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文青啊…四千多株用来观赏,家里富庶无缺了?
种植罂粟有个标准,500株以上构成犯罪。500株以下是治安处罚,如果少量种植,成熟前自行铲除,不予处罚。
好家伙种4000多棵…
这里面其实是有产业链的!很多人还真的信了这个狡辩,其实,这个罂粟成熟后,是有人来收购的!
每个罂粟球都有价格,具体价值我就不说了,但是我可以很负责任的说,这比合法的经济作物都要赚!
割罂粟汁制造鸦片,进一步化反成二乙酰吗啡(海洛因),属于非常非常简单的技术,技术难度甚至低于造冰毒。
难度就在于原料上。
这情况种植几千棵说自己不知情,别搞笑了行吗…
你种个三五棵你可能不知情,甚至门口撒一排种子,长个百八十颗你说你为了好看,四千多棵还未了好看…
如果大家发现类似情况,发现在什么地方有人种植及时举报!
估计很多人分不清罂粟和虞美人,这个知乎上有很多回答,比如说:
包皮顶端,聚拢的时候,粉嫩被风尘裹挟,郁郁不得志;张狂的时候,紫红任怒血贲张,勃勃不能遏。
所以,那也是一朵生命之花,由此性犯罪值得原谅?
以“无违法性认识的可能性”来宣扬法律错判,据此挑拨舆论是媒体的常用手段。
但这个案子的重点,并不在于“是不是老人『仅仅是想看看漂亮的花』”。
而是被告人『明知道是罂粟,仍然继续种植。』
类比非法制造枪支,重点并不是被告人“是不是『只想做出来枪支观摩』”。
而是他是否『明知道是枪支还制作。』
另外这个案子,要说老人无违法性认识的可能性过于牵强。文盲和没文化不是脱罪的理由。其亲属完全可以劝诫、对村口的喇叭也视而不见。
否则,文盲杀人后说自己是乡下人,从来没学过法律,没文化不知道杀人犯法,成为脱罪的理由是一件很恐怖的事情。
之前在dy上看到过张晖律师,讲这个案子的视频。甚至还有老人仗着年龄大,妄图在所开的餐厅中添加罂粟,来换取回头客。
其心理同样是:“反正我年龄大,假装不知道罂粟是违禁品就好了,而且法律对老人会处罚得轻一些。”
老人开餐厅加罂粟壳 https://www.zhihu.com/video/1315364325356945408法律上“违法性认识的可能性”,其实没有那么严格,但凡你有机会知道这件事违法,就存在认识的可能性。
何况依据《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这个量刑真的不算重。
视频中张晖律师提到的一句话我很喜欢:
说到底这位阿婆被判刑,其亲属也有责任。
就比如这位说奶奶是文盲的唐女士,在知道这位阿婆种植三四千株罂粟的时候,就该劝诫拔除。
不想伤感情完全可以偷偷连夜铲除、烧毁。
从两颗种子种到这么多,前期就该报警。至少没有严重后果。
由警察出面教育销毁,老人也不会判刑,且不至于伤感情。
分享几个与本案相关的冷知识:
『违法性认识的可能性』相关:
罂粟相关:
毒品犯罪重量相关:
老实说,我的感受很复杂......不评价两级法院,我个人非常同情这位老太。
顺着报道,我找到了庭审视频,只有八分钟,建议大家先看一下再评价:
几个点:
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因此老太的量刑起点就是五年。
依据《刑事诉讼法》: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从轻情节的意思是可以在法定的量刑幅度内采取较轻的处罚,也就是说,可以在「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这个量刑幅度内采取较轻的处罚,但是不能超越这个幅度,判处五年以下或者更轻的刑罚。
