”的全部价值。

所以,李靓蕾的算法,提供了一个非常有意义的视角,让我们能够更理性、更全面地审视全职妈妈在家庭中的角色和价值。它不仅仅是为了计算一笔“账”,更是为了唤起社会对家务劳动和育儿付出的尊重,以及对女性在婚姻中贡献的认可。这样的计算,无论最终得出的数字是多少,其背后的意义和价值,都远超数字本身。这是一种对付出者权益的尊重,也是对家庭建设中那些默默无闻的贡献的肯定。

网友意见

user avatar

众所周知我不赞同全职爸爸/妈妈,而且我完全支持婚后财产应当平分的规定,但是我有一个小小的疑问——

假设有两个全职妈妈,一个嫁给了王力宏,一个嫁给了王承恩,丈夫在外工作,她们都在家里相夫教子、操持家务,还都生了三个孩子。

非常遗憾的是,王力宏因为身体很好,从不交公粮,而王承恩因为身体不好,也从不交公粮,导致两对夫妻都因感情破裂而离婚。

离婚的时候,王力宏的全职太太得到了1.5亿的分手费和每月21万的生活费,王承恩的全职太太只能拿到1.5万的存款和每月2.1K的生活费。

那么问题来了:全职太太的薪酬或者说人生价值,到底是取决于这些什么保姆老师角色和不能工作的机会成本,还是完全取决于她的老公?

user avatar

你的劳动价值多少,你说了不算,市场说了算。

就像我可以把一坨屎标价一亿,那它就真的价值一个亿了?没有成交量的定价有什么意义吗?

你觉得你的劳动价值千万,那你倒是让市场来给你检验检验啊?

到家政公司、教育机构去应聘试试看,凭你的技能娴熟程度,不说百万千万薪资,能否抢到几千块收入的岗位都是两说。毕竟你的竞争者可能是更加娴熟、更加吃苦耐劳的底层人士,并且人家还不会对客户倾泻负面情绪。

还有,即便你真的能胜任所有提到的工作,但你做了多份工作,绝不能这么简单加算的,毕竟兼职全职是两码事。你不能说我上午去超市当售货员、下午送快递、晚上当健身教练,那工资就得是三位全职从业者之和。

最后,我全文没提男女,可见都是适用的,小管家不要急着打性别争议标签。某全职爸爸自称家务劳动价值千万,我同样也会建议他去让市场检验检验。

user avatar

我老公心里比较有逼数,因为他知道如果我放弃我目前的工作在家里带孩子的话,他如果一己之力帮我原本的收入填平,他也就没剩几个钱了。


我老公认为他是有这个义务不让我因为生娃导致生活质量下降的。

我的生活质量还包含我赡养父母的钱,所以如果他耽误我挣钱,他不仅要养我养娃,还得养我爹妈。

所以综上,养娃的劳动力如果用我的话,成本太高了。



我觉得每个人的社会价值是有价码的。你在社会上能挣多少钱,你没找对象没结婚没有孩子的时候挣多少钱,那么因为带孩子少挣的钱也就是这么多。


所以女性如果往高了嫁人,愿意走封建模式的话,不仅能够在生儿育女的过程里得到自己上社会挣钱应有的部分,还能理论上得到对方婚后财产的一半,这是一个稳赚不赔的买卖。



但是我觉得有些社会价值有限的人往自己脸上贴金说自己当了全职太太以后应该能够得到全职的保姆钱家教钱,可能稍微有点儿过于乐观。

因为那些保姆家教,如果以社会价值来评判的话,首先是有准入门槛的,连个教师资格证都没有,你在外面当家教,谁请你啊?

