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网文作者「行走的一尾鱼」发文吐槽自己的作品被魔改,要求作者对剧本的编审权,你支持吗?魔改到底是谁的错?

回答
网文作者“行走的一尾鱼”的作品被魔改,要求作者对剧本的编审权,这是一个在网络文学改编领域屡见不鲜但又非常尖锐的问题。要回答这个问题,我们需要从多个角度进行深入分析。

我是否支持“行走的一尾鱼”的要求?

我强烈支持作者拥有对其作品改编剧本的编审权。 原因如下:

1. 作品的灵魂与作者的初心: 小说,特别是网文,是作者倾注了大量心血、情感和思想的创作。其中包含着作者对故事的构思、人物的塑造、世界观的设定,以及想要传达的主题和价值观。这些构成了作品的“灵魂”。改编成剧本,本质上是对作者灵魂的二次创作和具象化,如果脱离了作者的意愿,就可能变成对原作的背叛。作者最了解自己的作品,也最清楚如何保留其精髓。

2. 版权与知识产权的保护: 作者是其作品的原始知识产权所有人。即使将改编权授权给他人,也并不意味着作者放弃了对作品核心内容和精神的控制权。编审权可以看作是作者在改编过程中行使其著作权的一种体现,确保改编不损害其作品的完整性和声誉。

3. 避免“魔改”的根本途径: “魔改”之所以会发生,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改编方在改编过程中拥有过大的自由度,并且可能为了迎合某些市场需求(如流量、审查尺度、技术限制等)而牺牲了原著的逻辑、人物弧光或核心主题。让作者拥有编审权,能够从源头上制约这种“魔改”,迫使改编方在尊重原作的基础上进行创作。

4. 提升改编质量的保证: 优秀的改编作品往往能与原作相得益彰,甚至比原作更具影响力。这需要改编方与作者之间有良好的沟通和协作。作者的参与能够提供宝贵的原作解读和创意建议,帮助改编方更好地理解并实现原作的魅力,从而提升改编作品的整体质量,减少“水土不服”的现象。

5. 作者的声誉与责任: 作品改编后,无论好坏,观众都会将其与原作者联系起来。如果改编“魔改”得面目全非,不仅会让原作者感到痛苦和失望,也会损害作者的声誉和粉丝基础。作者拥有编审权,是对自己作品负责的表现,也是对其声誉的保护。

魔改到底是谁的错?

“魔改”的发生是一个复杂的问题,责任往往是多方面的,但最核心的责任在于改编方(包括制片方、编剧、导演等)在创作过程中未能充分尊重和理解原作,以及合同约定和沟通机制上的缺失。 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角度分析:

1. 改编方的责任:
对原作理解不足或曲解: 这是最常见的原因。改编团队可能没有深入阅读原著,或者仅仅抓住了表面的情节,却忽视了深层的主题、人物动机和情感逻辑。
过度追求市场化和迎合大众: 为了追求更高的收视率、票房或者适应某些播出平台的审查要求,改编方可能会为了迎合大众口味或规避审查而对原作进行大刀阔斧的修改,忽略了对原作核心价值的坚守。
创作能力的不足: 有些改编团队可能缺乏将小说转化为影视剧本的优秀能力,无法在保留原作精髓的同时进行有效的影视化改编,只能通过“魔改”来填补创作上的空白或应付压力。
短期利益驱动: 快速的IP变现可能导致改编方不惜牺牲质量来赶工期,对剧本打磨不够。
合同约定不清或违背: 如果改编合同中对作者的参与权、审阅权等没有明确约定,或者改编方在合同执行中故意规避这些条款,那么改编方就负有主要责任。

2. 原作者的责任(间接或潜在):
授权时的疏忽: 在早期授权时,作者可能对改编可能产生的风险估计不足,未能与改编方就剧本的改编原则、审批流程等进行充分的沟通和明确的合同约定,导致后期难以有效干预。
沟通不畅或不积极: 在改编过程中,如果作者未能积极与改编方沟通,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反馈,也可能让改编方产生误解或认为作者对改编并不十分在意,从而导致偏离。

3. 平台/出品方的责任:
对改编质量把关不严: 平台或出品方作为最终的决策者,如果未能对改编剧本进行严格的审核,任由“魔改”内容出现,那么它们也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不合理的排期或资金压力: 有时平台方为了赶档期或控制成本,可能会给改编方施加不合理的压力,导致改编方不得不牺牲质量。

4. 合同和行业规范的缺失:
缺乏成熟的行业标准: 目前国内IP改编行业在作者权益保护、剧本改编流程规范等方面仍有待完善。当缺乏明确的行业标准时,就容易出现改编方强势、作者弱势的局面。
合同中权力分配不清晰: 很多合同在作者的编审权、修改权等方面的条款模糊不清,为后期的纠纷埋下隐患。

具体到“行走的一尾鱼”事件,如果他要求的是“对剧本的编审权”,这通常意味着:

审阅权: 在剧本的各个阶段(例如初稿、二稿、精修稿等)都有权看到并提出意见。
修改建议权: 他的意见能够被改编方认真考虑和采纳,尤其是在涉及原作核心设定、人物关系和剧情走向等关键问题上。
最终否决权(可能): 在某些极端情况下,如果改编内容严重违背原作精神且无法通过沟通达成一致,作者可能希望拥有一定程度的否决权,或者至少有权因改编方严重侵犯其著作权而终止合作。

如何避免“魔改”?

