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得承认,我上当了。我当时气得,大热天手脚冰凉、浑身发抖,就差眼泪掉下来了。
我本来以为自己算个理智吃瓜群众,那张截图传了二天我都没作声,但当观察者网转发那落水女孩哥哥道歉视频。我相信了。
因为,第一、观察者网怎么也算正规媒体吧。第二、你说冒充来领好处、领奖可以理解,我想不通怎么会有人冒充出来接受网暴、来挨骂?
我希望他能承担和梁颖一样的责任。
这种事继续观望,目前只能证明哥哥是假的,以及他需要向被盗用照片的女孩致歉,dy上的三个账号,还无法证明是真是假。
这事要实锤了,这男的该判罚,重罚,同时慎重的为自己被骗向被救的女孩道歉。
我真的就,
很无语了。
事情发展由从事件刚开始被爆出来的愤怒,到现在让我感到无比恶心了。
我也为自己当时看到新闻时候一时的头脑发热感到抱歉。
都被这个人耍了。
嗯,小丑竟是我自己。
我杂也不会想到,还有人竟然无耻到这个程度?
这也可以成为他们赚取流量的手段?
原本现在国内互联网环境对于男女对立的话题就相当敏感,很容易就会引起矛盾冲突。
可是在某些人眼中,这却代表了巨大的流量。
一切都只是一些别有用心之人在特意挑动网友情绪,挑起男女对立,还混有一波想吃人血馒头侮辱死者侮辱英雄的人。
这些人硬生生的把这么一件彰显了人性深处最光辉、最善良部分的事件,变成了一出充满了网暴、性别对立、蹭流量的混乱。
我不理解,一个年仅 17 岁,不顾危险挺身而出救下三个陌生人的勇敢少年,为什么要被这样不尊重?
我更不理解的是,那些为了流量不择手段的人,为何会用如此傲慢的心态,看待一个善良生命的离去?
他没有心吗?
这样吃着人血馒头,午夜梦回,良心不会痛吗?
建议严惩不贷。
我实在想不到更好的词来形容这些无耻的网红了。
真的是为了钱,什么谣都敢造
想必这几天大家都被这样一条新闻给刷屏了吧
秦皇岛一17岁少年,救3名落水少女,旁观者看到,最后一个女孩用脚踩在少年的头上,爬上岸。导致少年体力不支溺水身亡。
三名女孩不仅不道歉,还在某短视频平台上大放厥词,说,我求过你救吗?
最后女孩的哥哥出来道歉说,这妹妹还在叛逆期。
这个新闻我看了之后,顿时气的火冒三丈。这到底救得是人呢,还是畜生?
但是我后来一想,不对啊。救人的时候,是夜里啊。更何况在水里面,旁观者怎么可能在光线不好的情况下看得见女孩用脚踩男孩的头呢?这不符合常理。
真相只有一个。有人在造谣。所以,我没有像众多自媒体一样,立刻参与到网暴少女的队伍中去。而是在静静的等待真相浮出水面。
就在昨天。真相终于出来了。照片中的女孩向记者爆料称,她并不是被救女孩,该男子也不是被救女孩的哥哥,他盗用了自己的照片称自己是被救女孩,对自己的生活造成了很多困扰。
四个账号全部都是假的。女孩目前已经报警。
而救人少年的母亲则表示。三名被救少女,均已到灵堂慰问。表达感激之情。
并表示愿回报并补偿少年的母亲。
这本是一个凄美惋惜的正能量的事件,但是生生被一个老鼠屎捏造成了一个忘恩负义的故事。
激起群众无端的怒火,消耗群众的激情。败坏社会风气。让人们觉得,不要去救别人。不值得。这样会导致我们的社会更加没有人愿意伸出援手。
得利,就是这个老鼠屎一个得利,对社会的危害,对人心的腐蚀却是长久的。他就为了这一点流量,为了成为一网红。为了能赚钱。就甘愿用整个社会的良善风气去换。