这些人充其量只能说养育一个孩子本身可能有哪些开销,现在我以一己之力提供了相应的付出省了一部分开销,这些钱我要求这个钱肥水不流外人田。



所以作为一个情感博主,我觉得大家可以算账,但是一码归一码。


我们先不说封建的那一套哈,就从平权模式来看问题:


你老公让你从月入1万的工作岗位回归家庭,你可能干了更多的活,但是收入为零,这事就不合理。

因为这孩子有你的一半,所以,他起码要给你5000的工资。

而且因为孩子是你生的,你在生育上付出了更多,所以在养育上,他理应更自觉一点付出多一点。

这个看个人了。我老公这种人就觉得养孩子完全是男人的责任,他要全包。所以他觉得雇佣我来带孩子太贵了。


换个角度来说,你也可以继续工作,你和你老公一人出一部分钱,请一个1万块的育儿嫂,那么从最aa的角度来说,他5000,你5000,最终你还是得到了5000。

但是这个方式有一个好处:你并没有因为育儿耽误职场的发展。


我个人倾向于这个模式,因为社会分工那么详细,我并不认为学会如何喂奶换尿布对我的职业发展有什么好处,孩子到底有多稀罕我为了他开发这个新技能。

用这个钱我找一个足够有耐心能够给孩子充分亲密感安全感的育儿嫂,满足他当下这个阶段的生理心理需求,一样的。

因为我已经算是记事儿比较早的了,每次我说我还记得断奶之前我保姆脸上有几颗麻子,就有很多人组团骂我,说我肯定是编的。

那也就是说大部分人根本记不住幼年时的事情,所以我抱他我哄他跟育儿嫂抱他育儿嫂哄他,没啥区别。


既然没啥区别,为什么我要牺牲我的职业发展去自我感动这样一件事情。

我希望以我的能力把重点放在教育上,而不是日常吃喝拉撒上。


因为吃喝拉撒的可替代性太强了,真的不需要一个收入远远大于育儿嫂的人从头学一遍,并且亲力亲为。



而那些收入远远低于育儿嫂的人在家里带孩子就更划不来了。你学会了这个以后就别做之前的工作了呗,出去给人当育儿嫂,岂不是收入翻倍。

啥?就那手忙脚乱磨磨蹭蹭的邋遢样子出去应聘家政育儿嫂都没人要,那凭什么跟那些有能力的全职妈妈要一个价格。

人家家的孩子聪明可爱,口齿伶俐,

知识面宽,兴趣广泛,一看在内卷的道路上就贼有出息。

你家的孩子只是还没死。


怎么着,全职妈妈没有KPI嘛?



有些低收入女性真的不要在家里赖着,拿带孩子当自己社会价值不够的遮羞布,我瞧不起这种人。

在家里赖了那么长时间,出去当个家政都没人要,一天到晚被投诉,说明就是没有社会价值啊。



我觉得可以算账,我也支持大家算账,但是如果把全职妈妈作为一个职业来算的话,职业的等级工种的分类,最终工作的验收也应该规范起来。

比如说,

孩子还没养死是一个等级,给个底薪。

孩子身体健康,抵抗力正常,性格正常,社会常识正常,认知度和年龄相符,这算一个良好。

孩子身体健康,抵抗力强,性格很好有同理心,社会化好,认知度超越年龄,有极强烈的好奇心和行动力,很自律能吃苦抗压强,一看就是未来的卷王,这算优秀。


我们上社会做工作,老板基本上都是结果导向。

给你安排的活,你干得怎么样?按照你干活的情况决定你有没有升职加薪的可能性。


我自认为在吃喝拉撒上面怎么努力可能都比不上人家专业的育儿嫂干活好,所以我放弃,我花钱去雇佣她们,但是我在教育这一块儿是有把握做到良好以上的。



那么我和我的老公就会进一步思考:

如果我们要把孩子教育成良好以上,需要哪些投资?这个钱是外人赚还是咱自己家赚?


