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用都,你一用“都”,我大概其能猜出来个八九不离十你在什么类型的公司里供职,才能看见这样的怪现状了。
技术合伙人,不管是传统行业还是高薪领域,兹要是个正经做生意的公司,出局的概率往往是最小的。
甚至经常有创业公司资方把创始人架起来让技术大拿掌权的现象,或者是成熟公司董事长半隐退技术负责人出任CEO的情况出现——最近的典型就是张一鸣金盆洗手,把接力棒就交给原技术负责人了。
在各种公司尤其是技术密集的高新产业里,按照对技术的重视程度大致分两种,一种是产品向,另一种是运营向。
产品向的公司里头,但凡技术合伙人不是个der,通常都稳稳当当坐着大船等融资,没人动他。
我看别的答主有提到游戏行业的,游戏行业的纯研发公司就是技术大拿吃天下的地盘。
为什么?
这游戏可不是做出来就完了,后边版本不更新了?活动脚本不实现了?都得做。
这里边每一个环节能脱离技术单独实现,而对引擎最了解对代码最熟络的技术合伙人,稳坐钓鱼台。
因此,在游戏行业里头,外行都觉得最在乎产品寿命的是策划,内行才知道越是成功的游戏项目,技术大拿越盼着产品福如东海寿比南山。
因为产品寿命和他职业寿命挂钩最紧。
如果说游戏会绑架玩家,辣么,技术一哥就能绑架游戏。
其它类型的产品也是类似原理,只要产品的价值集中于产品本身的领域,技术人员都值老鼻子钱了,尤其是初创团队里陪着产品长起来的内波人。
另一类产品是运营向的,这里边又分领域垄断型的,销售导向型的,内容聚合型的等等等等。
在这类公司里,技术人员是配角。
无非也就是创业初期资方得需要个人把平台搭建起来,所以必须得雇相关的人而已。这人把平台搭稳了,就可以深藏功与名了。
如果不够形象,各位可以参考展会里专门布展的人员,甚至是农村庙会上给戏班子搭戏台的工友。
这都是一个意思。
展会的核心的展台上的展品,庙会的核心是戏台上的角,布展搭戏台的人都是陪衬,而且重要作用集中在前期。
搭台子的老乡,后边领了便当拿着鸡腿,找个没人地方坐下安静看戏,一般来说问题也不大,老板用谁不是用?怎么就非得让台上赵子龙一枪捅进观众席把技术合伙人先挑了呢?
大部分平台型企业里,被干掉的技术合伙人,都是居功挟主,说你看我前边忙活的比谁都多,是不是得给我再分10%的股?
别提钱,提钱准急眼,于是投资人几位相视一笑:要不您退休吧。
还有一小部分技术合伙人,死于太爱掺和事,史称技术官僚之陨落。
你说你,大学里头在机房学代码的时候,你现在的CEO早就在杂人堆里厮混多年,传销也干过网贷也放过。现在你是习得文武艺,贩予帝王家,但是论玩脏心眼,可真弄不过人家。
本身有技术,又天天在各项管理里头插一脚,老板心说,你技术我学不会,但我的投资人关系跟客户网,你可学得会,你都学会了我干嘛去?我回家看着海底小纵队吃低保吗!
得嘞,走你!
就这么把自己给作没了……
一般安安心心做个人畜无害小CTO的,别把不臣之心挂在脸上,生命安全就有保障。
当然了,也不排除有的团队就是按照养蛊模式来的,组建时候就各怀鬼胎,小有成绩就亮了家伙,互吞互噬,而技术合伙人往往因为打拳太规矩,不胜战力,于是率先败北。
这类终究是少数,而且吃独食的团队,哪怕成了蛊王也做不大,走了半点不可惜。
那么在传统行业里呢?
