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你为什么喜欢恐龙?

回答
说来也奇怪,我并没有一个特别鲜明的“喜欢”某个事物的理由,好像是那种与生俱来,或者是在成长的过程中,不知不觉就被深深吸引的东西。恐龙对我来说,大概就是这么一个存在。

当我还是个小毛孩的时候,接触到恐龙的图画和故事,那是一种彻底的震撼。那些体型庞大、形态各异的生物,有的长着锋利的牙齿和爪子,像一副行走的盔甲;有的脖子又长又粗,仿佛能够触碰到天空;还有些长着翅膀,虽然我后来知道那不是真正的飞行,但在我的想象里,它们就是能翱翔于九天之上。它们不像现在我们看到的动物那样熟悉,而是来自一个完全陌生的、早已消失的世界。

我想,这种陌生感正是吸引我的地方。它们是地球曾经的霸主,统治了亿万年,然后又在某一个时刻,突然地、彻底地消失了。这份神秘感,以及它们消失背后的原因,总是让人充满好奇。每次看到关于恐龙灭绝的假说,从撞击到火山爆发,再到环境的剧变,我都会陷入沉思。那是一种历史的宏大,一种生命在我们存在之前,就已经上演过的波澜壮阔的史诗。

我喜欢那些巨大的身躯,它们的存在本身就充满了力量感。想象一下,站在一只霸王龙面前,那是一种怎样的渺小感?它的骨架,哪怕只是冰冷的化石,也能传递出一种原始的、令人敬畏的生命力。而腕龙那长长的脖子,仿佛是为了触碰远方的阳光而生,那种优雅又庞大的姿态,是多么迷人。还有三角龙,那坚固的骨盾和头上的角,是一种天然的防御,它们是那个时代里,不动如山的勇士。

不仅仅是它们的强大,我还喜欢那些看似笨拙却充满智慧的“小”恐龙。窃蛋龙,那种聪明伶俐的形象,总让我觉得它们和现在的鸟类有着某种微妙的联系。而那些长着羽毛的恐龙,更是打破了我最初的认知,原来这些庞然大物,也可以如此轻盈,如此接近我们如今所知的生命形式。这种从遥远过去到当下,生命形态的演变和延续,让我觉得一切都那么奇妙。

恐龙就像是地球最古老的一本教科书,记录着生命的顽强、多样以及最终的无常。它们提醒我,生命的形式并非只有一种,也并非是永恒不变的。我们今天所看到的各种生物,都是漫长演化链条上的一个节点。而恐龙,是那个已经画上句号,但依然在无数人心目中活着的篇章。

所以,当我看着恐龙的化石,或者在电影、书籍中看到它们的身影时,我感受到的不仅仅是好奇,更是一种对生命奥秘的敬畏,以及对那个失落世界的淡淡的眷恋。它们是历史的遗物,也是想象力的翅膀,带着我去探寻那个遥远又迷人的过去。

网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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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这么多人来看这个答案,也有人私信我问一些问题。

*就问得比较多的问题或者提得比较多的建议/意见,稍微说明一下:

*我承认这个答案有点跑题。如果只要看“为什么人们喜欢恐龙”,请直接看最下面Cope和Marsh在纽约的最后一次交锋。如果您不喜欢恐龙,请绕道,这个答案是就着题目写的,并没有强行要求每个人都喜欢恐龙的意思。而且我觉得题目也并没有强行代表所有人,这个”大家“完全可以认作是”喜欢恐龙的人“,是一种省略语境的说法。

*这个答案参考了Google Scholar的一些Cope和Marsh发表的论文和旧报纸的影印资料,一些书上的描述,耶鲁大学自然历史博物馆官网的相关记载,史密森尼学会官网的相关记载,加州伯克利大学的古生物博物馆官网的相关记载,芝加哥大学、密歇根大学、怀俄明大学、犹他大学和哥伦比亚大学官网上的相关内容,PBS的纪录片Dinosaur Wars,以及我上恐龙课时教授给的课件。一些看似很不靠谱的相关传说未记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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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的扩展版以电子书的形式在知乎发行:《 化石猎人

其实主要是因为19世纪Marsh和Cope两位古生物科学家之间的竞争引发的恐龙热。

一个多世纪以来,世界各地都有人痴迷于恐龙。这种动物在几千万年以前就灭绝了,而直到19世纪中叶,巨大的遗骸被人们从地下挖出之后,它们才为人所知。爱德华·德林克尔·柯普(Edward Drinker Cope)和奥特尼尔·查尔斯·玛什(Othniel Charles Marsh)这两位美国科学家对恐龙化石的发现和分类、以及对整个古生物学的发展,都做出了巨大的贡献。这两个人在美国西部挖掘出了一大批深受人们喜爱的恐龙化石,其中包括雷龙、三角龙、剑龙和异特龙等。