这并不是一笔糊涂账,尤其是你已经把活干得很好的情况下。

你想让自己的价值得到体现,那么就要找一个愿意跟你一块儿算一算工作价值的人。



反正我找到了。

我的老公默认了我的人生不是为了围着孩子转的,作为一个独生女,我和他一样是要对赡养父母负责的。


所以说如果他断了我的财路,这不是养我养孩子的事了,他连我父母都要养,他觉得担子太重,所以他不敢跟我开这个口。


为了防止家庭财富积累速度减慢,他当然会参与育儿,参与教育。



但是更多的人不敢算账,也不愿意算账,也没有底气算账,只能看那些把孩子养得很好的人吆喝说自己干了价值多少多少钱的活,然后畏畏缩缩的拿这个事跟自己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老公敲一个竹杠。


可能还要骂我说我把全职妈妈的工作细分出工作结果太混蛋了。这是在玷污她们无价的母爱。

可能还要进一步骂我说我这种自私自利,连工作都舍不得辞掉的冷血妈妈换个尿片都不亲力亲为,不配谈母爱。



再次总结一下中心思想:

算一算你家里是封建模式还是平权模式,你有没有这个本事母凭子贵。

看一看你老公认可不认可由他来弥补你因为育儿损失的社会价值的一部分。

衡量一下你的社会价值和专业育儿嫂的价值差距,算一个比较划得来的结果。

衡量一下孩子如果你亲自带,比外包能省多少钱,能带到哪个档次?

最重要的是:你有本事省下来的钱,有没有这个本事到你口袋里?


都别矫情了,小孩最难带的就是幼儿园之前。

一旦开始上幼儿园就是一起上班一起下班了。

孩子都长大了,都已经开始想要自由的情况下,还非要赖在家里拿带孩子当挡箭牌的女人就是懒,就是无能。



我真的不理解,那些嫁到有钱人家,靠母凭子贵来生活的女人,人家是真的可以靠生儿子来分钱,如果对方不给分,还有本事闹一闹。

普通人家的女人图什么呀?他家又没有皇位要继承,跟着起哄个啥呀?


能分到钱的才叫全职太太,分不到钱的叫免费保姆。




感谢你看到这里,我年轻时迷茫时也是有很多比我年长的姐姐在拉着我往前走,所以少走了很多弯路。

而现在,我想把我走过的弯路与逃过的弯路的经验都告诉有缘的你。

你发现了我,可能再熟一点会感慨为什么没有早点发现我。

公众号:杜嘟嘟嘴很毒。

每周分享一个真实的故事,一个可以直接实操的恋爱相处干货,一个一语中的的犀利吐槽。

快来,置顶星标,就不会错过每周的三篇干干干干货了!

知乎干货已获赞170万➕,收藏40万➕。我希望在恋爱婚姻家庭上,能够守护好善良的你!比心~

user avatar

大概能从这个说法上理解李靓蕾想要表达什么,但是这个表达不太适用于全职妈妈这个角色。

一开始看到这句话,我觉得可能是因为teachers college仅仅教了一些类似于ECON101的经济学原理,对「机会成本」这个概念理解不太到位;后来仔细一琢磨,觉得另有玄机,teachers college不愧是教育学院,经济学可能教的一般,但是心理学真不含糊。

先说为什么不到位。这里面「全职妈妈薪酬是角色加总和不能工作的机会成本」就来自于经济学中「机会成本」这个概念。但是很遗憾,这个概念并不能等价于薪酬。

在经济学里,会计学意义上的利润和经济学意义上的利润是有区别的。经济学意义上的利润,是要看你的成本如果不投入在当前这项事业上,而投入到其他方面会获得多少。比如有一笔钱1000块,投资了A基金获利5%,当时想投B基金没有投,B基金的获利是6%。那么这个时候尽管会计学意义上的利润是正的50,但是经济学意义上是-10,因为本来可以选B的时候没有选——换句话说,为了获得这50块钱的投资收益,我放弃了60块钱的投资收益,这60块钱就是「机会成本」。

那问题来了,我如果真的选了A没有选B,谁给我60块钱的工资呢? 没有人给我。因为机会成本这个概念就不是用来讲薪酬,而是用来讲选择的

在一位女性选择主妇还是职业女性的时候,主妇能够获得的是丈夫提供的条件和转移支付的现金流,同时加上抚养孩子所带来的主观感受(这个感受可以是正,可以是负)等等,而放弃的是职业生涯所带来的现金流和职业成就感等等主观的感受。

