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广西百色「零号病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曾多次参加聚集活动致疫情扩散,涉事人将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回答
广西百色“零号病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其行为导致疫情扩散,将面临严重的法律责任。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他的行为可能触犯了包括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在内的多项罪名,并可能承担刑事处罚、民事赔偿以及行政处罚等多种责任。

一、刑事责任: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规定,违反传染病防治法,引起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此案例中,这位“零号病人”在明知自己可能感染或已有症状的情况下,多次参加聚集性活动,并且未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最终导致了疫情的进一步扩散。他的这些行为,直接客观上造成了病毒的传播,增加了社会大众感染的风险,对公共卫生安全造成了严重威胁。

犯罪构成分析:
主体: 必须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在本案中,该“零号病人”符合此条件。
主观方面: 需要分析其主观过错。虽然不一定主观上存有故意传播病毒的恶意,但如果其在明知可能传播或存在风险的情况下,罔顾法律规定和他人健康,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则可以认定为具有过失。如果其行为更加恶劣,比如明知故犯,故意隐瞒病情并参加聚集活动,则可能构成间接故意。考虑到其“多次参加聚集活动”的行为,法律会重点考察其对疫情传播风险的认知程度和主观恶意。
客观方面: 实施了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行为,即未按规定报告、隔离,或者违反隔离规定,并且引起了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的严重危险。其“多次参加聚集活动”的行为,正是导致疫情扩散的直接原因。
因果关系: 其行为与疫情的扩散之间必须存在刑法上的因果关系。即,正是由于他的聚集性活动,才导致了疫情的进一步传播和蔓延。

量刑考量: 法院在量刑时,会综合考虑疫情扩散的范围、造成的危害程度、对社会经济生活的影响、对人民生命健康的威胁程度等因素。如果疫情扩散范围广、感染人数多、造成了严重的医疗资源挤兑、经济损失巨大,或者导致了重症、死亡病例,那么其刑期可能会更重,达到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量刑幅度。

二、行政责任: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

在刑事责任之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对于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卫生的行为,也可以处以行政处罚。

可能涉及的条款:
第五十条规定了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发布的决定、命令的处罚。如果当地政府有明确的关于限制聚集、居家隔离等强制性规定,而该“零号病人”无视这些规定,参加聚集活动,则可能构成此条。
第七十五条规定了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传播、隐匿传染病传播的疫情信息,或者违反传染病防治的规定,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将受到处罚。

处罚形式: 行政处罚通常包括警告、罚款、行政拘留等。虽然相比刑事处罚较轻,但同样会对其个人留下不良记录,并对其造成经济和自由上的限制。

三、民事责任:侵权责任

疫情的扩散不仅触犯了刑事和行政法律,也可能给被感染者、受隔离者以及遭受经济损失的单位和个人造成了实际损害。因此,该“零号病人”还可能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
责任内容:
医疗费用: 因其行为导致他人感染而产生的医疗救治费用,如住院费、药费、手术费等。
误工费: 被感染者或被隔离人员因病或因隔离而无法正常工作造成的收入损失。
护理费: 需要他人护理产生的费用。
精神损害抚慰金: 如果疫情扩散给他人造成了严重的精神痛苦,例如对生命健康的恐惧、对正常生活的剥夺等,也可能需要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其他财产损失: 例如因疫情封锁造成的财产损失、企业停工停产造成的经济损失等,如果能证明与该“零号病人”的行为直接相关,也可能需要赔偿。

举证责任: 在民事诉讼中,受害人需要证明该“零号病人”的行为是造成其损害的原因。如果其行为与疫情扩散的因果关系得以确认,则其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四、社会责任和个人声誉影响

除了法律责任,该“零号病人”的行为还将对其个人社会声誉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他的行为不仅损害了自身和他人的健康,也辜负了社会对每一个公民的信任和期待,是对整个社会共同抗击疫情努力的破坏。一旦被追究法律责任,其个人信用记录、求职就业等方面都可能受到限制。

总结

对于广西百色这位“零号病人”的行为,法律绝不会姑息。他不仅可能要面对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更长的刑期,还可能需要承担行政处罚和巨额的民事赔偿。他个人的不当行为,已经演变成了一场严重的公共卫生危机,其付出的法律和道德代价将是沉重而深远的。通过对此类案件的处理,也向社会传递了一个明确的信号:在国家公共卫生安全面前,任何个人的违法违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以维护社会秩序和人民生命健康。

网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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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事情 需要明确以下问题:

1、“自外地返乡的许某某”,其 本人 在离开“外地”时,其本人当时 是否明知 或者 推定其本人应当知道 其所在的“外地”是中高风险区,或者 其本人 明知其所在“外地”之 经常居住地、频繁活动区域, 已经被“外地”当地 公布为 管控区(中高风险区或已经隔离)?