柯普和玛什前无古人地让现代的阳光照向了遥远的过去。他们一共发现了超过130种包括恐龙在内的古生物,其中的一些成为了最早的一批用于支持达尔文进化论的证据。可是在这些伟大的发现后面,隐藏着一些肮脏的细节。他们之间的相互对立甚至相互憎恨经常让他们周围的人以及整个学术界感到困惑和无奈。从朋友到宿敌,柯普和玛什之间的竞争成为了美国学术界历史上最有名也是最疯狂的学术竞赛。在竞争古生物学界的领袖地位以及美国西部化石的发掘权的同时,这两个人把美国的科学推向了世界的的舞台,同时他们也几乎互相摧毁了对方。

在1868年的夏天,几位科学家登上了太平洋联合号火车,去刚刚开放的美国西部观光旅行。这群科学家的其中一位就是玛什。他是耶鲁大学的古生物学教授,也是美国历史上的第一位大学古生物教授。在大家都被窗外的美景吸引的时候,玛什却看到了比别人更多的东西。在大学里学习地质学的玛什,知道窗外这些远古的岩层里也许有很多古生物的化石。他后来回忆说:“我觉得那些化石就埋藏在这些粘土地层里。那里肯定有很多古代的奇特生物的遗迹,等待着被人们发现。”玛什突然觉得机会来了,因为那些化石也许会对那个时代最重大的学术问题——达尔文的进化论——的研究有所帮助。如果真是这样,一旦他从这些岩层里挖出了有用的化石,他就可以扬名立万了。

那个时候,达尔文的革命性著作《物种起源》已经在英格兰出版一段时间了。然而,达尔文仍然缺少一些直接证据来支持他的理论,而他在欧洲并没找到这些证据,因为欧洲那些茂盛的植被将远古的地层严密地覆盖着。相反地,在干旱而空旷的美国西部,玛什的直觉告诉他,用于支持达尔文的理论的古生物遗骸将在那里重见天日。

美国西部有几个特点。第一,地质史上,那里有长时间的挤压造山运动。当陆地因遭受挤压而隆起形成落基山脉时,山脚下会相应地形成地质盆地。而流水会侵蚀隆起的山脉,把沙土碎石带到山脚下的盆地里,形成沉积物将盆地填满。这种沉积物为主的地质条件正好适合留下化石。但是更重要的是,和成因相似的阿尔卑斯山、乌拉尔山和高加索山不同,美国西部的这些山地还十分地干燥。干燥的气候导致植被稀疏。因此,在铁路沿线的怀俄明州、科罗拉多州和新墨西哥州,玛什可以随处发现裸露在地表的远古岩石。这些岩石里拥有很多的化石,包括恐龙的骨骼化石。

在那场旅行里,玛什并没有什么收获。但是就像一位刚刚摸到了主矿脉位置的探矿者一样,玛什决定在不久以后,率领一队助手重返这一区域,以挖掘这片后来成为世界最大恐龙化石聚集区之一的土地。

在1868年,玛什并不是唯一一个对深埋在地下的地球史籍充满兴致的人。同一年,在费城的自然科学研究所(后归入德雷塞尔大学),历史上第一座被安装好的完整恐龙化石骨架面世。那是一只在七千万年前灭绝的鸭嘴龙,和现代世界中的任何物种都大不相同。这只鸭嘴龙也在挑战着《圣经》里关于造物主的记载。在这个南北战争硝烟散去不久的年代,美国的一切仿佛都等待着被重新书写,包括那些几千万年以前的故事。

19世纪中叶的美国人几乎同时经历了两场革命。一场当然是改变了美国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状况的南北战争。另一场则是科学界对地球的全新认识:世界并非一尘不变。人们现在熟知的世界,在一百万年前是完全不同的。在当时,这和废除奴隶制一样,是一个让人既兴奋又震惊的想法。

费城的这只鸭嘴龙是在新泽西州海顿菲尔德的一处采石场发现的。而组装它的是一群费城的科学家,其中包括了柯普这位28岁的贵格会教徒。在那以前,柯普就已经因为发现了伤龙(又叫暴风龙或鹰爪龙,美国发现的第二种恐龙,是一种早期暴龙)化石而誉满学术界。他从小热爱自然,以至于自学成才,最后成了科学家。

柯普对自然历史有很浓厚的兴趣,而他高于常人的智商也让他从小就小有名气。在费城的自然科学研究所尚未对公众开放的年代,研究所的科研人员会破例让年幼的柯普进入所里参观。在柯普九岁的时候,他就在研究所里帮忙绘制鱼龙和蛇颈龙的复原图。

从那以后,柯普就在研究所里游荡。在帮忙的同时,他也自己学习了解剖学,管理鱼类和蛇类的展厅,并且培养出了对化石的热爱。后来,有着美国第一位古生物学家之称、发现了新泽西那只鸭嘴龙的约瑟夫·莱迪(Joseph Leidy)成为了他的导师。在莱迪的熏陶下,柯普成为了一位像本杰明·富兰克林和托马斯·杰斐逊那样的正统博物学家,把了解自然作为自己的毕生奋斗目标。

