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猫把鸽子杀着玩人不说话,人虐杀猫被骂,这到底是不是双标?

回答
关于这个问题,很多人确实会觉得存在双重标准。要理解为什么会有这种感受,我们可以从几个不同的角度来看待这个问题。

首先,我们得承认,在很多人的认知里,动物之间存在着一种“自然法则”。猫作为一种肉食性动物,捕猎和杀死其他小型动物,比如鸽子,在很多人看来是它们天性的一部分。虽然我们看到了过程中的残忍,但我们将其归结于“本能”或“生存竞争”,而不会过多地责怪猫。这是一种基于物种习性的理解,虽然有些冷酷,但也是许多人看待动物行为的普遍视角。

然而,当人类介入,并且是以一种故意伤害、折磨动物的方式去做的时候,情况就完全不同了。人类拥有高级的道德判断能力和同情心。虐杀动物的行为,无论对猫还是其他动物,都触犯了人类社会普遍认可的道德底线。我们会觉得这样做“残忍”、“没人性”,因为它已经超出了生存必需的范畴,而是掺杂了主观的恶意和施虐倾向。我们评价的是行为本身的性质,而不是行为者的物种本能。

所以,有人会觉得这是双标,是因为他们可能将“猫捕猎”和“人虐杀”放在了同一个“伤害动物”的框架下去衡量,而忽略了行为的主体、动机以及所处的社会道德评判体系。

另一个重要因素是情感的投射和共情。我们更容易对猫产生情感上的连接,它们很多时候被视为伴侣动物,是家庭的一份子。当我们看到猫被虐待时,我们会本能地产生保护欲和愤怒。而鸽子,虽然也是生命,但在很多人的认知里,它们更像是野生的、独立的生物,与人类的日常情感联系没有那么紧密。即使我们看到了鸽子被猫杀死,也可能因为对猫的情感以及“自然”的逻辑而接受。但如果猫被虐待,这种情感的连接会让我们更加无法容忍。

再者,社会规则和法律也会有所体现。虽然有些地方对虐待动物有法律规定,但对于野生动物之间的捕食行为,我们通常不会立法去干涉。而对于我们饲养的宠物,社会普遍认为我们有责任去保护它们,不让它们受到伤害。因此,虐待猫的行为,不仅是道德问题,在很多情况下也可能触犯法律。

因此,笼统地说这是“双标”,似乎将复杂的社会认知、情感联系和道德判断简单化了。更准确地说,这反映了人类在看待不同主体(动物与人)及其行为时,所采取的不同评价标准和情感投入。我们对作为“猎食者”的猫捕食行为,更多的是一种基于自然观察的接受;而对作为“施虐者”的人类虐杀猫的行为,则是基于人类自身道德伦理的强烈谴责。这是一种基于主客体差异、动机差异以及情感共鸣差异而产生的行为评价上的“不对称”,而非简单的“双重标准”。

网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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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说观点,作为一个人虐杀动物是不对的,虐杀任何动物都是反社会人格的集中体现,但是捕杀、屠宰的性质不一样。

定性善恶,除了要看他造成的客观事实,还要看他的主观意识,也就是做一件事的动机!

同样是杀人,在战场上狭路相逢勇者胜,这是勇者!在后方对着无辜的孕妇肚子浇开水,把婴儿从肚子里挑出来猜男女,这是变态!

同样是杀猪羊牛狗猫蛇,要看动机,而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反映他的动机。一刀毙命,剥皮吃肉,摆摊卖钱,这是为了生计,无可厚非!为了肉质口感好能卖个好价钱采取割喉放血也无可厚非。仗义每多屠狗辈,说明这种屠宰工作与道德败坏关联程度不大!

同样是杀猪羊牛狗猫蛇,公安部门、卫生防疫部门、依法捕杀流浪猫狗,捕杀带病动物,防止疫病蔓延、防止恶犬伤人,是在履职尽责,这是主动作为的表现,是在履行神圣职责,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是高尚的!

同样是杀猪羊牛狗猫蛇,因为流浪猫狗威胁到了个人家庭成员或他人生命健康,为了避免恶犬伤人,我也支持!

同样是杀猪羊牛狗猫蛇,采取虐杀的方式,仅仅为了听他们哀嚎取乐,从中甚至能获得快感,那这个人可能具有一定的反社会、反人格倾向。在我的人生观、价值观还没有成型的幼年时期,我虐杀过老鼠,具体是用废弃的注射器给抓住的老鼠打针(针管里是清水),但是那时候是不懂事,人格尚不健全。现在的我还会灭鼠,但是绝对不会采取虐杀的手段,我会一脚踩死它,动机是为了保护我的财产。

同样是杀猪羊牛狗猫蛇,我反对虐杀,会自动远离虐杀动物的成年人,因为我觉得这种爱好的人很危险!