当然,据说这个“外地”是广东省的深圳市。

如果许某某1月27日前后 自驾车离开“外地”(深圳)当地 时,许某某本人在“外地”(深圳)的活动区域并没有中风险以上区域,那么他的行为 就不属于 明知 或者推定应当知道 其本人 是从 感染 萨斯2型新冠病毒(或者新冠病毒携带者)的中高风险地区 离开。

2022年全国新冠肺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最新名单(1月27日9时更新) - 本地资讯 - 深圳办事宝
1月26日零时起深圳全市均为低风险地区_国家应急广播

1月26日到1月27日之间,深圳市全市均为低风险区。


2、
许某某自驾车离开“外地”(深圳市)时,有没有做过相应的核酸检测,有没有有效的检测阴性报告?
如果许某某自驾车离开“外地”当地 时,已经持有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那么他的相关行为 就不属于 明知 自身已经感染 萨斯2型新冠病毒(或者新冠病毒携带者)。

或者许某某自驾车离开“外地”当地 时,没有持有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但“外地”(深圳)全市当时都是低风险地区,那么他的相关行为 就不属于 明知 自身已经感染 萨斯2型新冠病毒(或者新冠病毒携带者)——当然,他也不可能明知。


3、
1月26日、1月27日,广西自治区当时当地明确有效的防疫政策、防疫公告是哪份?广西百色市经过公告的防疫政策、防疫公告是哪份?德保县的经过公告的防疫政策、防疫公告是哪份?
百色市德保县当地在1月26日、1月27日,总之在春节前 公告的 对防疫的具体政策要求是哪些?德保县当地 有没有公告要求 外地抵德保的所有人士 进行核酸检测和相应的分类隔离措施? 还是只针对中高风险地区抵达德保县的人士 进行核酸检测以及相应的隔离措施?


许某某本人自1月27日返回广西百色市(德保县?),是否当日进入百色市德保县 即刻马上已经联系当地街道社区并及时向当地街道社区及时报备其行程?

其本人 是否已经向当地街道社区及时登记了【包括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是从深圳某某区返回广西、是否知道深圳市全市都是低风险地区、其本人在深圳的频繁活动区和经常居住地是否已经被深圳市管控隔离或者被宣布为是中风险以上区域】的疫情相关事项?


4、

广西百色市德保县当地街道社区,又是否已经在1月27日及时 当面告知(或书面告知) 许某某 要 进行 自我隔离若干天(哪怕知道许某某是从全部低风险地区的深圳市抵达德保县的)?

许某某本人是否在1月27日当日及时 签了 居家自我隔离、社区自我隔离 承诺书?

广西百色市德保县当地街道社区,又是否已经在1月27日及时明确的告知许某某 要及时尽快做核酸检测 以及在核酸检验结果出来 以前 要 进行社区自我隔离或者居家自我隔离?
如果广西百色市德保县当地并没有在1月26日、1月27日左右 就已 要求 自外地抵达德保县的全部返乡人士 必须进行核酸检测且核酸检测结果必须为阴性,那么又怎么能 强人所难,入人以罪?


5

如果许某某在1月27日返回到广西百色市德保县的当时,并不明知 其本人有感染 新冠病毒,比如许某某在深圳的活动区域都并不属于中风险以上,更不属于封控隔离区,比如其本人在1月27日左右持有48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比如许某某本人的健康码是绿码,行程卡正常,而且许某某也在1月27日抵达百色市德保县就及时报备了行程和疫情相关信息,百色当地街道社区也没有要求或提示 许某某本人进行必要的自我隔离,那么【其1月27日返桂后,多次参加聚集性活动】,能有什么严重法律问题?


6

上述相关涉及法律规定的事实细节厘清之后,才谈得上 我们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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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以无症状和轻症的居多。

也就是说其本来就是受害者,而且大概率不自知已患病。

以上海3月19日的数据为例:

无症状患者492/17+492=96.6%的比例

再乘以14亿的人口总数,13.53亿的人以后都是潜在犯罪者,所以监狱急需扩建,刻不容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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凭什么对这个病人采取刑事措施?

他哪里违规了?

这样乱搞的机关才是破坏防疫大局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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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各省市给符合条件的人员发放签证,持有有效签证才能进入其辖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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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想知道,这个措施对香港人是不是一视同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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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真的太魔幻了!

这个零号病人返乡的1月27日,那时深圳还没有任何中高风险区,百色当时的政策应该是把深圳认为低风险区,不限制流动,既然能流动,说明百色当地那时认为这个返乡人员没问题,那没有做好防疫工作及时发现病人,问题出在哪?

百色疫情的锅,真正是谁,大家心理都清楚,现在把锅直接甩到打工人身上,可怕不,出了疫情,不去思考防疫制度的问题,不去堵上漏洞,却急着撇清关系,这真是过于魔幻!

