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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中国能比西方早一千多年,从奴隶社会过渡到封建社会? 第1页

     

user avatar   aquileia-61 网友的相关建议: 
      

这个问题,我真的无力吐槽了。。

简而言之,中国直到二十世纪解放后才完全废除奴隶制,有些人用我国历史上奴隶生产不占主导地位来论证自身优越性,实在有点可笑了。就算排除中国,放眼世界,也很难说真正存在过“奴隶社会”。。

一个很简单的道理,一个社会有奴隶并不等于这个社会是奴隶制社会,将两者划上等号是完完全全的错误。我真的不明白,包含某种事物什么时候等于事物本身了?人的身体里含有水分,等于人是水么?空气里含有氧气,等于空气是氧气么?牛肉面里有牛肉,等于牛肉面是牛肉么?同样的道理,有奴隶肯定不等于奴隶社会阿。。

按照五段论的观点,中国在秦汉时期进入封建社会,而西方世界直到中世纪之前都是奴隶社会,那么中国显然更发达。问题来了,如果“有奴隶就是奴隶社会”,那么美国直到南北战争都是奴隶社会。按照这种看法,经过工业革命的美国是不是比两千年前的秦汉要落后阿。。?

还能说什么,机械唯物主义害了不少人。。


user avatar   jilugulu-39-66 网友的相关建议: 
      

看到题主将罗马时代的奴隶制和大航海时代的奴隶制联系在了一起,这里我要提出一些介绍:

如果你说的是罗马帝国的奴隶制,emmmm怎么说呢,罗马人中后期的奴隶制在天朝人看来其实也不算奴隶制,更像是某种部曲制度,实际上和我们现在很多人常识印象里的奴隶制也不一样。我来说几个有趣的地方,你们就明白了。

第一,奴隶主是否能随意殴打和杀戮奴隶?

安东尼·庇护的法令告诉我们:“ 毫无理由地杀害自己奴隶的人,如同杀害他人的奴隶一样,应受同样处罚。”不仅不能随意杀别人的奴隶,也不能随意杀自己的。

那么随意殴打呢?

安东尼皇帝的另一道诏令告诉我们:“主人对于他们奴隶的权力不应受到减损,而且任何人的权利都不应受到剥夺。但是,奴隶如果有正当理由请求援助,以反对虐待、饥饿或不可忍受的侮辱,我们不应该拒绝给予援助,这对所有主人来说也是有利的。因此你应调查从犹里·萨宾家里逃避到皇帝塑像那边去的那些奴隶的诉怨,如果发现他们受到了太苛刻的待遇或重大侮辱,应命令把这些奴隶出卖,使他们不再回到他们主人的权力之下。如果萨宾耍刁而规避我的宪令,他该知道,我将严厉地处罚他的违抗行为。”

也就是说,和我们想象的不同,根据罗马帝国的诏令,奴隶主不得随意殴打杀戮奴隶,否则奴隶就会被转卖他人,奴隶主也会受到皇帝和各级法院的惩戒。

如果奴隶犯了罪,能否不经过法律审判而直接由奴隶主处死呢?

哈德良皇帝的律令着重提出了这一点:“禁止奴隶主不得长官的命令随便杀死哪怕是犯了罪的奴隶。”

此外,主人是否能够随意遗弃失去劳动力的奴隶呢?答案也是不行的,克劳狄乌斯皇帝规定:如果主人选择遗弃奴隶,则奴隶被视为自由人,自动拥有人身自由。

主人能否把奴隶派去斗兽场之类的地方消费掉他们呢?答案也是不行的,彼得罗纳法规定:“未经长官允许,奴隶主不得将奴隶送入斗兽场等地方。”


所以从人身安全角度上讲,由于罗马帝国让步给了罗马的奴隶更多的权益,罗马的奴隶在造反积极性上先天的就比“律比畜产”的中国奴隶要弱一些。这倒不是谁更先进,只是单纯地利益交换而已。

由于采用共和制(包括元首制和拜占庭时期也有很重的共和成分),罗马人比重视刑法的中国人更加重视民法,也更加擅长法律意义上的妥协和让步。因此对于管理奴隶的要求和办法就比中国人更弹性一些。我在此再次强调,这并非是谁先进谁落后,而是双方的执政理念大不相同。

