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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布里在 NBA 历史上的能力排行什么位置? 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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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邀。

斯蒂芬-马布里在NBA的话……注意,只说NBA,别掺杂CBA的事。

进攻端……

作为第一持球手很好,无球进攻低于平均水平。

推反击,或者半场启动挡拆,都足够优秀。

个人突分创造机会,以及半场落位分配进攻都很好。

然而节奏掌控能力一般,也不算激发队友的能手。

相当粘球。传球技能出色,但extra pass不够。

投篮出手速度极快,中距离全面攻击手。

变向、变速、球性、综合运球突破能力,联盟顶尖。

篮筐附近终结能力很一般。但突破到篮筐的能力,外加造罚球能力,出色。

卓越的一对一攻击手和挡拆专家。

远射不稳定。

防守端……

非常非常非常不稳定。

愿意防守时,单对单非常棒,保持身位非常稳,而且基本不会放对手突破。

不愿意防守时……就没什么存在感。

吃掩护。无球防守时会漏人。

整体而言:

非常伟大的一对一控卫攻击手。巅峰期作为得分手和组织者都够好。一个持球能力出色但无球能力欠缺,效率一般的明星持球攻击手。

但作为队友,从技能到心态,在NBA期间,都有可挑剔处。

如果论一对一持球攻防技巧(skill set),不算弗雷泽、门罗(他打过组织后卫)、阿奇巴尔德、大O这些上古的不算,只说近古的,那么,巅峰期的马布里,可以和KJ、甲虫、刺客、保罗、欧文、巴朗、罗斯、威少爷这级别的怪物去一较短长。实际上,过去十年,有那么四个人,是典型的“别看成就不算大,单挑起来吓死你”的:汀斯利、马布里、阿尔斯通、马布里他弟。


然而作为组织后卫的整体,对比赛综合影响力的话……那就是另一回事了。


不过,他在NBA的好坏,无所谓了吧。

2012年写的文:

2012年春天,《体育画报》杂志破了天荒,发了篇手机屏幕大小、关于CBA总决赛的报导。那故事里,他们乐此不疲的梗是:“Ma Bu Li,对了,这是斯蒂芬·马布里(Stephon Marbury)的中文名。”稍后,巴克利、鲨鱼和肯尼·史密斯做节目时,特意拿这事扯皮。他们听说,马布里带领北京队夺下CBA冠军,中国球迷打算为马布里造塑像,于是大呼小叫,觉得这简直是开玩笑。

好吧,我们知道,查尔斯·巴克利和鲨鱼,可能是篮球史上最善于搞笑的两个家伙。前者为NBA留下了无数传奇语录而后者为NBA制造了无数经典绰号。他们的打球风格都完美融汇了轰碎眼球的视觉冲击力+老少咸宜的卡通作风,就像是史前恐龙和加菲猫的合体。1999年巴克利扑倒鲨鱼的传奇斗殴将永垂史册。他们都是纯爷们,好球员。他们都能胜任许多事:篮球手;电影演员;脱口秀达人;解说员——简单说吧,除了减肥药广告模特,他们无所不能。我也能理解,他们这么聊,基本出于做节目的效果。当巴克利可以在他的节目上被当众称出153公斤、亲一头驴屁股后,你就该明白,不能把他们这串相声当真。就像你听德云社时,不可能真的去找于谦老师的老爷子究竟是何职业。实际上,巴克利和鲨鱼的球迷应该记忆犹新:远在他们没做解说员这门说相声的职业前,他们的嘴都比这缺德得多。如果不信,请百度“奥尼尔+科比+语录”。

