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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人说广东人都喜欢叫人靓仔,为什么我去了广东他们却叫我屌毛? 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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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不是坐错车,坐到广西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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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河南的,刚毕业那会,跑去巽寮湾旅游区做餐厅服务员。

大厨是菠萝人(博罗),天天吊毛长,吊毛短

一开始比较介意,


后来觉得自己就是那根毛


可不是嘛,一个月2000的工资,活在生死线。

有次老板在身后大厨没看见,把老板叫吊毛,老板毫不犹疑的从他身上拔了几根毛下来(扣工资)。

这让我心情愉悦了好久。



我吧,是做服务员,

看见二厨这吊毛每次做好菜,要尝一口,

给了摆盘的,这吊毛也要尝一口

给了传菜的,这吊毛还要尝一口

一只三杯鸡轮到我手上没多少块了,

我数数盘子里的肉,是奇数不是偶数,这群吊毛也不吃对称点,

于是我用手拿了一块放嘴里,嚼吧两下一扭头,发现老板在我身后看着我,

那犀利的眼神,我却读出了欣赏的味道,我觉得我被老板看上了,

他肯定是看我骨骼清奇,给我换了个优质的岗位。

事后证明这个决定非常的,恩,总之,

整个后厨再也没一个人敢和我大声说话。因为我决定着他们的薪资待遇。


至于我的职位,主要是负责研究移动车辆在不同时间对酒店净利润的影响,


通俗点说,

就是你们去旅游区饭店门口,有人挥着手叫你,老板老板来吃那种。

你们这群吊毛不要小瞧拉客的,我告诉你这职业是我从业以来,最考验技术,最苦最累的职业。


和我竞争的是隔壁饭店的吊毛,

一个38岁的大叔而已

这吊毛一个

长得没我帅

个子没我高

学历比我低

年纪比我大

拿什么和我比?

嗯?

我就问你们

他拿什么和我比?

。。。。。。。

。。。。。。。

。。。。。。。

。。。。。。。

我输了。。。。

输的心服口服


这吊毛拉车的姿势,双手一张开来回晃动,仿佛有种魔力,任何路过他的车都情不自禁着了魔一样,从我身边看都不看一眼走过,停到了他的脚下。

那优雅的裤衩,满腿乌黑的亮毛,

神乎其技的动作,都深深地碾压了我。

我,怼不过他。。。

从此以后我的自尊荡然无存,

MBA学历是我的羞耻,大学生的身份成了我的笑柄。

天空,都是灰暗的


我放弃了,再也拾不回来我的尊严,沉沦于天天数路过多少辆车,里面做了多少个吊毛

1根毛

2根毛

3根毛

愉快的数了几个月,大概有五六千只毛



再然后,饭店就莫名其妙的倒闭了。。

老板给了我3000块工资,让我麻溜滚。

我接过钱,却满脑子都是开车的吊毛,我数了5000个叼毛,怎么着也要给我5000元啊,这想法冒出来吓了我一跳

我竟陷入吊毛的世界无法自拔了



我绝不能再给这群吊毛在一起了


临走的前几天,大厨找了个半夜没人的机会,

教会了我做蒜蓉粉丝,他告诉我一些要领,并亲自下厨展示他的绝活,

1.6m的身高,纤细的身材竟然掂几公斤的铁锅不在话下,那铁一般的手臂,比我的强有力的右手还要钢。

不由得我跪拜,

”你要记得,阿宇“大厨眼里那是闪动的光芒。

”做这吊毛菜的时候,一定要记得“

”要先放XXX,再用蒸笼蒸这吊毛,等这吊毛熟了以后,再放蒜蓉,蒜蓉要提前调试好,这样做出来我敢说没有那个吊毛不爱吃的”

我拿本子记下来

他觉得只有我愿意好好看他做菜,跟着学。。于是又多给我做了一份椒盐多春鱼,

喷喷,这叼毛的椒盐多春鱼是我吃过最好吃的,

我觉得被他说吊毛,

理当是我的荣幸。


走的那天我特意去看了看老板,努努嘴,想说又不敢说,终究是没说。

这话憋在心里很不好受,这次借着知乎给我的机会吐出来:

老板,其实单子那么少,都怨我天天顾着数毛了。



后来为了追求高大上,远离屌丝身份。

就去了深圳,

刚下车,我就知道,这是个当之无愧的屌丝之城。

果然大家还是吊毛长,吊毛短、

南山区高新科技园里的企业,里头同事也叫吊毛

看门小伙也是吊毛

扫地大爷也叫吊毛

什么服务员

修手机的

送外卖的

送快递的

无所不毛

我一度出现了幻像,我觉得下班回家走在路上那人全是移动的吊毛

我在一声声吊毛声中,迷失了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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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广东人喜欢叫人靓仔,为什么他们都叫我叼毛?是江湖传言出了报道性的偏差,还是人心不古,那个热情好客的时代一去不复返了?我相信,题主心里一定有诸多困惑。

