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不是初中政治课中“法律常识”部分的内容么......
根据我国《继承法》:如果当事人生前没有设立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那么按照法定继承顺序办理继承。
《继承法》第十条就法定继承顺序规定如下:
关于继承份额,《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如下:
综上,结合本题,如果题主弟弟生前没有立遗嘱或设立遗赠扶养协议,那么弟媳肯定是有资格继承题主弟弟的遗产的——只不过她要跟公婆、子女均分题主弟弟的遗产(老人和未成年人的生活来源保障,会被纳入考虑因素,而在份额上有所倾斜)。题主作为姐姐,没资格继承遗产。
以上说的是遗产怎么继承,这里面还有个关键的问题是:哪些是当事人的遗产。
就这个房子来说:
如果题主弟弟生产立有遗嘱,那么遗嘱的执行顺序优先于法定继承顺序。但他也只能处理他的个人财产。如果这个房子不是他婚前全款买的,那么即使他在遗嘱中说这套房子由题主继承,这也是不行的——因为这房子并不完全属于他。得把共同财产中属于弟媳那部分分出去才行,剩下的才能按照遗嘱执行。
如果你弟弟生前没有遗嘱,没有债务,这个房子没有问题,那么你弟媳是在继承人之列的。
结婚证是一个很神奇的本子
真的很神奇
神奇到什么地步呢
神奇到两个没有血缘关系的人,因为结婚证可以共享所有的财产,就算亲爹亲妈来了都抢不走
神奇到两个没有血缘关系的人,因为结婚证哪怕相互伤害量刑也都是最轻的
神奇到哪怕一方被灭门,另外一方也有权出具谅解书
就是什么神奇
所以题主的弟弟过世了,我们很抱歉
但是你弟弟的遗产,全部都是你弟弟媳妇的,全部都是
如果真的打官司闹分遗产,最后的分配结果大致如下
你弟弟媳妇先拿走一半
然后剩下的一半你弟弟媳妇还有权利拿走一半
如果你弟弟有孩子,孩子可以从四分之一中拿走一半
如果还有父母健在,那么父母从剩下的八分之一拿走一半
如果你还有其他的兄弟姐妹,那么剩下的兄弟界面分剩下的十六分之一
好了,分配完毕
给她闹屁啊,赶紧去房管局备案,说这个房子有争议,然后让你父母查过去的帐,查他们在这个房子里的出资比例,固定证据,我想你弟弟的房子大概率你父母是有出钱的,如果你弟媳妇没有出钱,那就对不起了。
老公尸骨未寒,就盼着快递过户房子,你弟弟也是悲哀。
大家好,我有个弟弟去世了,留下个房子,可惜他媳妇没跟他一起走,请问我能上去争点啥么?多了不嫌多,少了不嫌少。
大家好,我弟弟有套房子,弟弟被他媳妇那个小妖精克死了,我能要求偿命的同时,获得房子作为精神补偿吗?
挺急的,口水忍不住……
吃绝户坟还吃出法律优越感了。
佩服佩服。
《民法典》继承编第1127条对继承顺序做出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配偶、子女、父母;
(二)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依照这条法律来看,你的弟媳不但有继承权,而且比你更高一个等级。
以前单位有个男同事,英年早逝,留下妻子和两个孩子,大的那个男孩上初中,小的是女孩上小学。公婆有自建房(城中村如拆迁价值很高),小两口在外面有两套商品房,一套贷款还完了,一套正在还贷款。男同事还有个姐姐。男同事父母大概60岁左右。
丧事办完不久,姐姐怂恿父母争房产。男同事妻子说公婆的房子她替孩子放弃代位继承的权利,她不打算再嫁了,夫妻感情挺好也怕再嫁孩子受委屈。如果不放心,可以把房产全公证到他们孙子名下。那两套房子都是同事夫妻自己的钱没啃老。当爷爷奶奶的同意了。但是不知道这女儿是怎么鼓动的那俩老人,反正后来打官司几乎反目成仇。
这个姐姐,因此事在当地名声极差(弟弟去世抢侄子房子太缺德了),这俩老人,一致被认为是蠢货。
……——……
家里远房亲戚,也是儿子不到40去世了,孙子当年高考受影响没发挥好,上了一个中等985。后来儿媳又买房子(写孙子名),爷爷奶奶还给添钱,去世后逢年过节儿媳也会来探望。孙子上大学爷爷奶奶给钱,过年时候孙子给爷爷好几千说是自己做家教挣的。
这家也有女儿,也是当姑姑的。以后养老肯定是女儿主力,儿媳毕竟年轻再嫁是很有可能的,孙子肯定会留大城市发展。
但人家也从来没有争过房产,和上面一样,老人有城中村自建房,夫妻在外买有商品房老人首付赞助不少。
……——……
再回到题主,这种情况得看实际情况,你弟弟有没有孩子,买房时你父母有没有出钱,这些都要考虑。