其次是管理模式,和我们现在想象的奴隶披着沉重的枷锁工作不同,罗马的奴隶主们非常精通人性和管理之道。

就像管理一个企业一样,罗马奴隶主将奴隶分为三等类型,也就是进一步细化成三个等级。

第一等级,管理奴隶,这一层人员是负责主导庄园各部门运转的。他们掌握着利益的运转,因而更需要对庄园拥有热情。在个人能力上,他们工作经验丰富,学历也较好,因而更能让其他奴隶们信服。他们应当拥有一些与庄园绑定的资产,拥有一定的福利,庄园最好还要帮助他们解决家庭问题。对于这些核心管理人员,奴隶主常常主动关心他们,并且和他们畅谈未来。

第二等级,技术奴隶,这一层负责庄园的技术升级和利益获取。他们是庄园的创新灵感,因此要给予精神的尊重。他们在生活上比其他奴隶更为优渥,偶尔享有休憩的机会,甚至在庄园内还有一些特权。奴隶主常常和他们开会,听取他们的意见,他们在庄园内部也因为自己的技术而往往有较高的心理地位。

第三等级,普通奴隶,他们在心理和经济上属于最差的地位,但是确实是庄园的基础。他们往往干着一些对健康不利的工作,缺乏自由的时间。但是他们缺乏技术,也没有知识可供出售。他们唯一的优势就是刚过二十二岁的年龄,年轻的体魄和敏锐地头脑。他们在进入庄园的时候,往往会着重提出自己有相关的工作经验,奴隶主们尤其看中这一点。对于普通奴隶,奴隶主们往往非常和气,偶尔也会邀请一些代表参与活动,让奴隶们体验一下上层社会的感觉。


大家可以把奴隶主换成老总,把奴隶换成员工庄园换成企业重新读一遍,笑。所以管理学的逻辑是非常精妙的,也是不被生产力发展所能随意改变的。


通过以上赘述,已经可以看出,罗马人的奴隶首先与很多人常识中的奴隶是不同的,其次罗马人管理奴隶的方式与大家的想象也是不同的。如果真是每天生死随由奴隶主控制,没吃没喝还要工作,怕不是一天八百次斯巴达克斯起义,罗马帝国早就没了。


那么罗马帝国法律意义上的奴隶究竟是怎么一种存在呢?

根据乌尔比安《论萨宾》的内容“根据市民法的规则,奴隶什么也不是。但是,根据自然法,情况并非如此。因为,根据属于自然法的规则,一 切人都是平等的。”

首先,奴隶在自然法的规则上,是与奴隶主平等的存在,即人格平等。

查士丁尼在《法学阶梯》中则进一步解释:“奴隶身分产生于万民法制度,某人因此而处于受他人所有权支配的、违反自然法的地位。”提出这是一种违反自然法的制度。

那么奴隶如何给自己赎身呢?

乌尔比安对此也进行了解释:“首先,当奴隶不能自己拥有钱财时,似乎还谈不上‘用自己的钱’赎买。但是,当不是用赎买人自己的钱进行买卖时,在是否应认为用自己的钱进行赎买问题上应当持“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态度。因此,无论是使用归卖者所有的特有产,还是使用外来赢利,无论是通过朋友的帮助,还是通过他人的无偿赠与,无论这种帮助或者赠与是采用延长租期、承诺、委托等方式给予的,还是采用自己承担债务的方式接受的,均应当认为是在用自己的钱进行赎买。因此,只要某人用自己的名字进行赎买就足矣,即使他一点儿没花自己的钱。

即奴隶可以用自己存的钱进行赎买,对于奴隶自己存钱一事上,司法机关应当“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毕竟罗马对奴隶的管理制度本身就是允许财务奖励的。如果没有钱,可以依靠他人赠予或借贷,无论何种方法,只要凑够了钱,并且主人同意,就可以并应当让奴隶成为自由人。