1. 完善合同约定: 在IP授权之初,作者就应与改编方就剧本的创作、审阅、修改流程,以及作者在关键环节的参与度、修改意见的采纳程度等进行明确、细致的约定。可以明确“编审权”的具体内容。
2. 建立顺畅的沟通机制: 双方应建立定期沟通的渠道,作者可以参与剧本创作的早期研讨,提供对原作的解读和改编方向的建议。
3. 引进第三方监督或仲裁: 在争议发生时,可以考虑引入独立的第三方进行评估或仲裁,以保证改编的公正性。
4. 加强行业自律和法律保护: 行业协会应推动制定IP改编的行业规范,保护作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作者也应了解自己的著作权,在权益受到侵害时敢于拿起法律武器。
5. 作者提升改编能力或选择有能力的合作方: 作者自身也可以学习编剧知识,或者选择在行业内有良好口碑和创作实力的团队进行合作。

总结来说,作者“行走的一尾鱼”要求对剧本拥有编审权,这是维护自身创作权益和作品质量的合理诉求,我坚决支持。而“魔改”的出现,是改编方在理解、尊重和创作能力上的不足,以及合同约定和行业规则上的缺陷共同作用的结果。唯有通过更清晰的合同、更积极的沟通和更完善的行业规范,才能有效避免“魔改”,实现IP改编的“双赢”。

网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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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支持。

这个问题其实很简单。你自己思考一下,影视公司购买版权的目的是什么:

A 花钱获得作品的改编权,老子想怎么改就怎么改。我给钱了,谁也别来干扰我。哪怕我赔钱了,哪怕我拍的烂,也跟你没关系。

B 拍一个小说作者喜欢的故事,小说作者不满意就不能拍,花几千万乃至几个亿让跟自己非亲非故的小说作者开心一下。

动动你聪明的小脑袋,觉得影视公司选A还是B的可能性大些?

又或者你是一个影视投资人,你会选A还是选B?

至于说什么就是瞎改烂片才多——国产影视剧烂片烂剧多这个不需要解释,的确烂。但是最终的成品烂不烂,跟作者的所谓“编审权”有什么关系?

所谓的“编审权”,说到底不就是让小说作者来决定项目要不要推进吗?小说作者满意了,作品才能拍,不满意就不能拍。合着影视公司花几个亿的投资,就是为了让小说作者开心?

你要是个投资人,这么着倒也说得过去。但就因为写了个小说,就想着给剧组当爷,你以为自己是广电总局?

何况,从最基本的道理上说,你平时买东西回来,不是想怎么用就怎么用的吗?要是我花钱买回来的东西不能随便用,还得看卖家的脸色,我买这个东西干什么?

骂烂片没问题,但烂片之所以能拍得出来,关键是市场上真有那么多人在看,不然亏本的生意没人做。你与其骂影视公司魔改,还不如多骂一骂那些看烂片的观众。

在影视投资人眼里,给小说作者编审权?你谁啊,就是个臭写小说的,我给你几百万买你的版权是看得上你,什么时候轮到你来指点一个几个亿的项目投资了?

觉得难听是吧?很多影视投资人就是这么想的。

当然,现实中也不乏有尊重小说原著的情况,但那是可遇而不可求的。

说直接点吧,对于影视公司来讲,之所以要掏钱买版权,不是因为“尊重”小说,而是掏了钱之后才能名正言顺的按自己的需求来修改故事,并且不必担心版权等问题。只不过,很多小说作者和粉丝们会天真地以为“你如果不按原著拍,你为什么要买小说版权呢”?