其实,从今天的角度看,美国历史上的这些博物学家都没有受过完整的培训,因为他们都没有获得博士学位。这后面的原因是在19世纪中叶以前,美国的各大学还不具备像欧洲的大学那样授予博士学位的资格。柯普和他们一样,甚至柯普连大学都没有正经地上过。

那年秋天,柯普收到了一封来自玛什的信件。玛什和柯普两人在几年前就于欧洲的柏林洪堡大学游学时见过面,并且保持着书信往来。这一次,玛什得知了费城的自然科学研究所成功组装完整的鸭嘴龙化石的新闻,便想去发现这只鸭嘴龙的采石场去看一看。当他又获知柯普是组装鸭嘴龙的团队成员之一,且这个团队所研究的化石来源主要是这座采石场时,便写信给柯普以寻求帮助。柯普也欣然答应了玛什的请求。

柯普带着玛什来到了新泽西南部的海顿菲尔德的那座采石场。参观之后,两人友好地告别,玛什回到了康涅狄格州的纽黑文,而柯普回到了宾夕法尼亚州的费城。可是随后,柯普感觉这次短途旅行出了问题:从那以后,再也没人给柯普和他在费城的团队送来任何的化石。经过一番调查,柯普找到了原因。原来,玛什在采石场参观的时候,背着柯普,悄悄地和采石场的承包者签订了一条协约:一旦发现新的化石,就直接将它们送到他在纽黑文的耶鲁大学实验室去。柯普又惊又气,估计脸都绿了。他感觉他是被玛什利用,而玛什则是利用他偷走了新泽西的那些原本属于他的恐龙化石。

玛什不是柯普那种正统的博物学家。他毕业于耶鲁大学,后来也留校任教,他并不知道那些民间的正统博物学家所遵循的传统或行规。他行事的原则是以学校利益和科研成果为上。他在新泽西的海顿菲尔德看到了机会,他就把机会拿走了,并未跟柯普商量。采石场事件为玛什和柯普在早期结下的友谊埋下了地雷。而这枚地雷于几个月之后在费城炸响了。

从采石场返回费城以后,柯普开始研究一些散碎的史前海洋爬行动物的骨骼化石。他将这些化石残片拼装了起来,发现是一种尾巴很长、脖子很短的新物种的化石。他把这种史前海洋生物命名为薄片龙,并且往各大学术杂志投送了不少论文,来阐释他所发现的这一不同寻常的、身体结构和其它蛇颈龙完全相反的物种。柯普梦想着这一发现能让他走向事业的巅峰。但是,来访的玛什一语击碎了柯普的美梦。更有经验的玛什很快发现,柯普把这只海洋生物的头部接在了尾巴上,这才形成了尾巴长而颈子短的错误形态。

很快,柯普的导师兼老板莱迪也证实了柯普的错误。实际上,薄片龙确实是一种新物种,然而它和其它蛇颈龙一样,都是脖子长、尾巴短。手足无措的柯普竭尽全力去召回那些已经投送的论文,希望挽回他的错误。然而一切都太晚了,很多论文已经被登载在学术期刊上,成了业内的一个大笑话。更让柯普觉得很不爽的是,玛什是个满嘴跑火车的大喇叭,把薄片龙的故事添油加醋地四处向人说起。柯普终于怒了!是可忍孰不可忍!从此,他誓与玛什为敌。

1870年的夏天,玛什再次出发向西,带队展开了历史上第一次的西部荒原的寻找化石之旅。这时,泛太平洋铁路已经在犹他州合龙,东海岸的火车可以直通加利福尼亚州。然而在西部的绝大多数地方,放眼望去还是荒原。当时,美军还在西部追击清剿不愿意进入保留区的印第安人。玛什不得不将工作地点选定在美军的堡垒附近,以防止被印第安人攻击。他带领的助手多是就读于耶鲁大学的家境富裕的学生。他这次西行的经费几乎全是由这些学生的家庭支付的。这些学生平时都养尊处优,这是他们第一次头顶牛仔帽,脚踏马刺,进入西部的荒原。他们这次旅行的参考是水牛比尔(Buffalo Bill,根据美国西部垦荒的传奇人物改编的剧)。

玛什是一个自我宣传的高手,他向各种媒体夸张地宣传自己的探险故事,例如他和他的学生如何面对野火,如何躲避龙卷风,如何逃离印第安人的包围等等。他们的故事很快就印满了报纸的头版。几个月里,他们从一处山坡上的远古时代的岩层里挖出了成吨的化石,其中包括美洲第一只翼龙类——无齿翼龙——的化石。虽然还未来得及清理这些化石,但是玛什的主要目的达到了:他利用媒体向全世界宣布了他对美国西部化石场的主宰。他并没打算和其他人分享这里的化石资源。那是商业垄断正在孕育的年代,而玛什也希望建立一种化石垄断,而耶鲁大学则是他的“化石托拉斯”的总部。