讲真,传统行业真正有技术的人比高新行业稳当。
哪怕在县里作坊当个铣工师傅,老板才没兴趣学你内一手活,他忙着天天去跪客户呢。
同时传统行业做不出来平台化,全都是靠产品吃饭,所以技术人员就不存在搭台子再被送走的危险,产品常在,则技术常青。
要我说,技术合伙人的生命力不在于是否被算计,手里有三尺青锋自能行走江湖。
我见过真正被淘汰的技术人员,往往死于自己的懒惰,有权也不差钱以后,重管理,轻个人修为,早忘了技术迭代如长江奔流,日新月异。有天大梦初觉,发现自己市场竞争力,无了。
这才是最大的悲哀。
运营向的人才修外功,技术人员则得内观内修,方得长生诀。
醉生梦死于权谋以内杯盏之间的技术合伙人,才是喝了假酒的啊……
======= 2022年1月21日更新 ==========
大家好。现在先更新一点目前情况。
目前情况是,我又输了一个官司,案情与之前那个一模一样,就是对方通过关联公司投资,然后关联公司起诉说不是投资款而是借款,法人上庭全认,然后在执行阶段追加未实缴股东(也就是我)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总而言之,我这边就是要在未实缴范围内替对方搞垮公司的行为承担责任。
我这边大致上风险敞口就是3百万,一套房子的事,总体而言可控。而对方作为资本大鹅,为了搞我,不停地骚操作。需知很多事做了就会有痕迹,清算时搞不好就是刑事责任。
我手里已掌握了不少证据,但律师建议我不要放出来,让对方有了准备就不太好,所以最近一直没有更新这个帖子。但请大家放心,我不会弃帖的,不管是5年也好,10年也好,既然碰到了这个破事,就得去处理,去面对,有了进展或结果,我会来更新的。所以也请大家继续点追更按钮,捧个人场。
这次,我可以放出我手里掌握的一小部分证据,这部分情况对方也知道我掌握了。
1,对方声称公费让我读EMBA,事实是:EMBA学费50万左右,分两次付款,第一次是我自己支付的25万元,第二次的25万是17年支付的,本来说是公司出钱,但实际上,这个钱是由对方私人账户打给我的,汇款留言是“往来”。大家有经验的话肯定知道是怎么回事了。没错,18年对方翻脸后,直接起诉我说这是借款。这个栽我认了,还了他25万。因此,EMBA的学费100%是我自己出的。
2,对方在掌握了公司的所有软硬件资料后,重新成立了一家新公司,将核心员工转移到新公司,并在未通知我的情况下,将公司的两个专利和两个著作权转让给了这家公司。我是去年才发现这个事的。非但如此,大家有兴趣地话可以去查一下,这家新公司成立之后,就申请了大量与我司之前研发成果相关的知识产权。下面我将对方转让知识产权的证据放出:
3,对方以我转移知识产权,要另立炉灶为由挑起股东纠纷,我的理解是想要搅混水,迷惑公司员工和外部朋友。但这都3年过去了,对方都拿不出我转移知识产权的任何证据,而我都没做这一行了,还说我另立炉灶这有点不合适吧?这还能骗到人吗?口径该换一换了吧?而对方自己成立了一家相同业务的公司,把员工和知识产权都转过去了,贼喊捉贼的事实已经很清楚了吧。时间能让浑水重新变清澈。
4,这个帖子最开始是我有感而发,就事论事,结果被对方看到了,简直是如坐针毡,匿名写了个帖子向我泼脏水。大家不知道看没看过他修改之前的那个帖子,简直是下三滥,一开口全往下三路招呼。当然了,这也符合对方素质和一贯的作风。我看了都觉得可笑,网友们也纷纷对他打脸,在这里我也真心感谢出于义愤而仗义执言的各位!谢谢了!