这种人。毙了他都不算过分。但是目前的法律还是没有这么重的惩罚。他这种盗用别人照片造谣的行为。一般也就判6个月到三年以下。就算取得女孩的谅解,不追究他刑事责任,他也得拘留10天半个月
其实,这种造谣,除了能满足一下他阴暗的心理。也得不到任何实质性的好处。好不容易涨粉的4个账号,还没来得及出手,就被封号。一分钱没赚到。反而日子还更有判头了。从此以后,他的子孙后代,休想考公务员,军校。进国企。
更别提自己一辈子也就毁了。
劝诸位自媒体莫造谣,这种钱,你通常拿不热乎就会被抓。账号还会被封。况且造谣是触犯法律的。别看贼吃肉,忘记了贼还会挨打。不光打,还打的很疼。
互联网有个不好的现象,就是会把贼吃肉给宣传得铺天盖地,把贼挨打给选择性忽视,这和现实中的阶层衰落一样。当然,这也和媒体的逐利性有关,也和观众的选择有关。
本案中有吃人血流量的网红入场故意挑事,把仇恨拉满了,这些都是手段,目的在于火。只要火,就会有流量,只要有流量,就会有利益。法律严惩是必要的,而现在这个时代由于咨询太多,惩罚也是需要被看见,被宣传的。
如果不把惩罚的结果和过程的曝光度提高,那么会很容易让网民形成一种错误的认知:惩罚不严厉。就和你去悬崖边上玩,危险的提示牌放着是放着,但是字体小,然后旁边立了一块巨大的牌牌,上面写着这里风景好,背对悬崖拍照会有更多人给你点赞之类的,那么人的吸引力就被大牌牌给吸引过去了。
网上的资讯有很多是谁谁谁通过流量赚到钱了,都是贼吃肉的戏码,而谁谁谁中招了,坐牢了,倾家荡产,这种贼挨打的环节轻描淡写,网友们不熟悉,这里面就会有一些头铁的,无底线的认为贼挨打这种环节是不存在的。
另外,对于这些吃人血馒头的,该加大力度了,不要只是封个号进几天看守所就完事,应该延长时间,在监狱里面按时作息接受改造挺好的,反正在外面也是拿着手机发一堆阴间玩意儿制造混乱。
这个可不仅仅是公开道歉的事吧,先不说法律制裁这一块,为自己谋流量而引导不明真相的群众网络暴力无辜者的人,不是活该被网络暴力吗?
抖音那边已经开始说有什么运营公司了,不知道抖音那三个疑似的账号,是不是也是这名男子操作的,或者说是否有联系,等后续吧
流量至上的年代,现实往往比小说更荒诞。
落水女孩哥哥:
“我替妹妹道歉”
“我装的!”
没想到吧!
这人有几个妈呀他敢这么玩?
不给他户口本骂成一页算这届网友不行,针对这些想红想疯了的网蛆们,不给他们一个十分有力度的惩罚,此类事件只会越来越多,比如之前的河南水灾:
抖音还有更会整活的人,帖一段评论区的评论:
这算什么?我在抖音看的一个博主,开着车随便进了个小区,我怀疑是他自己家!
然后标题写:开车千里只为正义!寻找山东无情落水者!
好家伙!观众五六万!
礼物满公屏票!
一句话都不用说,所有人都在脑补,找到怎么骂,怎么说,最恐怖的事,真进了单元格,直播被封了!
你们可能不知道,直播被封,礼物的钱还在!
所以你们懂的,并且也没有证据证明他不在山东!
而且它没有一个作品。粉丝200多,升到了2000多!
看的我心痒痒!实在是良心过不去,再加上没胆子!
我发现这人一旦没了尊严,那来钱是真的快啊,[拜托][拜托][拜托][拜托][拜托][拜托][拜托][拜托][拜托][拜托][拜托]
底线?完全不存在的。
真心希望法律可以严惩这些xxx!