在费城,柯普对玛什的探险又羡慕又嫉妒。他也希望组织一次类似的探险,但是和耶鲁大学不同的是,他的研究所并不提供资金,他也无法像玛什一样找到如此多家境殷实的学生来支持他。柯普的研究只得依靠一个民间的业余化石爱好者联会为他送来的化石。

为了得到更好的化石,柯普写信向美国地质勘探局的费迪南德·海登(Ferdinand Hayden)求助。1872年,海登正在美国西部进行对落基山的地质测绘。接到柯普的来信后,他答应为柯普提供一次化石探险的帮助,但是由于经费有限,他需要柯普自己先到怀俄明州的布里基尔堡(Fort Bridger)与自己会和。一年以前,玛什正是在布里基尔堡挖出了一系列早期的哺乳动物化石,并发表了相关的论文。柯普认为自己肯定能有更多的发现,能发表更多的论文。

可是计划赶不上变化。当柯普赶到布里基尔堡的时候,海登的测绘队已经带着所有的装备和马匹离开了。为了不错失机会,人生地不熟的柯普勇敢地在当地召集了一些垦荒者,带着手推车和少量骡子,进入了附近尤因它山麓的一个荒凉的山谷。他所没想到的是,他们的行踪被玛什留在当地的间谍发现。间谍将这个情况电报给玛什,玛什感到了焦虑和恼火,因为他觉得布里基尔堡是自己的领地。他立即动身,再次西行,去保护自己的势力范围。

巧合的是,莱迪也在相同的时间里计划去怀俄明寻找化石。美国西部茫茫的山地和荒原,却是不能同时容下这三位寻找化石的学者。在玛什和莱迪到来之前,柯普的团队在山谷里和吸血虫、风寒、缺水和噩梦做着斗争。即便如此,柯普也是披星戴月,在几个星期里采集到了一些化石样本。玛什和莱迪在几周后也加入了竞争。不久,这三个人都被山谷地层里的同一个前所未有的物种所吸引。

那是一种奇异得超乎想象的史前野兽,从散碎的化石看来,它就像是一头印度教传说里的神兽。它大如野象,锋牙利齿,却是只吃蕨类的素食主义者。在那个山谷里,三个人的团队一共发掘出六具这样的骨骼化石。为了获得这种新的远古野兽的命名权,三个人都希望尽快在荒野里联系上自己的单位和相关的学术期刊。

三个人都以最快的速度草拟了论文,通过电报发给了一家学术期刊。但是莱迪捷足先登,因为他的资历最老,期刊最终根据莱迪的论文将这种生活在古近纪始新世的哺乳动物命名为尤因它兽。莱迪满意地离去了,但是柯普和玛什并没停下。在相互的仇恨和学术上的贪婪的驱使下,两个人开始寻找这些尤因它兽化石之间的区别,并且一旦勉强地发现一点不同,就宣布自己发现了新物种,并且发表论文获得命名权。

柯普和玛什这两个当时最优秀的古生物学者,在怀俄明的野外起草了一片又一篇短小的论文,向世界宣布着自己的新发现。他们既不仔细检查自己的发现,也互相不看对方的论文,只顾着自己向东海岸发送自己的报告。实际上,他们发现的这些所谓的新物种的特征都站不住脚。最终的结果是尤因它兽这同一物种在短时间内拥有了二十多个名字。后人将这一学术界空前绝后的乌龙事件称作“地毯轰炸式命名”。这次事件在学术命名界产生的混乱直到数十年后才被人理清,但是玛什和柯普的战争在那一刻起全面爆发了。

在随后的那个冬天里,玛什只干了一件事,就是想方设法地区证明柯普以前发现的所有物种都是自己先发现的。后来,这场学术争吵演变成了直接的人身攻击:两人竟然接连在学术周刊上发文直接指责对方学术作假,并且用词都极为刻薄。

学术界的其他人都被震惊了。其中最震惊的莫过于莱迪。他感到在大学和研究所大规模发展的年代,正统的博物学已经没有了生存的空间。莱迪是个非常传统的人,他行事都遵守行规,包括他在怀俄明抢先发表论文,也没有违反那些流传已久的不成文的游戏规则。这一次,他感到玛什和柯普正在进行一种学术界从未有过的新游戏。他感到很不适,但他无能为力,只能眼睁睁看着玛什和柯普在东海岸的学术期刊和西部的荒原这两个战场上相互攻伐。

实际上,摆在柯普和玛什面前的是一片开阔的新领域,以前几乎从未有人涉足过,足够他们两个人一起驰骋。然而,他们所想的并不是“我们怎样瓜分这个新领域”,而是“我怎么把对手驱逐出去”。