5,对方在帖子里也承认,他把投资款变成借款就是在搞我,他可能还觉得自己是资本大鹅,手段高明,其实他已经触犯了刑法。。。。。不说多了,请大家追更吧。
======= 2021年10月11日更新 ==========
我本意并非想爆料让大家断案吃瓜,只是机缘巧合回答了一个问题,引入了自身的血泪教训,给各位技术工作者提个醒。所以我的回答里主要是介绍事情,并没有透露太多具体的人事信息。
但结果资方心里方了,坐不住了,开始自爆。
既然他们爆都爆了,那我也不计较让各位继续吃瓜了。我手里大量的证据会放出,同时把时间线也屡好,大家看完证据就知道谁在撒谎,以及为啥资方会拼命泼脏水了。
我现在正在出差,大约还有半个月才能回办公室,大家不妨点一下追更,我一回办公室就放实锤。
======= 2021年10月7日更新 ==========
资方派了一个匿名人士来搅浑水了。
其语言之狗腿,文风之低俗,行为之下流,符合资方那群人的一贯作风。
这也很正常,看看现在知乎上多少骂李子柒的就知道了,要恰饭的嘛。
好比什么呢,就好比是你苦练剑术去较量,结果对方从裤裆里掏出一堆屎,劈头盖脸往你身上扔。
各位知识分子,你们做好准备去跟这群流氓撕咬了吗?如果没有这个觉悟,大家就明白,为什么是技术合伙人容易被踢出局了吧。
p.s.刚刚点赞了一个新回答,写得非常好,我是非常有感触的,大家可以去看一下。
各位有能力光合作用的朋友,一定要离那些不能光合作用的人远一点。因为不能光合作用的人,他为了活下去,是一定要去吃人的。这就是动物世界的本质。
======= 2021年9月18日更新 ==========
最近李子柒也碰上类似的事了,看来资方和劳方之间的游戏规则的确是没有很好地建立起来。
李子柒这个案例里,资方是这么玩的:
杭州微念负责李子柒品牌的商业化和资本化,但李子柒在这个公司没有股权;
杭州微念与李子柒共同成立了四川子柒文化,微念占股51%,李子柒占股49%(和我的案例一样,看来这种股权比例的意思就是要吃人了),子柒文化负责内容制作。
意思就是,李子柒是干活的,但只拥有干活的(子柒文化)49%的权益,而她作为底层资产,所有构筑于其上的资产性收益,李子柒本人是分不到一毛钱的,而在目前这种治理结构下,李子柒是连反抗的权力都没有的。
唯一的办法就是不干活了,也和我最后的办法是一样一样的。
当我把我的案例分享给大家时,留言区有不少朋友也在帮忙分析,提出了一些具体性、针对性的操作,但大家可能没有意识到,我们面临的这个问题是本质性的、结构性的,人家所有的精力都是用来对付我们这些底层资产,到处在埋坑,你防得住这个坑,防不住那个坑,而我们大部分精力用来做蛋糕了,迟早被他们坑死。
所以,我在最初回答这个问题的时候,原始回答里就讲的很清楚了,这个就是游戏规则的问题,游戏规则不改,劳方是有巨大劣势的。
于是,我们就已本质性地回答了这个问题:“为何都是技术合伙人被踢出局”。
======= 2021年9月13日更新 ==========
这里一并解释一些大家共同关心的问题。
1,公司主营业务:无人机、无人船、机械手等机器人设备的控制器,算是数学密集型产品。我们对执行层、控制层、状态估计层做了较好的解耦,所以通过我们的转换层能够很好地适配大量不同的最终产品。我们自己设计imu和控制器,也有自己的标定算法,我们还做了实时操作系统,并将lua解释器嵌入进去了,对二次开发十分友好,可以使用lua脚本来开发应用层逻辑。18年公司停摆至今,我们当时已经实现的一些技术在市场上依然具有优势,这也是我们当初决定投入这个方向的原因:要做底层技术、有门槛的技术。我相信即使再过10年,这些底层技术依然不会过时。
2,目前情况应该是两败俱伤。须知绝大部分核心公式和核心代码都是由我本人推导和开发,即使对方把源代码和核心员工拿到手里,但离了我肯定也玩不转。对方太心急,对技术也不甚了了,依据到目前的状态来评估,我认为对方应该是砸手里了。
3,我没有签竞业协议。好笑的是,在闹翻前半年,我出于高管的职业道德,还提醒对方应该要和我签署竞业协议。但对方考虑了一段时间后拒绝了。我估计对方是不想给我竞业补偿。。。。。
4,虽然没签竞业协议,但我也未再继续之前的项目。我目前在做一个完全不同的技术领域,针对一个细分市场做人工智能识别,目前又做到较高的高度了,几个主要客户的生产标准都采纳了我们设备独有的一些指标。