因此一审判处三年有期徒刑,缓刑三年的做法确实是有问题的;中院以「没有法定的减轻处罚情节,原判在法定刑以下量刑不当」为由发回重审,完全合乎法律规定。
之所以法院会在法定刑以下裁判,我个人猜想,很有可能是出于裁判人员个人对老太的同情。
注意视频,整个庭审其实在8分07秒就已经结束,后面多录了近20多秒审判长与审判员的交流对话。
其中审判长长叹一口气,说道:
是啊。判五到六年呢,没有招啊。
结合这一段视频来看,我个人猜想,裁判人员很可能是出于对老太的同情,在法定刑以下对老太进行了判决,但是中院「法不容情」发回重审,在不完整的新闻报道下,反而让一审法院承受了不应有的压力。
从这个角度讲,一审法院是有些无辜的。
首先,从庭审视频中提到的公诉内容看,确实没用自用或者出售的记录,这里我们应该相信侦查人员的专业能力,坚守无罪推定原则。
其次,罂粟种植中一个平米上千株并不鲜见,很多老师质疑这一点,其实更多是对罂粟生长规律的不了解。
参考案例(2017)豫1326刑初652号中,公安机关对被告种植罂粟进行数量检测:
经查,公安机关经测量,被告人邹新芝种植罂粟面积为4.5米*2米,抽取其中一平方米经清点为1000株。
检测结果是一平方米1000株。
以此而论,4000株也就是3-4平方米,老太「误种」的自辩是完全可能成立的。
已经有答主提到,我国传统理论倾向于「不知法者不免责(违法性认识不要说)」,即犯罪成立并不要求行为人认识到自己的行为是违法的。这一方面来自于「知法推定」(推定民众了解法律),另一方面是刑事政策考虑(避免犯罪者以不知法为由逃避惩处)。
这一倾向有其背景,即——早期立法中自然犯较多而法定犯较少,大多数罪名无需对法律的了解,只凭正常的道德观念即可判断行为是否不法;杀人、强奸、盗窃罪是明显的代表。
但是经过近年来高频的修法,刑法覆盖范围逐渐延伸到各领域、专业,法定犯的数量激增,越来越多的犯罪不能仅以常识和道德直觉判断,一些法律规定可能完全源于特定时代、制度的管理需要,对于不了解相关规定又没有相关知识的公民来说,仅仅一颗「守法的心」已经不足以确保其远离犯罪。
我国的司法实践还停留在自然犯为主、不关注违法性认识的状态,但越来越多由于不知法而犯罪的法定犯开始出现——我认为,本案很有可能就是这种情况。
诚然,罂粟是否可以种植,乃至《刑法》的条文、司法解释、裁判案例在这个信息化时代都能轻易查到,但是我们不能忽略,本案的被告是一位目不识丁的文盲。由于各种历史原因和客观情况,这位老妪甚至连起诉她的起诉书都要别人代为告知。这样一位老人,我们很难苛责她为什么不了解罂粟可以制毒,种植罂粟又是怎样破坏了我国的毒品管理制度。我相信,这也是为什么一审法院愿意冒天下之大不韪,在检察院建议量刑五到六年的情况下判三缓三。
我尊重中院(以及很多答主)对法律的坚守,但我也同样希望,大家能为这样一批无知的人投下同情的一瞥。
以上。
说白了,就是整村或者整片区域都在种罂粟,作为一种额外的经济作物。这种行为就是试探法律底线,捞取偏财。只不过别人家比较少或者胆小都铲除了,这一家比较贪,广播通知了一个多月,都不铲除,所以就被村里人或村长举报了。一些干货商会收罂粟卖给不正规的卤肉店或火锅店。罂粟绝对比其他作物更有经济价值。这一家人或者说那一片人,普遍的应付态度就是,出事了,把家里老人扛出来顶包。老人自己种的话,不种在自家周围?会种在儿子的种植大棚里?
