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座位为己有,不考虑他人的需求,浪费教育资源,是为不仁;
大家同窗一场,却要在公共资源上占便宜,还责难别人“钻空子”,是为不义;
理不直气不壮却要“有力反驳”,逞口舌之能,是为无礼;
列的两个理由毫无说服力,逻辑混乱,徒取其辱,是为不智;
7:30上课10:00下课,长达两个半小时不许别人用,却借口“吃饭上厕所”,是为无信
显然不合理,图书馆这么多书,集结了人类所有智慧的精华,学习一辈子都嫌短,这种规定显然是反人类的。
应当规定占座人对座位所有权自离开之时起20年内有效,且可以继承给自己的儿女,图书馆的书这么多,20年也只能看个大概,我这辈子看完了还要给下一代继续看,这才是合理的规定!
那些妄图通过早起占位的人,侵犯了前人的读书权利,每一届新生都应当找毕业生签署图书馆坐席使用权转让协议,转让费五万到二十万人民币不等,方显公平!
宿舍铺位、公交地铁,应仿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