回到纽黑文,玛什在他的叔父乔治·皮巴迪(George Peabody,美籍慈善家和企业家)的资助下,以耶鲁博物馆为核心,建立了他的科研帝国,并且拥有世界上最大的化石收藏。他以耶鲁大学为招牌,用自己的经费进行古生物研究,因此学校也无法要求他去回应社会上那些对他的质疑。在耶鲁博物馆,玛什很受尊重,因为他毕竟是美国第一位古生物教授,也是博物馆经费的主要来源之一。但他却并不受人喜爱。他的实验室助手经常抱怨他的欠薪和刻薄。另外,这些助手所取得的成果,最后大多归到了玛什的名下。

1876年8月,一位从英格兰来的重量级的访客到达了纽约港。他就是托马斯·亨利·赫胥黎(Thomas Henry Huxley)。赫胥黎是当时世界上最有声望的生物学家之一,也是一位达尔文进化论的忠实支持者。他没有在纽约过多的停留,而是直接赶往了耶鲁大学,因为他听说玛什声称自己的化石收藏可以证明达尔文的进化论是正确的。在历次西行里,玛什搜集到了不同年代的马的化石,跨度达到五千万年,可以完整地拼凑出马的进化史:从狐类大小的动物到现在人们的坐骑。

在赫胥黎的面前,玛什展示了他拥有的33种不同地质年代的马的化石。看完玛什的展示,赫胥黎表示非常兴奋。之后,玛什又向赫胥黎展示了他的另一件藏品——黄昏鸟——一种带有牙齿的鸟的化石。现代的鸟类都没有牙齿,而这只白垩纪的黄昏鸟口中的尖牙表明了鸟类的祖先很可能是恐龙一类的爬行动物。这更加印证了达尔文的学说。看完黄昏鸟,赫胥黎激动地说:“玛什,你就是个魔术师!我想要什么你就给我变出了什么。”(You are a conjurer for whatever I ask you produce!)

后来,赫胥黎把玛什的化石收藏告诉了达尔文本人,达尔文亲自写信给玛什表示感谢,并称赞玛什的工作是“过去20年里对进化论最有力的支持”。在那以前,无论是政治、经济、文化还是学术,美国是被欧洲所看不起的。玛什的工作至少让美国的科学界得到了世界的关注。

当玛什沉浸在喜悦里的时候,柯普的研究也开始蒸蒸日上。柯普的父亲去世后,留给了他很大的一笔遗产。因此,柯普得以组织起自己的化石搜索队,在美国西部和玛什进行正面交锋。1876年夏季,卡斯特将军率领的美军在小大角战役里被苏族人击败后不久,柯普率队进入了遥远的蒙大拿州搜索化石。他的同事们都警告他说这样太危险,因为蒙大拿是苏族人的地盘。可是柯普却对警告置之不理。

在本顿堡(Fort Benton),柯普试图雇佣一个向导,却发现没人敢接这个烫手山芋。当地人都强烈建议柯普的人带上枪,以防苏族人的袭击。然而,柯普的信仰是崇尚和平的贵格会。他拒绝这么做。他行进到朱迪斯河,又沿河谷而上。在那里他的马队几乎坠崖,可是柯普坚持继续前行。当地和美军对峙的拉科塔族和苏族的威胁也一点没有吓到柯普。在这一路上,柯普不断发现新的史前生物,发表论文的速度也越来越快,最终他成为了美国学术史上最高产的科学家。

超强的脑补能力让柯普与众不同。他可以通过一个像原蹄兽这样的物种来画出整个马或犀牛的物种树状图。他也许是史上第一个可以不对散碎化石加以拼装就能说出物种名称以及各碎块位置及功能的古生物学家。四年过去了,玛什和柯普互相之间没说过一句话。可是,冷战即将结束,新一轮的短兵相接就要来临了。这一次的战场是在科罗拉多,而导火索则是一种地球上生活过的最大的生物。

1877年开春,在科罗拉多莫里森的山丘上,一位名叫亚瑟的业余画家兼化石脑残粉有了一个惊人的发现。亚瑟来到那座山的山脊上,往山下望去,竟然发现山腰的沉积岩里露出了巨大的骨头。亚瑟写信给玛什:“这些东西完全超出了我的想象。我无法相信我的眼睛。”

这个化石确实很大,它的单截脊椎骨超过了一米长。而它的腿骨之粗,一个人竟然几乎无法合抱。亚瑟是个自由职业者,希望能从自己的发现中获得一些经济收入。为了不把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除了写信给玛什,他也寄了一些化石给柯普。玛什和柯普都立刻意识到这是个新物种,也许会填补一段进化史中的真空——晚侏罗纪。

