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文化人类学的角度来讲,人类学家大多采用美国人类学的亲属称谓制六类法:
夏威夷式(Hawaiian)
爱斯基摩式(Eskimo)
易洛魁式(Iroquois)
克劳式(Crow)
奥玛哈式(Omaha)
苏丹式(Sudanese)
中国的亲属称谓使用的是“苏丹式”也被称为“描述式”表姑表嫂舅父舅母分的一清二楚。
英美的亲属称谓使用的是“爱斯基摩式”不管伯伯叔叔舅舅统称uncle。主要的目的是称呼直系亲属。
产生这样区别的原因,是古代人制度的遗留以及如今生产继承方式的反馈。
中国是强调大家族共同生活的族群,在古代,非直系亲属也会产生一定的经济关系,和财产继承关系。
此外,在中国的某些偏远的农村或是少数民族,存在易洛魁制,把父亲的兄弟称作父亲,母亲的姐妹称作母亲,与父母同一性别之间的平表兄弟都称兄弟,而姑妈,舅舅家的交表兄弟会考虑成为结婚对象。
但在爱斯基摩式的文化种群中,大多数生产单位是小家庭为主。就不需要有如此清晰的划分。
这种称谓的划分大致上受到地域、国家、民族的影响,但是更大程度是受到家族尤其是前两代经济结构与亲疏关系之间的影响。因此同样一个地区,甚至同样一个家庭,父亲和母亲家的称呼都有可能大相径庭。我们不能也没必要给它定一个地域性的标准。
譬如我们江浙沪这边,有些家庭是女主外,男主内,答题人身边就有许多朋友跟着妈妈姓,管爸爸的妈妈叫外婆,管妈妈的妈妈叫奶奶。姓氏权是一种经济权,更多的也是一种财产继承的象征。
有些亲戚离本人很远,但本人或本人父母可能对亲戚怀有特殊的情感:
官方书面的称呼我们中华民族是有标准的,
在《尔雅·释亲》中有明确的阐释:
宗族
父为考,母为妣。
父之考为王父,父之妣为王母。
王父之考为曾祖王父,王父之妣为曾祖王母。
曾祖王父之考为高祖王父,曾祖王父之妣为高祖王母。
父之世父、叔父为从祖祖父,父之世母、叔母为从祖祖母。
父之晜弟,先生为世父,后生为叔父。
男子先生为兄,后生为弟。
谓女子,先生为姊,后生为妹。
父之姊妹为姑。
父之从父晜弟为从祖父,父之从祖晜弟为族父。
族父之子相谓为族晜弟。
族晜弟之子相谓为亲同姓。
兄之子、弟之子,相谓为从父晜弟。
子之子为孙,孙之子为曾孙,曾孙之子为玄孙,玄孙之子为来孙,来孙之子
为晜孙,晜孙之子为仍孙,仍孙之子为云孙。
王父之姊妹,为王姑。
曾祖王父之姊妹,为曾祖王姑。
高祖王父之姊妹,为高祖王姑。
父之从父姊妹,为从祖姑。
父之从祖姊妹,为族祖姑。
父之从父晜弟之母,为从祖王母。
父之从祖晜弟之母,为族祖王母。
父之兄妻,为世母;父之弟妻,为叔母。
父之从父晜弟之妻,为从祖母;父之从祖晜弟之妻,为族祖母。
父之从祖祖父,为族曾王父;父之从祖祖母,为族曾王母。
父之妾,为庶母。
祖,王父也。
晜,兄也。
妻党。
母之考,为外王父;母之妣,为外王母。
母之王考,为外曾王父;母之王妣,为外曾王母。
母之晜弟,为舅;母之从父晜弟,为从舅。
母之姊妹,为从母。
从母之男子,为从母晜弟;其女子子,为从母姊妹。──母党。
妻之父,为外舅;妻之母,为外姑。
姑之子为甥,舅之子为甥,妻之晜弟为甥,姊妹之夫为甥。
妻之姊妹同出为姨。
女子谓姊妹之夫为私。
男子谓姊妹之子为出。
女子谓晜弟之子为侄,谓出之子为离孙,谓侄之子为归孙。
女子子之子为外孙。
女子同出,谓先生为姒,后生为娣。
女子谓兄之妻为嫂,弟之妻为妇。
长妇谓稚妇为娣妇,娣妇谓长妇为姒妇。
婚姻。
妇称夫之父曰舅,称夫之母曰姑。
姑舅在,则曰君舅、君姑;没,则曰先舅、先姑。
谓夫之庶母为少姑,夫之兄为兄公,夫之弟为叔,夫之姊为女公,夫之女弟为女妹。
子之妻为妇,长妇为嫡妇,众妇为庶妇。
女子子之夫为婿,婿之父为姻,妇之父为婚。
父之党为宗族,母与妻之党为兄弟。
妇之父母、婿之父母,相谓为婚姻。
两婿相谓为亚。
妇之党为婚兄弟,婿之党为姻兄弟。
嫔,妇也。
谓我舅者,吾谓之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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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感觉外国人就是,in law就完事儿了。
有血缘的,讲多点。
没血缘的,就是法律上的,in law就完事儿了。
嗯,是真的。
西方人很长时间没有这个需求,而中国人很早就有这个需求了。
西方直到一百多年前还有很多皇族为了血统纯净,在亲族内杂交,导致发生各种疾病,从而皇位无人继承。
中国人很早就不会跟自己堂亲结婚了,所以有堂表亲分清楚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