其实,现实情况是,瞎改是本分,照搬才是情分。

站在小说作者的角度上,真别把自己太当回事。要说通俗小说作者,金庸、古龙牛不牛逼?但你看看港台金庸影视剧都被改成什么样了?古龙的武侠剧里,更是连外星人都改出来了。但对金庸古龙来说,我写小说就是挣钱的,人家给了版权费,怎么改就是人家的自由。这个道理,人家懂。

更具代表性的是香港作家倪匡,只要影视公司给版权费,小说怎么改随意。

当然,如果说某个作者在版权交易之前就公开说“如果不能做到整体上符合原著情节,我就不卖版权了”,这一点我是完全支持的。毕竟,卖不卖是个人的自由,作为版权的所有者,小说作者完全有资格决定将版权卖给谁、以什么样的条件卖出去。

但要所谓的编审权,这就是在闹了。在影视制作中,剧本是决定投资规模、演员结构等各项核心的基础。如果小说作者本身也是作为投资人参与进来,对剧本发表一下意见也就罢了。如果只是个普通作者,凭什么觉得自己能对一个自己没有任何股权和管理权的项目来发号施令呢?

实际上,别说是这种通俗小说的纯商业改编了,很多严肃文学作者因为自己作品没有得到满意的改编,而与影视公司或者身为导演、编剧的朋友闹掰的情况,也比比皆是。但除非是影视剧的导演、投资人与原作者的关系本来就好,或者原作者本来就有影视编剧的经验,让他来把把关,这是可以的。否则,大多数时候,影视公司绝没有必要给自己找个祖宗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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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不能理解,为什么影视公司会把好好的ip改烂?

我反而是不能理解,为什么有人想不通?

这是特么的特别简单的现实,这不是道理,这是现实,就是编剧的水准烂啊!

他死活都改编不好。

你们是见到,编剧态度不好,被原作者骂的,那种编剧态度特别好,原作者不好意思骂,但剧本也烂的……也可多了。

好编剧和好作者一样都是稀缺资源。

就是影视公司,或者拿不到好编剧的档期,或者出不起好编剧的稿费,所以找了差编剧……

有很多不魔改,老老实实写,一样烂到爆的剧本……

有很多跪舔原作者,舔到原作者不好意思骂,但就是爆烂的剧本……

为什么有人会觉得,能够把原作品改编成好剧本的编辑遍地都是呢?

这玩意很少很少很少很少很少……

真正的好编剧,原创能力也强,谁稀罕改编啊?自己做原创了……

你们说,喜欢魔改,为啥不自己搞原创?可不就是因为,水准太烂,根本不会原创!

你们指望一个水准好到爆的编剧,又有原创能力的编剧,心甘情愿的听作者的话……这种水准的编辑不缺活,不稀罕伺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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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事情得具体分析……

编剧和作者真的是两个职业。

我也见过原作者坚持某个场面,但那个场面按照现在的技术,拍出来大概影视公司就要破产了……

如果原作者有终极决定权,大多数的剧是稳扑的,你们要知道,很多女作者当年都是指定某鲜肉的……

我的剧一定要某个鲜肉来拍,真的是女作者圈常见操作……

你们喜欢这种原作者终极决定权吗?



同时懂原创和编剧,才是最好的作者和编剧,比如庆余年和赘婿的编剧,改编的就很赞,猫腻和香蕉真要上去,还真就不行,但这种人才太少了。

也见过原作者自己担纲编剧,搞出来的剧也挺好看,这个有很多例子,就不举例子了,因为太多了。

编剧瞎搞的我见过,原作者瞎搞的我也见过,这事儿还真就是,没把具体的故事拿出来,真不知道谁占道理。

如果有具体的故事,编剧怎么弄,原作者坚持啥,这才有站立场的可能性。


我是在编剧靠谱的情况下,很愿意让编剧发挥自己的创作,剧本是二次创作,不是小说附庸。

如果能够争取,我也能硬头皮操纲剧本……

但,我是不太喜欢去干涉编剧工作的……

这是个人选择,不对别人建议……

我更建议原作者去争取编剧的权力,而且影视公司超喜欢原作者担纲编剧……

又能多赚一笔,又能把自己的孩子养好,最两全其美了。


ps:很多所谓魔改,真相特别简单,好编剧太少,等不到档期,或者出不起好编剧的稿费,所以就用个差编剧,差编剧就那么个水准……

希望编剧不要魔改……

这个希望特别幼稚……

这就不是想不想魔改的问题,是找到的编剧就那么点水平,死活都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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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市场上韭菜太多的错,钱多人傻,割不过来。

可以这么说,市场上95%的小说,尤其网络小说不适合改编成电视剧。

原因有以下几个:

1、言情小说

95%的言情小说主线剧情单一,只有男主女主谈恋爱的剧情,设定离谱(什么霸道总裁,xxx首富、鬼怪、超能力、精神病、绝世美男等),大量的心里独白、外貌描写,就是作者来凑字数用,根本不能用,例如小说里面对女主的外貌描写:“洁白的面容,淡色的眉毛,挺秀的鼻梁,淡红的双唇,而她淡静的眼睛里恍如有着海洋般深不见底的感情。”,你告诉我怎么拍?怎么还原?这导致了大部分言情小说内容不够支撑30集电视剧的量。

怎么办?

