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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俄双面间谍中毒事件为什么会在西方国家引起这么大反应? 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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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看有两件事和这个相关

第一个是英国指控两名俄国特工在3月份到了英国,谋杀了俄罗斯叛逃间谍。

第二个是荷兰指控四名俄罗斯特工在4月份到了海牙对禁止化学武器组织进行了网络攻击,以便获取俄罗斯间谍被谋杀一案中使用的化武分析结果。有意思的是第二桩指控是在半年后的10月在媒体上公开的。

一个个看。

英国说在3月初,有两名俄罗斯特工从莫斯科飞到了伦敦,随身携带了一小瓶香水,其实内部是化学武器的毒剂。他们从伦敦乘火车到了俄叛逃间谍居住的小城踩点,然后第二天再次前来,把毒剂喷在叛逃特工住宅的门把手上,随后逃向火车站,沿途把化武瓶子扔掉,乘车回到伦敦,并立刻搭机回到了莫斯科,三个月以后,有两名当地居民在野外捡到了那个香水瓶并拿回去喷了下,其中一人毒发身亡。

英国提供的证据有:两名俄罗斯特工在海关入境时的监控视频,他们的护照连号,在小城行走的视频,甚至还根据各点的视频信息标出了两人在当地的全程位置。

据说是黑客在网络上搜出了两人的户籍资料,都是空白,这极不寻常,然后有模糊的照片——是一群俄国军人的合影——英国说其中一人就是事发特工。由此说找到了这名特工的真实身份。

似乎截至目前为止,就这些。

但是我觉得有点疑惑,两名特工大老远跑到英国,在一栋住了至少两人(叛逃间谍和他的女儿)的房子的房门把手上涂了化武,目的是杀死房间内特定的某一个人,然后不等计划完成就跑了——事实就是他们要杀的人确实没死,住院几个月没事了......

俄罗斯呢,两名当事人说自己不是特工,只是旅游者,经常去欧洲出差和旅游,去那个小城只是旅游(当地有著名景点),第一次赶上下大雪所以第二天又去了一次,不知道叛逃间谍是谁,住哪,也没有谋杀他,更没有携带香水瓶,自己也不是特工而是普通商人。

这两个人是不是特工不好说,但说谋杀确实有点搞。叛逃间谍当初被俄罗斯逮捕并关了好几年,后来和英国交换才出狱(似乎03年被捕,10年被交换到了英国,事发时已经在英国呆了7、8年),杀人灭口对于叛逃间谍来说不奇怪,但是时隔8年,似乎灭口没那么重要,那么就应该是杀人立威,可在美国特朗普当上总统,俄罗斯和西方关系有望改善,俄罗斯马上要举行世界杯希望欧洲来捧场的时候去干这事总觉得有点奇怪.....可以肯定获利方不是俄罗斯。

英国拿出来的证据也奇怪,两个护照连号算问题吗?如果两个人同时申领护照,连号不很正常吗?他们还原了两人的行动轨迹,但是那个香水瓶被捡到的位置不在他们的行进路线附近,难道他们还专门绕一圈扔在人人都能看的地方再跑回来?目标人物没事,反而是旁人躺着也中枪。不知道英国有没有什么合理的说法。

至于英国宣称网络黑客攻陷了俄罗斯的户籍网,获得了两人是特工的证据.....呵呵,荷兰人指控俄罗斯特工的就是俄罗斯实施了网络攻击,这网络攻击到底是值得炫耀的还是值得愤怒的?

第二件事就是四名俄罗斯特工持外交护照到了荷兰,由于护照连号使得荷兰警方对他们的身份表示了怀疑,并进行了监控,发现他们住进了禁止化学武器组织总部附近的宾馆,第二天警察到了酒店,正好四名特工出电梯,遭到了荷兰警方的逮捕,他们交待了自己是在宾馆里加装了无线wifi,目标单位内如果有人正好上网登录敏感网址,可能就会误上这个网络,一旦输入自己的账号和密码,就相当于泄露身份。

然后荷兰警方不但发现了相关设备,还发现了莫斯科的出租车小票证明他们是从军情局到机场的,还发现这几个人是真名真姓,确实是俄罗斯军情局的人员。

然后媒体和网络对格鲁乌一阵嘲笑,太业余了。

我可不这么看。我奇怪西欧这几个国家到底出了什么问题,为什么要自己推翻自己制定对自己有利的实行了上百年的规则呢?

