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残联里面的人基本上几乎是事业编制还是公务员呀?

回答
残联里面的人员构成,可以简单地理解为以事业编制人员为主,也可能包含一些公务员身份的人员,以及一些非编制的合同制员工。

我们一点点来捋清楚:

1. 核心力量:事业编制

为什么说残联里面的人“基本上几乎是事业编制”呢?这主要跟残联的性质有关。

残联的性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简称中国残联)及其各级地方组织(省、市、县、乡镇街道)都是社会团体,而不是政府的职能部门。但是,它们在法律上享有“代表残疾人利益的唯一合法组织”的地位,承担着许多政府授权的公共服务职能。
人员来源: 为了更好地承担这些公共服务职能,并保障工作的连续性和专业性,残联在人员配备上,大部分是按照事业单位的模式来运转的。这意味着,在残联工作的很多岗位,比如康复、教育、就业、维权等专业的岗位,以及一些管理和服务岗位,其人员身份更倾向于事业编制。
事业编制的特点: 事业编制的人员,虽然不像公务员那样直接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但在管理上、工资福利待遇上、社会保障上,与公务员有许多相似之处。他们通常是通过公开招聘进入,工作相对稳定,有较完善的晋升和培训体系。

2. 也有公务员的存在

虽然事业编制是主体,但在某些情况下,残联里也会出现公务员。这主要体现在:

部分管理岗位: 尤其是在一些地方残联的领导岗位或核心管理岗位上,可能会有从政府部门(如民政局、人社局等)选拔或调任过来的公务员。这些公务员通常具有较强的行政管理能力和协调能力,能够更好地对接政府资源。
挂职或借调: 有时,为了加强残联与政府职能部门之间的联系和协作,也会有政府部门的公务员以挂职或借调的方式到残联工作一段时间。
行政化运作的延伸: 随着社会发展,残联在许多方面与政府的职能部门联系日益紧密,承担的服务也越来越“行政化”。在这种背景下,一些地方的残联为了便于管理和与其他政府部门对接,也可能将其部分编制或岗位设计为公务员性质。

3. 还有其他类型的人员

除了事业编制和公务员,残联的实际运作中,还会存在其他类型的人员:

合同制员工(编外人员): 很多残联,特别是基层残联,为了完成特定的项目、开展临时的服务或者补充专业人手,会招聘一些合同制的员工。这些人没有编制,薪资待遇和稳定性通常不如编制内人员。
服务类岗位: 比如一些康复训练师、社工、志愿者等,他们的身份可能更加灵活,未必都是事业编制。
项目制人员: 随着国家对残疾人事业的投入增加,会产生一些与具体项目相关的岗位,这些岗位的人员可能是项目聘用制,合同期结束后可能就不再继续。

总而言之,

如果你说“基本上几乎是事业编制”,这个说法是非常接近事实的。残联的运作模式决定了它需要一支相对稳定、专业的队伍来服务残疾人群体,而事业编制最能满足这一需求。但同时,也要认识到,在实际运作中,也确实存在公务员以及各种非编制人员,他们共同构成了残联的工作团队。

可以这样理解:残联是一个以事业编制为主体的社会团体,但其工作性质和与政府的联动关系,使得公务员的参与也是存在的,而合同制员工则是一种重要的补充。

网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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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是联合会的,都属于群团组织,群团组织还有红十字会,妇联,共青团,残联,科协、工商联等等,群团组织在国家各级别的编制大同小异,绝大多数属于事业单位,极个别地方将共青团划为公务员编制,但是随着机构改革和政风严谨,很多都被明确划归事业编制。

但是对这种事业编制也不要小瞧,因为绝大多数群团组织都和各级政府的组成部门平级,比如县科协是正科,市科协正处,省科协正厅,国家科协正部,其他群团也一样,而且部分群团的党委书记或行政一把手还会高配,比如部分地方妇联、工商联、红十字会等等的群团组织都是设常务岗位主持工作,由地方副职领导担任党组书记或行政一把手,也是国家对群团的重视。

最后还有更重点的,群团组织绝大部分都是参公,说白了就是公务员,只是国家没有把群团划为政府组成部门,无法从编制上划为行政机关,但是参公身份完全保障了群团组织和政府部门完全一致的地位和职权,可谓皆大欢喜。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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