所以,在外的打工人,特别是从不发达地区出来的打工人,瑟瑟发抖吧,百色这个口一开,以后正常返乡不但做实了“恶意返乡”的名头,没得上阳性还好,后面工作地弄出个中高风险区,万一得上阳性,那就被扣上“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的名头了!还敢返乡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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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下:

目前通告内容语焉不详,我仔细看了看“零号”确诊的行程,我觉得这次因为返乡入刑的可能性比较小,更大的可能性是:

“零号”确诊后,不老实交代自己的行程,虚报或者瞒报,导致疫情流调不完整,给当地防疫工作造成重大影响。


其中2.2-2.3之间的行程全无。

如果是因为这个原因的话,我是绝对支持入刑的,毕竟知道了自己确诊,又不老老实实配合流调,这确确实实是害人害己。

但如果只是因为他“回乡”就入刑,那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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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返乡的打工人看好了别不当回事,别以为政府只是嘴上说说,谁让我掉乌纱,我让谁掉脑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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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反诉当地行政机关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栽赃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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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一个人感染了一城人”,广西百色今天发布了通知,对“零号病人”采取刑拘措施,理由是他多次参加聚集活动导致疫情扩散。


人抓了,可这个人真的有罪吗?我表示怀疑,甚至觉得他就是一只“被带去做核酸的羊。”





虽然新华社上写的是“从外地返乡”,但极目新闻已经报道了,这个所谓的“外地”,其实就是深圳。


1月27日之前,深圳全市都是低风险地区,回乡不用隔离,坐高铁不用核酸检测码。而且这个“零号病人许某某”在回去时还做了核酸检测,结果显示为阴性,所以难道没有人好奇刑拘他的依据是什么吗?


难道普通人想拘就拘?背锅侠说谁是谁?





平均两三天做一次核酸检测,回去当天也检测为阴性了,这才出发。结果回去还是成了零号病人,被抓了。





百色当时自己的政策也是把深圳认为是低风险地区,允许人员流动,所以根本没有制止。


结果现在出了事,所有问题全都推到老百姓头上。以前这么做无非是为了道德甩锅,而现在却是为了头上乌纱,直接动手抓人。欺负老百姓很爽是吧?


一座城市疫情扩散,不去思考自己的防疫漏洞,第一时间就是撇清关系,抓个人来顶罪。如此行径,比“恶意返乡”更让人感到恐惧,如此城邦,还谈什么建设,看到都令人胆颤。





我不知道大家怎么看,也许很多人都跟百色官方一样,谁有病毒,就抵制谁,就抓谁。


但如果是这样,我只能提醒诸位,只要是在外地打工的人,都准备好瑟瑟发抖吧,百色这种随便戴帽子抓人的口子一开,以后连恶意返乡都省了。各地政府根本不用怕,随便回,只要你回来之后出现了疫情,直接抓人,并且还属于刑事犯罪,三代挂名,爽到起飞。


至于官员们自己,摘得干干净净,防疫,永不失误;手段,与时俱进。





忽然想起之前西安医院拒诊的事情,看到百色这起“零号病人被刑拘”后,我只想说也能理解医院的苦衷了,有核酸报告,而且还是报备后回家都会被抓,要是医院因为没有核酸检测报告放病人进去,最后导致疫情扩散,恐怕整个医院都会因此而被封闭。毕竟现在有些官员保住自己目前的地位、升职的空间,已经没有什么做不出来的事了。


至于后果……大家应该也是很清楚的,医院不放没有核酸检测的孕妇进去,于是孕妇流产了;医院不放没有核酸检测报告的心绞痛病人进去,于是病人死了。同样的事情,一方是升官发财,一方是用生命、自由为他人买单。





之前有个朋友私信我,说哥,我也写了篇文章,但我不敢发,你能帮我发一下吗?我看了一下,文章写得挺好也有材料佐证,就说“好”,结果没几分钟他想想又告诉我,“算了吧,没必要,不惹事。”


的确,大家都是普通人,得罪不起不能得罪的人。但事实上,世间的一粒尘土,落在每个普通人肩上都重如泰山,可怕且痛苦。


低风险地区回乡不需要隔离,况且他还有核酸阴性证明。所以哪怕许某某出去吃了个饭聚了个餐,也不应该直接刑拘。官员自己的锅,我们普通人不接。


说这些,不是因为我收了谁的好处,也不是因为我认识这个许某某。只不过是我知道,今日他人项上之刀肆意妄为,明日就会悬到我们头顶之上摇摇欲坠。不要说举头三尺有神明,今天别人刀斧加身我若沉默,明天就算有神明那也救不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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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件事情暴露了深圳、云浮、百色三地疾控部门协作的诸多问题,建议淡化个人责任,建立全国统一的流调信息平台以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一,传染链涉及到三地

按传播顺序整理

1.深圳病例流调

1月31日,深圳在发热门诊筛查发现1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目前,该起疫情源头暂不明确,仍需根据流行病学调查和基因测序结果作进一步研判。

病例活动轨迹如下:

  病例1陈某,女,45岁,深圳美冠达牙科技术有限公司牙模电脑设计员,居住在东莞市凤岗镇保利百合花园。经初步流调,该病例主要以自驾车方式上下班,在深轨迹涉龙岗、宝安两区,近日在深圳主要活动轨迹为:

  龙岗区平湖街道:天虹商场(平湖店)、深圳大学附属华南医院发热门诊。

  宝安区石岩街道:美冠达牙科技术有限公司。

  病例的工作地、居住地已实施管控,其活动过的重点场所已进行环境核酸采样和终末消毒。


2.云浮罗定病例

2022年1月31日,深圳新增1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1月31日晚,云浮罗定市疾控中心在对深圳1月31日报告的确诊病例密接排查中,初筛发现4例(一家四口)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病例。2月1日,经省、市疾控中心复采复检,结果均为阳性。经专家组研判,1人为新冠肺炎确诊患者(轻型),3人为阳性感染者。有关情况和活动轨迹如下:

云浮罗定病例1,女,47岁,为深圳1月31日报告的确诊病例所在公司同楼栋工作人员,其工作生活与深圳病例有交集,判定为密切接触者。现居云浮罗定市龙湾镇旗垌村委红卫村,深圳居所在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罗租社区下新村,与个案2、个案3同住。1月30日18时30分,与其丈夫(个案2)、小儿子(个案3)乘私家车从深圳市回罗定市龙湾镇。19时48分至58分在佛山丹灶服务区下车上厕所;20时30分到达肇庆市大旺高新区某公司接其大儿子(个案4);22时00分至14分在云浮市云安区葵洞服务区下车上厕所,大儿子在服务区乐驿便利店购物;31日0时左右,回到罗定市龙湾镇旗垌村委家中,之后无外出。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目前已转运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

云浮罗定个案2,男,44岁,为病例1丈夫。1月31日因病例1判定为密切接触者,一并纳入管控。从深圳回罗定的轨迹与病例1相同。1月31日上午9时到门前小卖店购买日用品,回到家中后一直无外出。专家组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目前已转运至定点医院隔离观察。

云浮罗定个案3,男,8岁,为病例1小儿子。从深圳回罗定的轨迹与病例1、个案2相同。1月31日上午9时,未佩戴口罩到家附近平价超市购买鞭炮,9时30分至10时在家后方祠堂玩鞭炮,10时至11时再次去村中平价超市购买鞭炮,12时至14时在家及家门口玩耍。专家组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目前已转运至定点医院隔离观察。

云浮罗定个案4,男,20岁,为病例1大儿子。1月30日20时30分,乘坐病例1、个案2的私家车,从肇庆回罗定的轨迹与病例1、个案2、个案3相同。1月30日22时05分至22时15分 在葵洞服务区休息上厕所,并独自到便利店购买了陈皮。1月31日早上10时至11时与个案3到家附近的小卖部购买烟花。专家组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目前已转运至定点医院隔离观察。


云浮罗定个案5,女,45岁,2月1日因病例1、个案2、个案3判定为密切接触者,一并纳入管控。在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浪心社区河滨南路经营小吃店。1月28日约18时与个案2、个案3在深圳同乘私家车出行。1月29日8至9时与病例1、个案2、个案3在个案5经营小吃店中喝茶;20时30分,病例1、个案2、个案3一家三口步行到个案5家中聊天,停留1小时左右后离开;21时30分个案5及其丈夫从小吃店自驾车到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街道迎福街接其姐姐;23时30分左右,3人一起从深圳出发回罗定,1月30日3时30分左右从罗定市双东出口出高速,到罗城街道的新悦早餐店,早餐后回龙湾镇,其姐姐在龙湾镇大石中碰路口中途下车;5时30分左右,回到龙湾旗垌村委燎源村家中;13时到个案5哥哥家中,与个案6及其家人吃饭,约19时回家,无外出。1月31日12时,在个案6家中与个案6一起逗狗玩,14时至16时,同家人一起去村中万福庙,17时左右到个案6家吃饭,一起就餐11人,2月1日在家无外出。经专家组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目前已转运至定点医院隔离观察。

云浮罗定个案6,女,3岁,与个案5是亲戚、在罗定的邻居。深圳居所在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街道安良八村。1月22日20时,回到罗定龙湾镇旗垌村委燎源村,1月23日到当地报备。1月31日12时,个案5、个案6在家中一起逗狗玩。17时,个案5、个案6一同吃饭。19时至21时,个案5、个案6在家中一起看电视,均未佩戴口罩。经专家组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目前已转运至定点医院隔离观察。

云浮罗定个案7,男,9岁,现住罗定市龙湾镇旗垌村委红卫村。2月3日,经云浮市疾控中心复采复检结果为阳性。经专家组研判为无症状感染者。


3.德保县病例1许某某

1月21-23日白天在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义乌小商品9号公寓租房休息,晚上22:00点到凌晨2:00在深圳市西部公共汽车有限公司上班,下班后返回租房休息。

1月24日在公司请假后返回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义乌小商品9号公寓租房。

1月25日晚上20:00-24:00在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下新村麻将馆打麻将。

