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明清小说家是怎样确保自己的版权和收入的?

回答
明清时期小说家的版权意识和收入保障,远不如我们今天所熟悉的现代版权制度那样清晰和系统,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对自己的劳动成果和收益毫无关注。他们的生存方式和收入来源,更多地依赖于当时的社会经济环境、出版流通机制以及作者自身的经营策略。

一、 早期模糊的版权观念与著作权

在明清早期,特别是小说刚刚兴盛的阶段,现代意义上的“版权”概念是极其模糊的。著作权更多地体现在作者的名声、声望以及早期对作品的独占性控制。

作者的声誉与影响力: 当时的许多知名小说家,如施耐庵(《水浒传》)、罗贯中(《三国演义》),他们的作品影响力巨大,口碑极佳。这种声誉本身就是一种无形资产,使得他们的作品更容易被接受和传播。一些重要的作品,往往被认为“属某人”,别人轻易不敢僭越。
手抄本的流通与限制: 在印刷术普及之前,手抄本是主要的传播方式。作者或其亲友、门徒可能会进行手抄流传,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其他人轻易“盗印”。但手抄本的流通范围有限,也难以形成广泛的商业利益。
对特定版本的认定: 一些作者会亲自修订或审定自己作品的版本,并将其与未经授权的粗劣版本区别开来。这种对“正本”的推崇,也算是一种早期对作品质量和作者身份的维护。

二、 印刷术的普及与出版商的角色

印刷术的成熟极大地改变了小说的生产和传播方式,也催生了出版商这一重要角色,他们是明清小说家收入的主要来源和版权的实际执行者。

稿费制(“写活”或“卖断”): 这是最直接的收入方式。当小说家完成一部作品后,可以将其出售给出版商。出版商支付一次性的稿费,获得该作品的出版权。这种模式类似于今天的“卖断版权”,作者一次性获得报酬,之后作品的出版和销售利润则归出版商所有。
稿费的议价能力: 知名小说家的作品自然能卖出更高的价钱。他们的声望和作品的市场号召力是议价的关键。一些作者可能依靠人脉和市场信息,争取到相对可观的稿费。
作者的“卖身契”: 这种交易模式下,作者就如同把作品的“版权”卖给了出版商,不能再自行出版或授权给他人。
分成制(较少见且难以实现): 理论上,作者也可以与出版商协商按销售量或利润进行分成。但在当时的商业环境下,这种模式的执行难度极大,缺乏透明的销售记录和利润核算机制,因此不普遍。作者也很难追踪作品的实际销售情况。
受雇写作(“枪手”或“续书人”): 很多小说并不是作者一人独立创作完成的,特别是一些篇幅巨大的长篇小说,或者为了抢占市场而进行的续书、改写。一些有才华但名气不大的作者,可能会受雇于知名作者或出版商,为他们代笔、续写或进行修改润色。他们获得的是雇佣费用,而非作品的署名权和直接的版税收益。
出版商的“护盘”行为: 出版商作为最大的获利者,也最关心作品的独占性。他们可能会通过各种方式(虽然不一定是法律意义上的版权保护)来维护自己的利益。
早期版本控制: 出版商会通过先期出版、大量印制来抢占市场,并通过在书籍中加入自己的标记、宣传语等方式,试图证明自己是“正版”的提供者。
压制竞争者: 对于竞争对手的盗版或模仿行为,出版商可能会通过散布谣言、进行商业上的打压等方式进行限制,尽管这并非现代意义上的法律诉讼。
“牌子”和“印号”: 一些有声望的出版商,如明代的叶氏(如叶应龙)、清代的汪氏(如汪士鋐)等,他们的书坊会在书籍上打上自己的“牌子”或“印号”。这既是商业信誉的体现,也是一种早期市场识别和占有。读者和书商会更倾向于购买带有信誉标记的书籍。

