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不为己天诛地灭
西方个人主义并没有侵蚀,而是中国的伪个人主义侵蚀。
什么是伪个人主义?实际上很多人都看到了一个现象,就是在ZZ统治下,会出现一种伪个人主义情况,也就是一种强烈的利己主义,托克维尔说
这种社会中,人们相互之间再没有种姓、阶级、行会、家庭的任何联系,他们一心关注的只是自己的个人利益,他们只考虑自己,蜷缩于狭隘的个人主义之中,公益品德完全被窒息。专制制度用一堵墙把人们禁闭在私人生活中。人们原先就倾向于自顾自:专制制度现在使他们彼此孤立;人们原先就彼此凛若秋霜:专制制度现在将他们冻结成冰。不惜一切代价发财致富的欲望、对商业的嗜好、对物质利益和享受的追求,便成为最普遍的感情。这种感情轻而易举地散布在所有阶级之中,甚至深入到一向与此无缘的阶级中,如果不加以阻止,它很快便会使整个民族萎靡堕落。然而,专制制度从本质上却支持和助长这种感情。
实际上这个说法是相当有道理的,据说当年商鞅变法以后,秦国就出现了这样的利己主义蔓延情况,据贾谊所说
商君遗礼义,弃仁恩,并心于进取。行之二岁,秦俗日败。故秦人家富子壮则出分,家贫子壮则出赘,借父耰鉏,虑有德色;母取箕帚,立而谇语。抱哺其子,与公并倨;妇姑不相说,则反唇而相稽;其慈子、耆利,不同禽兽者亡几耳。
也就是家庭内部,利己主义蔓延,以至于儿子借父亲一点东西,父亲就不给孩子好脸色。
这足以说明,这绝非是所谓西方个人主义的蔓延,而是专制的伪个人主义。
为什么专制会出现这种伪个人主义呢?因为专制统治,尤其是帝国统治模式,他是一种跨越多个种族,多个族群的统治模式,这种统治模式,势必会引发个人的觉醒,只不过到底是引发一种个人奴役,还是个人的权利,这就取决于很多其他因素。
比如说,在秦始皇称皇帝以后,有一个举措很有意思,他说
更名民曰‘黔首’”
这个举动,相当厉害。为什么呢?在秦始皇之前,各个诸侯国的民众,是各个国家的民众,不是帝国的统治臣民。而秦始皇在两千年前就废除了所谓奴隶等级制,在他的帝国统治下,所有人一律平等,都是黔首。
而我们知道,满清入关,是有旗人和被统治者的区别,在元朝统治下,还有人分四等的说法。而在秦始皇统治下,没有这样的区别,都是黔首。
因为一般来说,一个统治者征服了一个被统治者,他只能有两个办法
1、广大的领土,只能依靠分封。比如说蒙古人征服了欧亚大陆,于是成吉思汗的子孙们,都被分封到各个汗国,他并没有实现秦制
2、出现统治者和被统治者的奴隶制区分,比如说蒙古统治下,就有蒙古、色目、汉人和南人的区分。
但是秦制下,不是这么运作的
但是,秦始皇这么干,难道是一个废奴主义者,或者平等主义者?当然不是。因为在秦始皇眼中,六国原来的民众,都是他的奴隶,有啥不平等呢?置于百官其实也是他的奴隶,只不过是得宠的奴隶,而那些拉去建长城,是不得宠的奴隶。
所以这就是个人兴起,但是形成了个人一律平等奴役的结局。实际上在苏联帝国统治期间,也是如此,乌克兰大饥荒,并不是俄罗斯人对乌克兰犯下的错误,因为苏联统治者对于俄罗斯人,也毫不示弱,俄罗斯在饥荒中死的人跟乌克兰人几乎伯仲之间。
所以,在这里我们想要说的是,帝国下的专制统治,也有一种个人主义,只不过这种个人主义,不会演化为个人权利的伸张,而是演化为个人奴役的形成,而这种形成,在个体的表现之中,就表现为在资源紧张的情况下,不断地攫取更多资源,于是就会形成利己主义的思潮。
而在西方所谓市民社会下的个人主义,他是依靠市场经济,结社权利等等,市场经济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资源不再是零和博弈,而结社权利,赋予了底层捍卫自己权利的机会,他不再是那种利己主义式的内容。
西方的个人主义,承认利己的存在性,但是他并不是说,利己是一个应然的状态,或者是个人必须利己,而不能有利他行为。这里的利己仅仅是做一个假设性运用,即假设如果个人是利己,一个良善的社会应该如何运转?所以他的目标还是良善的社会,而不是一个达尔文主义的社会。
而ZZ下,他会出现理性人的诅咒。
理性人,比较好理解,就是谋取自身利益最大化,不惜损人利己。在一个逼狭的体制下,当大多数人都是理性人时,少数不愿意吃人血馒头,甚至关键时刻要为大家站出来说句话、做点事的人将会挫骨扬灰,死后变成别人的人血馒头。
什么人最自私,要别人无私的人最自私。
个人主义-集体主义的对立可以分为两个维度。
第一个维度是关于社会的目的和意义的——即社会的目的究竟是实现个人的自由/幸福/发展还是集体的生存/强大/繁荣,究竟是该让集体服从于个人还是让个人从属于集体。
第二个维度是关于我们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手段的——即当我们看到一个问题时,或者要追求某种更高意义的“善”时,究竟是应该诉诸于个人努力还是诉诸集体行动。