这个孙女的言语暴露了,不是他们不懂法,而是坚信法律面前,倚老卖老是可行的。为了利益,置没什么创收能力的奶奶于险地,这一家人也够无德无孝的了。老人也没法,指望子女养老,就得对这个家庭有价值。
我种个几株向日葵都提心吊胆地种的半死不活的,你一个75岁老太能自己种出4000多株罂粟,我信你个鬼?这尼玛家里年轻人叫老太顶罪的吧
忙完下班刚到家,赶紧订正一下这个回答
根据评论区以及私信我的乎友所提出的观点,在撰写回答时,本人确实有个问题欠考虑
即种植的面积和数量之间的关系。
为此,我检索了相关判例,关键词为『罂粟and平方米』
得到的结果如下表
已在平均数一列根据大小降序排列,我们可以看到最多的每平米高达1620株
这里,仅仅从数量上来说,根据简单的计算可以推测本案中老太所种植的罂粟最少或许只有3、4平米见方。
但这仅是单纯数学上的计算。
实际上种植面积到底是多少还需要判决文书确认或者官方发声。
再者,还有一个问题是所谓『两颗罂粟』,指的是什么,是两粒可以分别发育为一株的种子,还是说像松果一样,可以发育为复数株的种子球,也不明确。
假设是可以发育为复数株的种子球,又有没有可能发育出4000余株这么多?
关于『违法性认识可能性』的问题,已经有不少同行作出解释,便不再赘述。
最后不管种一株还是两株,都是违法的,是否要坐牢则另当别论,大家也要记得关心身边的老人,及时提醒他们,我们是经历过鸦片战争的国家,毒品之痛深入民族骨髓,千万不要因为好奇、民间偏方或蝇头小利而种植罂粟。
昨天随手一答,没想到这个问题今天上了热搜,当时看到问题中4000多株的数字,下意识地以为种了好几亩地那种,再看到老太孙女的『狡辩』,加上这几年办案养成的『对当事人近亲属陈述极其反感』的职业病,有点激动了,今天回过头看来,真实情况其实未必如此,尚且不明朗,妄自评论有失偏驳。
随手一答,出了纰漏,向大家道个歉。
以下是原回答↓:
没毛病,如果老太只种了一两株当盆栽我还信她是想看看花。
没找到判决书,量刑不大好评价。
但是主观故意上,种了4千多株还说只是为了看好看的花这个有点说不过去了。
向同村村民讨要了两颗罂粟种子种植在儿子开的养殖厂大棚空地上。
最开始只要了两颗罂粟种子,发展到4000多株,中间早就收获了几批了吧?
另外,除了老太自己,她的孙女这位唐女士或者其他家属恐怕也不好说没有(道德上的)责任
自家老太种了这么一大片罂粟,真的半点都不知情?
老太可以辩解,自己是个文盲,不懂事,但唐女士或其他家属难道都是文盲?
你说老人文盲不懂,种几株到几十株罂粟,用来做药引子或炖鸡,我还能接受这种解释。以前的边远地区种罂粟,除了制大烟外,确实经常是用来做药引子和炖鸡,直到七八十年代,还有发现过。但现在是四千多株,解释成“只是以为会开很好看的花”,这是污辱谁的智商。
老人文(法)盲就算了,这孙女唐女士是怎么回事,你们明知这是毒品原植物罂粟,非法种植可是犯罪行为,莫不是认为老人年龄大就法律管不了?从两颗罂粟果种发展成三四千株幼苗,这时间足够家人发现,并劝助事态恶化吧!