此外,由于奴隶在人格上与主人平等,因此在特殊情况下,奴隶也可以向国家控诉主人违法。

而到了拜占庭时期,对奴隶制的让步则更加明显,譬如在《法律选编》中增加了许多新的可以给予奴隶自由的办法,以避免因为贫穷而无法赎身。譬如“给主人出殡”和“经主人允许后出家”等等,都是可以成为自由人的新办法。由于这一时期奴隶主要都是家庭奴隶,和主人的家庭关系匪浅,甚至有一些关系更类似于“家臣”,因此法律也允许奴隶成为主人子女的教父(并且会给予其自由人的身份)。



综上所述,罗马人的奴隶制是很有趣的。

第一,它并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随着奴隶起义和抗议不断改变的,它逐步赋予了罗马奴隶基本的人身安全、财产自由权(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自我赎出权以及不完全的人格和尊严权力;

第二,它的管理方式更类似公司的管理体制,是依靠奖励和区别对待等方式组成的生产模式,而不是单纯地依靠武力进行残酷的强制劳役;

第三,罗马人的奴隶制也并非是国家的主要生产劳动力来源,从共和国到帝国,再到拜占庭帝国时期,罗马人的主要劳动生产力来源都是自耕农。

通过以上介绍,可以看出罗马人的奴隶制度更有弹性和妥协的色彩,是通过逐步让步来不断给予奴隶更多权益的。当然,我们还要认识到,古代的制度是有其局限性的,奴隶主和奴隶相比掌握着更多的社会资源和经济资源,因此双方也是绝不对等的!

在具体的实践过程中,绝不能够把法律条文的要求情况等同于社会的现实情况,罗马帝国的奴隶制显然要比法律备注的要求更为残酷一些。

对于东方的奴隶制,我了解不甚多,但至少有两点可以确信。

第一,在东方,奴隶制也绝非是生产力的主要成分,我们的生产力应当也是一样依靠自耕农群体的。

第二,东方的奴婢制度个人权益提升可能并没有罗马明显,到唐朝时期奴婢的地位仍然是“律比畜产”。来自中央集权君主专制的法律从一开始就没想过国家政府可以和奴隶阶级这种低下的阶级进行谈判,所以黄巢起义同样以极其强硬的手段杀到“内库烧为锦绣灰,天街踏尽公卿骨”。

但不管怎么样,到了宋明时期,大规模的国营奴婢工场应当都逐步取消了,奴隶制也不再是政府首要愿意采用的几种生产制度之一了。不管是采用暴力手段还是温和手段,中国和罗马都在古典时代即将落幕的时候,把奴隶制逐步清除出了主要的几种生产模式。

至于在美洲采用的黑人奴隶种植园,这个嘛……我只能说它和希腊罗马的奴隶制其实挂不到一块儿去,这个只能请懂行的人进行介绍了。

毕竟北美洲小屋里的汤姆叔叔可绝对想不到,一千多年前自己有个罗马奴隶同行在得到释放后还能自由自在的婚配受教育,并且他儿子还是统一了罗马帝国的皇帝戴克里先。


最后补充一句,本文就是纯粹的介绍制度,如果有错误也无可避免,毕竟本人能力有限。文章绝无吹捧西方贬低东方的意思,只是想说明罗马奴隶制其实并非单纯的印象中那样单一而固定。


user avatar   qin-ya-bing 网友的相关建议: 
      

我认为,中国历史的变革和沿袭不能用经典的、西方的史学观点来进行分野。

一觉醒来,发现我的答案竟然是票数最多的,最大的感觉是惴惴不安,因为深知我的很多论述是不严谨的。我仍然愿意把我的回答放在这里——观点的自由市场——接受审判,同时也欢迎对历史有严肃认识的知友对我的回答进行批判。——补充于05/13 18:36

比如,中国自秦以来的两千年根本就不是封建社会,但是这个词却深入人心,连不识字的老奶奶也会用老封建来形容人。封建的内涵来自西方,但是中国自秦甚至春秋以来,大部分时间都是郡县制,中央集权,根本不存在封建的情况。所以关于封建制的固有思路是错误的。

至于奴隶制,在游牧和海洋民族,都是常见的,因为他们没有固定的生产,征伐和劫掠是生产生活的主旋律之一,征服的人口用于生产或者低级劳动,因此形成了奴隶制,世代因袭形成制度。比如古罗马斗兽场的奴隶,肯定不是罗马公民。奴隶制在基督教文明中深入骨髓,直到十九世纪,经历了弥尔顿、卢梭等巨匠熏陶的美国,仍然保持着黑奴制度。