5,之前那个公司还未清算,还有收尾工作要做,看事态如何继续发展吧。目前我能做的是收紧风险敞口,然后继续收集证据。
6,谢谢大家的关注,也请大家持续关注。我本来是不好意思把自己的糗事说出来的,所以这事都过了3年我才因为这次的机缘和冲动写了出来。但到现在我的心态就是,我觉得要给各位技术工作者敲警钟,这个坑我跳进去了,我知道我当时的心态,而且我知道我的心态和绝大部分专精于技术的劳动者是完全一样的。我要提醒你们,在这个经济结构里,我们是做蛋糕的(用金融圈的话术叫底层资产),但往往分到的蛋糕是最小的。为什么呢,就是因为那些所谓猎手他们的工作就是研究我们的弱点和捕杀我们的成果。
在这个丛林里,不要相信任何人。社会和法律是不会保护你的。
推荐大家看一下评论里 @supersarah 的留言,我觉得他说的很多都比我说得好。
======= 2021年9月9日更新 ==========
请各位技术工作者认真思考我的回答。虽然一开始我是以开玩笑的形式说的,但这个回答包含了300万的真实经验教训。
我说说我被坑的300万的案例让各位技术工作者开眼,作为和我当初一样的nerd们肯定想不到还可以这样玩。
在取得了我的信任后(现在想想nerd的信任真的太天真太容易),我与资方合伙成立公司,说好我负责技术研发他负责资金和市场,于是工商登记为资方占股51%,我占股49%,按占股认缴股本,出资时间定为2066年。资方全揽董监高和行政财务,我挂名一个cto。
研发过程中公司运营费用以借款形式投入,资方安抚我说咱们不缺钱,就要最好的技术,让我安心研发,他去考虑销售和市场的问题。
2018年初年第一代产品定型,我好不容易过了个好年,然后公司邀请了一些风险投资机构过来考察项目,大约估值在7千万左右。与投资机构谈完没多久,3月份资方就挑起了股东纠纷。
骚操作开始了:
1,资方成立了另一家公司,在未取得我同意的情况下,将现公司的知识产权转移了过去。
2,资方辞退所有员工,包括我,并让员工走仲裁程序。同时,他精心挑选了一些核心员工入职到了新公司。我并不怨那些入职新公司的员工,他们也要生活,跟着资方走可以理解。
3,资方指示其中一名员工以讨薪为由将存有公司所有技术资产的服务器窃走,我报警但派出所警察说由于我并非公司法人,不可以代表公司报案,所以不予立案。后该名窃贼成为新公司股东。
4,资方以欠款为由向公司发起诉讼,公司法人上庭承认所有指控,拿到判决书,开始执行公司。
5,下一步就是资方在执行过程中提执行异议,要求追加未实缴股东(也就是我),要求出资加速到期。
目前基本上都是我败诉,有形的经济损失大约在3百万多一点(主要是未实缴资本金和应诉费用),无形损失就大了去了,几年白干,公司被搞垮,所有成果被资方窃夺。
这几年我打了n个官司,开了2n+x次庭,逼的一个技术工作者把公司法和司法解释翻来覆去读了10多遍。总结教训有:
1,在目前法律环境下,开公司不要与资方合伙。别拿他的钱,他的钱比你想象的要贵得多。
2,作为公司股东,一定要履行股东职责,不能光作为技术工作者埋头研发,要把自己当作老板,公司所有的事都是你的事,因为最后的所有后果都是由股东承担。但事实上中国的小股东是很无力的(49%也是小股东),所以不如自己单干。
3,公司成立后,获得市场和收入是生死大事,如果公司赚钱不如花钱多,这个公司的治理结构一定不长久。
4,目前的法律环境对技术工作者而言不是一般的逼仄,我无法声称自己完全被蒙蔽了,因为所有的工商登记文件上都有我的签名。但当其时,你就知道,留给技术工作者的选择其实是很少的。
======= 原回答 ==========
大家都在揣着明白装糊涂啊。技术工作者都太老实了,别被资本带歪了,我告诉你们为什么。
因为中国的公司法,现在的民法典,不承认技术的价值。中国公司股份构成中,只有资本,没有技术入股一说。就算是专利,也得经过评估折合成现金来计算股份,而且这评估在实操中基本上是不对抗第三方的。
游戏规则很清楚,在中国技术只能为资本(社资或国资)打工,资本天然就高出技术一头,做大后想甩掉技术那还不是分分钟的事。
告诉各位技术工作者一个残酷的现实吧,中国现在根本没有把技术当回事,不给你们法律地位,所有的说辞都是在忽悠你们奉献,能忽悠到一个算一个,忽悠不到?无所谓。
They don't care.