至于一审判决有期徒刑三年(还缓刑三年),其实也有意思,因为根据《刑法》规定,非法种植罂粟500株以上不满3000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非法种罂粟3000株以上,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这明显就是轻判,一审法官或许是觉得老人年长,有可能是误种,才如此判罚。毕竟之前曝光的此类案例,大多数也是这样判的,所以就提交上去了,结果没想到不认可。
连云港中院的理由是:“但被告人没有法定的减轻处罚情节,原判在法定刑以下量刑不当”,换句话就是,没看到老太有能轻判的理由,怎么就只判了一个有期徒刑三年,还加缓刑三年(基本就不会执行三年有期徒刑),这不等于种了三四千株,什么事都没有,就只罚钱了事么。
再细细想一下,罂粟花好看,用得着种这么多吗?这么三四千株,家人难道会不知道,到底是想干什么,这才是重点吧!评论区还有人纠结说几千株幼苗不多,主要是用来当蔬菜吃,那我还真是怪了,这么多青菜不种,非得种这个,听老一辈说幼苗也就那么好吃,扯淡也不讲基本法。
看到有人说这几千株罂粟,有可能是被人用来制作鸦片类毒品,个人认为可能性有但不大,我更是倾向于另一种产业链,制作添加到火锅、米粉里的罂粟壳、罂粟粉。这几年,已经曝光很多无良商家添加罂粟壳、罂粟粉事件。
我一直在想,他们的原料是从哪里来的,如果从金三角过来的话,过境成本太高,况且售价也不可能很高,毒贩不会瞧上这些小钱。现在想想,很有可能是这么一条产业链接:一些不法分子引诱农村的老人偷偷种植罂粟,然后定期过来收货,再制作成罂粟壳、罂粟粉,卖给商家添加到食物里面。
对于农村的老人来说,罂粟最容易种植了,撒下种子就可以不用管了,几轮下来就会有生长出更多,只要到时等人过来收货换钱就行。如果被发现,就说不懂,只是为了花开的好看,或是老土方用来治病。
虽然,我没有证据,但大家有时间去搜索一下,这些年,已经曝光多少农村老人大量种植罂粟的事件,他们非法种植的不是一株两株,而是数百株,到现在的上千株,而且有很多已经是成熟的罂粟,开花结果了,并不是所谓的幼苗,这显然已经超过私自使用的数量了。
更新一下所谓的产业链,算是有知情人士告知的,确实有人在教偏远地区的农民种罂粟,并在成熟后收购,而这种人在圈子里一般称为“料头”。至少收购后能干什么,有很多作用,例如制作黄皮土料子,贩卖到甘肃、山西等地,还是制作添加到食物里的罂粟壳、罂粟粉。
再回想一下,连云港中院为什么不认可一审的判决,之前虽然也有过类似的案件,都差不多是教育批评,有期徒刑也是缓刑,但这次行不通。除了案件本身非法种植毒品原种植物量大外,是不是还有其他原因,例如已经到了需要杀一儆百的时候。
最后,希望大家看到疑似罂粟,想举报的同时要学会分辨,不要虞美人、罂粟傻傻分不清。
株植不同
虞美人全株有明显的糙毛,分枝比较多而纤细,叶质比较薄,整体感觉会比较纤弱。
罂粟就比较光滑,它的茎、叶、果都相对粗壮,分枝会比较少,叶子会更厚实。
花朵不同
美人的花瓣多是4片,而且颜色各异,有红有紫还有白色的,花的边缘比较平滑不开裂。
虞美人的花朵虽然和罂粟的花长得很相似,但是花径是相对较小的,大概在5-6厘米,花瓣会更加单薄,如果我们用手去触摸,会觉得质地很柔软。
罂粟的花瓣有重瓣的,颜色多是红色,边缘会开裂。
罂粟的花朵也不同,罂粟花的花朵比较大,花径就达到了10厘米,用手触摸花瓣会觉得比较厚实,而且它还很有光泽。
高度不同
美人的高度大约是在30-100cm范围内,整体看上去会比较细弱,而罂粟花的高度大约在30-150cm范围内,会比虞美人看上去更高一点,整体比较壮实。
叶子不同
虞美人的叶子是分裂状,页面比较窄,而罂粟花的叶子不太规则,叶边是锯齿状,没有分裂。
果实不同
如果我们能正巧碰上结果,那么我们会发现二者的果实也是不同的,虞美人的果实比较小,大概1cm,果实上面有绒毛,是下垂的,而罂粟的果实会比较大概有4~7cm,果实比较光滑、直立。
吃火锅的时候,也不要罂粟壳、草果傻傻分不清。
外表不同
草果外表不光滑,晒干后凸凹不平的沟槽特别明显,颜色熟时红色,干后褐色,外形为长圆形或长椭圆形,约2.5-4.5cm长。
罂粟果表面比较光滑,顶端有 6~14条呈放射状排列的扁圆盘,底部有一个短柄,中间呈圆形。整体好似一个瓦罐,正是名字里的“罂”字来源。
使用不同
草果晒干可以直接使用,因此添加到食物里熬煮的草果,都是整颗整颗(也不是绝对,有些也有敲开放入,但较少)。
罂粟果成熟后,除了自身会开裂外,还会人为破碎,将内部褐色种子分离晒干,制作成罂粟壳,因此添加到食物中不会有整颗。
啥人能种四千多株卧槽
那是四千多啊
那是一大块地啊
老太太天天照顾浇水不累吗?