反观中国,有信史以来,几乎没有以奴隶作为主要生产力的情况。不适宜用奴隶制封建制来对中国社会的演进进行划分。历史上的官奴不涉及对某个阶层的压榨,而是作为惩罚手段存在;还有一种情况是蛮族、游牧民族主政中原对华族人口的处理。以清朝为例,充军宁古塔,给披甲人为奴,这是违法惩罚;至于将占领区百姓大量没入奴籍,则是野蛮习气未脱展示占领者的骄纵。

中文小说里常见的奴婢、奴才、奴家,这种带有奴字的称呼,跟西方语境下的奴隶,根本不应该混为一谈。一个可能表述不准确的说法,中国古代的奴,有基本人权,西方古代的奴,毫无人权可言。

与此相呼应的是,中国历史上的不平等更多是世俗意义上的歧视,而基督教文明中的不平等,则深入骨髓,类似先定。

至于当今社会西方更平等,而中国人很多似乎仍然奴性未脱,可能因为中国人从未认为奴是一个斗争对象,它顶多是社会的附属。我们批判时爱说的所谓的奴性,只不过是大量有产农民一种逆来顺受的态度所酝酿的不良社会气氛。

==========

因此我对楼主的回答是,中国历史上没有严格意义的奴隶制。


user avatar   Orzhui 网友的相关建议: 
      

中国历史长时间存在奴隶,但根本没有大规模存在过真正意义上的农业奴隶制庄园,也就不是马克思主义划分的那种奴隶制。

奴隶制存在的最重要条件是产业易于监督,其次是人力资本相对便宜,且负激励相对正激励边际收益很高。中国历史上的农业根本就不存在这种产业,比如棉花、蔗糖等。中国农业一直走的是人力资源密集型,劳动非常难以观察,即便是现代,1960左右的人民公社依然解决不了农业监督问题,古代就更别说了。

奴隶制也要分类型,因为约束条件不一样,比如海地、牙买加由于热带传热病的缘故,奴隶和奴隶主预期寿命比美国低,这造成奴隶主短视,所以其奴隶制就和美国在细节方面大相径庭。由于产业约束条件和公共基础设施的不同,即便看起来是相同的名字,奴隶和奴隶享受生活差距是十分巨大的。100年前美国奴隶的生活条件,别说和同时代其他地区的人(奴隶)比,其人均住房面积可能都比1990年的中国人高。

知乎上有个问题是

你们觉得中国在进步吗?速度快吗

,这便是其中之一。中国这20年有很多领域的进步是发达国家百年尺度的,你就知道大清国为什么药丸。。。


user avatar   jin-wan-da-lao-hu-27-44 网友的相关建议: 
      

西方国家的演进,哪怕进化出了罗马帝国这种横跨三大洲,地中海坐内湖的超级霸主,但是绕不开的就是城邦制的老底子。

城邦制的根本就是繁荣的核心商业城市,市民公民。是商业模式下的人口较少的小国寡民,本质作为商业枢纽出现。为了维持城邦的繁荣,必须要有大量的廉价劳动力从事基础工作,这样才能解放出本就不多的人口来进行商业活动。从雅典到罗马帝国,其实都是这个路子,超级繁荣的城市必然要依托压榨大量的奴隶来维持。随着罗马帝国覆灭欧洲几次大型战争大型疾病,城市的功能性大大降低,无数城市萎缩或者消失,同时封建制的兴起,领主为了战争必须要重视土地产出,奴隶制是不利于生产效率提高的,但是由于各领主土地继续狭小,又不能放任农民自由流动,于是催生了农奴制。须知一点,古典时期的欧洲城邦,一直到罗马开始发动战争兼并领土,都是商业运行模式,很少发生大规模的兼并战争。