=======分====哥======线=======
看了这个问题下面几个高赞答案啊,那意思都是技术工作者年老色衰,挡不住年轻小伙嗷嗷叫着要上位,然后还说人家是跟不上公司发展。。。。
这么说吧,公司做大了,最跟不上公司发展的恰恰是投资股东。打个比方,当年某人投了1百万,假如公司做起来了一脚把他蹬了,说是因为现在公司不缺这1百万了,说明他跟不上公司的发展,你觉得有可能吗?如果这种情况不可能,为何对技术工作者就可以?
这就是因为,技术工作者投入的劳动,没有被当作资本沉淀,因此不能享受公司发展的增殖。劳动生产率的增殖比起资本生产率的增殖那可是少多了,几年下来,劳动的收益就被资本收益远远拉开。
这河狸吗?这不河狸。
技术合伙人是在中国被滥用的词汇。
真相是,在中国,绝大多数的创业,不是纯技术驱动的。深圳的数据是97%的创新是“模式创新”,说直接一点是市场发展套利,或者监管套利。初创公司的模式创新中,护城河反而是渠道能力、广告投放能力、政府关系、融资能力等等,技术在这种业务中,仅仅是必要的支撑,这个支撑的可替代性很强,并没有护城河。
没有技术护城河的业务中,技术合伙人其实就是一个做业务支撑的,跟HR、后勤采购没有区别,由于没有护城河,所以当创业公司资本充裕后,很容易用高薪外聘来替代。
比如一个用小程序创业的公司,开始可以有技术合伙人保障必要的业务平台,但是能不能赚钱跟这个保障水平关系不大,只要保障水平及格就够了。一旦业务成功的发展起来,技术合伙人,就完全可以被替代,实际上这个技术合伙人只是前期创业期间底薪自带干粮的工人。
深入的说,在这种创业中,多数“技术合伙人”也没有什么核心优势,只是第三方中间件的装配技术工人,或者更邋遢一些,是一个技术工人团伙的头目。
真正靠谱的技术合伙人,能够支撑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的,是不会被踢出局的。
游戏公司做起来的,技术合伙人都在。
我的理解是这样的:
本质上不是技术合伙人容易被踢出局,而是孤立的个人容易被踢出局。只是,混到合伙人的地位,还能把自己弄得很孤立的,往往是做技术出身的人,所以现实中往往表现为技术合伙人被踢出局。
个人的地位要稳固,就要让自己成为很多人的利益枢纽。如果你得势了,很多人就能一起沾到好处,你失势了,很多人就会一起蒙受损失,那么你的地位就会稳固。因为,这种情况下,你不是孤立的个人,那些和你有利益关系的人,出于自身的利益需求,也会来支持你。
技术合伙人要明白自己的定位——自己是老板,不是单纯的技术员。作为老板,你需要制定和掌握利益分配的规则。做技术当然是做技术,但是当老板不单纯是做技术,当老板首先是搞政治。做题家往往太单纯,不会搞政治,所以容易出局。
这确实是个好问题,但也是一个非常宏大的问题。很难用三言两语来概括清楚,所以我的这个答案可能会比较长。
首先,就我个人处理股东纠纷的经验而言,确实在发生纠纷时,多是技术合伙人首先出局(为便于打字,技术合伙人在下文简称CTO)。有的案例是CTO主动离职,有的案例是CTO被其他人开除,乃至于剥夺股权。CTO往往会感叹世风日下、人心不古,搞技术的就是太单纯了,才会在利用完之后被一脚踢开。但,如果CTO首先出局是一种较为普遍的现象,那么这背后一定有内在的规律可循,将原因简单归结为公司良心坏了,是不科学的。
那么,问题出在哪里?
在创业之初,大家肯定是有钱出钱、有力出力。CTO,多半就是出力的那个。至于钱和力的比例,通常也会谈一个,三七也好,四六也行,五五也OK。不管怎么样,CTO的技术会有一个占比。
但这个比是怎么算出来的?是CTO的技术和初始资金的对比。
举个例子,CTO年薪50万,现在0薪资来加入。CEO掏50万现金,作为公司运营资金。那CEO和CTO之间的股比就是五五开,那是公平的。
但随着时间推移,你会发现CTO被稀释得特别快。
比如,启动资金50万现金的时候,CTO能占50%的股。
但如果公司账上有500万的时候,CTO能占多少?
如果不是500万,而是5000万呢?
