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家有个先祖的坟头,你的邻居造了个一样的坟头在旁边,然后拿了你家的坟头,拍了照片做广告发展旅游业。
之后游客来了,那户邻居一手蹭你家坟头的热度,一手坟头蹦迪放烟花,还在你家墓碑上画乌龟,吸引了大量吃瓜群众。
你找上门去算账,邻居如此解释:“我又没挖你祖坟,也没把你家先祖偷走。真看不起你这种有优越感气量又小的邻居,说的好像坟头蹦迪有原罪一样。”
小更新,把国内舰政圈的关系也带上吧。
过了几年,游客都看厌了坟头蹦迪。这时候,隔壁又新建了一个坟头,坟头的主人选择靠宣传古代丧葬文化来招揽游客,原本看坟头蹦迪的吃瓜群众全被吸引走了。
那户邻居,看到自己收入来源没了很不满,一面以“人家参观一次坟头居然要5块钱,一点都不良心;人家丧葬文化考证有问题,一点都不硬核。”之类的话暗地里嘲讽。一面跑到新坟头,继续在墓碑上画乌龟,坟头蹦迪干扰别人的正常营业。
我们尚不知道这户邻居的结局到底如何,大抵是和乌龟场破产的那位先祖一样,最后穷的被饿死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