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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评价《剑风传奇》(烙印勇士)这部漫画? 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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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从格斯和格里菲斯这两个人物的角度去分析一下。因为大部分剧情已经忘了…再去看一遍也懒得看。涉及宗教的部分我不懂,另外其他的隐喻什么的我会时不时夹杂进去说点,当然只是我自己的理解。

格斯和格里菲斯,是二位一体的镜像关系。

格斯就是做了另一个选择的格里菲斯,格里菲斯就是选择了另外一条路的格斯。格斯粗糙,莽撞,相应的格里菲斯却那么典雅、高贵,这样两个人怎么可能是镜像关系呢?

因为两人的出身是一样的。

像《剑风传奇》这类漫画,要说没有什么隐喻,就能如此持久地占据日本漫画顶尖位置,是不可能的。

那剑风最大的隐喻是什么呢?

前几天央视主持人解说羽生结弦的一段话特别火,而我觉得,这恰恰也是《剑风传奇》这部漫画最重要的主题:

命运,对勇士低语:“你无法抵御风暴。”

勇士低声回应:“我就是风暴。”

格斯和格里菲斯都是向命运回应的勇士,他们都是不愿向命运低头,奋勇前进的勇士,他们都是即使千难万险,也要达到自己目的的勇士。可惜的是,他们两人选择了大相径庭的两种方式。

格斯的出身漫画里已经有了详细的描绘。按理来说,他这样的出身,最多像他的养父那样成为一个优秀的雇佣兵。但格斯没有,他遇到格里菲斯是一个契机,改变了自己的命运。但也正因为格里菲斯,格斯却卷进了更大的命运洪流之中,并且毫无出路。

格里菲斯的出身,漫画里并没有描绘。他一出场就是光芒万丈的鹰之团团长。但从随后黄金时代的剧情大概可以看出来:格里菲斯的出身,很可能并没有比格斯好到哪里去。因为他对权力地位的渴望,已经到了变态的地步。拥有这种心态的人,要么是从小就浸淫在权术之中;要么,就是从小地位低下,渴望改变现实爬到高位。第一种人是不会闲得没事干跑到一个杂牌佣兵团的。格里菲斯只能是第二种人。

所以格斯和格里菲斯两人出发的原点是一致的。他们两人的相遇,互相改变了对方的命运,却又互相裹挟进了另一个命运里,开启了剑风传奇的故事。

两人不同的是,格斯在遇到格里菲斯前并不清楚自己要去哪里,正是格里菲斯的远大弘景感染了他,决定一起实现格里菲斯的愿望。而格里菲斯,也获得了自己真正的左膀右臂。格斯没有格里菲斯,还是行尸走肉;格里菲斯没有格斯,不一定能达到后来的地位(QJ公主之前的地位)。

一直到这里,黄金时代的故事都还是一个美好的传说。但像所有类似故事一样,随着格里菲斯愈发接近梦想,两人的裂痕也渐渐凸显。造成这种情况的根本原因是:格斯和格里菲斯并不是一类人,虽然两人出身相同。

格里菲斯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可以做任何事情,暗杀、出卖自己的肉体给达官显贵、陷害他人等等。而且鸡贼的是,他会利用所有人,包括格斯和他的佣兵团,不会弄脏自己的双手。也就是说,无论发生了什么事,他永远是那个高贵典雅的形象。格斯正好相反,虽然他杀戮成性,但他是被逼的,当他有所选择的时候,会唤醒他内心深处的良知(就是“以前我没得选,现在我想做个好人”)。格斯会更遵从自己的良知。

这样比较下来,格里菲斯外表再怎么美丽干净,他内心却集齐了人类历史上所有的负面情愫;格斯虽然是个糙汉子,内心却拥有着仁义二字。

回到原点,格斯只要一念之差,很有可能就会走上格里菲斯的道路,他不是没有这个能力;如果格里菲斯心存一丝善念,他兴许就是另一个格斯,他不是没有选择。但正因为不同的选择,格斯和格里菲斯成为了不同的两个人。

如果把这部漫画带入到读者本人,格里菲斯就是你选择了另一条路的样子。人的欲望不会因为达到而停下脚步,有些线一旦跨过就无法回头。这是“公无渡河”。

如果把这部漫画投射到现实中,鹰之团的故事和格里菲斯这样的人,在人类历史中出现过无数次。友情、背叛、争权夺利,简直就是一部人类文明史。在三浦健太郎眼中,人类社会就是这样的一个存在。而在这种现实里,格斯身上闪烁的人性之光,则是黑暗里唯一让人感到欣慰的希望和温暖。为什么要刻画格斯的身世?格斯的命运越悲惨,他的人性和周遭环境的对比就越强烈,他的光芒也愈发耀眼。这是真正的“出淤泥而不染 濯清涟而不妖”。

黑暗里最难能可贵的,是一丝光芒,哪怕只是微暗的火,也会让人觉得分外温暖。因为,只要火还存在…

希望就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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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末喜庆答题,接着玩个大的,尝试做一下剑风的科普+解读,每年年底不累自己一下总感觉这一年白过了。


初见剑风,你会看到日式RPG游戏常见的中世纪设定、拙劣的写实系画功、粗糙的网点纸贴图。

如果硬说《剑风传奇》的开篇有什么可取之处,大概就是登场便在做爱的大尺度镜头吧。前三格睡妹子后两格一枪崩了“妹子”,太刺激了,以至于主角格斯在相当长的时间内被戏称为…………

操魔战士

……………………………………

行吧…………………………………


这就是我们第一次遇见的格斯,肋骨有着小翅膀的天使。

这就是我们第一次看到格斯斩杀对手,画面随意的好像是柯南恰巧路过的样子。

如果《剑风传奇》一直维持这种作画水平,那我想顶破天它也就混一个猎奇向漫画的头衔。

但这个世界之所以热血,就在于你完全无法预见“成长”的可怕。

没人知道那个会把人体比例画错的井上有朝一日会变成刺儿头艺术家。 没人知道要接班《龙珠》的《幽游白书》居然被麻将之神完结了。 没人知道三浦健太郎这个屁股都画不好的渣,是未来的世界顶级漫画家。



阅读《剑风传奇》,我的内心就扬起了火焰一样炙热的感情,愤怒与惊叹就像燃烧的木柴般劈啪作响,这绝非矫情的夸张。日本漫画,尤其是流行漫画通常都很,它的背景可能牵扯到各种繁琐的神学体系、政局阴谋或者家国大业,但由于作者水平有限,其呈现的效果幼稚的如同小孩子过家家(劝各位大佬一句,等闲不画倾城色,从来难写状元才,懂什么画什么吧,我谢谢您。)。就像故事中的农民笃信皇帝用金锄头耕地一样,很多创作人没有丰富的人生阅历,更不愿意埋头在故事细节,他的工作只是用笔和初中生的思维去尝试描绘一个宏大而空无一物的虚构世界,这样的作品或许会火爆,会卖座,会成为部分观众的青春记忆。

