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部队前文书兼军械员,主要责任就是保证武器弹药绝对不能丢失。
首先是规章制度保证一般不可能丢失,一天配合首长两次查枪,每周一次武器保养,实弹射击后连续三天保养武器。这种措施配合下,别说丢枪,一个零件都丢不了,只能说和别的单位弄混了,花点时间也能找回来。
唯一的意外情况,最怕的就是拉练,有其他单位半夜过来摸枪摸弹匣的,这就要看岗哨的警惕性,还有个人的保管意识,我每次告诉他们,弹袋必须用绳子捆上,睡觉抱着枪睡,谁要是敢丢东西,回来连续一个星期每天两趟武装五公里。然后带着几个机灵的,偷袭其他单位,去摸他们的枪弹匣,以防万一。
其次再说一下真的丢枪会怎样,枪是一定会被找回来的,这个问题特别严重,部队学过很多案例,无论带枪跑了,或者把枪卖了,或者真的丢了,枪都是必须找回来,不论用任何方法。每支枪都是有独立的编号,生产过程和配发过程都是有记录的,包括交到哪个人手上,都有记录,按次序查,总会查出来。
最后要说偷枪的,想都不用想,兵器室指纹密码锁,报警器,监控摄像,钥匙单位首长和军械员分别保管,必须两个人一起才能打开。晚上睡觉最怕老鼠进兵器室,兵器室就会报警,我必须第一时间到现场检查,然后报告首长什么情况,还要给机关说明情况。
万一说真的丢了,处分就是一级一级的撸,上到整个单位大boss,下到士兵个人,我军械员肯定是跑不掉的,所以胳膊腿能丢,可以立功,枪是绝对不能丢的,是犯罪。
在附几张在军博拍的曾经用的想扔的烧火棍
看到回答里还有拉练时枪忘拿的,一般只会新兵出现,老兵你动他枪是要和你拼命的,新兵就是交待再交待,休息或者睡觉的时候也不忘提醒一下,行军途中也会不定时检查装备,而且会指定一名老兵盯着,走不动了帮忙背一下枪之类的,再粗心大意,只能说这人没救了。我在任期间没有发生过丢装备事件,每次都是集训时和别的单位装备弄混,核对装备时比较麻烦,还好我记得我单位的所有枪号。
中国刑侦1号案——白宝山案
白宝山其人:
白宝山,男,1958年11月6日出生于北京市石景山区,祖籍河北徐水。白宝山在1996年3月至1997年8月短短一年多的时间里,刚因盗窃、抢劫罪出狱后不久的白宝山在北京、河北、新疆等地袭击军警,先后抢劫枪支3支,包括当时解放军最先进的制式武器81式自动步枪。打死军警和无辜群众15人,抢劫人民币140多万元。“8·19”白宝山特大持枪抢劫案的作案手段之残忍、性质之恶劣为新中国成立以来所罕见,被列为“1997中国刑侦第一案”、“世界刑侦第三案”。1997年9月,白宝山在北京家中落网;1998年“五·一”前夕,白宝山在新疆被执行枪决。
系列枪案始末:
1996年3月12日,白宝山刑满释放从新疆回到北京,并带回要挟牧民得来的3包步枪子弹(75发)和50发手枪子弹。回到北京后,向派出所警察申请办理户口受阻,对警察产生仇恨。
1996年3月31日,21:40,北京市石景山高井热电厂,用铁棍砸伤一名值勤的武警战士,抢走无子弹的“五六”式半自动步枪一把。
1996年4月7日,23:15,北京市西山八大处附近的装甲兵司令部,向一哨兵连开两枪,未抢到枪或子弹,受伤的哨兵抢救及时脱离危险。
1996年4月8日,0:15,距上一次作案仅一小时,乘坐一辆宝石蓝色无运营证的出租面包车,在高科技园区实兴大厦附近遭遇正在巡逻的石景山公安分局防暴大队的6名巡警,双方发生枪战,白宝山击伤4名巡警后逃窜。
1996年4月22日,1:45,北京市丰台区八一射击场,两枪打死哨兵一名,由于哨兵只背着空枪套,没有抢到武器。
期间结识同岁的、四川来北京做小生意的已婚女子谢某,两人同居。
1996年7月,来到老家河北省徐水县,侦查中国人民解放军某师高炮团弹药库附近的人员、地理情况。当天返回北京。
1996年7月24日,徐水,将武器埋藏到兵营附近的一家水泥管厂与果园的交汇处。事毕返回北京。
两天后(7月26日),第三次来到徐水,7月27日凌晨1时,枪击三名哨兵,两死一伤,抢走81-1自动步枪一支。逃窜后将武器掩埋在铁道边一个小砖窑边。返回北京。
1996年8月初,与谢某一同回到谢某的四川老家,找人买枪,无果而返。
1996年9月初,与谢某一同到徐水取走“81-1”式自动步枪及全部子弹,将另一把“五六”式步枪重新掩埋好。
1996年12月16日,12:20,德胜门烟市,蒙面枪杀一名女摊主,抢得65170元,并击伤街上的3名男子。逃窜至附近一个垃圾场,把钱、枪、抢来的包分别掩埋在垃圾场的几个角落,从容地骑车到附近市场为其情妇批发了一些袜子,然后回家。
春节后,白宝山与情妇谢某踏上罪恶的新疆之旅。来到石河子市147团,找到原来的狱友、盗窃犯吴子明,白宝山提出“一起做事”,吴子明马上辞去警卫工作,开始跟随白一同作案。