因为不知道为什么,好好的,就被贴上叼毛的标签,换成是我,我也很迷。难道人与人之间基本的友善和礼貌都没有了吗?还是说,广东就是一个充满偏见的省份,粗鄙,恶俗。

看到这个问题,我很警觉。朋友们,这个问题很抽象,也很有倾向性。往小了说,影响题主个人对广东的印象,往大了说,那就是破坏郭嘉团结,所以,我们一定要谨慎对待。

首先,开篇立意,叼毛不是损人,更不是骂人,它不是洪水猛兽,没有什么好抵触的。有的朋友不信,我说你别不信,我先问你个问题,在什么情境下,会有人叫你叼毛?

你去便利店买饮料,老板娘冲你眉开眼笑,“叼毛,扫这里。”你去高铁站进安检,检票员慵懒的撇了你一眼,“叼毛,身份证拿反了。”你去星巴克,服务员态度热情,“叼毛,你要喝点什么?”

是这样吗?不是的。

没有人会无缘无故的叫你靓仔,正如没有人会莫名其妙的喊你叼毛。

叼毛这个词,更多的,是一种男性之间熟到一定程度,特定的亲昵称呼。或者,说得直白一点,叼毛,是你的专属靓仔。

据说,当年某莞还没有完成某种颜色的扫除之前,大伙儿都喜欢去那里参加活动。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江湖免不了刀光剑影。喝高了的大哥,看到不顺眼的人,就会主动发难。

这些人倒未必都是广东人,但是因为他们实在太高调,太“叼”了,所以被习惯称为“叼毛”。打个比方,两个学生刚从某区出来,看见小巷街头有几个大哥打着赤膊骂骂咧咧的。

学生甲说,“那里有个叼毛,我们绕道吧。”学生乙一脸凝重,“行。”于是,两个人避免了一场麻烦。所以题主你看,“叼毛”在这里,就是很牛逼,很出色的意思,这是夸你,怎么是骂人呢?

再有,“叼毛”和“叼毛”是不一样的。当面说和背后说,话里话外,两个意思。你去租房子,包租婆对你说,“靓仔,我地哩间屋房租已经好便噶喇。”你问了仨小时,最后离开。

包租公看着你消失的背影,破口大骂,这个“叼毛”。到这儿,他就是不文明了,骂人。但是,你想想,他会当着你面说么?不会的。当面,他只会喊你“靓仔。”

那么,什么状况下,他当面喊你“叼毛”呢?我觉得是这样的,至少,你们俩关系已经熟络到一定程度了。举个栗子,你已经在他们家租了半年的房子,你请求过完年,不要加房租。

包租公热情一笑,“你个叼毛,就这么不信任我?”抑或,“叼毛,劳资会差你这点钱?”前者,是一种质朴的问候,类似东北话里的大兄弟,湖南话里的伢儿,后者,是一种真诚。

无论哪一种,他都没有恶意。

所以,当你听到“叼毛”的时候,正确的反应是,“诶”,然后露出一个憨厚的微笑。或者,竖起大拇指,给他一个反馈:叼类螺母(广东话,很感谢你的意思)。

这时候,千万不能说靓仔。人家叫你“叼毛”,你叫对方“靓仔”,这就是情商低,拎不清,好好的关系,给你搞生疏了。

就像东北人喊你一句大兄弟,你说这位先生,这就叫,社会经验少。一定要在人际交往里,学会沟通,要听懂对方对你的信任。

不是不让你叫“靓仔”,而是能叫“叼毛”解决的问题,绝不用“靓仔”。

人兴奋地叫你一声叼毛,你傻愣愣的回一句,啊,靓仔,你叫我?这感情,就淡了。淡就淡罢,还多出误会,这就很不好。

生活里喜欢叫人叼毛的人,性格不会太差。他们擅于主动打破虚伪的客套,也敢于承受对方不能接受挨揍的后果,这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很可贵。遇到了,就要珍惜。

人间不缺少叫你靓仔的人,缺的是那些喊你叼毛的仔。所以听到别人叫你叼毛,不要紧张,也不要急,答应就完事。如果对方叼毛长叼毛短的实在热情,你还要多说几句感谢的话。

比如说,“生旧叉烧都好过生你啦”(新旧朋友都比不上你呀)“我一睇你个样就知,正一木嘴黎噶”(我一看你就知道是个嘴直心热的人),相信多说话,一定能交到真朋友。

最后,大家也都知道,广东出过不少武术宗师,梁赞,黄飞鸿啦,各种。广东的朋友也顺其传统武术文化熏陶,喜欢和外来的朋友切磋技艺,如果题主你说完这些,看到对面叼毛的表情变了。

