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题主恰恰相反,我认为
这个人活着本身就是不道德的。
这个人的存在,目前没有为社会创造任何价值的潜能,因为他不愿意,或者没有能力用自己的劳动去换取必要的生活资料。
别谈什么下一秒就要饿死,因为人哪怕完全不进食,饿死至少要7天。而人察觉自己可能没钱买食物到饿死,至少能有一个月。
这段时间足够干很多事情——只要会说基本像样的普通话,愿意劳动,有手有脚,找个搬砖刷盘子或者流水线的工作总不难吧?
甚至到了不得不为了活命去偷两个包子的地步。
但是这里显然又有第二个疑问:有需要就可以偷可以抢么?我需要一栋别墅,是不是应该杀人抢房?显然不是吧。需要并不是去违法犯罪的借口。
但这个人已经一无所有,所以他也就无所畏惧,今天他偷了两个包子吃饱了,那明天呢?
你说不准他明天起床以后会不会去拦路抢劫,抢完以后会不会对着楚楚可怜的受害人又产生了性需要。
那么他就去死好了。
从这个意义上看,法律确实是保护社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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