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此事还有后续。
尽管网上对“颐和园路五号”口红都是各种质疑,但王梓学姐仍然完成了口红的生产销售,已经发货到订购者手中。
我在清华法学院的一个学弟,之前看了广告也购买了这支口红,已经向海淀法院提起诉讼,海淀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
具体的我写在这篇文章中,希望此事最终能有一个结果。
因为评论区不少朋友在讨论恶意消费者(即知假买假)是否能获得退一赔三的问题,我把我的想法再多说两句。目前司法判决确实不太支持知假买假的消费者主张三倍的惩罚性赔偿,但是在司法程序中,判断消费者有没有恶意,法官需要综合各项证据整体判断。
如果一个普通消费者,没有职业打假的先例,购买的金额也比较小(例如一两支口红),在没有其他相反的证据的情况下,我认为很难判定他是知假买假。
当然,如果有朋友在这个答案下面留言,“我也要去买两支主张欺诈”,还能不能认定是善意消费者,可能就说不准了…
++++原答案++++
作为法律行业的从业人员,我处理过不少食品、化妆品合规的问题。
就这一支口红而言,我其实挺鼓励大家去买的,买完之后再以欺诈为由,要求卖家退一赔三。不仅要把货款要回来,还要索要货款三倍的惩罚性赔偿(如果不到五百元,以五百元计)。
时间也比较晚了,我简单说说可能涉及欺诈的地方:
经朋友提醒,上海国妆最有可能是这家位于上海的“国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大家注意哦,这家公司是2017年10月才成立的新公司,半年时间能不能造的出规范的化妆品生产线是一回事。而且更重要的是,经营范围并不包括化妆品的生产。至于注册资本五千万,现在哪怕一分钱都不交,也可以申报注册资本五千万...
当然,毫不意外的,国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当然没有获得化妆品生产许可证。
换言之,即便口红产品真的是这家国妆公司生产的,也是非法生产。
根据事件的后续进展,我也会相应更新。
希望那位做口红的北大学姐,能如承诺的一样在微博把上述疑问解释清楚。
也希望买到口红的同学们积极行使权利,用法律武器赚点零花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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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北大学姐聘请的“中国最大的律师事务所”的律师给我发律师函或者起诉我,我还真不怕打官司。
没见过要花钱买的礼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