1月26日晚上23:00从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义乌小商品9号公寓自驾车出发,途径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接随同人员一起返回德保县都安乡,期间在广东省云浮市附城服务区和南宁市伶俐服务区停留约20分钟。

1月27日上午12:40抵达百色市德保县都安乡福记村陇意屯。

1月28日凌晨4:00驾驶私家车到德保县城入住维也纳酒店,11:13在德保县城汉龙桥玉林狗肉王粉店就餐,随后前往德保县火车站接人返回都安乡福记村陇意屯,18:00驾驶私家车前往靖西市,在靖西市环球商业中心接人,19:00返回都安乡福记村陇意屯。

1月29日上午6:00驾驶私家车前往德保县城维也纳酒店休息,18:40返回都安乡福记村陇意屯,23:30在屯内篮球场闲逛。

1月30日上午6:00前往德保县城维也纳酒店休息,16:00时返回都安乡福记村陇意屯。

1月31日下午15:00驾车前往德保县城,16:00 在德保县南隆社区西二街亲戚家吃饭,17:40返回都安乡福记村陇意屯。

2月1日上午7:27- 2月3日16:25在德保县维也纳酒店入住,2月2日早上酒店工作人员送早餐到房间门口,其他就餐均外卖解决。

2月3日下午16:25从酒店自驾前往德保县人民医院,17:57在德保县人民医院采样,18:30返回维也纳酒店入住,之后未外出。

2月4日下午15:30从维也纳酒店前往德保县人民医院,21:11转运至中医院隔离,2月5日凌晨3:00转至靖西市公共卫生应急救治中心隔离。


4.流调关系

可见深圳病例为首个病例,云浮罗定病例1为深圳1月31日报告的确诊病例所在公司同楼栋工作人员。

云浮罗定病例在深圳石岩街道罗租社区下新村,而德保县病例1月25日晚上20:00-24:00在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下新村麻将馆打麻将。

传播链:深圳1号病例-云浮罗定1号病例-德保1号病例,发现疫情的时间为1月31日,当天深圳病例还在深圳,云浮、德保病例已经返回原籍。

可点击放大,或者点击2022年1月底深圳-百色疫情

绘图工具链接:ProcessOn


二、关键问题讨论

1.主要问题是深圳、云浮、百色三地信息互通不畅。

2.百色疾控人员没有关注深圳、云浮的病例轨迹,没能及时发现风险并重点关注。

3.深圳、云浮都没有对宝安区石岩街道下新村进行有效的流调,没有排查出德保病例并向百色发出协查函。

4.去年和今年成都病例、西安病例都存在类似情况。

5.对于普通人而言,翻各地公众号、搜索网页才能得到各地病例轨迹,对大多数人来说门槛过高。


在2022年2月以前,我每天通过2-3个小时的查找了解各地疫情,如果有人问各地疫情发展情况我可以给出较为明确的回答。

最近有疫情的地方过多,如果要问我的轨迹是否和确诊病例有关联,我也无法迅速作答。



三、不同地区疾控之间的信息互通有两个主要方式,都可能有遗漏

1.协查函和协查函的问题

按我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发现病例后要寻找密接、次密接人员,并进行集中隔离。

如果A地流调发现A地感染者的某个密接、次密接已经乘坐交通工具离开了,现在在X市,A地流调后会给X市发一个协查函。


协查函的问题:如果A地流调不全面,则可能漏掉病例。


2.看外地流调轨迹

对于疾控人员来说,跟踪其他地区的病例轨迹详情非常重要,通过流调可以看明白很多东西:

  • 有的时候会出现源头不明的病例,在后续病例被确诊的时候,就要再看看传播链条是否能连起来。连不起来说明有病例没有控制,疫情扩散风险较大。
  • 只有将病例都串在一条传染链上,才能明确各个病例的感染时间,明确密接、次密接的查找范围(感染前接触的人员可以略过)
  • 通过流调可以明确各个传播节点,并重点防控。
  • 通过流调可以明确传播的先后关系,有助于疫情溯源。


流调的问题:

  • 各地都在发布自己的流调,发布渠道并不统一,有的发在公众号上,有的发在网站上,没有统一的整理。
  • 如果一个人轨迹复杂,涉及好几个市,则会由各地分别发布流调,为信息搜集造成额外的困难。


3.其他城市疾控无法了解外地病例轨迹造成的问题

(1)外地无法了解疫情实际情况

由于看不到流调,很难了解当地传播链,从而判断疫情扩散风险。


(2)外地无法对有有疫情发生地旅行史的人员进行分层管理

在实际操作中,没去过“中高风险地区”不代表没接触过确诊病例。

例如,深圳、上海等地疾控部门不公布详细流调。

对外地疾控人员,无法判断本地有深圳旅行史的人员是否和深圳轨迹有交叉,无法对人员分级管理,就无法精准防控

如果一律隔离,对轨迹没有重合的旅行者存在大量误伤。大批量隔离需要消耗大量防疫资源,而对任何部门来说,资源都是有限的。

而如果统一不隔离,则风险难以控制(如深圳春节前回到百色的人员造成了疫情传播)。


四、现有流调体系在部分区域存在漏洞

1.高速服务区

西安疫情中,沈丘疫情的感染者从西安自驾回周口沈丘,经停三门峡灵宝服务区(同一时间有另一个成都前往洛阳的大巴车在该服务区有停靠,停靠期间车上人员在服务区内活动),但这个经停信息没有及时发给省内所有城市。