三、 小说家自身的维护策略

除了依赖出版商,小说家自身也会采取一些措施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署名权与名声管理: 大部分作者都希望自己的作品能署上自己的名字,以积累声望和吸引读者。对于那些愿意为自己代笔或续写的作者,他们也会努力争取署名权或部分署名。名声是他们最宝贵的财富,直接影响到作品的价值和后续的收入潜力。
“官印”与“批阅”: 有些作者,特别是那些有一定社会地位或文化影响力的人物,可能会通过获得某种“官印”或得到知名人士的“批阅”来为自己的作品增信,使其更具权威性,从而抑制盗版和粗制滥造的版本。例如,《红楼梦》的早期流传中,围绕着曹雪芹的亲友传抄,就已经形成了一种对“原稿”和“正本”的尊重和辨识。
利用文学圈和社交网络: 文人圈子内部,也会形成一种不成文的默契和互助。通过朋友间的推荐、评论,可以帮助推广自己的作品,识别和抵制劣质版本。
对作品的持续打磨与再版: 一些作者会不断修订自己的作品,推出更完善的版本。这些新的版本在内容、校订上都优于旧版本,自然能够吸引读者和市场,间接维护了作者在作品上的权威性。例如,某些大家的作品可能会经过多次的校订、增补,出版商也会乐于推出这些更具吸引力的版本。
另辟蹊径的收入: 小说家不一定只靠卖稿费或版税生活。很多同时也是文人雅士,他们的收入来源更加多元化:
卖文、写序、题跋: 为他人撰写文章、写序言、题跋等,都能获得酬劳。
收藏、鉴赏: 许多小说家也兼具收藏家的身份,通过古玩字画的买卖获利。
教书、幕僚: 作为读书人,教书、担任幕僚也是常见的收入来源。
作品的二次开发(非法律意义): 将小说改编成戏曲、评书等,也可以带来额外的收入,尽管这更多是市场行为而非版权收益。

四、 局限性与挑战

尽管有这些努力,明清小说家在“版权”和收入保障方面仍然面临巨大的局限性。

缺乏完善的法律保护: 当时的法律体系并不侧重于保护作者的智力成果,所谓的“版权”更多是基于约定俗成和道德约束。一旦作品流传开来,很容易被盗印、篡改。
出版商的强势地位: 出版商往往拥有更多的资本和市场渠道,他们对作品的控制力更强。作者的议价能力相对较弱,尤其对于名气不大的新人。
作品的易复制性: 即使有作者授权的版本,也容易被其他人低成本地模仿、翻印,导致市场混乱。
鉴别成本高: 对于普通读者而言,分辨不同版本作品的优劣、作者的真伪,其成本也是很高的,这使得盗版和粗制滥造的版本有了生存空间。

总而言之,明清小说家并没有我们今天所理解的“版权”概念下的明确法律保障和收入模式。他们的“版权”更多地体现在作者的名声、作品的权威性以及与出版商之间形成的商业契约关系。收入来源也相对多样化,不仅仅局限于一次性的稿费,还包括了声誉带来的其他机会。他们依靠自己的才华、人脉、对市场的洞察以及与出版商的合作,在当时的商业环境中为自己的劳动成果争取最大化的收益。这是一种建立在传统社会经济基础上的、不那么规则却也实实在在的生存智慧。

网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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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以为题主所指,应该是“白话小说”,所以这里只讲白话小说的创作和出版,不涉及文言小说。

另外,明、清两代的情况非常不同,难以全面概述,本文谈论的下限截止到明末。

1.结论

对大部分白话小说写作者来讲,版权固然没有,收入还是有的。

2.创作收入主要来自两方面

早期,是加入“书会”,成为书会文人,编写评话脚本和唱词,获得演出票房分成,也就是瓦舍(戏院)收到的打赏金;