但它永远无法成为优秀的作品。

有深度的作品往往是具有温度或情绪的,我到今天已经忘了《PLUTO》的绝大部分内容,但对最初被杀害的机器人记忆犹新,它固化的“情感设定”与我自身的情绪产生了微妙的对立,以至于它的“生命”消失后我竟然感到了无助与悲伤。

这样的作品才能配被称作神作,而《剑风传奇》正是这样的神作。

剑风传奇是一部插叙结构的漫画,整篇漫画在进入黄金时代篇后便以时间为线索进行叙事。主角格斯出生在血肉与腐尸当中,被自己母亲冰冷僵硬的压在身下。在充满死亡气息的泥水里,格斯用响亮的哭声爆发出初生的力量。

污浊的环境暗示着格斯的人生之路,三岁的小格斯并不活泼也不讨喜,被雇佣军粗糙养大的他几乎与阳光、乐观等词汇无缘。 但格斯极度重情义,这是他的本性。 小格斯的养母染上黑死病,临终前不断呼唤着格斯的名字。在一旁的格斯虽然心怀恐惧,但仍然颤抖着攥住这个女人的手。在这一幕中,格斯没有一句台词,但人物性格一览无余。

养母死后不久,小格斯便走上了战场。

那是一个人命如草芥、尊严如残骸的年代,无论你是男是女年老年幼,要么走上战场主宰自己的命运,要么苟活剑下做权力的奴仆。生存于小佣兵团的格斯别无选择,他唯有走上战场,在尸骸中度过自己的童年,或者成为它们中的一员。



格斯身边不少人觉得他是个灾星,是他害死了自己的养母。

在战场上孤立无援的小格斯,唯有抱着比自己还长的剑才能安然入睡,他这一生的传奇,注定要在杀戮与痛苦中度过(这段特像火凤里对郭昂儿子的描写)。

格斯的团长甘比诺是标准的流寇,他殴打过格斯,也在对练中利用身体优势欺凌年幼的小男孩。但事后甘比诺也会跑到格斯常在的地方送他一点外用药涂抹伤口,这种情感粗糙的男人绝不是什么善茬,他只是一个挣扎在时代浪潮中的无名之辈。

但一点点的善意,已经足够填满小格斯的内心。

格斯越长越大,终于到了正式参战的年纪。 首次披上战甲的格斯击杀了一个高大的成年敌军,但下一秒便被他人击倒,眼看性命不保之际团长甘比诺挽救了格斯的性命。战役结束后小格斯把领来的赏金给了甘比诺,而甘比诺也从中拿了几枚硬币奖励小格斯,两个人之间建立了父子般的信赖关系。

但那个时代的注脚,就是背信弃义,人不人,人不仁。

深夜,格斯的睡帐被人掀开,一个粗野丑陋的雇佣兵对他进行了人格与身体的侵害。在抵抗过程中,格斯被告知自己是被团长出卖的,以三个银币的价格。

太阳升起后,格斯拿起武器去找甘比诺,对他来说,遭受背叛的痛苦胜过一切。但甘比诺的反应出乎格斯的意料,似乎甘比诺对整件事并不知情。

愤怒的格斯找到机会击杀了性侵他的雇佣兵,值得注意的是,格斯并没有对他进行更多的折磨和辱骂,他的愤怒全部围绕在甘比诺有没有出卖他这一点上。 《剑风传奇》对于人物性格的塑造是极其精致的,以至于它里边的角色就像鲜活的你我一般,有着饱满的情绪,矛盾的灵魂。在性侵这件事情上,格斯的痛苦更多的来自于“背叛”,而他选择相信了甘比诺,复仇中也带着守卫情义的责任感。

甘比诺在一次战役中失去了自己的一条腿,所幸被格斯所救留住性命。

随后格斯便承担起了赡养甘比诺的责任。

甘比诺身为战士的尊严随着化成尘埃的右腿一起烟消云散了,他越来越憎恨格斯,看到越来越强壮的格斯依旧善待自己,他充满愤怒,寝食难安。


他选择杀掉格斯

甘比诺坦言,是自己把格斯卖给了雇佣兵,震惊的格斯本能的刺死了甘比诺,结束了这混乱的一夜,也斩断了自己的童年。

格斯的童年生活在《剑风传奇》中占据了相当小的篇幅,甚至都算不上一章,但它所塑造的人物可能要比某些大热作品更真实。 甘比诺曾经嘲笑说格斯不详的人愚笨,但他随后却当这格斯的面说出同样的话,因为他不再是一名战士。辉煌与征战都不再属于甘比诺,砍下敌人首级的剑也握在格斯手中,他失去了曾经有用的一切,变成了需要依靠别人的废人。甘比诺把自己的愤恨都压在格斯身上,他告诉自己是这个带来不幸的孩子害自己沦落成今天这个样子,恨意支撑着甘比诺仅存的尊严和人生,他必须恨,如果他不去怨恨格斯,那他便真的成为田间遛狗的残疾汉子。

另一点则在于格斯的养母,漫画中从未正面描绘过甘比诺和她的感情,但甘比诺在重伤之际不停呼喊西丝(格斯的养母)的名字,把格斯卖给别人也有为西丝复仇的因素掺和其中,这个微小的设定也使得人物更加丰满立体,同时为甘比诺出卖格斯的行为埋下了一条隐线。 甘比诺对格斯的恨是真实的,对格斯的爱护也是真实的,而甘比诺自己,也无比真实。 年幼的格斯在刺死甘比诺之后,试探性的触碰着他,呼唤着他的名字。格斯并不想杀掉甘比诺,他也不愿意去相信甘比诺说的话。

矛盾,矛盾到血肉可见。



《剑风传奇》是一部高度可信的作品,有时候你甚至有一种可以触摸到角色情绪的错觉。漫画中每个人物都有自己的内置逻辑,几乎没有出现过强行扭转或者恶意中二的情况,这一点其实是相当了不起的。 成熟的作品对角色情感的把控绝对时到位的,我之前看一部国产动画《一人之下》险些笑出声。在故事的一幕中,山贼来犯,村庄中的人跪地求饶瑟瑟发抖,之后女主角一人团灭山贼全员,现场极度惨烈需要分级制度维持秩序,


结果村庄里的人觉得女主角是异类,开始扔石头砸女主角赶她走

这很明显就是为了故事进行而强行增加戏剧冲突,山贼来都不敢说话的村民,碰到一刀一个草寇的冷血女屠夫敢扔石头了?你在逗我?这帮人又不怕死了是吗?那你虚什么山贼啊你干丫啊。看见草蛇都放弃抵抗的人敢跟巨蟒正面刚?逗我?

同样的桥段,《武道狂之诗》中村民好吃好喝伺候肌肉和尚,就因为他会打架能五杀。 同样的桥段,《火影忍者》里作死小孩儿欺负我爱罗,我爱罗直接把沙子召唤出来了,要不是夜叉丸及时赶到这帮小兔崽子都得死。 这是合理的好吗?艺术作品需要艺术加工也没说不让你当人啊!