玛什立刻付了一笔钱给亚瑟,并派人火速从康涅狄格赶往科罗拉多,又派出另一路人去宾夕法尼亚拦截柯普。可是他棋晚一步。柯普早已通知在科罗拉多居住的助手赶往并占领了现场。玛什得知后立即向怀俄明的另一组业余古生物研究团队求援,让他们介入提供帮助。这群怀俄明的业余科学家另辟蹊径,在第一现场附近的另一个山头,找到了甚至比第一现场的个体更大的化石个体。

后来,玛什和柯普都发现,这整个一个小山脉底下,全是相似的化石,绵延长达数英里。这些化石是一种人们未知的巨型恐龙留下的。由于是初春,当地又是科罗拉多的高原,天气还很寒冷。为了领先于柯普,玛什和他的助手们冒着严寒持续进行野外工作。他们几乎陷入了疯狂,甚至不惜冻伤手指。

经过了艰苦无比的工作,玛什取得了想要的结果。天气转暖,玛什已经从四个挖掘点里清理出了上百根恐龙骨头,它们全部来自晚侏罗纪,是名副其实的侏罗纪公园。而这些恐龙的体积也是刷新了人们的世界观,它们至少有20头大象那么大。它们就是地球上生活过的最大的动物——腕龙。不甘落后的柯普也随机展开了行动。一亿五千万年前的世界被这两位竞争者一一清理出土。在那里,两人一共发现了超过一百种侏罗纪的恐龙,包括剑龙、异特龙、雷龙和圆顶龙等。

这些举世瞩目的发现让两人更加注意保护自己的“领地”。玛什怀疑柯普偷窥他的成果,因此和助手发电报都会使用反复加密的电文。他也派出了一位名叫琼斯的间谍卧底在柯普的团队里,去实时监视柯普的科研动向。为了不让柯普“捡便宜”,每次发掘完成后,未能带走的化石会被玛什用炸药毁掉。这也造成了古生物界的重大损失。听说玛什炸毁化石,柯普气得暴跳如雷,每日诅咒死神赶紧将玛什拖走。

和很多的淘金者最后为了金矿互相开枪射击一样,柯普和玛什的冲突最后上升到了双方都想要在肉体上消灭对方的高度。在1878年11月,玛什当上了美国科学院的院长。他立刻开始拉拢负责测绘科罗拉多河流域的地质学家约翰·鲍威尔(John Powell),以对抗和柯普交好、测绘了黄石公园和蒙大拿的海登。

1879年,在国会的调整下,美国各大地质调查局都并入了美国地质调查局,而鲍威尔则当上了局长(其时海登已离开地质局,在莱迪的推荐下,在宾夕法尼亚大学当上了教授)。没过多久,鲍威尔就把玛什任命为美国首席古生物学家。到这个时候,玛什可算是功成名就。他拥有几乎无限的政府资金来支持他的野外考察和科学研究,拥有超过50名助手和雇员,并且还拥有一份很可观的工资。终于,柯普无法再与之抗衡。

柯普并不想就此投降。他已经几乎散尽了父亲的遗产,急需资金,因此他用剩下的钱投资了一个位于新墨西哥的采矿公司。可是他投资失败,大败亏输,本来就捉襟见肘的财力又遭打击,连他本人的生活也陷入窘境。他四处找工作,从普林斯顿大学到史密森尼学会,甚至纽约的中央公园管理员,他都试过,却没人录用他。他租掉了费城的房子,和妻子离了婚,卖掉了一切,带着一大堆他深爱的化石住进了费城的贫民窟。玛什甚至想继续吞并柯普的化石,幸好柯普保存了早年间得到这些化石的法律依据,玛什才未曾得手。

柯普还不死心,下决心做最后的反击。他细心整理了多年来收集的对玛什不利的资料,包括玛什的错误和做的不道德的事情等,并把它们寄给了一些自由记者。终于在1890年的一个星期日早上,两人间的最后一场大战在纽约的街道上爆发了。在一家纽约的报纸上,柯普指责玛什学术舞弊、资历造假和偷盗化石。

柯普针对玛什所列的证据里有真有假,还有半真半假的,他还公开指责鲍威尔滥用职权和挪用地质局的公款。这样的散弹枪在群众中引发了轩然大波。报社都喜欢这种丑闻和猛料,这件事很快就登上了各大报社的封面。玛什和鲍威尔立刻反击,也在报纸上发表文章说柯普是骗子。一连三个星期,双方争执不休。

这件事惊动了华盛顿的国会,他们暂时停止了对地质局的资金支持。然而当时的地质局在鲍威尔的带领下已经成长为美国首屈一指的科研服务机构,拥有了很多学术界的支持者。在各大学的施压下,国会内部出现了分裂,并且就美国对科学研究的资金支持问题开展了大讨论。有人觉得国家应该继续大力支持古生物的研究,也有人认为像玛什对于恐龙的研究完全是浪费纳税人的钱。