不难看出,随着公司的发展,公司是会广泛吸纳各方面的资源,实现高速甚至指数级的增长。
但CTO的能力、贡献的增长幅度,往往慢于公司整体的增长速率。
如果双方都没什么增长,那这个日子可能还过得。而如果双方都高速进步,彼此之间也能匹配。
但就怕一个跑得快、一个跑得慢。
假设公司刚开始的时候,CEO和CTO各占50%。融一轮资后,投资人占20%,CEO和CTO各占40%。
今年公司能分1000万。按股比来算,CTO能分400万。
但问题是,你花50万,就能在市面上招到同样的人。
如果你是投资人,难道不会要求公司“优化”掉这个CTO?
这和道德没有关系,资本不讲道德,只讲投资回报率。
CEO也没得选,你拿了人家的钱,你就得给人家回报率。
所以故事的结局基本上也就注定了。
可能有的人会说,你凭什么踢走人家?股权是人家的合法财产,你难道还能剥夺不成?
抱歉,还真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七条第一款:“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全部出资,经公司催告缴纳或者返还,其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或者返还出资,公司以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该股东请求确认该解除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看到没,如果一分钱都没出,那确实是可以解除股东资格的。什么是解除股东资格?不用再解释了吧。
而CTO,基本都是所谓的“技术入股”。有出钱吗?没有。
所以,不好意思。
总结一下CTO出局原因:CTO成长速率低于公司整体发展速率,但占股比例仍然不变,导致CTO获取的分红远高于他实际作出的贡献,更高于替换掉CTO的成本,这让干掉CTO成为一件利大于弊的事情(甚至是非常利大于弊的事情)。而且其他的股东也乐见于此,因为CTO出局的收益是其他所有股东共享的。
那么,有没有办法避免这种情况?
有的。
第一、CTO一定要出钱,不要搞所谓的“技术入股”。一旦实际掏了钱,一是成为了真正的原始股东,在道义层面上立得住。二是股权也受法律保护,不会被剥夺。
第二、CTO要面对自己的贡献确实会日益变小的这个事实(除非后期转岗做其他的),因此就要给自己预留退路。具体来说,一是在公司融资的过程中逐步套现,二是与其他股东提前商议好退出路径。CTO可以给自己留一点点股权作为长期饭票,但这个比例必须控制在一个各方都能接受、不会感觉到不舒服的程度上。
最后带个货,其实这种问题我们遇到过很多,也处理过很多,推荐可以买蔡聪老师的《创业公司的动态股权分配机制》(第2版)来看看,也可以看看我们团队出的《动态股权》。
我上一家公司几个老板就是这样闹矛盾,然后分崩离析的。
当时三个老板,度过了奋斗期,到了业绩稳定的收获期,有一个业务量最大的老板就要求重分股权,其他两个自然不干,尼玛玩过河拆桥呢这是?最后分成了三家公司,现在互相抢客户互相拆台……
那个业务老板曾经对我说过:业务才是王道,技术花钱就可以,要多强都可以请到。听起来是不是很有道理的样子?可是,前期没钱请人别人累死累活一天跑几个地方他怎么不提?很多单子不靠技术老板早就没了,公司也不可能发展过来,他也没提。
所以啊,共患难容易,同甘难。
为防止熟人看到,匿了。
我接触过一些小公司的技术合伙人,主要类型为科服、试剂、细胞治疗、医美。
如果要给这些人下个定义,那就是:平均水平不如我,只需要招一个水平比我高一点的打工人,就可以轻松替代这些技术合伙人。
单纯是不可能单纯的,出来创业的人就没一个单纯的,割其他合伙人韭菜的技术合伙人非常常见,只不过有些人镰刀不够锋利,这才是他们出局的主要原因。
可替代性比较强。
打个比方,你开个煤矿。一个产品经理负责找到哪里有煤。一个人负责向政府申请批准开挖,俗称公共关系经理。一个研发经理负责挖。
现在企业做大了。这三个高管你准备干掉谁。肯定是挖煤的啊!原因很简单,这种活能干的人大把啊!