为了迎合中二病少年群体和强行拔高人物,《一人之下》选择了及其不合理的方式推动剧情发展,弹幕基本都是“这就是人性”“我不想做中国人”balabala的乐乐言论,相当令人失望,你有这功夫还不如看看《拜见女皇陛下》呢,那故事还是挺不错的。

杀了甘比诺的格斯遭到昔日同伴的追杀,不得不选择逃跑。 在星光下,浑身是伤的格斯遇到了一群野狼,对人生失去方向的他想一死了之,但危急关头积攒下来的战斗本能却让他挥舞起手中的剑。格斯这个角色非常迷人的一点在于,他充满生命力。无论是怎样的痛苦与磨难,都毁不掉他的心脏与斗志。 由死向生,即使你你的敌人无法被战胜,也不代表你会被他击倒。

格斯再次出场时,已经是个筋肉结实的小伙子了。

过去的苦难并没有让他变得更加沉默,相反,格斯的话多了起来。

主动揽活儿,讨价还价,格斯成了战场上的鱼儿,活跃在血水交织的池塘中。

虽然格斯越长越壮硕,但心灵上的创口仍未愈合



格斯拒绝与他人一起作战,更不愿别人触碰自己。 无人可以相信,无人可以依靠,这就是格斯的生活。 直到,他遇见格里佛斯。

但我,懒得写了,

所以,明天再说吧……

————————————————————

哟我的朋友们,我又回来啦!

上回说到,格斯大兄弟斩杀了一个出名的高壮胖,正漫步在乡间小路上,吃着火锅唱着歌就让马匪给劫了。

哦对不,不是麻匪,是鹰之团。


鹰之团的人认出了在战场上表现英勇的格斯,几个不知道这漫画主角是谁的鹰之团团员便想打劫格斯。

然后被格斯砍了个七零八落。


此时女主角卡思嘉奉格里佛斯之名出来止损,与格斯大打出手。

然后被格斯砍了个七零八落。

格里弗斯亲自出来止损,然后把格斯砍了个七零八落。


但格斯可不是软脚虾,打不过你可以,怂是不能认的。 格斯的勇猛赢了的格里佛斯的尊重,他摘下了自己那其丑无比的头盔,认真的审视着倒下的格斯。


格斯醒来后,发现自己身处大名鼎鼎的“鹰之团”中,格里佛斯看他不是凡人,便救了他的性命,

格里佛斯与格斯相识的代价是一条人命、一条手臂和格斯惨遭暴打,也是挺逗的。

格斯醒后,格里弗斯跟他进行了亲切而友好的交谈。


…………………………………………

太早暴露欲望是错误的啊格里佛斯!



格里佛斯剖析了格斯的行为模式,这种靠个人经验碾压无知少女的行为常出现在大叔骗小妹妹的剧情里,当然了格里佛斯可没这么变态,他是真的欣赏格斯,也觉得格斯这种可以追求危险的人非常有趣,于是,格里佛斯说出了一句非常有名的台词。

我喜欢你。

格斯再难抑制自己内心的激动,他向着格里佛斯喊出自己内心的声音:你神精病啊你!

格斯非常不喜欢格里佛斯这样剖析自己,尤其是他说的如此准确。漫画中的格斯常常会做噩梦,梦中都是自己不堪回首的童年,而他的如今搏命般的作战风格也的确成型于过去的苦难,被格斯佛斯这么评论一番后,格斯感觉非常不爽。

于是格斯提议干一架,谁赢了听谁的。格斯佛寺表示这个主意不错,你果然有意思。

在一旁围观的吃瓜卡思嘉则看呆了,这什么剧情?老娘深爱的格里佛斯要干嘛?!

格里佛斯以非常奇幻的姿势拿下了巨大优势,他这个诡异的战姿被后人称为飞龙骑脸

但格斯仍有后招,他冒着断舌破相的危险咬住了格里佛斯的剑。

虽然最终仍不是对手,但格斯的机智赢得了格里佛斯的掌声(?)。

格里佛斯擒住了格斯,说他不投降就折断格斯的手臂,那格斯是什么人?张嘴就是一句“岂有此理”。格里佛斯一听兄弟你屌啊,吧唧,给格斯肩膀掰脱臼了。

这一战,格里佛斯胜。

最开始,格里佛斯对格斯的态度只是惜材,格斯或许没有格里佛斯那样耀眼的光芒,但却有让所有人都不得不在意的炙热灵魂,格里佛斯自己也没有意识到,不是他在招募格斯,而是他被格斯渐渐吸引。


然后……

卡思嘉就吃醋了。

我觉得这一段儿巨他妈真实!女人总是莫名其妙就吃醋莫名其妙发脾气有没有?!干啥啊人家打个架而已你吃啥醋啊?人家英雄惜英雄你吃啥醋啊?你咋这酸呢!? 搞不懂女人的脾气……


格斯第一次参加作战时因不清楚鹰之团的风格而遭到嘲笑与鄙视,但他勇猛无比的表现又为自己赢得了大家的尊重。

这个大个子叫比宾,忠实憨厚,大智若愚。他看穿了格斯的内心,即使被格斯击打面部也毫不在意,用真心接纳这个孤独漂泊的年轻人。


这小伙子叫捷度,在三浦画风变好后是个相当受人喜欢的美男子,他活泼乐观但非常正义勇敢,是那种三好学生不给他全校都要起义的角色。 鹰之团团员众多,但没有什么废人,每个角色的塑造都异常丰满成功,这也是《剑风传奇》广受好评的原因之一。 捷度与格斯谈论起了格里佛斯是个怎样的人,这一段非常有趣精彩,我就不截图了,想看的朋友一定要去翻漫画哟(不知道这是不是一次成功的安利)!



轻松地日常泼水,格斯和格里佛斯毕竟都是少年啊!小男生幼稚一点没什么的吧!泼水很好玩的啊!! 格里佛斯与格斯的友情日益身后,格斯也找到了新的归宿——鹰之团。 格斯和格里佛斯这对好朋友一定可以肩并肩成为战场上的传奇英雄,建功立业受万人敬仰,如果没有那颗霸王之卵的话,一定可以的 如果没有的话…… ———————————————————————————————————————— 我们总习惯了主角被设定成“天选之人”,但有时候,反派角色也会是命中注定的天选之子


唉,霸王之卵……无论是格斯还是格里佛斯,都不会知道这东西意味着什么……

这是一段非常关键且极度NB的剧情,格里佛斯这个角色身上具有一定的神性,他的很多言行只是反射他内心最真实的情感,但这种毫无遮掩的坦诚反而让人难以猜测他的真实想法。应该说格里佛斯这个角色身上有种始终如一的“纯”,他越是展露自己的真实,你就越难看清他。

突逢变故,心情不佳,今日断更,择日再续。 ———————————————————————————— 好了我回来了,大家有没有看《你的名字》?我看了感觉还好,电影很不错但是对于它“能让观影后的陌生人相爱”这个宣传卖点,我表示质疑……