这个遗漏导致了洛阳新安县应当被作为次密接管理的人员到南阳市参加婚宴,造成了疫情传播隐患。

2.铁路枢纽站

例如在11-12月的长三角疫情中,宁波一号病例11月22日下午有上海虹桥站的旅行史,杭州11月25日报告的无症状感染者11月22日也去过上海虹桥站。

杭州、上海发布的流调都只涉及本市的部分,宁波流调中提到病例去过上海华为研发中心等地。

三地都没有说明杭州和宁波两个病例是否在上海有接触史。


3.机场

机场人员流动性极大,如果发生疫情传播,找齐接触者难度很大。


五、建议

1.建立全国统一的流调信息平台,精细化调整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标准,并建立国家层面的流调力量

2.提升流调人员业务水平

3.建议开发一个App,方便民众一站式自查

可以做一个App,App设一个自动记录轨迹的开关。

自查功能

(1)不开启轨迹记录开关,手动录入轨迹。

(2)打开轨迹记录开关,自动生成流调轨迹。

录入轨迹后,由系统判断该病例是否和已知病例有共同轨迹。

自动推送

如某人有武汉旅行史,在系统将最近有武汉旅行史病例的轨迹(例如甘肃病例108号,崔某,女,28岁,住甘州区滨河小镇,2021年10月15-18日有武汉旅行史,20日在张掖确诊)集中推送给他。


要让普通群众配合防疫,就必须让“支持”这个动作的门槛和时间成本足够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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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都两年了,没人发现全国连个统一政策都没有?

到底怎么返乡,到底怎么报备,到底应该做几次核酸,到底中风险区是按照划定区域还是县,区还是市,各个地方政策都不一样,而且有的地方一天变一次,一会儿2+14了,一会儿又14+7了,复杂的很。

我觉得经常上网的人都不一定都清楚每个地区的防疫政策。说实话,我连自己住的地方是啥社区都不知道,这还是那天我们小区拉了个鼓励打疫苗的横幅我才知道我的社区。真的是太为难老百姓了。

所以以后我觉得还不如回到以前,凭介绍信出行,这肯定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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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知乎ID为实名,对本问题本想匿名回答,编辑到一半,包括照片也打了码之后才发现本问题不能匿名,思考再三,还是决定发表自己的意见。

作为同为从深圳回百色的返乡人,我认为这个操作需谨慎。

在许某符合当时返乡规定,由于家乡缺乏应对与管理而将防疫指望于个人道德上的自觉,现在的做法有“甩锅”之嫌。

利益相关:在深圳的百色人,父母在百色市区,老家在德保。1.31返百色,未回老家,老老实实呆了三天后2.3返程。

刚到深圳,就听说了许某被查出阳性的消息,接下来就是全市的封城排查。

当时百色疫情刚起来的时候,我是一度对许某有抱怨的。但关注了后续的政府公告及报道之后发现,许某离开深圳之前也做了核酸,个人并无明显违规之处。

仅说下我返乡的情况:

百色1月前期以前执行的是“一刀切”政策,深圳返回百色的隔离14天。父母小区有一个1.19号从罗湖回来,前脚刚到家后脚120就来了,刚好要隔离到春节后,正因为如此,一开始父母和我说今年春节就不用回来了;

1.26,深圳摘星,全市降为低风险区,印象中差不多这个时候百色也修改了“一刀切”政策,公开信息是持48小时核酸+社区报备可返乡,做好健康监控;无需隔离;同时让父母和防疫部门确认,父母给我发了一个小区门口贴的公告,上面有报备二维码。确认后我1.28离深先去丈母娘家,这个时候在路上看到了深圳重新挂星的消息。

赶忙和父母二次确认,深圳挂星后百色对深圳返乡政策是否有变,得到回复暂时没有变化,可以返回。于是1.30做了核酸返乡,1.31回到百色。

当时进小区的时候同时也还有门卫检查手续,登记,查看核酸行程码,看到是深圳后门卫向社区反馈,在门口做了登记,要了核酸码和行程码和微信,门卫说要发给社区,由于操作不熟练,最后还是我帮发的。我指着岗亭对面贴的返乡需知公告,说我之前扫了那个二维码报备,这个报备和这里的登记有什么不一样?门卫说不清楚,后来社区有人加了微信我问了深圳28号挂星,这个时候我已经出来了,百色这边政策有没有变化,是居家健康监控还是居家隔离?现在持有24小时核酸是否需要落地核酸,是按要求第7天做核酸还是随时48小时核酸状态?回答说没有新的通知,应该不用;又问了之前问门卫的问题,同样没有得到解答。