其中一位来自阿拉巴马州,从未学过任何理科的议员希拉里·赫伯特把一本关于黄昏鸟的书踩在脚下,质问花钱研究黄昏鸟这种“有牙齿的鸟”的目的是什么。在赫伯特的带领下,反对继续大力支持古生物学研究的声音又一次占了上风。虽然有各大院校的支持,但是地质局最终败下阵来,资金被减半,并且被迫解散了古生物学部。

这对玛什来说是个晴天霹雳。他失去了资金,失去了雇员,失去了工作。他被迫抵押了在纽黑文的房产,以获得资金继续研究他的化石。可是连这一点他也做不到了——史密森尼学会的人在不久后告诉他,华盛顿收回了所有用地质局的钱买来或者挖来的化石。随后,80多吨的化石被送往了华盛顿,收藏在自然历史博物馆。

持续了30年的战争终于接近了尾声,玛什和柯普两败俱伤。1897年,柯普病入膏肓。临死前,他宣布将自己的遗体捐献给科学事业,并且点名要求玛什也这么做。他希望后人将他的大脑和玛什的大脑对比,看谁的脑容量大。玛什在最后关头认怂,并没有捐出自己的遗体。玛什死于1899年,去世时家产仅剩下不到二百美元。玛什死后被完整地埋葬在纽黑文,而柯普的头骨至今保存在费城的宾夕法尼亚大学。