说到格里佛斯这个人,你就必须把他跟格斯安在一起,格里佛斯从出生开始就自带光芒Buff,可以说在他的世界中,只有老子影响你这一个选项。格里佛斯可以很直接的跟格斯说“你是我的棋子,”但这并不会让人感到不舒服,不仅角色们不会对此反感,就连读者都觉得格里佛斯这样说不存在什么问题。嘴上明明确确告诉你说我的动机是利用你的能力,但你仍然心甘情愿为他作战,这就是他的人格魅力。 格里佛斯对他人会造成强烈的吸引,相对的几乎没人能吸引格里佛斯,

除了格斯。


格斯流露出来的旺盛生命力并不多高贵,但是非常珍贵,基本没人能把自己的一生变成格斯的翻版。 就像没人能模仿格里佛斯一样,

他们不是汪涵,是老坛酸菜。

格里佛斯跟格斯的魅力值其实是相同的, 这有点类似于《汉尼拔》中的威尔和汉尼拔(但性质不同)。




听了格里佛斯的话,格斯感到非常迷茫。彼时的他只是野蛮的下去,对于将来的则毫无概念。 我们常常强调作品的宏大与深度,其实这俩东西没啥太大关系。 宏大一般指作品的格调场面,更偏向于画面气氛,而深度则比较有意思,一部作品像具有相当的深度,起码要跟人类社会现有因素挂钩。无论你是抨击。反讽、展望还是唱衰,题材本身要紧紧缠绕现实。 就像大名鼎鼎的《高达》、《星战》,虽然他角色众多满世界机甲,但其中各族各国混的都差不多,跟现世一样的民主跟现世一样的军国。而这些元素也只是英雄撒丫子跑的舞台,没什么可细究的。 怪诞也不叫有深度,好比我现在设计一个怪物:嘴里没有牙齿,牙龈上长满屌,交配方式是把人类女性放到嘴里咀嚼受孕。 邪不邪?邪。 恶心不恶心?恶心。 深度不深度?不深度,就是动物性的延伸,深度个XX。


像Level E这东西就特神,人没几个故事也不长,角度是真TM屌。 《Level E》里边有一个小短篇故事,讲的是有一种生物只有男性,他们会侦测到人类女性的发情期并将其吃掉,在自己的肚子里完成受孕(因为吃掉了女性嘛),所以这个种族就是爷爷生爸爸,爸爸生儿子,儿子生孙子,非常喜庆。 他们之所以进化成这样是物竞天择的结果,而整个族群本身则处于消亡的边缘。

因为爱情。

就像我无法控制对女性的好感一样,这帮大哥也没法控制吞噬女性的欲望,他们的“食人”行为就是性冲动,这种本能比他们的文化和宗教都更早确立,所以他们的文化就是煎熬。

每次喜欢上一个人,就会想吃掉她。

以上这段信息,漫画基本用两页就描述完毕了。 巨TMNB。 这种扭转一下人类社会固有形态的小故事简直帅爆了!

同样的作品还有《哈利波特》,里边的家养小精灵设定特别有意思,这里就不多说了。

剑风呢,在场面上不是特别宏大,因为它的主要故事都是围绕着格斯这个人,战争场面有,但不够多且不是主体。 但剑风的深度绝对令人咋舌,这一点一定要留到后边聊格里佛斯的时候再说,先写在这里省的忘了。

对,没错,你看了半天就看我一个备忘录,是不是很气?

(。•ˇ‸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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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接着看后边故事的发展

格斯在鹰之团一晃数年,人越来越帅胳膊越来越粗杀的人也越来越多。 战争年代嘛,英雄就是靠杀人数垒起来的,杀得少那叫你没本事。

这个时候的鹰之团基本混成了李云龙的独立团,就是横,就是有知名度,走到哪儿赢到哪儿,格斯也因为其勇猛的风格广受战友的好评,跟着这么一个身先士卒的大哥砍人,是我我也开心。 应该说,没有格斯的鹰之团也可以走到这个地步,但会慢很多

一场大战后,卡思嘉跑来指责格斯不听话,格斯最开始也没说什么,结果卡思嘉蹬鼻子上脸来了一句“不考虑同伴”,格斯瞬间暴怒。

格里佛斯终止了两人的争吵并留下来跟格斯聊天,格斯则吐露了自己的心声。

格斯在鹰之团找到了归属感,只身一人在战场上摸爬滚打的他有了战友,有了朋友,他很珍惜这些来之不易的情谊。

格斯喜欢冲锋,一方面是战斗本能使然,另一方面则来自于他内心强烈的保护欲。


单手负重挥剑…………………… 所以单身二十年这种东西,真不是说笑来的……

某天,格斯率领麾下的将士进攻却被拦下,而敌人仅仅只有一个。

格斯愤怒了,五十个小跟班儿都没出来!鹰之团的冲锋队步履维艰!老子跟你丫拼了!

格斯拒绝请求支援,更不让小跟班儿们随自己杀敌,对于他来说,保护这帮小王八蛋的安全和捍卫鹰之团的荣誉是值得用性命去实现的。

我们还能说什么呢?太爷们儿了。

格斯走进城堡,看见了站在尸堆当中的左德。

这个左德是谁呢?江湖人称不死左冷禅,有事儿没事儿出来砍一波人,弄得遍地是血就走,不为名不为利就为杀的开心杀得快乐。

战争狂人。

左德有多强呢?强到赞扬没被他秒杀的格斯。

对,就是这么自信,你能在老子刀下活一秒就是殊荣。

格斯那是认怂的人吗?跟你玩命!

格斯兵行险招,成功重创不死左德。 然而人家毕竟叫不死左德,名字告诉你不死就一定不死,很诚实。被格斯的实力唤起战斗欲望的左德完成了变身,成功将称号换成了宇宙帝王佛利萨。 看到这儿大家基本都明白了,这左德是个怪物。 我头上有犄角,犄角犄角。 我嘴里长尖牙,尖牙尖牙。

而且这里还有一个画面蛮有趣的,请看下图。

这左德的脚是蹄子。

在地球上如果一个生物同时具有角和蹄子,那么它一定是食草类动物。

但左德吃人。

……嗯………………你的确是个怪物……

格斯不敌毛茸茸的左德马上就嗝屁了,好在格里佛斯及时带兵杀到救下格斯,虽然格斯性命无忧但杂鱼小兵死了不少,唉……一将功成万骨枯……

然而

这个时候

我们的女主角

卡思嘉

大姐,你这是什么表情?! 人家要死了好吗?出人命了好吗?你这个落寞的神情WTF???? 呃……其实也还是能理解的,毕竟在人生的某个阶段,某个人就是你的一切,他左右着你的情绪掌控着你心跳的节拍,无论你在吃饭杀人还是拉屎,心里总装着他。 歌德问: 哪个少男不钟情,哪个少女不怀春? 但歌德也说:少女的思春是对全宇宙的蔑视。 暗恋格里佛斯,是斯嘉丽人生中的头等大事。

然后前来支援的格里佛斯就被秒了。

Surprise motherfucker!

去你妈的鹰之团!

去你妈的梦想!

黑驴蹄子左德Double Kill!!!!