但是,为什么鲨鱼和巴克利们唠叨马布里,却不会对芝加哥联合球馆门前的乔丹塑像说三道四、对盐湖城能源解决中心的斯托克顿塑像指手画脚?因为这两位都在NBA历史上铮铮大名,一望无际的数据纪录让人开口不得。马布里、马指导、马政委,在他们几位大神眼里,显然有如下问题:他在NBA的成就没到这地步。实际上,对巴克利们来说,拿马布里开玩笑,一如以下这个例子:当西班牙人听说,一个本国籍籍无名的家伙巴斯科·努涅斯·德.巴尔沃亚在美洲被土著人当作神一样供奉时,觉得荒唐之极。这里有两种逻辑:
A 这家伙在“我们这里”没啥成功的。
B 这家伙在一个穷乡僻壤的“他们那里”成功了,获得了神一样的追捧。
你可以说:这种优越感,来自于NBA对NBA以外世界的统治——就像1992年,当世界追着巴克利问“你怎么看待奥斯卡·施密特呢”(NBA之外当时地球上最成功的球员之一),巴克利会直接亮个中指。

好的,斯蒂芬·马布里是个怎样的球员?
回到1996年。众所周知,那年夏天的选秀大会出了艾佛森、坎比、科比、纳什、佩贾、雷·阿伦,如果算上没参加选秀的本·华莱士,史上屈指可数的黄金一届。而马布里,差一点,就成为了那届状元。如你所知,1996年手握状元签的费城76人,有内线(德里克·科尔曼),有摇摆人(斯塔克豪斯),缺个1号位。他们注目于两个人:乔治城大二的超级得分手、与康大的雷·阿伦并列全国第一后卫的阿伦·艾佛森;佐治亚理工大学一年级后卫,大一场均19分4.5次助攻的斯蒂芬·马布里。
对费城来说,马布里的诱惑太大:早在十来岁时,他就是纽约的街球之王。在亚布拉罕·林肯高中读书的时候,他被拿来和加入NBA的学长马克·杰克逊、肯尼·安德森做比较。在大一赛季,他入选了全美第三阵容。在当时的宣传之中,马布里比艾佛森占了如下便宜:纽约出身,他的成名更早也更响;他比艾佛森小一岁半;他的身高有188公分,而艾佛森则勉强达到NBA目为标准线的六英尺——183公分;比起艾佛森大一赛季,马布里的大一似乎更稳——46%的命中率、37%的远射成绩,以及比艾佛森更胜一筹的失误控制。
而他最大的筹码是:他一直担当着控球后卫。他的一对一技巧、游走和个人能力同样出众,但却比艾佛森更接近一个“纯粹”的控卫。艾佛森的得分能力当然冠绝天下,但当时人们纷纷谈论说,艾佛森在乔治城大学的角色,更接近一个攻击手,一柄利刃,但却不是一个指挥官。最后,费城76人的当家——克罗斯和格林伯格——分别约见了两人,做了些神秘的、不为外界所知的对谈测试,最后,艾佛森花落费城,马布里去了明尼苏达。

如果你翻一下1997年的旧杂志,一定会惊讶当时的口径。艾佛森,因为他不朽的连续40+得分、潇洒不羁的嘻哈作派,外加对前辈桀骜不驯,被媒体当作叛逆的新一代;而马布里,因为他与KG、古利奥塔的琴瑟和谐,被认定是无私得体的新派控卫。1997年初,媒体还断言:2000年,常规赛MVP会是格兰特·希尔;总冠军?明尼苏达森林狼!


但那之后,命运雨翻风变。
三年级,他去了新泽西,然后连续两年半,场均22分7助攻以上,2001年全明星。但2001年夏,他和基德调换了球队,去了凤凰城;基德把网带进了总决赛,而且是两次,而他在太阳依然场均20分8助攻,但战绩却差强人意。2003年,他去了纽约;2004年,纳什到了太阳,然后太阳便进入了著名的2004-10凤舞天翔时代。马布里,很不凑巧的,赶上了21世纪前十年最好的两个组织后卫,恰恰把他比下去了。