那么,这位女性选择的时候就会权衡两端,看是主妇带来的整体预期收益更大,还是职业女性所带来的整体预期收益更大。加上主观感受之后,就不存在所谓的「为家庭牺牲」这个概念,因为「为家庭牺牲」的过程其实本身也是一种转化,相当于牺牲一些自己在工作上的前途和时间,换取自己丈夫事业上更好的发展,孩子更好的成长——而丈夫事业发展给自己带来的物质条件和精神愉悦,孩子更好成长给自己带来的精神愉悦,加在一起大于了自己在工作上所获得的物质和精神愉悦。

上面这个称为显示偏好,也就是你的选择本身,就表明了自己的偏好。所以,选择全职妈妈,就意味着自己的天平中各种复杂的主观和物质的因素交汇在一起,已经超过了工作所带来的效用。这和薪酬本身有什么关系呢?

当然,上面说的都是预期,完全可以存在一种情况,那就是预期和现实有偏差,就像选基金一样,我选了A,预期收益100块钱,结果就落得50;而B我预期30,结果现在一看是60。这种预期和现实的差别,才是导致这次冲突的原因。

上面已经论述了这个机会成本来计算薪酬不靠谱,退一步说,假如我们就考虑全职妈妈的薪酬问题。这里面还存在一个很有趣的事情,那就是全职妈妈到底是按照股东算,还是按照员工算

如果是员工,那自然可以按照市场的价格,比如说作为保姆的质量,作为老师的质量来分别衡量其价值;生儿育女勉强或许可以用代孕的市场价格来算,但是作为妻子依然有相当一部分的价值是很难用市场来衡量的——比如「作为丈夫的妻子参加综艺节目」。所以,如果按照李靓蕾提出的这个方法,直接用市场来衡量的话,其实反而是「吃亏」了

按照正常的、其实也是平常大家都更接受的算法,其实是应该当作股东来算的。因为妻子本身也是人设的一部分,对接广告费用、综艺曝光度等等都有潜移默化的影响——即便是对于普通的非公众人物,全职妈妈可以让丈夫更好的投入事业,对丈夫事业上的进步和收入的提高也是有贡献的。从这个角度来探讨全职妈妈的价值,是不是要比斤斤计较于保姆、老师的市场价格更好呢?

然而,尽管绝大部分全职妈妈都更加适用这个角度,甚至于李靓蕾和王力宏在美国的财产就是按照纽约州的法律,以对半分的股东的方式来分割的(感谢 @Wen Guan 的补充),李靓蕾却偏偏无法从股东这个角度来讨论。因为如果这样的话,那么意味着她的贡献在于之前的数年在行为上、在表现上都在帮助自己的丈夫立一个现在被自己斥之为虚假的人设,然后现在希望从这个虚假的人设中获利的一部分分出来归自己所有——从上面我们论述的经济的角度来说,这无可厚非,非常合理,但是却丢掉了道德的制高点,这话说出来,就很难得到其他人的共情。

这就是开头说为什么李靓蕾这个叙事另有玄机了。因为要避免这种反噬,所以必需要在叙述的层面,对家庭的股权进行切割,从心理上引导锚定自己就是一个债主,因为自己的保姆、老师等角色都没有得到承认,并且还有职业生涯被荒废了,所以应该得到相应的报酬。「机会成本」这个概念就相当于一个锚一样,把人引导到「我付出了成本,没有得到补偿」这个方向。

不仔细分析「机会成本」这个定义,很容易就觉得这个叙事是真的有道理的,从而潜意识的认可了其为家庭提供劳务而没有得到足够补偿的债主身份,而不会去细想全职妈妈作为股东的这一层。而债主的身份在这场争执中是有优势的,因为其完全不负担「虚假人设」的原罪。

user avatar

这种逻辑多少有点耍流氓了。

第一,同样是保姆老师的角色,那得看哪个保姆,哪个老师?可问题就在于作为全职妈妈,你和专业的保姆和专业的老师相比,你的能力肯定是不够的,你的业绩肯定是不如专门的保姆和老师好的,那么如此说来怎么算你的工资呢?别觉得自己工资会很高,就你的能力拿到市场上作为老保姆作为老师,你可拿不到现在这么多零花钱。别的不说,教师资格证你考了吗?