眼瞅格里佛斯距离殒命只差一记平A,左德却不要这个人头了。



然后左德大爷就走了,不玩了。

劫后余生的格斯呆若智障。

预言这东西是最可怕的,司马懿跟燎原火的一生都困在梦里,佐助跟鼬就杀不杀朋友这件事儿产生了影响鸣人命运的分歧,而格斯则彻底蒙了,想他这种耿直的小伙子根本悟不到左德在说什么,只是那种震撼残存在他心里,久久不散。

最后送一张光屁股屠夫的羞耻Play照片,杀人没啥,但你得穿裤子。

鹰之团没有受到什么实质性的损害,成功撤军后日子倒也能过。

格里佛斯重伤后贵族们都跑来拉拉关系,而这正是需要跨越阶级实现人生梦想的格里佛斯所乐于见到的。


格斯则不管这些,他在宫里呆的很不舒服,而其本身也没有什么阶级意识,并不觉得自己地位要比那些拿着圣经穿着长袍的人低。 草莽英雄。

格斯无理的行为惹恼了卡思嘉。 这个时候就要分析一下卡思嘉这个角色了,在这个阶段,格里佛斯就是卡思嘉的一切,他崇拜格里佛斯迷恋格里佛斯并衷心祝愿格里佛斯的梦想早日实现。在她眼中格斯是个危险人物,他的无理很可能会给格里佛斯带来麻烦,而格里佛斯对格斯超越常理的器重也使得自己常常身入险境,这也是卡思嘉不愿意看到的。 所以卡思嘉特别讨厌格斯。 但相对的,卡思嘉对格里佛斯也停留在暗恋阶段,因为她觉得自己跟格里佛斯有阶级差距。 不仅是卡思嘉,鹰之团的其他成员也是这样,他们的阶段性目标是成为格里佛斯的小跟班,而不是朋友整个鹰之团,只有格斯打心眼里想成为格里佛斯的朋友,所以整个鹰之团,只有格斯才能做到与格里佛斯对等,这一点很重要。

崇拜是距离理解最遥远的距离——蓝染惣右介

格斯憨憨的悟不到这个女人发什么疯,只能疯狂练剑,大哥你这体格真完美……你伤刚好啊……不疼吗……

友情啊朋友,这就叫友情啊。

原本格里佛斯也是按收小弟的套路收格斯的,但相处以来他被格斯深深吸引了,当格斯遇险后他奋不顾身为他作战。

友情的力量是伟大的。


聊着聊着国王来了,格里佛斯一看,哟占着我座儿的人来了,立马行礼。

格斯没这概念,他都不知道总书记姓胡姓习还是姓奥斯特洛夫斯基,傻不愣登跟哪儿站着呢,被正气大将军好骂一通。


聊吧那就,聊一会儿公主出来了,一眼就相上格里佛斯了。

哼,恋爱的酸腐气息。

请问将军,你的名字是?

正气大将军非常烦鹰之团,一方面,身处上层社会的正气大将军对下层民众有着先天的优越感,另一方面身处上层社会的正气大将军有着自己的忧患意识。

不知道你们记不记得女儿生病之后写文章的那个傻逼,大将军跟他差不多的。那个傻逼卖房子能救女儿,但他卖了房子救了女儿就亏了一套不动产,有一定几率偏离小资产阶级的轨道。对于他来说,卖房和死女儿一样惨,甚至女儿死不死这件事儿是可以接受的,但卖房子换女儿一条命是不行的,太亏了。 这里我也说一句,给那个姓罗的捐款的人,都是傻逼,对,就是傻逼,你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支持过街老鼠成为新型牌坊,你不傻逼谁傻逼?

正气大将军也是这样,面对强势崛起的新人,他的忧患意识开始作祟。如果这小子爬到我脑袋上,我这个大将军就混不下去了,最可怕的是这小子已经在爬的路上了。

要死要死。

而新角色霍斯大臣(就叫他大肉蛋吧)立场跟正气大将军差不多,也不愿意看见新兴政治势力的崛起。

于是他诱导正气大将军趁着打猎弄死格里佛斯。 这肉蛋有个师傅叫于吉?

一晃,打猎的日子到了,正气大将军准备了一个杀手,伺机而动。

而此时的格斯,在装蛤蟆逗狼玩儿。

格斯这个机制的行为为自己续了一秒,这也使得他成为日后那场大灾难中少数的幸存者。

格斯再一次被骂,不过这次是被哥尔卡斯骂。 哥尔卡斯就是最开始袭击格斯的鹰之团成员,没有他的小动作,格斯也不会加入鹰之团。之后哥尔卡斯基本以一个讨人嫌的喜剧形象出现在读者的视野中,他不太强,看格斯各种不顺眼,长得还有点偷奸耍滑的感觉。 但这一次,哥尔卡斯骂的正气凌然,因为整个鹰之团都处于政治地位的上升期,团员中有很多人都做好了“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的准备,跟着格里佛斯一起提高自己的社会阶层成了旅团内部的大趋势,但格斯这个愣头青悟不到这一点,他还是做着只知道战斗的自己。 格斯,开始与鹰之团脱节。 格斯这个表情好可怜……

格里佛斯疯狂撩妹,卡思嘉疯狂心痛。

其实这角色蛮惨的,在渡口等一艘不会归来的船。

打猎途中,公主与格里佛斯独处,亲亲我我之际格里佛斯的胸口中了一箭,还是毒箭。

哪家单身狗这么残忍,人家还没成呢啊。

然而格里佛斯并没有什么大碍,因为霸王之卵挡下了这一箭。

总是如此,格里佛斯仍一脸冷汗。

看到卡思嘉如此关心格里佛斯,一旁的吃瓜群众呆若木鸡。

这,这种心痛的感觉是什么!?

有,有女孩子关心真好!

女孩子开始飚演技了!今夜没有影帝!


入夜,格里佛斯把格斯叫到自己的书房,两个人一边看小黄书一边闲聊。

格里佛斯想让格斯杀掉正气大将军,因为他基本可以断定是正气大将军在黑自己。

格里佛斯问格斯要不要接受这个人物,格斯的反应比较值得玩味。 从格斯的表情我们可以看到,他的眉头皱的很紧,遮住嘴巴的话,上半张脸传递的情绪是严肃的,但格斯的笑容又比较轻松,我吃不准他此刻的心情是怎样的。 他或许不是很想杀人,或许重操旧业让格斯感到轻松。

最终,格斯接下了这个任务。

能笑着杀人的家伙都挺可怕的……

——————————————————————


正气大将军带着儿子练剑,要求不仅严格而且下手一点不留情,这也不是说逼着孩子三五岁变步惊云,而是正气大将军希望他的孩子从小可以有一颗坚韧的心。 政局如此动荡,他能为儿子做的并不多。 对练结束后,正气大将军甩给儿子一条毛巾,嘱咐他不要感冒,一面影响练习。 而后他还跟管家自我检讨了一下教育方式问题。

这一段中,正气大将军给人的感觉是满分亲爹,他清楚的了解自己训练的强度不因为个人压力而强迫孩子拔高不对着儿子撒气亲自指导儿子剑术,事后及时进行自我反思。 这是一个有责任有担当有头脑有本事的好爹,正气大将军的一身正气让格斯想起了甘比诺。