按照这两个维度上的个人主义-集体主义倾向进行排列组合,我们可以看到四种类型的人:
第一种类型是纯粹的古典自由主义/自由至上主义者——他们在目的论和方法论上都持个人主义的观点,既不认为存在一个抽离于个人之外的“集体的”价值,同时也不认为集体性、社会性的努力有什么建设性。在他们眼里,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每个人对自己负责,各自做好自己的事情,社会自然就能达到最优(所谓“看不见的手”),国家/政府存在的价值,可能仅仅在于当好一个维护秩序和法律的“守夜人”。这些人的观点虽然在很多时候过于理想化脱离了现实(比如说自由市场的神话),但这套逻辑本身是极为自洽的。
第二种类型是现代的自由主义者——他们在目的论上持个人主义观点,认为集体存在的唯一意义就是服务于其中的每一个个人,个人和集体之间的关系是一种契约式的关系;但是在方法论上,他们认为仅仅依靠个人和自由市场无法实现社会最优,因此认为应该通过集体性的努力来提供公共产品、维护社会公平公正以及实现每一个个人的自由全面发展。自由至上主义者一般将集体视为潘多拉盒子或者洪水猛兽,而现代自由主义者往往则会认为集体/政府/国家是一个很好的为民众幸福服务的工具。现代自由主义是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自由主义者见识到了古典自由主义的局限性后对后者的修正,大概也是现代西方国家政治的一个中庸之道。从理论上说,试图通过彻底改造社会以实现“人的全面自由发展”的共产主义/社会主义思想也从属于这一类,只是在方法论上的集体主义倾向比现代自由主义更加激进一些。
第三种类型是社团主义/极权主义者——他们与自由至上主义者截然相反,在目的论上认为个人是集体的附庸,集体拥有凌驾于个人利益至上的独有的价值;在方法论上,他们认为集体的行动是解决问题的不二法门,小到家长里短大到社会结构,只要有问题,集体都必须通过积极的行动去矫正它。以社团主义为指导的社会里个人一般都没有什么自由,但同时集体也会以一种家长制的态度试图通过社会福利、价格管制和社会动员来“照顾”每一个个体。
而现在中国的很多既得利益者倡导的并不是上面三种的任何一种,而是第四种——即在目的论上认为个人利益无论如何都要让位于集体利益,国家利益高于一切;而在方法论上却又很奇怪地呈现出一种“个人主义”倾向,把问题的原因尽量归结于个体身上(“你穷是因为你不努力”)——这种类型我想不出来一个好的名字,姑且称之为“奉献主义”吧。“奉献主义”的例子我们能看到很多——比如我们抱怨某种政策对个人生活的冲击时,他们抬起国家社会的宏大叙事来压制你的小确幸诉求,正所谓“工人要为国家想,我不下岗谁下岗”;而当我们为社会的结构性问题感到担忧时,他们往往不会和你说“政府应该做xxx”,而是“你要是有不满就更加努力地去积极建设它”。本质上来说,所谓的“奉献主义”就是剥掉了自由至上主义里对个人权利的基本尊重,又从极权主义中剥掉了对集体责任的高要求,之后用剩下的部分缝合起来的一个奇怪的东西——明眼人也都看得出来,这玩意根本就是权责不对等,一点也不自洽。
个人主义本身倒无所谓。
比较恶心的是向认知能力不强的人灌输个人主义,先告诉你”个人主义好“,然后以”个人主义“的名义去诱骗你做一些看似”个人主义“但实际上对你个人并没有好处的事情。最终实现的是他的个人主义。
西方个人主义正在帮助我国00后一代觉醒。
个人主义是最符合人性的。个人主义不等于自私。自己过得好,就会有心情帮助别人,就会有动力回馈社会。没有自立和个人幸福就整天奉献,是反人类的,除了极少数有坚定特殊信仰的人。
奉献是一种美德。道德是约束自己的,不是绑架他人的。强迫他人奉献是典型的道德绑架。
我也这么觉得,西方大毒草真是太可恶了,真是让人防不胜防,导致00后从小接受到的自由太多了,早该管管了!我觉得00后应该从小背弟子规学四书五经菜根谭还有南怀瑾国学研究,辅之以皮带板棍不听老子的话就掌嘴,敢看动画玩游戏听外语歌这些西方毒草就挨棍,敢自由恋爱就脖子上套锁,只有这样,长大了才能成为中华之大器!
笼子里的鸟总觉得会飞是一种病
我向来不觉得个人主义有什么错
但是个人主义是要有个度的,过犹不及
不是所有00后都把自己凌驾与群体之上,也不是所有00后都能为了他人奉献自己
我虽然不是00后,但是总得说点正常的人话
无论是当年我们这群90后,还是现在的00后,或者是5年之后的10后,都会受到上一个群体的诟病,简单来说就是社会发生了变化,培养出了不一样的人,而有些人接受不了对方和自己不一样跳出来扯犊子,再加上互联网的传播,谁拦得住?
突出就一个离谱
我懂了,没有自私,只有奉献,没有不满,只有感恩,这是您的理想社会吧?
好了,祝你下辈子当朝鲜人吧,美国就别去,那地方的文化准膈应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