他依然是当世最好的运球手之一,球性之烂熟、技艺之精纯,到了随心所欲的地步。早在森林狼时,他就屡屡炫耀招牌的胯下无停顿的连珠拍球。在纽约街头灯光场混过的老油条们也愿意承认,这家伙是天生的一对一选手。他继承了纽约街头控卫的傲气,可以胯下反复运球晃倒对手,反向垫步突破,投篮假动作后压重心低头突破,后转身底线切入,他是一个运球博物馆。大多数时候,他并不依靠速度。他的第一步并不算迅猛,但总是时机准确。他总是可以感觉到,防守者还没来得及准备好滑步堵路,于是,他突破的时间拿捏总是正好,一个变向,或者一个变速,连贯的动作,他已经进去了。
如果说熟练的动作是他通灵的球性所致,对手的反应迟钝出自于他的投射和假动作构成的三威胁,那么,这种时机判断又是哪来的?那是他经年累月的一对一经验得来:他可以从对手的一个步伐挪动读出对手在想什么,然后迅速做下一步动作。如前所述,能料及对手动向的人,例如鲍文,毫无疑问是防守大师;而马布里,至少在阅读对手的行为方面,足够聪明。这使他可以完全看穿面前防守者的动向,玩弄对手于股掌之间。


但在网和太阳的岁月,他的指挥功力大受置疑。在纽约,这种经历又被夸大了。2003年,他带太阳进了季后赛;2004年,他带纽约进了季后赛,他在削减失误、提高命中率,让自己的篮球更合理,但纽约这纷扰之地从来不太平。90年代,尤因独撑尼克斯,依然不时被纽约媒体揶揄他是大猩猩、坐船上都无法把球投进河里。
很少人在意一件事:2002年之后,纽约已经腐烂到骨子里。大额合同、混乱签约毁了他们。在2001-2011年之间,尼克斯只进了一次季后赛:那是2004年,马布里作为领袖,一年间换了三次主教练。但纽约人不在乎这个。2005-06季,拉里·布朗上任后,马布里的球风日益简洁干练,但纽约人只抓住一件事:尼克斯没进季后赛?马布里拿着两千万年薪??都是他的错!

然后,进入了“微笑刺客”伊塞亚·托马斯和马布里的肥皂剧时代。

2003年12月,伊塞亚来到纽约。最初他是担任经理——实际上这个任命和2007年3月12日续约他为教练,一样不可思议。他的总经理经验仅仅是1994到1998年,在多伦多的失败经历。在他离开后,多伦多依靠文斯·卡特,开始为期短暂的辉煌。当然,惨淡的经理生涯之间,他表现出了至今为止,最值得称道的——也许也是唯一的——能力。他辉煌的职业生涯使他如伯乐相马,懂得挑选年轻球员。当他在选秀会上选择斯塔德迈尔、坎比和麦蒂时,无一例外的遭了多伦多人的嘘——历史已经证明他选择的正确,但也让人疑惑,也许他该索性做个球探?

他上任时,纽约已积重难反。雷登给他留了一个轮换阵容超过30岁、工资过亿的烂摊子。2003年夏,当骑士、掘金、热、猛龙分别收获勒布朗、安瑟尼、韦德、波什,而为历史上最绚烂的选秀大年弹冠相庆时,纽约却只得到了斯威特尼(在公牛都无法上场的胖内线)、兰佩(去欧洲了)、武拉内斯(当年被裁)。
猜托马斯做了什么?
炒掉唐·切尼,请来千胜老帅威尔金斯;用带伤的麦克代斯换到了马布里;用范霍恩换来了穆罕默德和蒂姆·托马斯。以此为开端,他开始一系列的大笔交易。他操作的交易气势浩大,相比马刺的谨小慎微,简直大海决堤。文·贝克、哈林顿、阿兰·休斯顿这些老头子在地动山摇、令人目眩的交易中呼啸而去。当然,他还捎带在2005年2月24日,用穆罕默德去换了马里克·罗斯——查尔斯·巴克利在直播间一听到这消息,立刻惊叫:“伊塞亚造就了一支冠军队!”非常准确,得到穆罕默德的马刺摘下了2005年总冠军。
当我们审视伊塞亚·托马斯头两季那些风起云涌、泥沙俱下的交易时,无法不感觉到,他像个刚学会新技艺的孩子,兴奋的使用着自己的权限,而且大胆赌博。老头子们被不断请走,用美金换天赋和战斗力。奇妙的独裁在2005年夏以另一种形式表现。重金续约了科特·托马斯,然后交易给太阳,请来理查德森。请来了2004总冠军、2005东部冠军教练拉里·布朗,让人感觉纽约即将复兴。但随后,刺客老毛病又发作:向杰罗姆·詹姆斯递出5年2900万的合同,这是一桩十年后都可以作为笑柄的举动——因为在7月13日签下詹姆斯后,一个月零两天即8月15日,刺客就买断了这笔合同。