1997年6月5日,白与吴坐班车来到奎屯市。目标是抢劫军用枪支。22点,两人摸入奎屯驻军军事培训中心。未来得及抢枪便被一战士发现,两人逃跑。两人放弃继续作案,连夜徒步返回石河子市。路遇警察的盘查,白掏出枪,警察逃跑。白放了一枪,然后与同伙逃跑。无人伤亡。
1997年6月6日,两人在荒无人烟的大戈壁中连续步行了20多个小时后,从141团场乘坐班车返回石河子市147团场住地。
1997年7月5日,白与吴来到曾经服刑的新安监狱附近的141团场军械库,18点,撬门进入无人看守的空库房,没有发现武器。无人伤亡,击毙库房看门的狗两只。
1997年7月6日,凌晨4时,白与吴连夜返回途中枪杀一名偶遇的走夜路的人。
1997年7月29日,距147团场15公里处,为抢摩托车,枪杀一名农民,埋在附近的土丘中,尸体一直未被发现,直至白宝山被抓后指认。
1997年8月8日,凌晨,白与吴闯入距147团50公里的149团场一营警务区警长姜某的宿舍,枪杀姜某及治安员时某,拿走姜某的“五四”式手枪,迅速驾摩托车离开。
两人向着即将轰动全国的特大抢劫杀人案的作案地——乌鲁木齐边疆宾馆进发。
1997年8月14日,两人到乌鲁木齐边疆宾馆踩点,并在附近的新疆大学校园内预先挖好埋枪埋钱的土坑。当晚返回石河子147团场。
1997年8月18日,两人携带武器来到边疆宾馆,当天已经接近收市,两人决定今天不动手,把枪藏到新疆大学内的坑中,住进附近的铁路医院招待所。
1997年8月19日,早晨,在边疆宾馆入口处抢劫现金人民币约140万元,打死7人,伤5人。将钱、作案时穿的衣服、枪埋好。逃窜回到石河子147团场。作案后,吴经常催促与白一起取钱,白动了杀掉吴的心思。
1997年8月22日,两人冒险到警察严密排查的乌鲁木齐,从掩埋处取出手枪一支,返回住地。白宝山提出取钱后从乌市直接回北京。
1997年8月23日,白宝山提出离开新疆前到天池玩儿一趟。吴产生怀疑,偷偷将白与其情妇谢某的家庭住址写下来交给弟弟吴子兵。
1997年8月26日,在天池大锅底处,白把同伙吴子明枪杀,又用铁锤猛砸其头部,然后将其焚尸。
1997年8月27日,白与谢从天池回到乌鲁木齐。
1997年8月28日,清晨,白与谢来到新疆大学将钱挖出。将140万现金藏入事先买的两件军用马甲中,两人一人穿一件,当天乘火车离开乌鲁木齐。
1997年8月31日,两人到达北京西客站,回到位于北辛安的家,白给谢11万,并允许谢拿钱回四川老家看望家人。白宝山给母亲1万元钱,说是在新疆做生意赚的,母亲分文未动,塞入一只粉红色袜子中,于白宝山被抓捕后原封不动地交给警察。
1997年9月2日,谢某乘飞机离开北京飞往老家——四川省宜宾市筠连县,白送走谢后旋即后悔。其实白早有除掉谢某之心,甚至在石景山附近暗挖好了尸坑,并几次试图激怒谢某,但都被谢的百依百顺弄得下不了手。
与此同时,公安干警出动大量警力,逐步走访排查,确定白宝山与谢某有重大嫌疑。
1997年9月5日,新疆方面以石河子刑警大队的名义给北京市公安局发一封明传电报,通报白宝山与模拟画像中的犯罪嫌疑人之一相像,请协查。当天19点,刑警大队和派出所民警一行4人来到模式口白宝山母亲家,对开门的白宝山说户口批下来了,要带其去派出所办一下手续。白的第一反应是被谢某出卖,马上决定拼死顽抗,冷静地说要进屋拿件衣服,实际是想进屋拿枪,但母亲突然走出来,问其发生了什么事,白迅速放弃了顽固抵抗的念头,顺从地跟随警察离开。
云南卫视播出过一个节目,新兵拉练还是什么比赛记不清了,中午士兵吃饭的时候,首长在路边捡到了一把枪,这时还对旁边的记者说等会我们看看谁丢的。当时就感觉那个丢枪的士兵要倒霉了。士兵吃完后全体集合,首长让那个丢枪的士兵站出来,这时候隔着电视都能感受到首长强忍着怒火质问那个把枪丢一边去吃饭的士兵,然后镜头一切换,这个士兵左脸一个巴掌印,没一会就高高肿起来了。这还是在镜头前,这要是没有外人在,这位丢枪的士兵,呵呵
云南卫视士兵突击第二季04-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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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反映管理混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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