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发现学生@1/9/2019 处于被禁言状态,说明什么?仁者见仁 智者见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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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学生自称是法学生,却不能简单撸清楚事实,让看客一头雾水的。 我根据他说的内容按时间顺序精简一下。 @教无良导师做人
1. 学生的idea,导师A不支持
2. 学生查文献,设计实验,做实验
3. 导师B接手指导学生
4. 导师B不支持学生课题
5. 学生继续查文献,做实验
6. 学生出了成果
7. 导师要求学生接受导师B写论文,共同一作
8. 论文写完,学生变成二作。
9. 学生质疑,导师以其学位威胁,学生怂
10. 学生毕业后两年,见学弟学妹们仍受同样伤害,遂起诉。
如果以上事实,我觉得学生占理。学术界有多黑我不评论。但是仅从1.idea 2.查文献设计实验,3.做实验出数据 4.写论文这四个环节来说,1,2,3都是学生的,最重要的1、2两个导师还持否定态度
就是抢成果嘛!
恕我直言, @Three诗睿 老师的回答可称之为正确、专业而无用。
该回答结合相关裁判文书中的分析认为,如果学生有充分证据认为自己对论文做出了较大贡献,那么要求位列第一作者的主张可以得到法院支持。这固然是对现行司法实践非常准确的概括,但很遗憾,我不认为这能够指导学生用于维权实践。
首先,有多少学生,会在参与研究项目的时候随时记录自己每天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内容,并注意整理相关证据呢?
哪怕是考核标准和工作时间高度挂钩的行业从业者,也未必能做到。几年前,我在国内一家律所实习,当时有个做律所管理 app 的公司出了个产品,方便律师随时记录自己在某个项目的工作量,和我们合作试用。那段时间,办公室里回响着「卧槽忘了点开始」「卧槽忘了点结束」的声音。
其次,有多少审判人员,有能力对难以量化的学术贡献作出事实认定呢?
99% 的汗水相对容易举证,而 1% 的灵感却难以衡量。过一百次柱子和一套正确的实验设计思路何者对论文贡献更大?这个不属于我的专业领域,难以评论。就我自己的研究经历来说,老师一句:「某某年那个判例讨论过这个问题,那个谁曾经做过一项研究」对于论文整体的价值,似乎不亚于我吭哧吭哧读几十页的期刊(而且很多时候省去了无用的汗水)。但反过来,对于不怎么样的「灵感」乃至随口就来的拍脑袋式假想,审判人员没有经过相关领域的训练,恐怕也难以甄别出来,导致过度放大了导师指导意见的价值。
最后,片面鼓励学生锱铢必较地记录工作时间和内容,也可能导致「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一种逆向选择是导师排斥认真记录工作情况的学生,一味和「老实巴交」的学生合作,令看上去「不好惹」的学生丧失发展机遇;而一种道德风险,可能是双方竞相瞒报自己的工作时间和质量,将大量的时间用于给自己揽功而非推进研究工作。
以上三个问题,都可能导致按照实际贡献认定署名权的裁判方式难以得到公正的结果。但这并不是否定 @Three诗睿 回答本身的正确性 - 的确,从司法的角度也难给出更好的解决方案,又不能真的对学生的署名顺位作出推定,让导师单方面承担证明义务,这显然也是荒谬的处理方法。
与其是对某篇回答不满,更多的,还是对于学术圈一些现象的无奈吧。
从打斑之前我还是站卡卡西的,其实在凯vs鬼鲛那时候我心里就已经明白了,凯老师已经强的过分了,但是我仍然觉得卡卡西有胜算。
但直到六道斑登场
所有人都很绝望,当年追剧的我也很绝望。但是,你永远想不到那个男人有多强,当红色蒸汽沸腾时,无论是风影火影还是卡卡西都只能有观战的份。
另外感谢岸本老师没有把凯写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