其实我觉得格斯还是不太想做这个刺客的,首先他习惯1V1对拼,这种阴暗的脏活儿并不是他的喜好。看到大将军父子秀亲情的场面,格斯的内心更是复杂而纠葛的。

格斯成功的潜入府邸,对大将军完成了一击必杀。 正气大将军,扑街。

但我们要注意,这一段儿的画面表现可以说是相当克制的。

正气大将军被大剑划破胸膛,但没有出现血肉横飞呕血三斤的场面,这充分说明暴力和杀戮不是作者想要传递的情绪。

大将军临死前紧握着格斯的袍子,说明大哥死的不甘心。将军恨得慌啊,老子的宏图霸业,就这么结束了。

格斯的表情也展现了他的内心活动,他根本不想杀正气大将军,起码不想这么杀。看到父子情深的那一幕,格斯是动摇的,他以往弄死的人都是战场上的敌军,来犯的强盗,大将军这种政敌他以前就没遇到过,这人还是个好爹,下不去这个手。

而后,格斯失手杀掉了大将军的可爱儿子,完成父子双杀。

这件事对格斯的影响不亚于当年击杀甘比诺。 格斯这一剑稳准狠,可爱儿子临死前一句话都没有,小手伸着,似乎想抓住格斯,又显得那样无助。 如果说杀正气大将军还能找点理由,那么击杀可爱儿子就真的是滥杀无辜了。格斯杀了他的父亲,又斩断了这条纤细的生命,你觉得格斯此刻的心情是怎样的? 我认为是痛苦。




题外话,可爱儿子真的太可怜了,他从小失去母亲,亲爹是个大将军,平常不在家回来就逼着自己练剑,对他最亲的就是家里的老管家,这孩子也咬牙坚持练剑只为了父亲能对自己露出一个赞许的微笑。

结果被人一剑刺死,一生就这么结束了。

唉。

拿下双杀的格斯触发了系统提示音,Double Kill的音效响彻全场,引来了众多敌军。逃离案发现场的过程血腥恐怖,格斯在众多人的围剿下跌落暗河,失去意识。

梦中,格斯与甘比诺一起开心练剑,而不死左德从天而降杀害了他们,最后左德显露出真容,竟是格斯的那张脸。 这个梦境充分显示了格斯内心最柔软的那一面,他看到大将军父子的那一刻,就把自己代入进了这段亲情关系。应该说,格斯对可爱儿子这个小少爷多少有一丝羡慕,他很希望自己能享受到同样的亲子关系。 而这一切,都被他的剑屠戮的一干二净。


浑身是伤的格斯准备去跟格里佛斯复命,却撞到了这家伙跟公主搞暧昧。

卡思嘉也跟了上来,她留意到格斯胳膊有伤,给她包好了伤口。

聊到梦想,格里佛斯慷慨激昂,格斯醍醐灌顶。 这一段儿格里佛斯完全没有表演的成分,不像那些瞎逼逼骗炮的兄弟,格里佛斯只是把内心的想法说出来而已,不信看最后一页左下角。 格斯先放到一边吧。

话题聊到朋友,格里佛斯明确表示朋友的要求是对等。 格斯第一次有了阶级意识,他明确感受到,自己不是格里佛斯的朋友。 这一夜,是格斯脱变的开始。 格斯这个人有自己的情感诉求,但现实情况告诉他,以现在的视野、能力,他无法成为格里佛斯真正的朋友。

这黑化表情我就不多提了……

格里佛斯其实应该换个发型,真的有点像女的。

杀了不想杀的人,又体会到了阶级差距的挫败感,主角格斯沉默不语转身离去。

——————————————————————————————————————

前两天这答案被知乎折叠了,说有政治因素bulabula的弄得我一头雾水,一个大工程就此坠机让我非常失落,结果没两天这答案又给解封了。

我感觉我似乎被愚弄了,对于这种情况我只能说……


咳咳,回归正题。

格斯可能不了解,自己正面临一个人类社会的终极问题:阶级差距。 我从来不认为我是谁,我从哪儿来这种破问题有什么实质性意义,前者中二后者偏技术,跟你普通人的人生P关系没有。 朱元璋可以玩个“追源溯祖”的把戏,朱八八玩不起这一套。 但阶级问题不一样,它是横跨个人一生乃至人类族群历史的洪河,是一个近似于不可解的BUG。格里佛斯很明白游戏规则,他在顺应阶级实现体制内的自我提升。但格斯没有这么清晰的目标明确的行动纲领,他有的只是炙热的生命与不羁的自由。 格斯是满世界蹦的野狼,格里佛斯是在狮群里步步为营的幼崽,理想和对理想的诉求让二人之间产生了不可逾越的鸿沟。

丧钟不为谁耳鸣,时钟也不为谁而停。 尽管格斯大爷心里堵得跟晚高峰的北京一样,但仗该打还是要打的,在战场上靠砍人发泄不快的格斯成了鬼神,吓得敌军腿直哆嗦。 在某次作战中,格斯为了保护被暗算的卡思嘉,不慎和她一起坠崖(这一段省去了格里佛斯大量黑化表情,想看的朋友记得自己去翻漫画,大哥眼珠子瞪的滴流圆非常有意思)。

收到消息的格里佛斯正在琢磨要不要救这两个爱挑事儿的小宝宝,而肯定不会摔死的小宝宝们已经躲进山洞准备取暖了。

其实卡思嘉没掉下来就好了,只让格斯坠崖七成几率能捡到九阳神功秘籍一本。

取暖嘛哪有不脱衣服的,但是格斯赶得很巧正好碰上卡思嘉进行一月一次的神秘活动。

此时格斯的反应堪称完美:所谓女人,真不易做呢。

讲道理,当年我第一次听说女的要往屁股底下垫鞋垫儿的时候,我也是这个想法。

卧槽当女人这么辛苦吗?感谢我爹我妈,谢谢您二位赐予我丁字型的生理结构,万幸万幸我他妈是个男的,当女的想想都累……

卡思嘉醒后不难预见的发飙了,气的格斯够呛。

但在战场上常因为性别而被歧视的卡思嘉也很苦恼,凭TM什么老娘是个女的!

打一打大家就开始畅谈过去,原来卡思嘉生在一个每天都有人饿死的村子,爹妈也不怎么了解计划生育,吃不饱饭就靠生孩子打发日子。

卡思嘉长大了点,就被家里卖给贵族了,那贵族根本不懂什么叫三年起步最高死刑,看见小姑娘就扒他们衣服已经成了这帮老不死的本能。

在这千钧一发的关头,

英雄出现了


想被女生爱上,就要学会在适当的地点,以适当的姿势现身。

格里佛斯并没有把变态老头一刀切,而是将武器扔在了地上。 给你一个机会,自己的命自己救。

这人会玩。

自此之后,卡思嘉便主动追随格里佛斯。应该说,卡思嘉暗恋格里佛斯是必然会发生的,因为没有任何一个女人会拒绝英雄

想让女孩子爱上你吗?那就多帮她挡几颗(原)子弹吧。

像卡思嘉这样追随格里佛斯的孩子还有不少,但能从战场上活下来的不算多。

看到小孩子的尸体,格里佛斯的行为模式渐渐产生了变化,他绝不会放弃自己拥有国家的梦。

但从这天开始,所有达成理想的手段,都是可以接受的了

于是格里佛斯他妈的去卖屁股了!跟一个看着就特恶心的智障!!