当时给我的感觉是,由于防疫需求政府做了防疫决策后,下到执行层面,不同部门制定了不同的方案,但部门间是缺乏联动的,A部门可能不知道B部门也在收集和登记返乡者资料;而且仅仅限于登记,在登记后缺乏相应的指导和规范。出于对深圳挂星后百色的隔离政策可能会有调整的考虑,我2.3返回(在此期间我2.2有做一次核酸),歪打正着躲过了百色的这一波疫情(当然回到深圳后还是居家隔离了)。

从我自己上述经历推测,许某既然返乡前已做核酸并且阴性,他的纰漏大概率在报备环节。

(更新:从其他回答看到,许某称回乡后做了报备。)

我无意质疑家乡的防疫政策,无论是之前的“一刀切”还是后面有人所说的“顶不住舆论放开”,在此过程中,大多数返乡人能做的,无非就是关注政府相关政策,根据政策的调整而调整自己的计划。对于许某,我能看到的是他按当时深圳、百色两地的政策要求做了核酸,从市区报备及返乡者后续安排缺乏明确的指导方案看,德保恐怕也难以有一套对返乡者的指导方案。

从时间点看,许某返乡时正值深圳摘星的窗口期;在返乡时深圳14天无新增病例,按当时规定是可以流动;重点在于在深圳重新挂星后,这一时期百色的疾控政策并未调整,并未有足够的防范意识通知返乡人员纳入居家健康监测(退一步说,居家监测非居家隔离,仅限制公共场所聚集,适当走亲访友不在限制之列)管理,告知相关规定,并签署违反将承担刑事责任的承诺书。将疫情防控依托于个人自觉而非主动分级管理,这是百色疫情传播的重要原因。

至于许某是否按规定做核酸,许某1.26离开深圳前核酸阴性,大概率1.27出结果。如果抵达时许某持有24小时核酸,无论是他认为或者社区认为不用做落地核酸,那么根据百色疾控中心1.19对居家健康监测规定,第二次核酸应该是第7天,从1.27算起,许某2.3核酸检查被检出阳性,刚好是第7天,在当时的环境下也并无问题。

关于法律有两句话,对于私权是“法无禁止皆可为”,公权则应该“法无授权即禁止”。这一波对许某的处理,我的感觉是拿对公权的要求套到了许某身上。我不清楚许某被采取强制措施是否难以服众,但至少是难以说服我的。

罗翔说过:法律是最低的道德要求。如今要对许某采取法律措施,需要看他的道德上是否站得住、是否存在恶意或应该谴责。不考虑相关法理,简单粗暴采取刑事强制措施,难免让人感觉相关部门有“甩锅”之嫌。

还请执法部门慎重判罚,该判罚不仅会冲击在外的百色人对家乡的认知,还会极大影响外界对百色以及广西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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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可能认为每天返乡人员很多,工作人员很忙,登记不过来也通知不过来,更管理不过来,不排除有的地方是这样,部分地区就是采取扫码线上报备的。但是请注意,德保县都安乡一共才1万1千人左右,下辖10个行政村,平均每个村才1100人左右。作为对比,请算算你住的小区有多少人。而且不可能这1100人都是返乡人员。

有些人实在是逻辑有问题,认为从1月27日之前14天内,深圳市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以这个许某,也要按照中高风险地区来管理。先不说中高风险地区指的是一个具体区域,不是扩大解释到全市的,国家规定最多扩大到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县级行政区。

所谓回溯14天,是指新增中高风险地区,而查找过去14天途径当地的人。而不是,中高风险地区已经降为低风险地区,又来继续往前14天,这个道理很容易理解。有人故意混淆。

如图所示,第14天升级风险地区,从1-14天途径当地的,都按中高风险地区管控,第14-28天,风险地区已经落实了管控,如果没有新增病例,第28天就降为低风险地区,从第28天往后,都按照低风险地区处理,不存在说第28-42天途径还按中高风险地区管控一说,如果有这属于毫无依据的层层加码。个人愿意支持是个人意见,但法律上毫无依据。

所以许某在1月27日至1月31日,应按照低风险地区返乡人员管理

在2月1日至2月3日,应按照中高风险地区返乡人员管理,现在的问题就在于这段时间,他之前向村委报备了,那报备起作用了吗?