房子肯定有你父母的继承份额。最简单的,按照法律流程走,可以让弟媳按照份额把钱给你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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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发现有人真搞笑,明明题主问的是自己作为亡人的哥哥或姐姐能否分遗产,我讨论的也一直是身为哥哥或者姐姐能不能分遗产。但是某些人非要故意混乱逻辑,上升到不孝的局面。说不过来了,还恶毒的诅咒我是不是就是死了老公的这个人。我没想到有人吃绝户吃的这么理直气壮的。原来赞同吃绝户的人,在网络上也敢勇于暴露自己的内心的欲望的,表达自己的恶意也是这么直白又勇敢,连一丝掩饰都不屑于伪装。
在评论里面,我一开始就很正面的回答了,如果题主真想要,是可以通过父母那边的分,但是情理上吃绝户逼迫人家孤儿寡母这种行为太冷血了。这位仁兄立马表示是我不想赡养老人。我回复,可以赡养老人,但是这时候老人还有其他活着的子女,现在弟媳和弟媳的子女生活很艰难,自己都难生活下去了,很难说有余力去赡养老人,可以让手有余力的子女先扶持一把,亲戚间相互帮助一下可以考虑。但是这位仁兄立马理解我表示不愿意赡养老人。我意识到此人巧妙的转换了逻辑,把吃绝户吃的理直气壮了。立马回归正题,再次表达我们讨论的是题主身为姐姐或者哥哥,分弟媳这笔钱的可能性。这位仁兄说不过来,立马恼羞成怒,直接展开人身攻击。笑死了,第一次看到网上这么直白的对我表达不善的。难道是因为有了网络,所以有了一层外皮的伪装可以肆无忌惮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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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区里有人说这个题主是可以继承一部分。
理论上来说,如果弟弟的父母选择了继承弟弟的财产,那么题主是可以通过继承父母的遗产参与一部分的。但是,那也是得等题主父母去世后。而且一般来说,有良心的父母大多数不会在儿子死后,拿走儿媳和孙子孙女的生活的钱的。我文章里主要是谴责这种吃绝户的行为。
法律上来说不是不可以间接参与遗产分配,但是,我们是人,除了法律的约束以外,和动物的最大的区别就是有情感,是生活在社会里的。不要求人人多么善良必须要做善事。但是可以尽量少做恶事吧。吃绝户这种行为妥妥的称不上好吧。完全把人家孤儿寡母往死路上逼。为了这些利益,放弃了自己作为人的底线,为了自己的物质享受,把别人陷于水深火热之中。这才是本文的重点,关于财产怎么分配是次要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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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听过吃绝户吗?如果没听过的话,那说的就是你这样的。
不管从法律上还是道德上,你都没资格继承。
作为双女家庭,看够了我家那些等着吃绝户亲戚们的嘴脸。那些人就和题主一样,第一顺位继承人还没死呢?欺负人家孤儿寡母,欺负家里没有男人,就理所因当的觉得人家家里的东西都应该是自己的。看到钱,两腿便走不动道了,索性脸也不要了,和鲁迅笔下那两脚的圆规一样,行动说话间怎么着也得顺个东西揣进口袋里。怕什么呢,反正人家孤儿寡母都得死的,钱早晚就应该是自己的,如今拿了不过是拿自己的东西罢了,人人有份嘛。心里还隐隐暗戳戳的期盼那几个短命的早点死了。这不就是题主隐晦的埋藏在心的阴暗想法吗?只不过好歹读了几年书,还算记得隐约有继承权的事,文化人不好意思,不能那般直接张口要,总得来点遮羞布,比如问问弟媳有没有继承权之类的。
我还见过一个吃绝户的。一女母亲早逝,她留下父亲在老家独自在外打拼,父亲死后,她回家安排后事,一回家又惊又悲又痛。只因自己是女儿,父亲死后短短两三天内,村里的七大姑八大姨把家里横扫一空,连安好的集成燃气灶都被人抠了下来,大到冰箱电视机,小到板凳锅碗瓢盆,能搬走的能撬走的都被弄走了,一概一丁点都没留下。看到她拍的视频,真真家徒四壁,炎炎夏日,却真凉快。她去找别人要回来,那些人还一副理直气壮,你家又没儿子,你家的东西不都是大家的。就问气不气。