纽约媒体在2005-06季,不断报导马布里和拉里·布朗教练的斗争,但实际上,真正反对布朗教练的,是刺客。他不顾心脏病的谣言,从公牛偷来了埃迪·库里:用戴维斯去换罗斯、用便士和阿里扎去换弗朗西斯。等拉里·布朗终于受不了下课后,伊塞亚·托马斯上任不到三年就刷掉了四位主教练。终于,轮到他自己上位了。而马布里落了什么呢?他被纽约媒体认为是“最招人恨的纽约球员”——实际上,他更多是刺客的替罪羊。


2006-07季,马布里几乎忍气吞声的打球。打法日益洗练,你无法再指责他持球过多了。但随后,他和刺客的矛盾还是爆发了。2007-08季揭幕战,尼克斯败北骑士,终场前4分43秒,内特·罗宾逊替下马布里,拼完最后时刻。马布里的不愉快写在脸上,而托马斯却并不担心。“每个人都希望打满48分钟包揽所有数据,但作为教练,你不可能让12个人都高兴。”两周之后,马布里缺阵了与凤凰城的比赛。当然,事后他还是宣称,“我离开是被准了假的,我绝不会擅自离开。伊塞亚准了我的假。”
他们俩的肥皂剧由此展开。刺客在败北太阳后,宣布马布里擅自走人,降为替补,马布里,立刻玩了24小时的失踪。显然,刺客的这种压制手段对纽约之子马少爷来说犹如儿戏。当纽约三连败后,刺客眼看下不了台,只得又假仁假义,敦请马布里重回首发,换来的不是感激,而是硬邦邦的一句“说实话,这种勾当不会有啥大效果。他的决定不会对比赛有好的效果。”这场闹剧宣布了刺客对纽约更衣室完全失去了控制权:眼看着马少爷桀骜不逊,尼克斯队员也都没什么好怕的了。2007年11月18日,训练馆中,刺客对球员们缺乏激情、注意力不集中而大为光火。他将所有球员赶出了球馆——等他清醒过来后,赶紧努力说服,球员们又行尸走肉的回到了训练中,人人脸上一片阴郁,仿佛大祸临头。在这种时刻,教练生涯尚浅的刺客就毫无办法了。这支没有领袖、没有老将的阵容是他自己大权独揽所造就的,而这些恶果,最后必须由他自己慢慢咀嚼品味。2007年11月29日,59比104惨败给波士顿凯尔特人,球队直跌至谷底。纽约的报纸已经迫不及待的打出了刺客即将下台的标语,麦迪逊的球迷山呼海啸请他走人。而马布里给了刺客最后一击:第二天,纽约尼克斯主场战雄鹿,第三节结束前,马布里在一次暂停后,忽然起身,脚步轻盈的走向过道,退场了。NBA TV的现场报道敷衍了事,说马布里是由于右肩痉挛。但这是他和刺客恩怨的终结。或者说,他NBA生涯的终结。
他几乎再也未为尼克斯出场过。2009年2月,他被尼克斯裁掉;随后他加盟凯尔特人,帮助波士顿打到东部半决赛。然后他拒绝了凯尔特人的老将合同。2010年,他到了中国。