外交人员至少有一半是情报人员这是世界上公开的事实,一个小小的美国驻香港领事馆有上千名员工,你相信他们都是搞外交的?持外交护照的人员享有一些特权这也是西方制定的惯例,除非直接的刑事案件被当场抓住,或者间谍和外交人员碰头被当场全部拿下,或者外交人员当场被翻出所在国涉密文件,否则外交官真的可以横着走。

四名俄罗斯外交官干了啥?他们就是在宾馆里住了一晚就被荷兰警方抓住,他们随身携带的无非是一些电子设备,不是武器之类的,荷兰警方根本无权扣押,如果这个例子开了,以后世界上各个外交邮袋都可以取消了,美国驻外使领馆外面的那些大锅盖也完蛋了——就算使馆是你的领土,这些电子设备也要从所在国的陆地或者空中运进来吧?半途全部扣押行不行?

四名特工外交官也有意思,荷兰警方是在他们要离开宾馆的时候才出现的,他们却把自己的所作所为一五一十的交代得清清楚楚,他们拿的是外交护照,根本可以一句话不说,就凭那些电子设备,荷兰警方能干啥?

外交官身份特殊,由此一部分特工借用外交官身份搞情报工作,只要不是太过分的都不是问题,最多也是被驱逐——其实也很少,因为你驱逐一个,对方也会对等驱逐你一个。这都是国际惯例,而且是英国为首的西方国家搞出来的对自己有利的国际惯例。那格鲁乌四名特工的行为就很好理解,他们根本就不准备做什么危险的事,哪有必要搞得那么小心,还出租车票是铁证,别说我没见过出租车票还要标起止地点的,就算标了,又怎么地!我是外交护照!

可他们这么牛,是因为他们知道自己的身份牛,但一碰到荷兰警察又成了菜鸟,这中间的矛盾我是无论如何理解不了。

说回这个案子,我相信这四个确实是特工,而且确实是去干见不得人的勾当,但这真是情报界的常态,我反而不相信媒体说他们是去获取分析报告,一则既然是他们自己的东西他们还要什么成分分析,二则英国人如果公布的分析结果和他们一样他们自然可以准备好说辞,如果不一样那就哈哈,直接否认就行了,你去偷一份自己已经知道而对方早晚要公布的报告干什么?对方不公布?那俄罗斯有病去偷自己都知道的东西啊。

所以我判断,这四个特工作的不是和叛逃间谍有关的东西而是其他不能说的情报,而且是完全按照常规做的,但是英荷不知道什么原因,主动打破惯例,强行栽赃——反正俄罗斯也不能说他们去荷兰的真实目的是什么。这么搞当然可以,但是以后任何类似的事件当事国都先在媒体上炒作一番,这世界上的外交体制只怕维持不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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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

@sxc

邀请。非常非常感谢。

为了防止邀请我的sxc老师撤销邀请,我不得不截图。


@朱峰女士,你的答案,为了防止你进行修改,我已经截图了。没错,如你问题当中所说,礼貌是不是软弱?

当然不是。

我自问是一个普通人,在知乎得到关注多,也只是因为我勤勤恳恳,一个字一个字写得多,仅此而已。

我去咕咚网之前,当过记者,做过公关,我也不是什么名校毕业,但是我深深知道,原创是品德,是节操。做记者,报道要如实,要客观,要中立,要还原事情的本来面目。

我为什么要在微信群“红包体育”里面和你抬杠,为什么要质问你,想必你已经不记得了,然而我记得清清楚楚。


我不关注你的微信号,那是有非常重要的原因的。朱峰女士,你说你没做过亏心事,那么想必在你看来,未经他人许可引用、转载他人原创的内容,不算是亏心事了。


你不记得的事情,我一点一点帮你回忆起来吧。事情当然没有这么简单。

当你加入“红包体育”的时候,我对群主说了一句话。【我很高兴,我有不删除任何聊天软件当中聊天记录的好习惯。】


这里截图当中的日期是一直就存在的。至今我的iPhone 4S也一直在用呢,不可能改掉。


你为什么和我说抱歉,你忘了?2015年3月3日你所说的,是真的都不记得了?