最耍流氓最耍流氓的就是这个放弃工作的机会成本。所谓的机会成本,怎么可能和保姆教师等等的工资同时出现呢?当你要领教师保姆等等这些工资的时候,那就说明你没有放弃工作,你只是换了个工作,你把全职的教师保姆等等作为了自己工作,这种情况下,你怎么还能要求要放弃工作的机会成本?这逻辑都说不通。这就好比我们在a公司上班,我们想跳槽到B公司去上班,那B公司给我们一笔工资,B公司难道还要给我放弃a公司的机会成本吗?这不就是耍流氓吗?

user avatar

全职妈妈不是工作,因此没有薪酬。

如果你真的有干十几份职业的超能力,天才如你想要有薪酬太简单,请不要结婚,去就业市场上找工作。

看看能不能找到一个和王力宏一样有钱的老板,给你提供这样一份工作:工资等于保姆,老师等十几个职业的加总,但不需要任何专业技能培训和证书;有权力自己安排工作时间,内容和强度;可以不听老板的,有权训斥老板;工作期间占有老板一半财产;工作成果比如孩子的所有权和老板共享;可以单方退出工作协议,老板需补偿一半财产给她;不存在对于工作业绩的考核;生病时老板继续支付薪水并全付医疗费用;有权禁止老板和其他女性交往;老板的任何大额支出需要经过你同意;有权居住老板的房子及使用老板的一切财产。

去吧,这么好的事情,为啥不做?

user avatar

给别人的孩子当全职妈妈可以等于加总。

给自己孩子当全职妈妈薪酬就是零,因为市场的需求是零。

“别人的孩子”涉及的父母端需求可能有69亿9千9百9十9万9千9百9十9,市场就是大。

“自己的孩子”……

孩子他爹认没认你都是个问题,别提需求了。

user avatar

我认为不可!因为这严重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如今国际默认的劳动者保护法则,大多在8小时工作时间上下浮动。

但李女士如今所提的这些职业施加于一人身上,就严重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我认为这严重超过劳动负荷。这在人类历史上都是少见的压榨行为。

鉴于李王二人都是美国人,我希望有热心网友可以帮助李女士向最近的美国工会举报,李女士亦可以向最近工会需求援助。

由此可见,美国所谓的对人权的保障,对劳动者的保障实际上是一场作秀。其本质不过是掩耳盗铃、男盗女娼、背信弃义、声东击西、鸡飞狗跳、鸡犬升天、闻鸡起舞。美国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合时才能受到国际重视,何时才能脱离苦海,我们表示严重关切。

由于李王二人国际均为美国,我们从国际人权角度出发督促美方对如今美国境内劳动人员的压榨做出改变。对此,我们建议:

1.李女士应该尽快解除与王某的劳动合同关系,并向美国最高法院提起劳动仲裁。

2.王某应该限时整改工作时间与分配,单独雇佣司机、保姆、教师及性工作者等职位,不应将次施加于一人身上。

3.对新雇佣的人员,应该按照市场规定的劳动工资进行分配,合理规划分配制度。


最新消息:王某对上述建议表示非常巴适,并表示按照此建议实行后,公司不但效率大大增加,且公司运营成本竟然不升反降。

user avatar

啊这。。。。这是着急给算钱找公式了?