加,给原著里面的配角加戏,给主线剧情加戏,谁来加?编剧来加。

《孤城闭》原著主线是公主和太监的禁忌之恋,这种文艺的爱情故事,最多拍个10集就拍完了。内容不够怎么办?给公主的皇帝父亲加戏,加了50集大男主的戏,整个立意基调都错了,变成了宋仁宗的后宫故事,所谓大男主高逼格的《清平乐》。

2、武侠/仙侠/玄幻小说

这一类小说不是大女主,也不是大男主,更不是什么爽文,它其实是群像剧,是一个江湖一个朝堂。主角是一个串联不同故事、不同人物的“工具”。

《天龙八部》里面段正淳的每一个女人,段誉的妹妹,四大恶人,鸠摩智这些配角,不比主角团失色。拍电视剧的时候,不能单纯拍主角三兄弟,配角同样重要。很多导演把武侠当古偶拍,把武侠当风景纪录片拍,导致配角人物寡淡。

观众自然觉得没有那味!一帮神仙/大侠有几个心系天下的?整天就是情情爱爱,没事做。所谓的反派,智商低下,权谋跟过家家一样。

但是,拍群像戏难度高?古偶不同,男主女主8个机位kiss发糖,就能有收视率。群像戏,需要主角配角共同演戏。

请群众演员要花钱啊,一个字“省”。

很多武侠小说拍着拍着变成了古偶。

3、科幻、架空小说

对于服装、化妆、道具要求高,没钱没用心做,看着很出戏。《上海堡垒》鹿晗那件类似奥特曼的战袍、战机,看着满屏尴尬。

.....

以上就是小说改编电视剧的多数情况。

事实上就算是金庸古龙也不是每一部小说都适合改编,有的是因为篇幅太少,拍出来内容不够;有的是脑补太多,像小李飞刀,“刀永远在它应该在的地方,凡见过小李飞刀的都成死人”,古龙都说了,小李飞刀没有人见过,那小李飞刀到底长怎么样?

小说家很无奈,但赚钱嘛,不寒碜。

编剧很无奈,但赚钱嘛,不寒碜。

腾哎呦不管,我们需要大量的小说版权改编电视剧,这样才能去市场上融资,讲故事啊,也不管这小说是否适合,赚不赚钱的,真无所谓,关键是资本市场上韭菜原因买单就好了。

腾爱优创立10年,依然亏损,看不到盈利的可能,爱奇艺现在的市值依然有400亿,更恐怖的是8个月前爱奇艺市值1600亿人民币,又融资100亿。

韭菜何其多,割都割不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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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啥叫文人相轻吗?

其实就是价值观、价值观、世界观的碰撞,每一个作者都是拥有固定自洽逻辑的人,作者创建了一个完整自洽的世界,但是他的作品却要碰到两个完整世界观的人,一个是导演,一个是编剧。

这俩人有99%的可能性不是原著的粉丝,即使他们被采访的时候说是原著粉丝,也是骗人的。

每个人的思想世界都是不同的,即使是高鄂顺着红楼梦续写后四十章,大家也不满意,因为高鄂没经历过曹雪芹的一生,他怎么写都没有曹雪芹那味。

到了编剧这里,问题更严重,19年我参与了一个战争小说的改编,事情很神奇,编剧是个女的,复杂项目的是女制片,两个不懂战争的女性合到了一个项目里。

原著是还原新四军的战斗,而编剧和制片都是根据自己世界观进行创作,而我基于我对战争的认真提出我的见解。

我们三个人其实是三个方向,任何一个人的意见其实都可以撑起来这个项目,但是三个思维遇到一起就是灾难,最后项目不欢而散,我们三个人都没有跟着项目到最后,最后结果不得而知,反正某平台一线大剧。

这个项目里,我们三个人都觉得对方是错的,我觉得我懂战争,编剧什么都肯说,就是闷头写,女制片因为背后是资方,态度强硬,且做了很大研究,虽然很用心,但是时间有点短,对于战争本质认知不足,一定要把自己意见写进剧本里。

这个创作过程如果原著作者在,肯定是噩梦,所有人都在用自己的世界观和认知套这个小说,创作过程里,原著在不停被改变,原著的世界被改变,慢慢原著就不在认识范围了。

现在总结经验就是,本来应该把原著世界观提炼出来,作为执行核心,再确定人物在原著的行动线,让后再让剧本围绕这两点创作,这样怎么都不会脱离原著太远。

很可惜,目前很多原著改编,很少按照这个方法,事情总是朝着原著越来越远的方向前进,而且是不可控的那种,原著作者们,别生气,别人会比你更惨,比惨这件事,后来者,会越来越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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