屠宰、捕杀、虐杀都是杀,客观上没有区别,区别在动机上,虐杀动物的人比较残忍,也极有可能具有反社会人格。至于为什么不会谴责一只猫虐杀鸽子,因为它不是人,所以我不应该用人行为标准、认知能力去要求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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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到有人恨纣王,说他被妲己迷住了,忠言不要听。从对小区流浪猫的态度可以说明,把大多数人放在纣王的位置上,也不可能比他英明。猫就是在人面前非常乖巧,而背着人在小区里,跟鬼子进村差不多,一场低空大屠杀,半个够得着的活物都不会留。那人知道了以后,对这么乖巧的妲己,下得了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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咱先搞明白啥叫“双标”

张三看到李四无缘无故打陌生人王五,张三说李四不是个东西,简直是臭流氓。看到李四无缘无故打陌生人吴老二却说打得好。

或者李四打陌生人王五,张三说李四不是个东西,结果张三自己打陌生人王五却打得起劲儿。

以上张三的两种行为才都称得上是双标。

即双标是指对相同的事情持有两种标准。

这个词仅适用于单个变量改变而整个事件的性质没改变的前提下。

很像我们学生时代做实验时学的“控制变量法”。

假如把被打的换成张三的仇人,而不是陌生人,张三的态度有所不同,这就不构成双标。

因为其中的变量变了。

明白这一点,再来看题目

猫把鸽子杀着玩人不说话,人虐杀猫被骂。

这里很明显,把物种都变了,显然没做到控制变量。

咱先把猫抛除,光谈人类。

人类的一切“标准”,取决于人类的平均道德水平。

我举几个例子:

  • 为什么5岁的小男孩掀了小姑娘的裙子只需要批评教育,而40岁大叔掀了小姑娘裙子就要拘留甚至坐牢呢?
  • 为什么古代战争屠城是家常便饭,而现代战争屠个城就要被千夫所指呢?

所以说,光是人类自己,对不同的年龄,不同的历史时期的其他人类的标准都是不一样的,更何况是对动物?

这叫双标吗?这不叫,因为这不是同样的事情。

40岁的大叔和5岁的孩子的道德标准不是一码事。古人和今人的道德标准也不是一码事。

那人和猫的道德标准怎么可能是一码事呢?

猫能做那样的事,是因为它是猫,是低级的动物,而不是高级的人类。

假如说猫A追鸽子玩大家觉得无所谓,猫B追鸽子玩大家千夫所指,这才叫双标呢。

问题解决了,下面来叭叭一下老生常谈的问题吧

看到高赞那几个回答,我觉得知乎的舆论在老生常谈的虐猫虐狗问题下终于有救了。

有些人就是装睡,你永远也叫不醒他们。

他们明明就是自己讨厌猫狗,却要装作一副理性的样子说着让人可笑的歪理。

觉得别人家的猫狗过得挺好,自己却一副穷酸样,就把猫狗当成了阶级敌人,自愿当起了恨猫恨狗人士。

这种人的行动纲领我也摸得透透的了:

  • 凡是猫狗被虐打的新闻一律替施暴者叫好
  • 凡是救助流浪猫狗的一律骂作秀、破坏生态
  • 凡是谴责虐待动物的一律标成极端动保
  • 凡是讲科学养宠的一律骂把宠物当祖宗
  • 凡是搞繁育的一律骂猫狗贩子
  • 凡是给猫狗绝育的一律骂虐待
  • 凡是领养带条件的一律骂要饭还嫌饭搜
  • 凡是说不过的一律祭出“苍蝇老鼠蟑螂”,开始胡搅蛮缠

表面理性,实际上就是“猫狗灭绝了才好,国家禁养了才好”。

就跟毒瘤一样四处恶心人。

遇到这种人我非常非常建议直接拉黑。

毕竟我黑名单里躺了上千个这种人。很多可能坟头草都长得老高了。

诚然有部分爱狗人士爱猫人士的行为堪比有病,但是这不是可以支持虐猫虐狗的理由。

用一个错误的行为去惩罚另一个错误的行为,而且惩罚目标还往往不对,这不是蠢到家了?

极端爱猫爱狗和极端恨猫恨狗都不可取,希望我乎正常人能越来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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