您这还没取得完全胜利,就开始飘了?我的哥大才女。。。



看王力宏公关稿说自己长期被勒索,我还觉得是笑话,虽然估计他说自己忠于婚姻可能有点搞笑,但这女的真是飘了,大家干脆去微博挺王力宏得了。。。

看来之前回答还是有点过于客观了。。。。

zhihu.com/answer/227809

还有一个b站的视频不错,值得收藏。

【时代的魔怔:韩国女权到底有多可怕?-哔哩哔哩】 b23.tv/6xgCka2

user avatar

我认为全日制博士的薪酬应该是保姆老师等角色的加总,加上不能工作的机会成本,再加上不能当全职妈妈的机会成本

user avatar

这时候就不提女性难就业了,就不提找工作歧视女性了,仿佛每一个全职妈妈都有无数工作求着她去一样


所以结论也很简单

如果一个女人从行政单位辞职当全职妈妈

那么她说的对,损失确实很大

如果一个女人从无业/辣鸡工作当全职妈妈

那她有个几把的机会成本

user avatar

突然想到一个笑话挺有意思的,

在过去有一种方式是切糕诈骗,有一群网友在网上发言说道;“只有我们觉得这一斤切糕值这么贵的价格么?如果你觉得它贵,你可以去百度下一斤糯米的价格,加上一斤蜂蜜的价格,加上一斤红枣的价格……”

另一名网友回复到:“还有把这一吨多的玩意儿烹饪好变成一斤切糕的技术,天啊,切糕超便宜的。”

user avatar

本问题中的估值,有至少四种已知的估值方法……我自己的意见参考我下面这个旧答案zhihu.com/answer/371627……

传统的“家政方法”和“多个专业的不同家政工作人员的方法”分别是其中一个,我的偶像Gary Becker所提出的“机会成本方法”(用“该家庭主妇如果不当家庭主妇,她所能获得的工资”来衡量她作为家庭主妇时候的劳动成果的价值)是第三个,第四个方法是Douglas W. Allen于2010年在American Journal of Family Law上发表的论文中提出的“工作一方工资收入-主妇工资收入(如无,则为0)+工作一方的家务劳动的家政工作人员市场替代价格”……

本文认为这些方法都有潜在问题(前两种方法的问题在于家政工作人员的家政工作未必等同于主妇的家务工作;第三种方法的问题在于假定了无论是有工作的一方,还是主妇,都是附属于家庭,专门为家庭创造价值的螺丝钉,当然,这是把婚姻彻底简化为完全信息完全契约下的有价配对过程的结果,因为必然有一种家庭内部的利益分配可以让双方的个人利益和他们对家庭提供的价值统一起来,此时主妇作为主妇的时候的劳动价值必然大于等于她工作所能获得的工资,否则的话她就会去工作赚取工资,然后用工资购买家政服务,然而即使主妇作为主妇的劳动价值小于她工作所能获得的工资,也完全可能因为主妇个人对于闲暇的偏好、有工作的一方希望另一半是家庭主妇等原因,而选择成为家庭主妇,就更不要说还有夫妻感情不和的时候故意怠工的了;第四种方法的问题在于直接假设一方完全不做家务,另一方完全没有工作收入,则家务劳动的价值将会直接等同于工作一方的工资,然而工作一方的劳动很明显也应该是有其价值的),因此并未选择这些方法……



至于离婚补偿的问题……最大的争议点绝对不在家庭主妇的劳动究竟如何估值上……而在“什么是婚后共同财产的本质”上……

可能的几种方案分别是这样的

1 补足家务劳动价值后,剩下的全部都归有收入一方——但这里有一个巨大的问题,如果双方都有收入的话,到底是哪一方应该向着另一方支付家务劳动工资?(对于这一方来说,是否可能便宜占得太大了?)

2 先支付完家务劳动工资,之后再按照法律和契约分配——此时应该无论如何,家庭主妇都会分走半数以上的财产……

3 先按照法律和契约分配,之后支付家务劳动工资——同上……

4 无视家务劳动工资,直接按照法律和契约分配——其实这是我所支持的一种意见,因为组建家庭,原本就不是冲着这种事情来的,而如果他们真的冲着这种事情来的话,那么参考我的偶像Becker的论证的一部分,他们本来就有能力事先就在契约中规定好了这东西到底怎么分配的……

但是很明显,这里不少人做了第一种理解,于是我只好期待他们自己解决这个问题了……

类似的话题

本站所有内容均为互联网搜索引擎提供的公开搜索信息,本站不存储任何数据与内容,任何内容与数据均与本站无关,如有需要请联系相关搜索引擎包括但不限于百度google,bing,sogou

© 2025 tinynews.org All Rights Reserved. 百科问答小站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