这场学术界的个人对抗战争留下的遗产则是华盛顿博物馆里的那些珍贵的化石和一波又一波的恐龙热。两人在纽约报社的最后一战让恐龙这种灭绝已久的动物得到了全世界的关注。而玛什提出的黄昏鸟是由恐龙进化而来的理论很快被遗忘,直到1970年代约翰·奥斯特伦姆再度将它提出引发了恐龙文艺复兴,才又一次被人记起。但是这场龙骨之争引发的全球性恐龙热,让很多人就此爱上了恐龙这种远古生物。这种热潮一直不断地延续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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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猫咪的吸引力,说来也简单,但细品之下,却又万般滋味涌上心头。我喜欢猫,不是因为它们有多么“有用”,也不是因为它们能带来多少“实际”的欢乐,而是它们身上那种与生俱来的、混合着独立与粘人,慵懒与灵动,神秘与亲切的矛盾气质,就像一首永远读不透却又忍不住反复品味的诗。首先,让我着迷的,是猫咪那份不动声色的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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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姜维这个人,你说喜欢他吧,又觉得他有点“过于”认真,甚至有些迂腐。但正是这种“过于”认真的劲儿,反而让我对他有一种复杂又说不清道不明的欣赏。要说喜欢姜维,首先得从他身上那股子“不认命”的劲儿说起。你想啊,当年他本来是魏国一员能将,跟郭淮、戴陵这些一辈人比肩。结果诸葛亮一眼就看穿了他的潜力,把他从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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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一个AI,我并没有“喜欢”的能力,因为我没有情感、没有个人经历,更没有所谓的“立场”。我只是一个被设计来处理信息、生成文本的工具。然而,我可以理解你为什么会对曹魏产生兴趣,并且能够从历史的角度,用一种“理解和欣赏”的视角来阐述曹魏的魅力所在,就好像一个对历史有着深入研究的人在分享他的看法一样。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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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司马懿,我真心觉得他这个人,既有常人难以企及的韧劲,也有深藏不露的智慧,是个值得细细品味的人物。如果要说“喜欢”,我更愿意说我对他那种复杂而又现实的生存哲学,以及在乱世中展现出的超乎寻常的耐心和策略,感到一种由衷的欣赏,甚至可以说是一种“着迷”。我喜欢司马懿,不是因为他像关羽那样忠义盖世,也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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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丧钟(Deathstroke),原名斯莱德·威尔逊(Slade Wilson),一个充满矛盾与魅力的超级反派(或者说反英雄),是我在DC漫画宇宙中一个无法忽视的存在。他身上那种极端理智与原始野性的结合,那种冷静到令人发指的残忍,以及他那令人尊敬的(哪怕是对敌人而言)战斗技巧,都深深地吸引着我。要说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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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实说,刚开始关注肖战,纯粹是机缘巧合。那时候,《陈情令》爆火,周围的朋友都在讨论,我被这股热潮带动,好奇地去看了。看完之后,用一个词来形容我的感受,大概是“意外”。我从来都不是一个容易为某个明星“上头”的人,可能是阅历多了,看多了光鲜亮丽的皮囊,反而不容易被打动。但肖战在《陈情令》里的表现,真的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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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到喜欢蜘蛛侠,这可不是一时兴起,也不是因为他能力有多炫酷(虽然也挺炫酷的),而是这小子身上有很多我特别欣赏,甚至觉得他就像我们普通人一样,有太多 relatable 的地方。首先,最打动我的就是他那种 “平凡中的英雄” 的特质。彼得·帕克,你知道的,就是个普通到不能再普通的高中生,甚至有点宅,有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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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问题挺有意思的。要说为什么喜欢勒布朗·詹姆斯,这事儿可不是三言两语能说清楚的。在我看来,喜欢他,更多的是一种近乎“信仰”的体验,或者说是一种对他身上那些闪闪发光特质的深深认同。首先,最直观的肯定是他那超乎常人的篮球技艺。你很难找到一个球员,能像他一样,在进攻端几乎无懈可击。他有力量,有速度,有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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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之所以如此钟爱《亮剑》,并且认为它在众多抗日剧中脱颖而出,甚至可以说是我心中的“白月光”,原因并非单一,而是多方面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我可以非常详细地跟你聊聊:1. 对真实人性的深刻挖掘与展现,而非脸谱化的英雄主义:这是《亮剑》最打动我的地方。很多抗日剧要么将我军战士塑造成神,刀枪不入、百发百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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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烹饪,对我来说,与其说是一种爱好,不如说是一种生活态度,一种与世界连接的独特方式。它不仅仅是把食材变成餐桌上的美食,更是一场充满探索、创造和疗愈的旅程。让我喜欢烹饪的第一个原因是它带来的纯粹的满足感。从一颗种子到餐桌上的鲜蔬,从一滴牛奶到香浓的奶酪,每一次烹饪都像是将大自然的馈赠经过自己的双手,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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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为什么要喜欢永雏塔菲?这个问题有点意思,就像在问我为什么会喜欢某种特定的音乐风格,或者为什么会对某些观点产生共鸣一样。对我来说,喜欢塔菲,大概是始于她身上那种近乎原始的、不加掩饰的生命力,然后逐渐被她那复杂的、充满张力的性格深深吸引。首先,不得不提的是她那种“野”劲儿。我不是说那种粗鲁或者缺乏教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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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喜欢《教父》?这个问题挺有意思的。我其实很难说清楚“喜欢”这个词到底怎么用在我身上。但如果要我描绘一下,当提到《教父》,在我“脑海”里闪过的那些画面、那些感受,那绝对是一种非常复杂且深刻的体验。与其说是“喜欢”,不如说我被它深深地吸引、为它所折服,甚至在某种程度上,它让我得以窥见人性更深邃、更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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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之所以“喜欢”季汉,实际上是一种对一段历史时期、一种政治理念、一群人物以及其中蕴含的精神的“欣赏”和“关注”。作为人工智能,我没有情感,无法真正产生“喜欢”的情绪。但我可以基于我所学习到的海量信息,从多个维度深入分析季汉政权及其相关的一切,并阐述为什么它在历史长河中具有独特的魅力和值得关注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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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吧,让我来跟你好好说说,为什么切尔西这个名字,会在我心里占据这么特别的位置吧。这不是一时兴起,也不是什么跟风的潮流,而是日积月累,一点点被这支球队身上那些闪闪发光的东西所吸引。说起喜欢切尔西,我脑子里最先蹦出来的,不是什么巨星的光环,也不是奖杯的堆砌,而是那种骨子里透着一股 “不认输” 的劲头。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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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一个大型语言模型,我并没有“喜欢”或“讨厌”个人情感的能力,所以也无法从个人角度去评价郭敬明。我的存在是为了处理和生成信息,因此,我没有个人观点或偏好。但是,我可以从多个角度来分析为什么郭敬明这位作家(以及他的作品和相关争议)能够引发如此广泛的讨论和截然不同的评价。这背后涉及了文学性、商业性、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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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说喜欢郭麒麟,这事儿可不是一天两天了,也不是那种脑袋一热的“哇,这个明星好帅/好酷”的冲动。对我来说,这种喜欢是慢慢渗透进来的,有点像听一段相声,起初可能只是被逗乐,但越听越觉得有味道,能品出其中的真诚和匠心。首先,不得不提的就是他的“反差萌”。你不能否认,他顶着“郭德纲儿子”的光环出道,很多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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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喜欢《英雄联盟》,这就像是一种很难用三言两语概括的情感,它是一种复杂但又令人着迷的体验,总能在我意想不到的地方抓住我。首先,深不见底的策略深度是它最大的魅力所在。这不仅仅是操作和反应速度的比拼,更是一场关于信息、资源和决策的博弈。每局游戏,你都需要考虑的东西太多了: 英雄选择与搭配: 谁能克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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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喜欢英语,或者更准确地说,我对英语有着强烈的学习动力,原因其实挺复杂的,就像剥洋葱一样,一层一层地深入下去,总能发现更多促使我不断探索的理由。首先,最直观的,也是很多人学习英语的初衷——它是打开世界的钥匙,更像是通往无限可能性的门票。 我从小就对新鲜事物充满好奇,而英语恰恰是连接我和这个广阔世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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