Cao,NB!大哥你的确不是凡人。

格斯表示老子不能接受。


这一段儿呢也很重要,是探寻格里佛斯行为模式的一个依靠。 在格里佛斯看来,自己对于部下的战死不用承担责任,因为这是他们自己的选择。 但这并不代表战死沙场的人与格里佛斯无关,格里佛斯不会为他们停下脚步,只会更加坚定自己的步伐。 在我看来,这种思维并非神性,而是精神病。 前边我也提过,格里佛斯具有一定程度的神性,那么相对的他也保留着一部分人性。 我认为他保留下来的是偏执

格里佛斯这人有一大问题,轴。 我认定的事儿没有对不对这一说,做就是了,我感觉他可能小时候看韩寒看多了。 等到后边格里佛斯与格斯第二次交手的时候,我会重点说一下我的看法。

聊着聊着,敌军追上了。

格斯让卡思嘉去找增员,自己和百十位铁甲小斗士刚正面。

1V100,每个男人的终极梦想。


面对用命救自己的格斯,卡思嘉再也讨厌不起来了。

这个时候格斯的性命高于一切。

格斯大爷弄死了这帮铁皮小陀螺,以一个栩栩如生的姿势靠在树根上。 这可把卡思嘉吓够呛。


谁说直男不会撩妹?一个轻松地微笑成功俘获美人芳心! 记住卡思嘉这个笑容! 想要女朋友吗!你先杀一百个人再对着女孩子笑,就一定可以追到她的!相信我!你绝对不会被警察叔叔抓起来的!

格斯和卡思嘉终于归队了,格斯由于伤势太重回营帐里休息了,卡思嘉则被队友们围起来听故事。人群熙熙攘攘,但却没有格里佛斯的的身影,这让卡思嘉倍感难受。

有没有嗅到温馨的味道? 感觉卡思嘉脸圆圆的蛮可爱的。

卡思嘉与格斯谈天,格斯自顾自的说出心中困惑,卡思嘉隐隐感觉格斯似乎萌生退意。 人的梦想就像点点火星,鹰之团就是围绕格里佛斯燃起的熊熊烈火。 但,格里佛斯拥有的不是梦想,而是野心。

大战在即,变态帝国的联合大军却遇到了困难:对面有个神经病他们打不过。 这个神经病我们可以叫他犀牛将军。

这个犀牛将军牛的很稀有,属于谁见谁怕型的人才,几乎所有兵兵头都不想跟他干仗。

但格里佛斯不怕他,危险越大收获越大。

格里佛斯表示,我们五千精兵干对面三万人够用了。 这就是替鹰之团喊出了“我要打六个”的口号,鹰之团,人均小叶问。


格里佛斯的英姿也折服了变态帝国里不怎么变态的一帮男子汉。

另一方面,变态帝国的敌人基佬帝国也知道了要跟鹰之团作战的消息。

基佬帝国的胡子王命令手下的犀牛(光头)将军,一定要生擒格里佛斯。

是的你没看错,基佬帝国的胡子王就是当初跟格里佛斯进行PY交易的精神病。

真的很难理解这个死王八蛋怎么这么智障,脑子和头发都长到下巴上去了吗?

每个人,都在打自己的小算盘。

战事一触即发。


格斯与犀牛将军成了战场上最引人注目的交点,对着砍才是男人的浪漫!

犀牛大将军不愧是光头党,把格斯逼入了绝境。 连格利佛斯都看傻了,你说过分不过分?

格斯的剑由于连斩一百敌军早就到了极限,对拼没两下就被犀牛大将军打折,就在这千钧一发的关键时刻,一柄眼熟的屠龙宝刀从天而降。

格斯没有应为惊愕而错过时机,手起刀落斩下犀牛将军的光头!

鹰之团的小股部队也趁着犀牛将军和胡子王出征的机会,偷偷潜入基佬帝国的城堡,成功拿下整座城池。 这个胡子王真的智障,打仗呢一点严肃性都没有,就想日格利佛斯的PP,非要带着一大帮子人御驾亲征,结果被人把老窝给端了。

胡子王兵败如山倒,手下的基佬大军四散而逃,他本人也被格利佛斯撞上了。

格利佛斯表示老子当年给你睡就是单纯的以色换物,我对你没有恨意更没有爱意,你别多想。

胡子王则很智障的说:我们曾是热恋的好友。

卧槽!你们丫都跟朋友谈恋爱的是吗?!太变态了吧!!!有病吧!!!!


估计格利佛斯也觉得这人脑子有问题,所以一剑把他脑子给捅了。 有毛病这死基佬。

战役结束了,从天而降的大刀成为了一个迷。 但格斯已经猜到了刀的主人是谁。 不死的左德,期盼着魔王降世的左德。

五千平三万,带着无上荣耀的鹰之团回到了变态帝国,感受着来自人民群众的欢呼。 万千姬佬为卡思嘉倾倒,这人也是个男女通吃型。 大个子比宾倒是很受小孩子欢迎,蛮意外的。

接受完无产阶级的赞美,马上就要迎来资产阶级的称赞。 庆功宴上,鹰之团的骨干成员被没见过什么世面的小贵族团团包围起来,格斯受不了这种氛围慌忙逃窜。哥尔卡斯趁机大肆宣扬格斯是个gay。 Gay斯。

在愉快的气氛下,变态帝国的国王大变态先生当众宣布,鹰之团荣升为帝国正规军,格里佛斯晋升为白凤将军。 由民间雇佣兵团转变为帝国的骑士团,格里佛斯终于在通往梦想的道路上迈进了一大步:他跨越了阶级


格里佛斯听到这个消息并没有非常激动,他在人群中寻找着格斯,对他露出了欣慰的笑。 喜悦要与最好的朋友分享。

正乐着呢,格里佛斯当场扑街,就在场观众说,这小伙子当时就没气儿了。

深夜,一群恐怖分子坐在圆桌旁边开着茶话会,原来格里佛斯的酒杯中有剧毒,下毒的正是变态王后。 原来这个变态王后不仅讨厌格里佛斯,还跟正气大将军有一腿。 正气大将军死了,变态王后认定就是格里佛斯捣鬼,发誓一定要搞死他。

万万没想到,茶话会刚进行到一半儿,火着起来了。 格里佛斯根本就没死。 如果你活着,早晚都会死;如果你死了,你就永远活着——黄四郎

格里佛斯阴了肉蛋大臣一手,逼着他做了自己的内应,成功端掉皇后和其党羽。

外患平,内忧除,格里佛斯终于可以安安稳稳的坐在属于贵族的宝座上了。 他距离成功,只差一步。 然而格斯已经率先迈开了自己的步伐。

不辞而别最好的时间就是夜晚,宇智波佐助和格斯都是这么认为的。 发现男人离家出走是处女的被动技能,卡思嘉和木之本樱都证明了这一点。 卡思嘉拦住了格斯,捷度带和哥尔卡斯要跟格斯聊聊。