在谈论聚集性活动的时候,请务必注意一个事实,就是德保县全县所有乡镇人口总和才27万人,千万不要拿仅仅市区就有百万甚至千万人口的城市去想象。


由于有人坚持提前报备不算报备,必须到达后再报备才是报备,我这里补充一下。我实际去过农村,疫情期间报备就是提前给村委说下,因为我长期不在农村,只是亲戚在,所以让亲戚帮忙给村委说的,还提供了身份证号,如果是本村的,村委都会认识的。农村本来人就很少,压根不存在不能掌握行程一说。我也是自驾回农村的,实际上一回去村里就能知道,更何况提前报备过了。一个村里一共才几个人,村委问下就清楚了。大家不要把城市的经验往农村套,城市里的社区,确实要求本人去社区报备。也许有的农村有要求不一样吧,但是如果要求到达后还要报备,那村里也会告知的。而且我这都是从低风险地区到低风险地区的报备经历,说报备后不登记的,是严重的防疫漏洞

另外我不认为该病例一点责任都没有,但需要查清楚,刑事责任过重了,这种情况更适合治安处罚。刑事案件是有犯罪记录的,该病例没有抗拒防疫措施(百色当地没有任何措施),仅仅只是上报不及时就判刑,过重了。

许某的问题,只在于2月1日至2月3日这段时间

我们的疫情防控,应该更多的强调专业职能部门的责任,而不是让普通人承担更多责任,一旦形成“专业职能部门没有采取行动,只是普通人没有及时上报就判刑”的情况,恐引发人人自危


请不要把居家健康监测理解成居家隔离

今天(3月20日)的东方时空,在解释卫健委第九版诊疗方案时,提到了居家健康监测,需要戴好口罩,尽量保持距离,对于是不是一定不能出门,方案中没有特别要求

而且,根据其他地区的有关解释

居家健康监测≠居家隔离

重点是健康监测,是要防疫人员对其进行健康监测的,那有人对其进行健康监测了吗?他拒绝或者不配合防疫人员健康监测了吗?还是说当地压根没有任何要求?


据极目新闻当时的采访

该病人在1月27日返乡时,深圳市全市均为低风险,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

并且向村委会进行了报备

而深圳市在1月31日才发现本土新增病例

现在的一个问题就是,按照当时的百色疫情防控政策

他应该是要在百色至少再做一次核酸检测,并且7天居家健康检测(注意不是居家隔离)

那居家健康监测现在有全国统一的明确定义吗?没有,都是地方自行解释的,有的跟隔离区别不大。

还有就是,既然他报备了,为什么没有让他再做一次核酸检测?这里我说下我们当地报备后是怎样的,外地返回报备后,社区上报,然后第二天安排医院来小区门口免费采集核酸。

还有一个问题就是,既然报备了,当1月31日深圳发生疫情后,随后的2月1日,2月2日,有没有工作人员联系他?

我还想补充一点,根据目前已知的情况,该病人不能谈的上完美,应该也是有些问题的,但是如果他真的向村里报备了,这责任应该也不全都是他一个人的。而且,他的行为,最多也就是治安处罚,如今采取刑事措施,大家要注意一下,治安处罚最多拘留20天,刑事案件是要判刑的,这个处罚力度真的适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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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号,深圳全市为低风险地区,高铁都不用验核酸码。而且0号病人回去时做了核酸检测结果显示阴性。刑拘的依据是什么?这是找不到人问责随便拉个来背锅吗? 贴了记者对许某某的采访




有人对出深圳需不需要48小时核酸码有疑问的,我找了下深圳卫健委的公告


自己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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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新闻什么内容都没有,怎么样的剧集性活动?有没有被通知居家?社区原本怎么处理的?现在看下来就是社区本身没作为,出事了就把事情往民众头上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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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过去时间有点长。

  1. 这个所谓零号病人是否红码或黄码?别拿行程码带星说事,行程码带星只是说你呆过的地市有中、高风险而不是说你去过中、高风险区域。
  2. 这个所谓零号病人出深圳是否验过核酸?如果没验,有无电话、短信等通知他验?
  3. 这个所谓零号病人进百色是否验过核酸?如果没验,有无电话、短信等通知他验?

总之要慎用国家暴力机关,否则很可能违宪!这会从根本上动摇政府的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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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大家提供当时广西区级政策文件,通知于2022年1月18日发布,内容已经提到了「各地在执行过程中如有与本通知要求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在百色疫情未出现之前没有理由认为返乡政策有调整。

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春节期间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通知 - 公告公示 - 广西南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www.nanning.gov.cn

当时深圳全市都是低风险地区,最多也是按照「本土疫情发生地」来管控,摘录如下:

三、本土疫情发生地所在设区市或直辖市城区返桂来桂人员
自公布本土疫情之日往前14天的返桂来桂人员,作为风险排查和管理对象,返桂来桂前须提前24小时向目的地社区(村、屯)报备,在抵桂后12小时内向目的地社区(村、屯)报告。抵桂后,实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2次核酸检测(第1、7天)。

至于低风险地区,并未要求报备和核酸检测;但是如何界定本土疫情发生地,也没有任何文件给出指导,网络上查找到的资料也莫衷一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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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比产生美。

同样是大来电,看完云南湾湾干的事情,再想想9个人只牵了1只羊的河北湾湾,多么的克制和自律!

希望河北网友懂得感恩,再给老总们捐几只羊,仁义之师了属于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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