说真的,有这样的亲戚挺恶心的。
法律上来说,你毛都没有一根,但是你如果不要脸的话,可以做如下操作:
让父母挣遗产,然后等你父母过世后,你再继承父母遗产的一部分。那得多少呢?按照如下假设可得:
1.假设这套房子值100万。
2.那你弟媳得50万,另外50万接着如下分。
3.假设你弟弟有1个孩子,你父母又都健在,那你父母可得(50万/4)*2=25万。
4.假设你父母只有你和你弟两个孩子,等你父母过世后,这25万作为遗产,你可分得一半,也就是12.5万(如果你弟弟俩孩子,你只能得10万,如果你弟弟没)。
法律上你就能得这么多,而且不是马上拿到钱。
给你劝告:
1.如果你弟留有孩子,建议你不要去争了,你自己也要去帮帮侄子(女)。
2.如果你弟弟没有孩子,你弟媳估计还会嫁人,法律上那你可以代父母主张33.66万(假设房子值100万)。至于要不要,那看你们家庭怎么沟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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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设这个房子是你弟弟的婚前财产或者个人财产(有确凿证据支持)。
做如下划分:
1.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的:你弟媳妇、你弟孩子、你父母,4人均分,每人得25万。
2.你父母过世后,针对以上你父母得的50万(如果没有花费一分的话)作如下划分:
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的:你、你弟均分,每人得25万。但是由于你弟去世,由你弟的孩子代位继承,ta获得你弟的那个2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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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有小伙伴私聊,看不明白,那我举例说明一下吧。
张三情况是:
1.房产:婚前个人房产一套A(价值100万美元,有确凿证据证明为个人财产);婚内夫妻共同财产一套B(价值100万人民币)。以上房产均无贷款无抵押无等等,反正就是净资产。
2.其它财产:无。
3.家庭成员:老婆、一个孩子已成年、父母健在、一个姐姐。
张三突然死亡,没有立遗嘱,活着的时候也没有对其财产的任何约定等等。一家人现在开始把两套房子卖了分遗产。目前有继承权的是:张三妻子、孩子、张三父母,总共4人。(注意:张三姐姐目前没有继承权)
1.张三妻子获得A房产的美元25万(100万美元/4),B房产的人民币62.5万(50万+<100万-50万>/4)。
2.张三孩子获得A房产的美元25万(100万美元/4),B房产的人民币12.5万<(100万-50万)/4>。
3.张三父母获得A房产的美元50万(100万/4*2),B房产的人民币25万(<100-50>/4*2)。
4.张三姐姐:0。因为她属于第二顺位继承人,目前无权继承。
张三父母拿到这50万美元+25万人民币的当天,因悲伤过度,突然都死亡,这个时候对这50万美元+25万人民币开始做遗产继承分割。目前有继承权的是:张三姐姐、张三(已过世,有其孩子代位继承张三的那份、孩子们平分张三的那份)。
1.张三孩子(因为我们假设张三就一个孩子)按代位继承权获得爷爷奶奶遗产美元25万(50万美元/2),人民币12.5万(25万人民币/2)。
2.张三姐姐获得父母遗产美元25万(50万美元/2),人民币12.5万(25万人民币/2)。
3.这时候注意:父母的遗产是张三姐姐跟张三均分,不是跟张三孩子均分,所以张三姐姐先得50%;剩下的50%由张三的孩子均分。
说明:
1.如果张三的孩子未成年,由妈妈扶养,还要考虑抚养费,张三姐姐获得会更少一些。
2.假设那100万美元房子多年来没有增值。如果没有考虑100万美元那房子增值,增值部分按100万人民币的B房划分标准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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