然而中国的情况完全不同,有史以来,就是部落兼并战争,根本没有出现过实质上的商业城邦,至西周分封,奴隶只不过是生产力极为落后的情况下用来发展生产的辅助工具。等到列国进行新一轮的兼并战争的时候,为了提高农业产量进而增加人口,同时也是彻底打碎封建制下的各个公卿靠奴隶制积蓄宗族势力,实现中央集权维护中央权威,最先拿奴隶制开刀,没有了奴隶制,农民在法律上人家是不依附于你那些公卿的,你也无法通过拥有大量的奴隶来发展某些力量(比如军事方面的),这就导致了中央权力碾压了奴隶制,而不是所谓的奴隶制演进到封建社会。


user avatar   lao-li-20-90 网友的相关建议: 
      

中国的奴隶制度是1949年废除的。但西藏等地还要到五十年代中期才开始废除。

30年代中期,仅仅在江西,就有五万红军的家属被蒋系国民政府作为奴婢出售。


user avatar   george-cai-80-63 网友的相关建议: 
      

看来996和富士康,已经不能满足人民高昂的自豪感了。

……………………

过去你们叫“大锅饭”,批判;这回又说人西欧是“福利主义”,又批判。

合着就爱看哈士奇追着吊在雪橇前的肉,疯狂地奔跑拉雪橇呗。

这爱好太雅致,吾等俗人还是练练书法,吃吃火锅唱唱歌比较好。


user avatar   li-xiang-1-48 网友的相关建议: 
      

0.奴隶制指生产劳动以奴隶为主的制度

1.古典时期西方和中国废除奴隶制的时间是差不多的,中世纪西方是农奴制而非奴隶制

2.跨大西洋奴隶贸易是新兴的奴隶制,并不是古典时期奴隶制的延续

3.由于经济原因,奴隶制适用于领土扩张时期,而封建制适用于领土稳固时期,因此中国到汉代就废除了奴隶制,而西方到罗马帝国崩溃后也废除了奴隶制,而美洲大陆的发现导致奴隶制复兴,美洲大陆开拓基本完成后,奴隶制就不再有效率

4.因此,中国古代废除奴隶制较早的原因是中国更早完成了领土的自然扩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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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说一下法军编制

步兵:

  • 步兵的基本作战单位是营,作战时平均有500-600人,大多数情况下一个营下属6个连,其中4个火枪连,一个掷弹兵连和一个尖兵(轻步兵/猎兵)连,大概3-4营为一团,2-4团为一旅,2-4旅为一师,师为基本战略单位,大部分师有炮兵连,有些师没有旅。

骑兵:

  • 骑兵的基本作战单位为中队,平均100-200人,2-4个中队组成一团,1-3团为一旅,2-4旅为一师,大部分师配有骑兵炮,有些师没有旅。

在此之上为军

  • 军通常下属2-4个步兵师,1个骑兵师/旅/团(大部分军为骑兵旅)以及一个炮兵兵团(1-3个炮兵团,一个炮兵团下属2-4个炮兵连,一个连大致4门炮)。
  • 此外还有骑兵军,2-4个骑兵师为一个骑兵军,下属数量不等的火炮。

再之上为军团,通常包括几个军。下面各举一个军和骑兵军的例子。

军级单位以1806年奥热罗的第七军为例

皮埃尔·奥格罗元帅(17,672人,36门炮)

参谋长:克劳德·玛丽·约瑟夫·潘尼捷大将

第一师:雅克·德斯贾丁师(8,242人,8炮)

第一旅:

第16步兵团(4营)

第二旅:

第14轻步兵团(1营)

第44线步兵团(3营)

第105线步兵团(3营)

火炮:两门12磅炮,四门6磅炮,两

门6英寸榴弹炮

第二师:

第一旅:

第7轻步兵团(3营)

第二旅:

第24步兵团(2营)

第63线步兵团(2营)

第三旅:

黑森-达姆施塔特火枪军团(2营)

拿桑步兵团(1营)

火炮:两门12磅炮,四门6磅炮,两门6英寸榴弹炮

骑兵旅:安托万旅(1,290人,4炮)

胸甲骑兵团(4中队)

第20军团(3中队)

第6马炮兵团:四门4磅重炮

兵团炮兵(1,323人)

四门12磅炮,十二门8磅炮,四门4 磅炮,四门6英寸榴弹炮

骑兵军以贝西埃的第二骑兵军为例

第2胸甲骑兵师:(1927人,3炮)

第一旅:

胸甲骑兵团(4中队)

第5胸甲骑兵团(4中队)