事发地是: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
我随便搜索一下百度,关键词: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罂粟。
得出的搜索结果:
首先当然是近期的热点新闻了。
但是!
接着看:
注意日期,2019年3月13日。就发生过类似的案件。
去年。
新闻详情:
中国江苏网3月13日连云港讯(通讯员 杨才华 孙书童)“民警同志,我们庄子上许大奶家小菜园里种的蔬菜很像你们刚发给我的毒品原植物宣传册上的那种叫罂粟的植物,你们快过来看看吧!”连云港市海州区宁海派出所副所长刘晋接到居民举报电话的时候仍在宁海中心小学门前的活动现场向过路居民进行宣传,随后,宁海派出所组织警力迅速赶到居民举报的许大奶家菜园进行现场踏查。这一查不打紧,经民警确认许大奶家小菜园里面密密麻麻种植的植物正是罂粟幼苗,后经仔细清点一共发现3400株罂粟幼苗,民警做好登记后予以当场铲除,许大奶也因涉嫌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被海州分局依法采取了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
许大奶今年已近八旬,面对民警的讯问,许大奶对自己种植罂粟的犯罪行为进行了如实供述,她说自己之所以种植这种植物是听同龄人说起过这种植物壳子(俗称罂粟壳、大麻壳)能治疗咳嗽、胃病、拉肚子等诸多疾病,是个宝物,加上自己年事已高,身体大不如前,经常患有咳嗽且肠胃不好,于是她想方设法的从已故朋友那儿讨要了几颗圆球状的大种子,在去年10月份前后他将大种子里面的小籽取出均匀地撒在自家小菜园里面任其发生,没有想到一下子竟然出了这么多的幼苗,最近由于天气忽冷忽热老人的身体又患上感冒咳嗽,用她自己的话说:“我正准备抽空把这些幼苗间间稀先弄一些烧汤喝,看看到底能不能治病哩,我还没有捞着尝了就被你们给铲掉了!”经办案民警苦口婆心的做思想工作,许大奶最终认识到自己行为的严重性,并当着民警的面保证今后再也不种植了。
是不是似曾相识啊?老奶奶,3400株。
这里留意一下,这位是老奶奶,自己没病,结局是被批评教育。时间点是2019年3月份。大家记住了,下文需要用到的。
我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明文规定,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有下列情形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一)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二)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三)抗拒铲除的。目前,在我市非法种植的毒品原植物主要是罂粟,俗称乌烟、鸦片,罂粟壳内含有吗啡等物质,易使人产生依赖性而成瘾癖,对人体心脏、肝脏具有毒害作用。自禁种铲毒工作开展以来,宁海派出所由于宣传推进到位,到目前为止辖区内已经发现并铲除罂粟幼苗4300余株,该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战果。
自活动展开 以来,合计铲除了4300株,许奶奶家铲除了3400株,说明别的地方还种植了合计900株。
这还只是宁海派出所而已。说明只是这一个小小的辖区,就有至少两家种植罂粟的。