之后的事,我们都知道了:他成了马政委、马指导、Ma Bu Li,中国人民的好朋友。



在这漫长的生涯里,你可以读出以下意味。他是纽约之子,街头浪迹的游侠。他有些特质与NBA格格不入,而纽约媒体和刺客,又把这些特质放大。他是桀骜不驯的天才,但并不是刺头。
某种程度上,他和巴朗·戴维斯相似。他们都是直肠直肚的汉子,是技艺烂漫的天才,但并不适合规行矩步。他们都不失赤子之心,比如,2001年,马布里为911事件捐了25万美元;2005年,卡特林那风暴事件,他捐了百万美元;2007年,纽约媒体还在把他描述为恶魔、独狼、自私鬼,而他给纽约警方、消防队、教师福利组织和医疗机构各捐了100万美元。这些数字很容易让人觉得他填支票时多写了个0,但他就是这么个人。


所以,到了CBA,他反而如鱼得水。他对美国媒体形容中国时,用的词是“热情、包容”,在纽约,这是他无法享有的待遇。这多少有些像八十万禁军教头林冲在衙门里被逼无奈,最后上梁山的故事:对命里注定洒脱不羁的他来说,也许CBA这种山寨草莽味道,才更合他的脾胃。


回到开始的话题。
如果以“是否在NBA取得成功”为标准,我们可以列出一大堆例外人物。萨博尼斯、纳瓦罗、雅斯科维修斯:他们在NBA不算成功,在NBA之外的联盟获得伟大声名。事实是:NBA的水准的确可以凌驾其他联盟,但这并不代表着NBA的成功,就成了判断篮球成就的唯一准绳。实际上,NBA自己都不太敢这么认为:当他们谈论J博士、汤普森、吉尔摩时,依然会必恭必敬的提到他们在ABA的传奇。
而马布里,不折不扣的,是CBA史上,最伟大的传奇。

——很少人会记得特伦斯·斯坦斯布利这个名字了。1984年第15位入选NBA后,他打了三年球,参加了三次全明星扣篮大赛,得了三次季军。然后,也许是全NBA看穿了他的真实目的,都不愿再接纳于他,他只得去了欧洲。在巴黎的勒伐路瓦斯队,他扣了6年篮,在全欧洲混了16年,然后在年过四旬后才停止了他的扣篮生涯。到2009年他48岁了,还能表演360度扣篮……这是题外话了。
他这样瘦弱的天才,不问可知,是不适合NBA弱肉强食丛林的。他的NBA生涯是所有纤弱型纯扣篮艺术家故事的缩影。反而在不那么张牙舞爪的欧洲,他可以随心所欲的在空中绘画,让欧洲心悦诚服。法国的杂志在他职业生涯晚期,同声称他为“le Michael Jordan de l'Europe”——“欧洲的迈克尔·乔丹”。这绰号如果让巴克利们听见,自然会笑破肚皮。但这并不妨碍他在90年代成为希腊、法国许多球迷的心头挚爱,和他的NBA成就并无关联。

——所以:
NBA依然是世界篮球之巅,但篮球却属于世界。对一个普通中国球迷来说,某人在NBA总决赛单场劈出40分给予的情感冲击,不一定比中国某个中学的年级决赛绝杀球更动人心魄。就像在许多中国球迷心目中,并不否认NBA有大堆比王治郅更出色的内线,但并不妨碍大郅成为这一代国内球迷的挚爱。篮球水准可以有区别,但竞争的乐趣、胜利的喜悦、篮球技艺的欣赏没有高下之分——就像你无法举着现在的篮球技术,去嘲笑50年代那任乔治·麦肯肆虐的NBA明星们。


斯蒂芬·马布里成为了这样一个人:一个海外游侠,一个梁山好汉。他也许天生不适合在NBA当正规军,而适合在CBA大碗喝酒、大块吃肉、噱笑放浪。他很享受在这里被叫做马指导、马政委、Ma Bu Li,虽然也许他都不知道这几个词代表的意味。这就够了。他说他想在中国退役,他说想在中国做教练,他在2012年带北京队夺冠后,说“这是他篮球生涯最快乐的时刻”——本来,谁规定了篮球的快乐,只能在NBA找到的?
伟人与凡人、恐龙与昆虫,在谈论快乐本身时,永远是平等的。同样,当马布里与篮球结合,能够为他自己和中国球迷带来快乐和感佩时,一切都自然而然。因为在谈论篮球带来的快乐时,每个人都是平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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