当时我的反应,算是很克制的了,毕竟当着“红包体育”群里这么多人的面。

为什么我过了这么久,才再次在“红包体育”群里质问你,我想你应该明白。我知道每个人做自媒体不容易,想靠着才华变现,更加不容易,当时你肯道歉,说你会改,那么我也就得过且过了。


问题的关键在于,你改了吗?如果你改了,你就不会不经过

@式微

同意,转载她的答案,而且还将她列为“第二作者”。

你的所谓声明,夹杂在你的正文内容当中,而不是正式开辟一个子栏目道歉,被诸多的信息噪声遮盖着,这就是你的诚意?

上述三张截图,是2015年6月17日早上8:43时截的。我现在还很怕诸多水军说我图片造假呢。下面两张图,是2015年3月3日晚上20:49时截的。那个时候,你的微信ID还没有“太阳表情”。

这个总不能说我作假了吧?



而你在面对我的质疑的时候,说了些什么话,你还记得吗?这就是我为什么要截图的原因。

二次编辑加了些东西,就可以等同于你自己的原创,是吗?


事实证明我当初心一软得过且过,才是真的错误。


你说了“最初开时,格式内容混乱,但转载内容标明了作者”——我还是那句话:用了我的东西,问过我吗?

你说了“微信对于转载格式有了新要求后,我们也跟着学习,把之前来源不明的全部删除。之后再也没有出现不合规的转载“——来源不明?请看看截图,你自己说过的话,怎么就这么快忘了呢?”是从虎扑、知乎、直播吧很多来源的文章“,这还算是来源不明?

你说了“暴力行为冠以道德名义,缺又恰恰选择了一个认真做事的自媒体下手,无论是出于要稿费,还是炒作涨粉,都不会实现的”——暴力冠以道德的名义?我质问你,就是暴力,你不告而拿,拿了我的答案,也拿了知乎上别人的答案,这种偷窃行为,就是道德的?


另外,请弄清楚,到底谁在炒作?我只是把原文作者式微老师带到了“体育红包”群,让她自己和你说清楚,这就是炒作?式微维护自己正当权益没有成功,自己写了篇专栏,以正视听,这叫炒作?

你说了“另外。。。您在背后诽谤我的许多聊天截图我已经给了律师。我们没做亏心事,我们礼貌但不软弱,真的,用法律途径解决,只对我们单方面有利啊。但您若真的要这样苦苦相逼,请也不吝给我一个您的地址,给您去一封律师函”。


我在背后诽谤你?请把截图放出来,让知乎用户都看看,我到底怎么诽谤你了。


你没做亏心事?没做亏心事我会质问你为什么不经过我允许转载了我的内容?


说我苦苦相逼?到底谁逼谁?“咕咚-李旸”是我在“红包体育”群里的ID,那是因为之前说过要标清楚所在的企业、媒体和姓名,所以我这样写。


我再说一次:质问你,是因为你在知乎未经我许可,擅自转载和引用了我的内容;我质问你,是因为你在知乎未经式微老师的许可,擅自转载和引用了式微老师的内容。


知乎上的回答问题,是我业余时间所为,工作忙的时候我只能下班回答问题,晚上写公众号内容,或者把知乎的答案放到我自己的公众号上去。关于足球篮球的内容,和咕咚网没有一点关系,全部是我自己的业余创作。


而你,直接找到了咕咚创始人、CEO申波先生,也就是我的最高领导,去质问我的行为是代表咕咚,还是代表个人。


我在知乎的ID和个人说明写得清清楚楚,没有和咕咚有任何的关联。你没有经过我个人的允许,转载引用我在知乎的内容,被我质疑你转载了别人的内容,居然好意思说是“法律层面的诽谤”?居然还去和我供职的企业对质?


到底是谁苦苦相逼?


所谓认真做事的自媒体,是把知乎用户的文字答案,变成自己的声音和话语,放到视频当中去,是吗?


所谓认真做事的自媒体,是未经他人许可,擅自转载、引用他人在知乎的原创答案,是吗?



最后我很想问一句:你既然深知自媒体人的成长有多么不易,为什么你还要去做“未经许可,擅自转载和引用其他自媒体人的内容”这样的事情?


最后,是我放出的所有截图的具体信息。



我在这里声明:我是知乎用户李暘,在知乎的每一个答案,在知乎的每一篇专栏文章,不敢保证完美无缺,逻辑严密,没有错别字,但全部是我自己的原创内容,任何人未经我许可,转载、引用、抄袭我的答案,即为侵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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