接着来,还是同一个地方啊。
【海检说法】七旬老人误信罂粟能治病私种罂粟过万株被判刑_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检察院;
近日,经海州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张某因犯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
张某的丈夫患有脑血栓,听别人说吃“大烟”能治这个病,70多岁的张某就从一个“野药仙”那里得到了两颗“大烟”种子,并把它们种在自家门前的菜地上。渐渐地,“大烟”种子生了根发了芽,长出了幼苗。慢慢地,幼苗越长越大,越长越多,绿油油的一片。张某便每天把“大烟”叶子放在饭里或者泡在水里给她丈夫饮用,希望“大烟”能有“奇效”。2019年3月,张某的村里开展巡查禁毒工作,巡查人员发现张某家门前菜地里有很多罂粟幼苗,就要求铲除。但此时的张某还认为这个“大烟”能治疗丈夫的病呢,坚决不让铲。见状,村里赶紧向派出所报了案。后经派出所现场铲除并清点,共计查获罂粟幼苗11925株。2019年12月2日,公安机关以张某涉嫌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移送海州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同年12月23日,海州区检察院依法对张某提起公诉。
这位也是老奶奶,70多岁了,也是种植罂粟,共计查获罂粟幼苗11,925株。不过,这位明显不是上面那位老奶奶,因为上面说了,上一个老奶奶是被批评教育了事。这次判处缓刑和罚钱了。
再继续。
2018年,海州区,62岁老人,种植罂粟,百余株(和上面几位动辄数千上万株比起来真的算小朋友了)
再来是2019年3月捉获,50岁老人,种植了717株。(还是同一个地区)
我再随便查查,看看种出来的东西会输送到哪里去?
还是同一个地区的新闻。
时间点是2016年12月被查获的。
再来一个,这次是2017年6月发布的信息,推测应该不至于发布去年的信息,应该和上面不是同一件事。而且上面是市场监督局查到的,这次是食药监局查到的。
连云港市食药监局抽检:2家餐饮单位检出不合格食品 - 江苏维赛科技生物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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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下的我就不找了,你们自己慢慢看吧。
而且,从上文可以看出,就同一个地方,海州区(这还只是一个区,701平方公里,101万人口)反复出现种植罂粟、使用罂粟的现象。
这还只是这几年内的部分新闻而已。
而且,很多老人都很精明,毕竟人家几十岁人,见得多了。
人家深知自己的年龄,警察来了都未必敢抓的,抓了都不一定敢判,判了都不敢判重刑。上面几个案例,数千上万株,结果呢?要么被批评教育,要么被判缓刑。(缓刑三年就是三年内不犯事,就不用坐牢,或者减轻刑罚)
这次事件,你觉得这个老人知道不知道?
尤其是当地警察屡次抓获种植罂粟的犯人(老人)、和经常搞禁毒宣传的前提下,一个年龄可能是知乎上大多数用户的两倍的老人(人家走过的人生是你的几倍之多,人家看你相当于你看幼儿园小朋友),你觉得她知不知道?
不说了不说了。说多了又说我是阴谋论。
不如去关注一下老太太的罂粟流向了哪里。
说罂粟花好看,种4000株?