我要走啦,我要凭自己的本事取得什么东西。 我不能让格里佛斯瞧不起我,因为我要做他的朋友。

大哥被格斯说噎得慌,回去睡觉了。


捷度则告诉格斯,这个世界上压根儿就不存在没有故事的女同学。

每个人也都曾燃起自己小小的火焰。

捷度并不是个事儿逼,他明白每个人都有不同的路要走,与其瞎JB“理解”不如祝福格斯找到自己想要的东西。 到这儿大家应该明白我为什么喜欢捷度了,这样的人真的很聪明。

两个人谈到卡思嘉,捷度在诱导格斯往喜欢卡思嘉那方面凑,他察觉到格斯对卡思嘉有好感,还问格斯要不要抱卡思嘉。

这不就是变相在留下格斯吗!聪明啊!

然后格斯就变相表白了。

现在的我是不行的!

啧啧。

大家都来送行了。

格里佛斯也来了。

格斯:对不起……

格里佛斯:(。•ˇ‸ˇ•。)

诸君!我好兴奋呀!

这要是弹幕视频肯定全是Yoooooo

但我觉着吧,格斯人这么直,剑那么直,把他说玩了不合适。

格里佛斯的剑倒是弯弯的就是了。

卡思嘉这个时候已经开始喜欢格斯了,但我们现在没空搭理这个小姑娘,因为……

格里佛斯有内心戏了!!!!


啊呀何必强求呢,你又不是真的gay。

格里佛斯抱着砍掉格斯一条手臂甚至是杀掉格斯的心态制定战术,考虑的已经不是留下战力或者别的什么东西了。

大哥就是轴。

结果……没打过……


o bella, ciao! bella, ciao! bella, ciao, ciao, ciao!——《Bella Ciao》

这段之后,《剑风传奇》中再没有欢笑。



格斯一个人在体验空虚寂寞冷的气氛,突然背后杀出来一个骷髅骑士!

骷髅骑士是一个很重要的角色,也是我个人非常喜欢的角色。 它有一个巨大的特点,说话絮絮叨叨罗里吧嗦还不好好说,感觉就像郭敬明看多了一样。 但是没办法, 又帅又厉害,我就喜欢这类。


失落的格里佛斯冒着雨来敲公主的窗口,他总要有个倾诉的对象,一个跟鹰之团和格斯没半毛钱关系的人。

然而大脑门公主不愧是没见过世面的金丝雀,自顾自的就扑过去了, 她这一扑刺激了格里佛斯脆弱的神经。

吻下去了。

格里佛斯问公主害怕吗,并对公主说做一些有趣的事情可以遮盖住悲伤与恐惧。

恐惧说的是公主,悲伤说的是谁呢?

格里佛斯与公主开始探讨人生的大和谐问题,但他的脑海中居然一直想着格斯!只要进了变态帝国的上层世界都会变成变态!!!!太可怕了!!!

事后公主没有求抱抱格里佛斯也没有点根烟,大哥摸着格斯留下的剑痕,哭了起来。 你精神病啊!!! 卧槽这个世界上只有我相信你跟格斯是存在友情的啊,我拜托你别这样行吗大哥!我知道你不是Gay但你表现的太Gay了啊卧槽!!!!!!


你一个侍女干啥偷窥啊!你也是变态吗?!你们的门锁都这个直筒设计的吗?!变态啊!!!就是为了偷窥用的吧还弄得这么大!!是不是什么洞都要设计的这么松啊!!!


被捕。

————————————————————

朋友们我又回来啦,处于人生低潮的我又回来开更啦!


变态国王闯进公主的房间,看到了地上的不明液体和公主脖子上的淤青,脸儿都绿了。

愤怒的老变态掀被子一看,落红。

啥也不说了,今儿不收拾你格里佛斯老子就不是变态。


变态国王一通乱揍,格里佛斯浑身是伤。

但格里佛斯的低迷来自于格斯的出走,无论是睡公主还是挨打都可以归结为某种发泄方式,面对暴怒的国王格里佛斯表现的不仅仅是冷静。

他觉得这事儿很无聊。

别人大皮鞭抽着呢格里佛斯一点儿不在乎,还嘲讽国王是不是想睡自己女儿。

国王这下就傻了,说好的上意难测你这孩子直接给讲出来了像话吗!?其实我很不能理解这帮对自己女儿保持强烈欲望的人是怎么想的,唯变态不能解释。


被格里佛斯看穿心事的变态老国王一不做二不休直奔女儿而去,娘的老子的女儿老子先爽。其实我一直觉得老国王人还不错,结果没想到丫这么变态,真是看错人了。

变态老国王被吓坏了的公主一通乱踹,他自己心里也虚得慌直接逃走了。我们只对事儿不对人,其实变态国王会性骚扰大脑门小公主是一个偶然事件,如果没有格里佛斯这个雨夜撩妹老国王也不会有次反应。

而格里佛斯大半夜睡小姑娘的动机是被格斯伤了心,由此我们能得出一个结论:格里佛斯和变态国王都是在突变的刺激下选择了不理智的行为,无论你是皇帝还是英雄,总归逃脱不了情落差所带来的冲动,所以说人还是要尽量稳定好自己的行为逻辑不要因为外物变化而跳脱。

虽然我悟到这一点,但我基本做不到,只能说给你们听了。


格里佛斯入了大狱,手底下的人也别想跑,当初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现在满门抄斩不留活口。


王国大军把鹰之团包围,失去了格斯和格里佛斯的鹰之团危在旦夕。

而我们的女主角卡思嘉则等待着被串成糖葫芦的命运。

镜头一转,格里佛斯已经浑身烂肉的被钉在牢房之中了。

这兄弟现在除了脸还是好的,浑身上下就没一块儿整皮,威风八面的鹰之团团战经沦落至此,命运不愧为最残酷的编剧。

最倒霉的是,与格里佛斯形影不离的霸王之卵也被行刑的小侏儒给弄丢了。这枚带着王者传说的挂饰也离格里佛斯而去了,命运彻底抛弃了他。



你有你的苦,我享我的乐。另一个国家的胖国王正在搞什么天下第一武道会,估计是没见过赛亚人炸地球不知道害怕吧。

赛场上一个黑瘦瘦头巾男格外引入注目,神奇的外乡人总是打破平衡的关键。


一通乱揍后头巾男搞定了对手,其身手之矫健给在场的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无论是来自贝吉塔星球的赛亚人还是来自那美克星的娜美克星人,哪怕是转校生春道,只要这个人是外来户口,那他的任务八成就是来暴揍原住民。

不服不行。


有道是强中自有强中手,看到头巾男矫健的身影格斯坐不住了。

话不多说,二人即可动手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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