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diss老男人:
半夜看了陈昱霖父母的声明,吃了吴秀波的瓜,忍不住感叹三点:
1.渣男真坏;2.小三真鲁莽;3.可怜天下父母心。
还是根据单方声明,尽可能的从法律上分析相关案件吧:
一、糟老头子坏的狠。
大致的故事,其实明眼人看得出来,陈曝光好男人,为避免人设崩塌,吴假装拿钱封口,然后以敲诈勒索罪的手段,送人进去。
有趣之处,在于拿“隐私”相威胁,而不是称对方编造虚假事实,使之产生了恐惧心理。
说明啥?很简单,曝光极有可能属实,万一对方有实锤,可不就尴尬了。不过,即使是真的,也要铁了心送对方进去。
且不说出轨一事在道德上的污点,把一个陪自己七年的情人送进去,在感情上可谓拔屌无情,冷酷至极。
出于人道主义,还是给女方提供一些简要的辩护思路:
(1)分手后的经济补偿,虽可能于法无据,但情有可原,未必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应结合数额、感情状态(是否有私生子)、抑郁症的来历等因素,去综合判断其诉求的合理程度。恕我直言,敲诈勒索“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也不过30万以上,对于男方的身价来说,九牛一毛罢了。
(2)男方报案后的假意补偿,属于犯意引诱,并没有产生实际的恐惧心理,从而交付财产,不符合敲诈勒索罪的构成要件。
(3)理清好补偿交付的时间线,尽可能的收集好双方达成《补偿协议》合意等证据,将其引申为民事纠纷,而非刑事犯罪。
二、陈昱霖鲁莽之处,在于感情问题处理不当,失德、失智、失法。
做小三,首先在道德上就陷入了不利地位,公众不会觉得她被大叔骗炮七年,产生同情共鸣,而是觉得丫撕破脸的反扑,吃相难看,丧失了舆论基本盘。
上位不成,抑郁致疾,曝光男方,人设崩塌,将双方置于鱼死网破的地步,属于失智,对方不把你送进去,怎么能证明自己是洁白无瑕的呢?
感情不再生意在,真要补偿,方法也不该如此鲁莽。双方请个律师坐下来好好谈嘛,合法的手段能解决的问题,何必冒如此之风险,一步一步掉入男方设计好的陷阱?
三、可怜天下父母心,冒着刑责发声明。
很多人可能不知道陈昱霖的父母发这个声明有多伟大,将会付出多大的代价。
若声明属实,案件尚在侦查阶段,案情极有可能涉密,贸然曝光极有可能涉嫌泄漏国家机密罪。
若声明不属实,对吴秀波的声誉造成了巨大的影响,以男方的杀伐果断,极有可能提起刑事自诉,告他们诽谤,试图将其送进监狱,一家团圆。
不信,你看吴秀波《律师声明》发的多及时?
而陈昱霖父母发声明的意图,其实也不难看出,不过是舆论造势施加压力,争取男方的谅解书,在量刑上获得从轻处罚。
所以,作为一名吃瓜看客,我有什么想说的呢?
很简单,血缘关系,有时比枕边人靠谱多了,父母坑人的可能性小于配偶坑人,不要被老男人的花言巧语迷失心智。
最重要的是,遇事请律师,至少有法律做武器去博弈去diss去梭哈一波。坏逼不可怕,可怕坏逼迷人懂法有文化。
没几个人关注王思聪爆料吴秀波部里找人啊……
最近中央发文,政法口要开展“刀刃向内,刮骨疗毒”的整风运动……
经过王思聪爆料,这事算撞到枪口上了吧……
我想说的话,被人提前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