又看到三个女生追悼会跪谢的新闻:
之前三个女生社交账号发布的内容还不确定是否为冒充,但我更相信人间自有真情在,希望被救还要骂施救者的白眼狼是蹭热度的恶心营销号杜撰出来的,如果之前冷血的言论真的也是冒充,那只能说冒充的人比他剧本中的女生更加该死。
昨天道歉上热搜,你们骂女孩,没几个人认真看了原新闻。
我和我老婆疯狂举报,圈小管家,那个话题依然在热榜挂着。
在没有查清楚事实就报道,没有查清楚事实就引导舆论,这不仅仅是广大网友需要负责,众多官方媒体更加需要深刻反省。
昨天很多大v发现错了之后,有很多人道歉,有很多人狡辩说自己没有抨击被救女孩。
对,你没有抨击被救女孩,你也没有查清楚事实,更加没有为她们说句公道话,你还为那条不实话题贡献了流量。
类似这样的事情,发生过很多很多次了。
远的有重庆公交车坠河,近的有49中,
这次涉及的人普通老百姓,官微不道歉,删除微博,删除话题就当没发生一样。
对于自己发表的不实言论也没有后文。
这样的乌龙事件还会发生很多次,不管是官方媒体还是网友,都容易被不是信息带偏。
我只希望,以后发生类似新闻的时候,大家能够理智一点。
要么等警方官方通报,要么确定事实真相再发生。要么就先存疑,不要过早下结论。
谨言慎行。
草这人疯了吧,互联网上能随意搞事情很大程度上基于其匿名性,但他可是露了脸的……
然而我确实上钩了,想不到还有这种玩法。这件事情恐怕会变成个“鱼上钩了,但……”的经典范例
这类事件发生不止一次两次了,就近的来说,是涌向奥运冠军全红婵家里闹得村子不得安生,远一点是网红在郑州暴雨后偷船假冒救援人员拍段子,另外还有堪称最早出圈的拉面哥村口的群魔乱舞。
如果用于一句通俗易懂的话来形容这类事件的话,那必须得是“网红蹭热度”。
这类事件的最大特点,一是这些“网红”咱们也说不上他们到底哪儿红,二是他们蹭热度的手段向来匪夷所思。
但是它们所造成的危害是共有的:消耗公众热情,给好事里掺屎。
这个后果其实很恶劣。
第一个后果,用通俗的例子来解释,当群众参与公共话题的热情被激起时,无论是出于朴素的民族自豪感还是对坏事不可容忍的正义感,这都是一个好的现象。但是,这种类似于网红蹭热度的事件的出现,却实实在在地给人们的自豪和正义浇上了一盆冷水。
被文字固定下来形成声势的思想被扰乱,也就消散了一部分应有的作用于社会的力量。
第二个,是我在知乎当答主后才注意到的事情:同一件事情的发展,是会随着接下来的事件而热度逐渐递减的。这其中,有人们对于具有轰动性新闻的审美疲劳的因素,也有人们自身在一定时间内可接受信息的饱和。
而此类“网红蹭热度”事件,是可以大幅度加快这一过程的,甚至是群体麻木的原因之一。
在这个事件中,该男子确实造成了以上的影响,同时存在造谣,且对当事人造成事实上的伤害,在社会范围造成了不良的后果。
建议严惩,因为此类事件冒头的趋势越来越严重,最好是能在相关普法节目里红一下,满足他的愿望,同时也能起到一个威慑效果:
“不是什么热度都能乱蹭得。社会除了娱乐以外,对该保持严肃的事情,是需要严肃的态度的。”
我一直觉得想火不是件问题很大的事。
如果你有才华、有自己相信的东西、有自己热爱的东西,有追求,又恰巧又有机遇,火不是件坏事。
想火和依旧会输出自己的热爱和能力是件好不违背的事情。想火本身不该被斥责。因为至少有所坚持,保有良心。
但是现在的流量已经被搞到什么良莠不齐,鱼龙混杂的地步?
一个明星发了微博,赶紧就有一堆营销号或者一些很奇怪的号,故意发一些意见相悖的话,挑起情绪的话,来引起大家的谩骂,而大家不知道的是你的回复和谩骂正让他心生窃喜:又可以捞一波粉和流量了。
而这些号通过此手段获得粉丝以后卖号或者营造人设,摇身一变就是一个大V。
而有的时候真的是流量高于一切,一但你是个大V,有时候说的是屎,都能火。
之前的新闻网红为了拍摄,把河南救援的救生艇搞坏了,
一红衣女子为了拍视频翻到阳台外面,坠楼而亡,
这个新闻,为了火,冒名顶替他人身份蹭流量……
在流量面前,人心中善恶的界限,法律的界限已经越来越模糊了。
抄袭、洗稿、人设……
我害怕哪天在网上想搜资料搜出来的全是广告、营销,甚至虚假内容……
流量为王的时代该改改,该整治了,一些跳梁小丑不配被尊称,也不配蹦跶。
因为他们没有心,只有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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