我国《刑法》规定,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种植罂粟500株以上不满3000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非法种植罂粟3000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对于非法种植500株以下罂粟的,按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会被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3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起底一下隐秘产业链,可能会很令人吃惊。
【第24个全站热门】
我小时候,八十年代初,爷爷曾在自家院里偷偷种过几棵,我爹强烈反对,父子俩怄气怄了好几回。
那年春天,老爷子偷偷种了十来棵,最后只成活三棵。
我爹喜欢摆弄花,只觉得那玩意长的奇怪,他没见过,直到开了花,别人来家串门认出来,他才知道。
都说那玩意的花好看,可能我们家的花太多了,没觉得好看到哪儿去,一般。
我爹当时就要拔了,那会儿信息不像现在这么普遍,禁毒宣传更是没影,都后来的事儿,或者说,那个时候,整个国家都没建立起“毒品”的概念。
之所以要拔掉,是他从小听过无数“抽大烟破门败家”的故事,天然对那玩意排斥,也怕带坏了我们。
结果,我爷爷一辈子的老好人,在这件事上犯了倔。
我爹能说,小嘴嘚啵嘚,老爷子嘴笨,但主意正——你敢拔,我就绝食不吃饭。
我爹没法,只好搬来几盆高高的鸡冠花和虞美人,把那东西围起来遮挡着。
可偏偏好多人听说了,来看热闹,老爹就很紧张,只要来人,一定絮絮叨叨那些“破门败家”的故事,企图警醒世人,生怕别人看一眼就中了毒。
我觉得他反应过度,很多人就是听过没见过,单纯来看个西洋景,未必有什么想法。
可他还是把自己吓坏了,一再恳求我爷爷赶紧拔了,那不是好玩意。
老爷子就一招——绝食。
我爹中午跟他哔哔,老汉当时放下筷子,把碗一推,不吃了,晚饭也不吃,非暴力不合作。
我爹只好任由他爹去,我估计那一年,他过的不怎么踏实。
后来那东西成熟了,花朵谢了之后结了个椰枣那么大的小棒槌,老汉用刀片斜着划破,将流出的白色汁液用指头抹下来,抹进一个小酒盅里。
满共三个椰枣那么大的玩意,能流多少汁?
那东西也挺浓稠,都没流到酒盅底部,就在口沿上凝固了,撑死了两三克到头。
等放上一段时间,从白色变成了黑褐色,老汉用布把酒盅包好,小心藏起来。
赶上他头疼脑热,或者身子疲乏,用小刀切下大米粒那么大一点,泡进酒里,温热了一口干下。
老爷子是最典型的中国农民,信奉“一切自产自销,能自己动手绝不花钱买”的宗旨,跟我说,他解放前扛着撅头到处打零工,经常吃不饱,碰上头疼脑热肚子疼,看不起郎中,就靠这玩意解决,管事。
凡是一切能从地里长出来,管用又不花钱的,对农民来说,都是宝贝。
我记得很清楚,八月十五的月饼吃不完,有的都长毛了,老爷子也舍不得喂猪,晒干之后捣碎,弄点小柴火,架上锅,把月饼粉末倒进去,小火来回翻炒,炒到干脆焦黄,倒进小瓦罐里,放在铁炉子上跟烟囱挨着,能一直保持干燥和香脆。
闲来无事,他倒一杯小酒,一口下肚,再掀开瓦罐挖一勺月饼末,含在嘴里细细咀嚼,嚼的满嘴留香,然后双手拢在脑后,前后晃动着椅子,美滋滋,很享受。
他本来打算第二年再种几棵,结果藏起来的种子被我爹翻到,扔炉子里一把火烧了。
老汉大怒,老实人发起怒来了不得——翻出自己准备的寿衣,披挂整齐,直挺挺躺在炕上,一副“你今天最好把我放进棺材里送走”的架势。
亲戚们闻讯赶来,谁都不好使,摁着我爹脑袋跪下磕头,没用,我妈挨个拧我们,企图利用情感攻势,我们咧着大嘴干嚎,老爷子眼皮子都不睁。
我爹也是个老实人,逼急眼了也了不得——脱鞋上炕,跟他爹并排躺下,你不吃饭我不吃,你不起来我不起,来呀,互相伤害吧,谁怕谁?