第二旅:

第10胸甲骑兵团(3中队)

火炮:两门6磅重炮弹,一门6英

寸榴弹炮

第二龙骑兵师:格鲁西师(2,915人,3炮)

第一旅:

第三龙骑兵团(3中队)

第四龙骑兵团(3中队)

第二旅:

第10骑龙军团(3中队)

第11龙骑兵团(3中队)

第三旅:

第13骑龙军团(3中队)

第十二龙骑兵团(3中队)

火炮:两门8磅炮,一门6英寸榴

弹炮

第4骑兵师:(3129人,3炮)

第一旅:

第十七龙骑兵团(3中队)

第27龙骑兵团(3中队)

第二旅:

第18龙骑兵团(3中队)

第19龙骑兵团(3中队)

第三旅:

第15骑龙团(3中队)

第25龙骑兵团(3中队)

火炮:两门8磅重炮,一门6英寸 榴弹炮

轻骑兵师:(1623人)

轻骑兵第二团(3中队)

第四轻骑兵团(3中队)

第五白马猎骑兵团(3中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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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东半岛从南到北被千山山脉分割,靠关内的一带是海边的沼泽地,如果不在千山山脉建立堡垒群,给后金如鲠在喉的打击,反而退缩到山海关一线,虽然省钱精简人数,但也更难与后金军较量。

右边是千山山脉,竖着截断了整个辽东,度过山脉后是水系纵横的沼泽地,在往西的锦州、葫芦岛、建昌等地人口众多,经济繁荣,并且地形比较平缓。如果清兵全部占领辽东,与明朝隔山海关对峙,京师的守军基本上就可以枕戈达旦,不用睡觉了。

辽东人口在天启年间的战乱向关内大规模迁移,根据明史的说法多达上百万人。崇祯初年清军攻旅顺,从水陆逃难到登莱的辽人也有十余万人。

这些人口心向明朝,反对后金的统治,是优良的士兵来源,比如毛文龙就是在兵败后经过朝鲜的援助,吸取辽东难民在海岛上扎根形成了武装集团。

后金攻打辽东的一系列战争中,大批量的汉人逃亡关内,寻求庇护,后金为了弥补工农业劳动力缺口,不得不多次进入关内掳掠生人。孙承宗等人在辽东建立的一系列堡垒,比如宁远,就通过煮盐、海运、采煤等产业扎稳脚跟,“商旅辐辏,流移骈集,远近望为乐土”。

这样的局面作为明朝皇帝,放弃辽东,放弃数十万子民,拱手将城池、器械、人民全部让给清朝,固然可以说是壮士断腕,但更像资敌。如果一城一池的拉锯战,明朝受不了,清朝更受不了,有人说关外军队时明朝的出血口子,但放弃了关外,大同、密云等重镇不就成了新的出血口了么?

辽东军将制度到后期发展为兵将结合,放权养兵的态度,等于说你在辽东爱干嘛干嘛,地给你,子女财产都给你,你当土皇帝都可以,只要帮我守土就好。从明成祖在辽东总兵改制到正统年间收权,大抵的思路都是如此,后期天启、崇祯用督抚架空总兵,但总兵仍然有相当大的军事经济自主权力,放弃辽东,这些人你也要放弃么?把他们带入关内,他们就会把边境重镇继续变成辽东那样的地方。

当然后来明朝也真的遂题主的意思放弃了辽东,结局就是满汉八旗十几万军队扑入山海关。

明代朝廷的思路有问题,朝廷斗争导致朝令夕改,不能彻底贯彻一种作战方案,放弃辽东和放弃北京是一个级别的计划案。这个朝代已经完全腐化了,辽东什么样,关内就什么样,他无论如何都要对后金布防,布防就要起码十几万士兵,腐朽了的、高度兼并高度瘫痪的明朝财政系统养不起这十几万士兵,无论是在辽东,还是在山海关。失去了辽东的纵深防御和群山沼泽,到山海关只能是更被打的更疼。

辽东这个突出部是扳手腕的地方,你不在这里扳,就要在其他地方扳,挪个地方就能扳的过时不可能的事情。

(网上对这段历史有各种说法,野史地摊充斥,数据真假难辨,所以关评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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