我说点比较难听的话。
不少小型创业公司的技术合伙人(或者CTO),其实际技术水平是根本不足以达到中大型技术型公司的同等职位的要求的。不管是纯技术能力、研发团队的管理能力、长远技术发展方向分析和判断能力等等,都是如此。
当然,说句实在话,在刚成立的小公司,大多数时候就那么三五条枪,所谓的CTO稍微定一下方向,然后大家各管一片吭哧吭哧开干就是了,所以往往也就是各人一肩挑(美其名曰:全栈)。所以,说是CTO,但实际上工作内容也就是个高级工程师的活,水平只要不太拉跨,往往也不怎么看得出来。但是,当公司发展壮大后,CTO的角色实际上是要有比较大的改变的,而其本人的纯技术能力是不那么重要了。而当技术团队到了大几百人甚至过千的时候,CTO实际上不太可能还有时间精力去接触纯技术问题了,这时候,他的技术相关的视野(深度广度)、判断力、决策力等等,才是最重要的能力。
所以,公司小的时候,很多问题相对暴露的不那么明显(而且往往这时候老板也不一定有那么多其它人选)。但是公司发展之后,尤其发展顺利,有钱能挖到更多高水平的技术人才进来的时候,相互横向比较,老板是很容易能发现出问题来的。如果这时候CTO脑子不清醒,倚老卖老,选择正面硬刚的话,往往代价就比较惨烈了——我见过把大半个技术团队都干掉,然后整个技术架构重构的例子。
当然,这种例子确实不多,毕竟做技术的,哪怕表面上要面子,比一下,实际其实内心都是知道斤两的。所以一般大都是相对平和的退出的:要么是回购股权拿钱走人,要么是稀释股份退居二线留个闲职。
我兄弟年初投了一个技术工程师,成立了个新公司。
我兄弟前前后后投了快100万了,平时商务开销也自己掏钱包;股权占比25%
那工程师(简称A吧)前前后后投了50来万吧,还把自己车卖给公司然后拿钱去还车贷了;股权占比75%
我兄弟给A跑商务,给介绍客户。本身产品报价应该结合市场行情、企业成本、产品技术优势、客户意愿,由业务人员(就是我兄弟)维护公司利益、进行综合评估之后再进行报价的;结果A傻乎乎的拿出产品的物料成本清单,跟别人说这是我的物料成本,我上浮20%赚点小钱卖给你。
先不说企业的运营、研发成本需要摊分到产品上;人家客户凭什么相信你的物料成本就真的是真实的?
再者我们的产品提供三年的售后维护及技术指导,这个成本也没在物料成本体现出来。
结果人家客户原先用120多万采购的产品配件,A报价30多万(这个价格真的会亏死,后来我兄弟给争取报价去到快50万了);然后客户就要求报价100万,因为你价格突然降这么多,你不就把以前负责采购的同事给害死了?而且A的报价确实不是市场正常价格了。
多出来的扣掉税金私下返还他们50多万。而原先我们谈的返还是在10%范围内的。
结果A不乐意了,觉得为什么客户赚那么多(50多万),我们赚那么少(10多万);觉得自己的产品“值钱了”要求我兄弟重新去谈价格。
然后我兄弟也没办法了,价格已经提了三分之一。结果A不乐意了,以我兄弟经常不在办公室缺勤的名义扣罚75%工资。但是整天在办公室怎么跑业务啊?
现在我兄弟在跟A扯皮退股的事了。
前不久我跟我兄弟聊天聊这事,给他指出问题就是没有明确业务拓展工作的主导方向。
作为新企业,大多是以业务为经营主导方向的。你产品技术再厉害,市场不认可、客户不知道、没需求也是白搭。作为技术团队,应尽一切可能满足营销团队的各种需要,包括宣传资料、产品测试、技术参数优化等;作为营销团队,尽量将客户需求逐渐引导向我们能提供的技术优势,维护公司利益(售价有利润率)以及做好收款跟进工作。
我那兄弟就是那种典型吃了没文化的亏,大专毕业,一直在家族企业工作;每个月分20多万零花钱。就是最近想证明给他爸看他自己有能力赚钱,结果好几个业务都是商务攻坚搞定了,给内部技术拖后腿了。譬如像提高底价、不肯根据客户实际情况优化技术参数等。
我自己就在企业工作过,了解很多技术都会有一种傲劲,觉得自己技术天下第一,营销搞不定是业务人员没料。
如果大家互相做好配合工作,作为营销人员不干预你技术团队的运营、研发、生产;技术团队不干预营销团队的推广、报价等工作。老板吃饱了撑着要把技术人员踢走啊?我跑商务还不够累还要去管你技术的摊子干嘛?就算把技术踢走了,业务做大了我不也还要另外组建技术团队去运营?