后期,是与出版社(书坊)合作,成为图书编辑或写手,拿酬劳、工资。

两者的分界线,大致在明嘉靖年间。

3.没有版权是因为不署名,或不署真名

最主要的原因,是早期白话小说的故事本来就不是某个人原创的,写手无非是把各种史料、传说、网红段子拿过来整合、改写。

最多也只能署“编撰”、“编次”、“编集”,即只有改编权。

真正独立原创的小说,要到明代晚期才出现。

次要的原因,是白话小说的主题大多诲淫诲盗,拳头加枕头的故事难登大雅之堂,写了也不好意思署名~

4.古代识字率确实不高,但小说的受众并不少

主要是市井百姓、下里巴人。

事实上,白话小说的创作推动力正是源于市民阶层旺盛的娱乐需求。

大众是以“听书”、“看唱”的方式来了解故事,而不是用“阅读”。

识字的书生反而精力都放在读圣贤书、博取功名上。

不过,少数文人一旦介入了小说的创作、点评和出版,就对小说的发展产生了极大的推动作用。

5.“小说往往是卖给说书人的工具书”,这句话说反了

白话小说最初恰恰是来源于说书人的底稿,叫“话本”。

后来,优秀的话本被写手选中,经过加工、改编,雅化成小说之后,故事又重新回到说话人的嘴里。

整个过程是“口头到书面,再到口头”。

书会才人时代

从宋代起,“说话”(说书、说评话)成为了一种新兴的文化产业,诞生了职业的“说话人”。

去瓦舍(瓦子)听书、听唱,就像今天去影院看电影一样,是宋元明时期流行的娱乐方式。

为此还产生了各种“类型片”:

有讲史、讲经的,有说公案、铁骑儿的,有说烟粉、灵怪、传奇的……

按现在来看,就是有战争片、史诗片、武打片、爱情片、侦探片、鬼片、玄幻片……

在这个行业里,负责编写故事脚本和唱词的文人被称为“书会才人”,或“书会先生”,他们的同业组织就叫“书会”,类似于老美的编剧工会。

编写剧本是有收入的。

那时候进剧场听书、看戏,先不用买票,全靠演出过程中,观众给的打赏。

《水浒传》里,女明星白秀英和她爹,就因为来听书的雷横没带钱,双方发生了冲突。

由此可见,坐在VIP席上的贵宾一般都要给赏钱,这属于业内行规。

至于赏钱给多少,取决于表演水平的高低,以及演出的内容是否吸晴。和如今在抖音发短视频差不多。

由于是风口行业,竞争很激烈,书会才人和说书艺人需要拼命搜罗社会热点,挖空心思编成段子,搏取眼球,赚流量。

《水浒》里,和尚裴如海和杨雄之妻潘巧云私通,被石秀杀死,赤身裸体弃尸当街。

蓟州城里的书会先生们立刻抓住这个花边新闻,编了个《临江仙》段子:

破戒沙门情最恶,终朝女色昏迷。睡来同衾枕,死去不分离。

潘巧云的故事当然是虚构的,但很可能也有现实的来源,这里提供另一个例子。

明代《宝文堂书目》里记录过一篇《合色鞋儿》,就是来源于天顺年间江西南昌发生过的真实案件。

原话本已经失传,后来小说家又捏进入了其它的公案,最终变成了《醒世恒言》里的《陆五汉硬留合色鞋》。

故事讲弘历年间,浙江杭州有个叫潘寿儿的少女,以绣鞋为信物,与浮浪子弟张荩勾搭。

不料充当马泊六的陆婆遗失了鞋子,被做屠夫的儿子陆五汉拣到,半夜冒名来到寿儿房中幽会。

潘氏夫妇察觉女儿有私情,为了捉奸,便和她换了房间。陆五汉深夜摸进闺房,发现床上有两个人,误以为寿儿又有新欢,一怒之下将老俩口儿杀死。

而寿儿不知真相,仍然指认张荩为奸夫。

张荩被屈打成招,在狱中买通了牢子,找到寿儿当面对质,这才发现幽会的对象居然另有其人。

最后太守英明,水落石出。潘寿儿羞愤交加,触阶而死,陆五汉问斩,张荩经此一难,大彻大悟,从此吃斋戒色,活到七十高寿。

整个故事曲折离奇,集情色、凶杀、悬疑元素于一身,还包含了主旋律、正能量,火爆卖点样样不少。

总而言之,在没有热搜的年代,社会新闻的传播力度并不亚于今天。书会先生们个个有才,只要一点蛛丝马迹,就能添油加醋,敷演出一篇传奇故事来。

不过,这些先生们却没有留下名字。

在《武林旧事》、《东京梦华录》、《都城纪胜》、《梦梁录》等笔记里,记载了很多当时明星艺人的姓名(有些一望而知是艺名),其中有男有女,有和尚,有瞎子,然而,书会先生的名字却一个也没有。

一来,他们写的东西基本上只是粗略的故事概要和一些用于说唱的韵文,大量细节仍然要靠说话艺人的三寸不烂之舌临场发挥。

二来,观众主要还是冲着艺人的名气和故事IP才走进剧场,如果是像白秀英那样色艺双绝、能歌擅舞的流量女明星,就更有票房号召力了。

幕后编剧的名字实在无足轻重。

好在文人们也不介意。

对他们来说,寄身娱乐圈混饭吃,只是功名不就时的权宜之计,他们的人生目标仍然是努力考公,最终进入体制内,当个汗涝保收的公务员。

如果被人知道自己过去是个抖音段子手,履历上就有了污点,金榜题名时需不好看。

小结

太阳底下本来没有小说,段子讲得长了,就成了小说。

书会才人,是白话小说职业写作者的前身,说是“祖师爷”也行。

南宋末年,罗烨编的《醉翁谈录》里,记录了宋元时期流行的8大类共107个网红故事的名目,只不过这些话本现在大多失传了。

好在明代洪楩编选的《清平山堂话本》当中,还保留了一部分宋元时期的作品,多少让我们窥见早年书会才人们编写的脚本是啥样子。

大量的故事则以另一种方式流传下来。

今天我们读到的众多明代白话小说,无论是长篇的《水浒传》、《封神演义》、《禅真逸史》,还是短篇的“三言、二拍、一型”,其中的很多情节素材,就是攫取自宋、元、明的流行段子。

毕竟,这些都是经过时间和市场双重检验的精品~

插播

从明初到嘉靖,白话小说创作进入了一个长达180多年的萧条期,倒是《剪灯新话》之类的文言小说大行其道。

说书艺人们弹唱、讲说的古今小说,主要还是宋元时期的遗存,只有少量是根据明代社会热点改编的故事,如前文提到的《合色鞋》。

这种情况一直延续到嘉靖元年(1522年),《三国志通俗演义》的出版。

以此为标志,白话小说在沉寂了近两个世纪之后,重新复活,且一跃成为出版界的宠儿,迎来了创作和出版的新高峰。

这时候,文人们不再和戏院合作了,改为与出版商(书坊主)合作,他们甚至直接入职各大书坊,实现了从段子手、短视频编剧,到图书编辑、网文写手的华丽转身。

职业编辑和写手时代

在明代,刻书有三种途径:官刻、家刻、坊刻。

前两者一般只刻经史子集,看不上稗官小说,真正承担通俗小说出版任务的,是走商业道路的坊间。

明代的出版社叫书坊,集中在(南京、苏州)、(杭州)、(建阳)三地。

吴版走高端精品路线,闽版走低端跑量路线,越版居中。

书坊主创业是为了赚钱,当然是什么好卖就刻什么。

最赚钱的书有两种:

一种是时文,就是科举考试的参考书。

书贾们到各地私塾,把秀才、童生写的优秀时文挑选出来,支付二文或三文的稿费,汇编出版,再找名家点评一下,不愁销路。

于是《科考升学指南》、《八股文写作秘籍》、《学霸范文选》等等纷纷出炉。

成化年间,杭州有个通判叫沈澄,编了一部大卖的教辅《十年科举,八年模拟》,“甚获重利”。

《儒林外史》里,马二先生就是个帮书商选编时文的图书编辑。

另一种便是白话小说

嘉靖中期,福建建阳人杨涌泉经营着一家“清白堂”出版社。

那时候,《三国》、《水浒》两部巨著都已经刊行,风靡全国,杨涌泉看到了商机,却苦于手上没有好的作品。

于是他决定原创一部小说出来,选中的题材是“岳飞的故事”。

虽然是文化商人,但杨涌泉自己写作水平不高,考虑再三,他想到了一个人,自己的姻亲、“忠正堂”出版社的老板熊大木。

熊家祖上当过官,有点家学渊源,熊钟谷在商人里算是文笔好的。

1551年的某一天,杨涌泉带着一本越版的《精忠录》拜访了熊大木,对他说:“敢劳代吾演出辞话,庶使愚夫愚妇亦识其意思之一二”。

被当作参考资料的《精忠录》,是一本关于革命先烈岳武穆事迹的普及读物,史料为主,可读性太差,需要全面改写。

本着商人的敏感,杨涌泉连目标读者都找好了,就是世上的“愚夫愚妇”,具体的说,是那些“士大夫以下遽尔未明乎理者”。

市场定位越低端,销量就会越多,古今同理。

熊大木谦虚了一番以后,接下了这个项目。

第二年,由熊大木编辑,清白堂刊行的《大宋中兴通俗演义》正式付梓。

版权页上只署“编辑”而不是“著”,是因为这本书主要还是他整合、杂糅了各种史料、戏曲、传说,再努力模仿《三国》、《水浒》的体例改写而成的。

总共十八万字的小说里,不少章节中引用的诏书、檄文、书信、奏章,比例都超过了40%,最多的一节,引用部分高达80%,和史书几乎没什么区别。

既然主打底端市场,为了照顾读者的阅读水平,熊大木还参照《三国演义》壬午本的方式,给小说添加了150多条注释。

比如注“六朝”,“六朝,谓吴、东晋、宋、齐、梁、陈也”;注“康王”,“名构,乃徽宗第九子,韦贤妃所生”,连就“杭州”两个字下面,都注云“时升为临安府”。

连这么简单的史实都要加注解,目标群体的文化程度可见一斑。

尽管如此,由杨、熊两人策划的这本小说还是大获成功,在明代就至少被七家书坊翻刻过,抄本甚至都传进了皇宫。

商业上的巨大成功让熊大木颇受鼓舞,第二年马上又推出了《唐书志传》,随后又接连发行了《全汉志传》、《北宋志传》(杨家将)这些小说,全都大卖。

继他之后,另一位建阳书商,“双峰堂”出版社老板余象斗步其后尘,一口气出版了《南游记》、《北游记》、《皇明诸司公案传》等五六部作品,俨然成了高产作家。

现在,问题来了。

这些小说,动辄几十万字,余象斗的作品还横跨历史演义、神魔小说、公案小说多个大类,短短数年之间,仅凭一人之力是怎么完成的呢?

虽然是东拼西凑、四处抄袭(熊大木婉转地说,这叫“收集”),可写作速度未免也太惊人了,就是五百年后的今天,都很难做到。

答案是:他们不是一个人。

今天有据可查的明代图书编辑不多,生平大多不可考,大致有下面几位:

朱鼎臣,广州人(一说江西临川人),生平不详,据说编过《唐三藏西游释厄传》、《三国志史传》、《南海观音菩萨出身修行传》等书。

邓志谟,江西饶州人,号百拙生,极瘦,读书万卷,人称“细脚伶仃的书厨”(两脚书厨),余象斗家的塾师,喜欢写怪诞小说。

纪振伦,江苏南京人,生平不详,写过一些曲本,编辑过《杨家府演义》和曲集《乐府红珊》等等。

与其说他们是书坊的雇员,倒不如说是“余象斗工作室”的写手,只不过最后出版的小说上,挂着老板的名字。

而我们也有理由相信,这些文人的创作活动,和早期的书会才人一样,尽管无名,却是有收益的。

毕竟书坊出书,就是为了盈利。

小结

再补充两个细节。

其一

明末,知名出版商陆云龙的“峥霄馆”发行过一套《皇明十六名家小品》,其中附有征文启事两页,里面写着“刊《型世言》二集,征海內异闻”,并提供了金陵、杭州两处收稿的地址。

这是在说,书坊准备出两本小说集,名字都取好了,叫《型世言》,欢迎大家积极投稿。

虽然启事上没有明写酬劳多少,但既然是“征求”,必然是有报酬的。

对书坊来说,这种新型的操作模式,比过去雇佣一个全职编辑来得更加划算,宁、杭两地的小说写手们也多了一种赚钱的新渠道:通过投稿赚取稿费。

其二

明代的书商为了赚钱,拼命增加图书的“卖点”。

万历年间,苏州书坊主龚绍山翻刻了《春秋列国志传批评》,还在封面扉页上加盖了一个长方红木戳,里面密密麻麻地写了一大段广告:

本坊新镌春秋列国志传批评,皆出自陈眉公手阅,删繁补缺,而正讹谬。精工绘像,灿烂可观,是刻与京阁旧版不同,有玉石之分,口口之口,下顾君子幸鉴焉。

这段广告里透露了三大卖点:

1、名人推荐、作序,并校正。陈眉公,就是晚明著名隐士陈继儒,但现在都认为这本是托名之作,属于公然造假。

2、名家点评、导读。同上,陈继儒没写过序,也没做过这本书的点评。

3、有插图。这话倒不假,全书附带了60幅绣像,确实“灿烂可观”。

从中,我们倒是能看出当时小说写手的另一收入来源,就是“托名造假”。

其实书籍造假的行为,古以有之,只不过明代以前主要是仿古,顶着某个先贤圣人之名,伪造古书。

到了明代,风气变了,由于“名人效应”能够带来商业利益,于是改为假冒当代的社会名流。

造假的内容也有三种,一是冒名写序言,二是冒名点评、做批注,三是干脆全书造假,直接署上某个知名学者、杰出作家的大名。

徐渭、汤显祖、陈继儒、袁宏道、钟惺、李贽、冯梦龙,这几位有点离经叛道,且和通俗小说又走得比较近的文人是被托名的重灾区。

其中,又以李贽为最,假冒其名“编撰、批评”的小说,至少在16种以上。

所有参与造假的底层写手当中,只有一个人在史上留下了大名,他叫叶昼

目前只知道叶昼是无锡人,字文通,顶着李卓吾的大名,评点了《水浒传》、《西游记》、《琵琶记》等等。关于他的生平,史书里只有“昼,落魄,不羁人也。家故贫,素嗜酒”等寥寥数语。

可话说回来,叶昼穷困潦倒,却拼命批书、写作是为了什么呢?

肯定不是“用爱发电”啊!

就是为了两个字,“赚钱”!

又及

最后说一下写字速度。

其实古人用毛笔,未必比现代人用钢笔、水笔写得慢。

唯一的问题是笔墨纸砚的成本可能有点高,费钱。

至于电脑输入,这种方式诞生了二三十年,文字的输出量确实因为打字的便利而大大增加了,但是,量大和质高不一定能划等号。

对小说而言,最大的难度恐怕还是提升思想的深度和艺术的高度,而不是打字的速度。

毕竟在长达数千年的手写时代,人类照样创作出了伟大的文艺作品。


参考书目

陈大康:《明代小说史》

石昌渝:《中国小说源流论》

陈文新:《传统小说与小说传统》

程毅中:《宋元话本》

张舰戈:《明清通俗小说的发展及启示》


2022.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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