这招“以毒攻毒”见了效。
很简单,孙子孙女有三个,儿子却只有一个。
老爷子思来想去觉得不划算,坐起来,无比鄙夷的眼神盯着我爹看了半响,啥话也没说,让旁人替他脱下寿衣,这幕小戏正式结束。
老爷子活了七十六,十几岁就死了爹娘,跟大哥扛着撅头到处打零工,饥一顿饱一顿,还要养活上面俩姐姐,后来一个姐姐把自己卖了十个大洋,给邻村的地主当了小妾。
虽然妾的娘家不算亲戚,只是路人,但有这层关系,姐姐吹吹枕头风,哥儿俩才去了地主家里扛长工,多亏那几年扛长工,天天能吃饱,哥儿俩才没饿死。
老爷子被日本人抓过苦力,苦力们逮着机会就拱进玉米地里跑,鬼子也不追,只朝地里乱放枪,打死你算你倒霉,打伤打残,以那会儿的卫生条件,很大概率也是个死,回头再抓几个就行。
一次有人带头逃跑,他也跟着一头拱进玉米地,小腿上有被日本兵子弹打穿的枪眼。
年近四十才娶了我奶奶,生了我爹,我奶奶短命,我爹十一二的时候,她就肺结核死了。
老爷子年轻时候身体亏损的厉害,后来条件好了,吃多少好吃的也没补过来,过世当天上午还背着手出去溜达了一圈,回来上了个厕所就站不起来了。
村里德高望重的老中医赶来,把过脉后说老汉的五脏六腑熬干了,生机干涸,回天乏术,赶紧准备给他穿大衣裳吧!
天还没黑,老汉就走了,无病无灾也无痛。
不知不觉写叉劈了,拐的有点远,各位担待。
我出来社会后,在一个远方亲戚开的饭店里当过跑堂,亲戚煮的羊汤是一绝,远近有名,一到冬天正式卖羊汤,食客络绎不绝,都猜测亲戚有祖传的秘方,真有。
我只管打下手,负责羊肉羊杂的洗和切,一到正式熬汤下料的时候,为避瓜田李下,很自觉的就躲出去,留他们夫妻俩在厨房里下配料。
他们也防着我。
后来嫌他们鸡贼,给的工资太少,我就去了厂里上班,一次去他们家做客,聊着聊着,我憋不住,终于问了一个埋在心里很久的疑惑:你们下的配料里是不是有别人说的“大烟壳”?
他们夫妻看了看我,又相互对了对眼,可能觉得我离开了这行,跟他们没利益冲突,告诉我一点也无伤大雅。
从里屋悄咪咪拿出一包东西,展开一看,我见过——椰枣那么大,干枯后敲碎的那玩意的壳。
亲戚说,这东西放进汤里,解腻,增香,提神。
至于上不上瘾?
他说,这种干壳里能有多少剂量?一锅汤里也不能放太多,汤料跟中药一样,也分君臣佐使,都是有定数的,不能乱添,多了味儿就变了,老饕不用喝,一闻就能闻出来。
除非你天天来喝汤,连着半个月不断,有可能上瘾,但也没那么严重,就是隔段时间不去喝一碗,心里总觉得少点什么,老惦记着,非得来喝一大碗才心满意足。
秘方是家里祖传的,这属于解放前的底层小买卖人“揽客”的小手段——勾人,勾着你的胃,勾着你的魂儿,自然就能勾住你的钱。
当然,这是十几年前的往事,现在的苍蝇馆子小饭摊还放不放这种东西,我不得而知。
你们也不用恐慌,如今食品化工技术这么发达,国家图书馆的书架上放着那么多关于食品工程和食品化工的专业学术期刊,无数专家教授研究员在钻研,肯定有了比它更廉价,更没有风险的替代品。
都说中国美食天下第一,倒不如说中国人在香料的研究和配比,以及烹饪手法上,是天下第一。
一样的食材,中国人做出来就格外好吃,区别不就在这儿?
回到问题:
75岁老太太“文盲”这个理由站不住脚,再文盲,再一无所知,至少那个年纪也该听过“抽大烟破门败家”的危害,这都是口口相传的事儿,耳朵好就行,不用认识字。
4000多棵啊我日,能收集一大碗了。
判几年缓几年,又不是真坐牢,最多损失就是罚俩钱儿,判决不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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