不要慌,那就是要和你切磋了。这不是打架,也不是斗殴,没有什么,只是广东人的一种待客方式。放松点,没有什么,都说入乡随俗,但是咱的气场不能丢。

记得摆好架势,开场说一句:






斜腰,我系我地村最靓嘅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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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年轻人,

一个三十多岁,

一个才二十岁。



左手一个有才华,

右手一个高颜值,

马老师全都防出去了!

不靠脸不恃才,横扫鬼畜区。

看看马老师这鼻青脸肿的,再看看这对靓男美女,

你们还好意思和他抢热度?

不过马老师退隐江湖,点到为止。



没想到,

不争不抢,安安心心接受哔哩哔哩二次创作的马保国,

居然被《人民日报》偷袭了!

大意了,

没有闪!



劝各位网络同仁,

好好反思,耗子尾汁,

流量经济,以和为贵。

不要耍小聪明,

不要偷袭69岁的老同志。





王冰冰是有颜有才的爆红模式,

丁真是有颜无才的爆红模式,

马保国是无颜无才的爆红模式。



证明了任何人都有机会爆红,

我们都有了美好的未来!






再多说几句公道话:


大家不要真的瞧不起马保国,

你们看到的马保国起点最低,

但他红起来难度最大



王冰冰有央视,

丁真有政府,

只有马保国全靠自发的流量。



王冰冰跟丁真的爆红是有迹可循、可以复制的,

无非就是靓男美女、投其所好

当然,

颜值是核心,

包装不能少。

王冰冰的颜值放在紫檀盒子里,典雅贵重;

丁真的颜值放在原木盒子里,贵在天然;

马保国就厉害了,

人家压根没有颜值,

还是装在塑料袋里的!

偏偏最红的是马保国!



王冰冰主要收割男性,

满屏的“老婆”;

丁真主要收割女性,

我还没见到多少男儿特别喜爱他;

马保国是男女通杀,

毕竟玩个无害可乐的梗,

谁不喜欢呢?



因此王冰冰和丁真的爆红,

私以为是套路

昨晚知乎热榜就出现了“丁真到底帅不帅”的问题,

说明大众已经意识到我不一定要附和主流审美,况且那是不是捏造出来的主流审美都还不清楚

这时候就体现出王冰冰的优势了,

你就是觉得王冰冰不漂亮,

业务能力在那里,

央视女记者,这个身份就够牛了。

而丁真,

就算他颜值真的很高,

也只有颜值高,

这个缺陷是比较明显的。



唯有马保国,

不按常理出牌,

没有任何人推波助澜,

硬生生火到现在,火到被《人民日报》点名,

因此真正有研究价值的是马保国,

不知道他戳中了什么点,

这种自发天然的庞大流量,比起靠着不停刷热度刷热榜要汹涌且稳定得多。


(题目是让我对三个人的“火”做评价,这个回答的点也都集中在“火”上。不代表我觉得马保国值得推崇,最多也只是他火的方式最有研究的意义。就价值观层面来看待三人,私以为王冰冰是正向输出、丁真是无善无恶、马保国是负面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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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元15世纪,在一个闷热的夜晚,君士坦丁哼着感伤的希腊民谣,加布里尔嘴里嘟囔着诘屈聱牙的拉丁语祷词,李华默默写着永远寄不出的信,穆罕默德闷了一大碗葡萄汁,跳起了苏菲派的神秘舞蹈,纪念他们的毕业,也纪念他们的走散

这几个意气风发又彼此间惺惺相惜的年轻人不会想到;几百年后,他们中的三位会在一个叫《欧陆风云》的游戏中成为热门角色,另外一位则会成为全国中学生挥之不去的梦魇,也绝不会想到;几十年后,他们会在战场上再次碰面

我不得不承认,自从V走后,我变得愈来愈像一条懒狗,研究论文才打了几个字,就像一滩淤泥一样瘫倒在新公寓并不舒服的单人床上

我现在搬离了我和V曾经的家,与其说我是想逃避曾经和她在一起的回忆,倒不如说我微薄的津贴实在支付不了市区高昂的房租,我来到了郊外一座破旧的小区楼,房东是一个带眼镜的大龄青年,他热情的接待了我:

“我叫阿杰,他们都叫我杰哥,我一个人住,我的房子还蛮大的,欢迎你来租我的房子,不想住了就直接退房,没问题的”

从此我就成为了杰哥的房客,不得不说,虽然他看上去很奇怪,也经常带一些小朋友来家里过夜,但总得来说还是个不错的人,只是有时候,我会想:摘下眼镜的他又会是什么样子

还是说回我自己吧,在这个疯狂追捧理科专业的年代,一个学文科而且还是学历史的,要么就是钱包没问题,要么就是脑子有问题。我认为我只是暂时不属于前者,V却认为我永远属于后者

为了远离一个脑子有问题的人,在发完最后一条微信之后,V离开了我。按理来说,我这种没有未来的家伙,应该在午夜的天台抽完一条烟之后纵身一跃,给清洁工留下一个大大的麻烦。不过一位山西籍舞蹈家曾经说过:“存在就是一切,一切为了存在”我谨遵前人的教导,继续制造学术垃圾以求在这个世界上存在下去

事情正在起变化,在剿灭了北美奴隶主匪帮最后一个据点之后,伟大的领袖曹丰泽宣布,帝国的历史研究将以何新同志的理论为标准进行

何新同志认为,西方所谓的历史都是一群在几百年前被蜥蜴人进行基因改造的白皮猴子编造出来的。他的思想成为了官方学说,这对于研究西方历史的我来说打击是非常巨大的,毕竟,如果研究对象根本不存在,那么你怎么靠他混饭吃呢?

我坐着绿皮火车来到了伟大的帝都,这里到处充满着欢乐的气氛,不过正在操心下半生饭碗的我并没有心情加入他们的游行

在第七次上访后,有关人员终于接待了我,她以一种领袖家乡的口音对我说:

“害搁这儿捣鼓世界史啊,国师都说了,什么希腊罗马通通都是假的,不存在的,崽啊,找个厂子看门吧,不丢人”

“如果,我能写一篇论文,证明西方历史是存在的呢?”

她以一种极其怜悯和鄙视的眼神看着我,仿佛面前的不是一个知识分子,而是一个彻头彻尾的疯子,她抛出一句话

“那到时候政府会另行考虑”

对于这句明显敷衍的外交辞令,我却像抓住了救命稻草一样,拼命构思我的论文。我用原本打算和V买房的钱,在某个要倒闭的博物馆买了四封信,据说是一名古人写给他的外国朋友的,我相信,通过对这些书信的研究,我一定能证明西方文明存在过。说不定V听到这个消息,也会回到我身边

第一封信是用阿拉伯语写的,在我们这个年代,除了躲藏在沙漠里的一些反曹份子,几乎没人会用这种语言。不过我恰好是例外,经过我的一番解读,这封信的内容终于能以汉语的形式展现出来:

亲爱的穆罕默德

你好

毕业之后我们已经五年没见啦,不知道你现在是不是还是不吃猪肉?我真的搞不明白,猪肉这么美味,你们的圣人为啥不让你们吃?

你的信上说,加布里尔那小子在罗马干的不错,已经成了主教,我就知道他行,我在大明这边也挺好,皇上很宠幸我。你知道君士坦丁那货在搞什么吗?我离的实在太远啦,麻烦你们多照顾照顾他,他读书的时候脸色就臭的跟咸鱼一样,真是担心啊。

我知道你喜欢喝酒,特意拜托郑公公带了一桶我家乡绍兴的黄酒,还有几斤茴香豆。你记得温一温再喝。放心,我知道你们的规矩,酒缸上面写的是葡萄汁。

皇上叫我斗蛐蛐去啦,这信就写到这里吧,祝你安好,再见。

你的老伙计

李华

落款的日期已经模糊难辨,不过从书信的文法和羊皮纸的成色来看,应该是在公元15世纪左右写的,而那几位人的身份,我也模模糊糊的猜到了些许

紧接着,我开始了对第二封信的破译:

穆罕默德

见信安

你知道吗?我曾经很羡慕你和君士坦丁的友谊,你们是那样的亲密无间,甚至连上厕所都要在一起。可是我没想到,你现在居然会那样对他,和他的国家

你当年不是很向往我大明儒释道一家的氛围吗?你还说回国之后要劝你父亲放下屠刀,为什么你现在像变了一个人似的,写给我的信满口都是圣战?我希望你能听我的劝,回头是岸,这个世界很大,能容下两个罗马

如果你实在执迷不悟的话,我就只能找加里布尔了

李华

那天晚上,我做了一个梦:年轻的君士坦丁在被西方拒之门外时,同样年轻的穆罕默德在他身后大喊道:“他们是一帮混蛋,他们加起来都比不上你!”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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